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交流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与充流体及挤包绝缘电力电缆连接的充流体及干式电缆终端的额定值、设计和结构、标准尺寸、试验和供应方界限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额定频率为50Hz的单极或三极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电缆连接,其中的电缆终端为充流体型,电缆绝缘与开关设备的气体绝缘间用绝缘锥隔离。也适用于装有充流体电缆终端的挤包绝缘的电缆连接。本标准也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额定频率为50Hz的单极或三极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挤包绝缘电缆连接,其中的电缆终端为干式,电缆终端中不含任何绝缘流体。本标准旨在建立电缆终端和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间的电气和机械的可互换性,并确定供应方的界限。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接安装于除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以外的开关设备中的电缆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