本标准提供:a)给出每个参与实体必要行为的自动机的性质的说明(第6章至第10章),其中实体是提供OSITP服务的。它包括:1)当接收到TP服务用户调用发出的请求和响应原语时采取的动作;2)当接收到表示服务提供者发出的指示和证实原语时采取的动作;3)在本地系统中作为某种事件的结果而采取的动作;4)作为和其他ASE交互作用的结果而采取的动作;b)传送TP协议控制信息所需的抽象语法的定义(第12章);c)协义实现所要满足的一致性要求(第13章)。本标准的范围限于系统的互连;它不规定或限制在计算机系统内可能接口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