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低压断路器用电子式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的分类、结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本标准规定的控制器包括信号采集单元(包含电流传感器)、处理和执行单元(包含脱扣元件),并至少应具有一个由被保护线路能量产生的自生电源。本标准规定的控制器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频率为50Hz或60Hz电路中使用的断路器,用来保护线路及电气设备,使其免受过电流和其他影响其安全运行的故障(如欠压、接地、断相等)的危害,并可具有合理的人机界面、自身故障诊断与处理功能,以及充分发挥电子技术优势的其他可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