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确定丁描述地理数据质量的基本元素,规定了质量信息报告的组成部分及组织数据质量信息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数据生产者提供质量信息,正式地或隐含地描述和评估其数据集按产品规范规定对论域映射的符合程度,并适用于数据用”确定特定的地理数据质量是否能满足他们的特定应用要求。获取和购买数据的有关单位应参照本标准,衡量产品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它还可以用于定义应用模式和说明质量要求。本标准的质量基本元素适用于数字地理数据,可以扩展用于识别、采集和报告地理数据集的质量信息,其基本元素还可扩展用丁识别、采集和报告数据集系列,或作为数据集子集的较小数据组的质量信息。虽然本标准适用j:数亏:地理数据,但其基本元素可扩展用广许多其他形式的地理资料,如地图、图表以及文档。本标准不对地理数据规定叮接受的最低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