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温度/振动(正弦)综合试验设备在进行周期检定时的检定项目、检定用主要仪器及要求、检定条件、测量点数量及位置、检定步骤、数据处理及检定结果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GB/T 2423.35-1986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则试验Z/Afc:散热和非散热试验样品的低温/振动(正弦)综合试验方法和GB/T 2423.36-1986(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BFc:散热和非散热试验样品的高温/振动(正弦)综合试验方法所用试验设备的周期检定。温度/振动(正弦)综合试验设备检定前,其温度箱(室)和振动台(含附加台面)应分别按GB/T 5170.2-1996和GB/T 5170.13GB/T 5170.15-198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综合检定。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试验设备的周期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