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适用于采用金属导线的户外通信线路(例如:网络、建筑物间的联络线路)的雷电防护。这些线路涉及:连接交换机与网络终端(NT1)的通信线路;用于连接不同建筑物中的设备的通讯线路或信号线路,例如,ISDN线路或计算机间的信号线。注: 本部分中,此类线路称之为“通信线路”。本部分的目标是通过将由这些线路上易于出现的过电压及过电流引起的损害风险限制到小于或等于容许损害风险,来实现通信线路及所连设备对雷电直接及间接效应的防护。详情见附录A。设备安装的实际布局及建筑物的类型也对通信线路的雷电损害风险评估有影响,但这些影响及其他类似因素的影响超出了本标准的范围,由相应的其他专门标准述及。内芯有金属线对的光纤遵循本标准的要求及IEC 61663-1中所规定的要求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