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l6 mm、35 mm和65 mm电影胶片上机读识别码的位置和尺寸,这些机读码是机读型的潜影检索码。本标准还规定了这些机读码的编码格式和扫描器的扫描区及光谱特性。12本标准还规定了拍摄原底或中间印制用的l6 mm、35 mm和65 mm电影胶片上人读识别(检索)码的位置、尺寸和内容。这些电影胶片同时含有11中所述的机读检索码。注:通常这些检索码在制造胶片时曝光在胶片上。13本标准进一步规定了由制造厂任选的印制特定胶片类型识别信息所用的区域。14本标准还规定了胶片上不让胶片制造厂曝光的区域,保留这区域是为方便用户记录数据。15最后本标准规定了35 mm和65 mm胶片任选的画幅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