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行政管理、商业和运输业贸易伙伴间进行电子数据交换(EDI)中所应用的价格/销售目录报文(PRICAT)的定义。它通常由卖方发送给买方,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有关定价和目录信息的报文;也可以由买方发送给卖方,说明买方对标签或包装等的特殊要求或提供对先前接收到的价格/销售目录的应答(接受或拒绝)。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和国际贸易。它以通用的商业惯例为基础,而不局限于某特定的业务或行业类型。执行本标准时,遵循下列原则:价格/销售目录报文中的一个定价组或定价项可涉及货物或服务;价格项目根据行业或商业的要求进行组合;一份价格/销售目录报文中的销售和交货条件可包括:价格/销售目录报文中的所有产品/服务项目、一组产品/服务项目、报文中单项产品/服务项目、单项产品/服务项目的不同的价格基准;一份价格/销售目录报文可包含产品和价格信息以及销售条件;价格项目行可标识价格项目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