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标准适用于对工作场所、排放到环境中的气态排出流以及环境本身的放射性惰性气体进行取样和连续测量的设备。规定的监测是一种连续和实时的测量过程。本标准包括取样过程或用于回顾性实验室分析的样品获取过程。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必需的一般要求并给出用于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和监测可行方法及设备的实例。本标准是对现行标准GB/T 7165.3-2008的完整扩充,后者仅适用于气态排出流中固定安装的可携式和可移动式的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和监测设备,而本标准扩大覆盖面以包括监测放射性惰性气体可能造成放射性危害的所有场合。设备设计成在正常运行工况以及在应急工况(包括事故期间和事故后)下工作。根据应急工况的特性,可能需要安
2、装专门用于正常运行工况设计的设备和专门用于应急工况设计的其他设备。本标准适用于提供下述功能的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器和监测仪:-在工作场所、排放点的气态排出流以及环境中测量放射性惰性气体的体积活度及其随时间变化;-在正常运行工况期间以及在应急工况下(包括事故期间和事故后)进行测量;-当超过预置体积活度或浓度或预置总排放活度时,启动报警;-确定在给定时间范围内排放的气体总活度和(或)提供不同排放气体混合物的组成信息;-含有惰性气体的空气或气体取样和回顾性分析。含有同位素Rn、Rn和Rn的氡是天然产生的放射性惰性气体,本标准不考虑对其进行测量。氡及其子体的存在可能明显干扰本标准涉及的惰性气体的正确测量。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的一般特性、一般试验方法、机械特性、电气和电子特性、辐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