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与低压供电网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方法和优选的试验等级范围。本部分适用于主电源每相额定电流超过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每相额定电流超过200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指南见附录E)。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居民区和工业区的连接到50Hz或者60Hz交流网络的可能发生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单相和三相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400Hz交流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与这些网络连接的设备的试验将在以后的标准中涉及。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在经受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时的抗扰度的通用准则。本部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为评估设备或系统对定义的电磁现象的抗扰度表述一致的方法。本部分是电磁兼容基础标准的一部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确定本抗扰度试验标准是否适用,若适用,则负责确定适当的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分委员会准备与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合作,评估用于其产品的特定抗扰度试验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