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总体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工厂及现场试验以及试运行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与水轮机直接连接、额定容量为25MVA及以上的三相50Hz凸极同步发电机(以下简称水轮发电机)。额定容量小于25MVA或频率为60Hz的出口水轮发电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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