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90-2017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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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100 C 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90 2017 代替 GBZ 90 2002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vinyl chloride poisoning 2017-05-18 发布 2017-11 -01 实施 GBZ 90 2017 I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6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Z 90 2002职业 性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与 GBZ 90 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2、修改了诊断原则; 删除“观察对象”; 将急性中毒的诊断分级由轻度、重度两级修改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 修改了处理原则; 修改了附录 A。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红、夏青、陈美祥、张雪涛、梅玲、李思惠、李莉、刘文、闫丽丽、陈林、高晓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为 : GBZ 90 2002。 GBZ 90 2017 1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 1 范围 本标 准规定了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氯乙烯

3、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Z 59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GBZ 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3 诊断原则 3.1 急性中毒 根据短期内吸入高浓度氯乙烯气体的职业史,出现以中枢神 经系统损害 为主的临床表现,可伴有肝脏 及其他器官系统 损害,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4、 3.2 慢性中毒 根据长期接触氯乙烯气体的职业史,出现以肝脏和 ( 或 ) 脾脏损害、雷诺氏现象及肢端溶骨症等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4 接触反应 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氯乙烯气体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胸闷、乏力等症状,无意识障碍,并在脱离接触后 24h 48h内症状减轻或消失。 5 诊断分级 5.1 急性中毒 5.1.1 轻 度中毒 短期内接触高浓度氯乙烯气体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步态蹒跚、嗜睡、朦胧等,符合轻度意识障碍(见 GBZ 76)。 GBZ 90 2017 2 5.1.2 中度中毒 在

5、轻度中毒基础上,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中度意识障碍 (见 GBZ 76); b)轻度意识障碍,并伴有急性轻度或中度中毒性肝病(见 GBZ 59) 。 5.1.3 重度中毒 在中度中毒基础上,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 a)重度意识障碍(见 GBZ 76); b)以 中度 意识障碍为主的多器官(系统)损害。 5.2 慢性中毒 5.2.1 轻度中毒 职业 接触氯乙烯气体 3个月以上,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失眠、多梦、记忆 力减退、易怒、多汗等类神经症表现,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雷诺氏现象,可伴有硬皮样改变; b)肝功能 生物化学试验检测指标二项异常,病程在 3个月以上; c)影像学 检查证

6、实肝脏肿大伴肝功能生物化学试验检测指标一项异常,病程在 3个月以上。 5.2.2 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肢端溶骨症; b)肝硬化代偿期; c)影像学检查证实脾脏肿大。 5.2.3 重度中毒 肝硬化失代偿期。 6 处理原则 6.1 治疗原则 6.1.1 现场处理 迅速脱离现场。去除受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皮肤。 6.1.2 急性中毒 急性 氯乙烯 中毒无特效解毒剂。急救措施和对症治疗原则与内科相同。 6.1.3 慢性中毒 尽早 脱离接触。出现肝脏损害者,给予保肝及对症治疗。 6.2 其他处理 如需 劳动能力鉴定,按 GB/T 16180处理。 GBZ

7、 90 2017 3 7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 A。 GBZ 90 2017 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关于氯乙烯接触 氯乙烯又名乙烯基氯,常温下为略呈芳香味的无色气体,加压后变成液体。工业上主要用于聚氯乙烯合成和其他塑料制品生产。在聚氯乙烯的生产合成工艺中,精馏、转化、聚合等工段都有可能接触氯乙烯导致中毒。氯乙烯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人体,导致急、慢性中毒。皮肤 被液态氯乙烯污染时也可吸收少部分。 A.2 关于氯乙烯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临床表现为不同程度的 意识障碍;部分 患者 可出现迟发性肝脏损害,少数 患者 可出现

8、心脏损害( 如 ST 段下移,心律失常和房室传导阻滞等)和呼吸系统损害 (如呼吸道刺激症状,个别出现肺水肿等)。 A.3 关于雷诺氏现象和硬皮样改变 雷诺氏现象,这里所指的是氯乙烯接触者的职业性雷诺氏现象,是血管神经功能紊乱所引起的肢端小动脉痉挛性疾病。患者手指在受冷后出现麻、胀、痛并由灰白变苍白、发绀。可以为遇冷偶尔发作,也可以为冬季经常发作。需排除免疫风湿类 疾病、振动工具、血黏度过高等因素所致 疾病 。 硬皮样改变可与雷诺氏现象同时或之后出现,主要特征为皮肤增厚、皮肤弹性下降、水肿,表皮束层胶原蛋白增加,皮肤变化局限于手和手腕,血抗核抗体阴性。 A.4 关于 肢端溶骨症 肢端 溶骨症是氯

9、乙烯作业人员发生的一种特殊的指骨末端溶解性病变。早期可有雷诺氏现象, X射线检查可见一指或数指末节指骨粗隆的边缘性缺损,进而骨折线形成,逐渐缺损增宽,使粗隆逐渐与骨干分离。最后导致指骨变短变粗,呈杵状指。个别也可见趾骨病损。氯乙烯作业人员的手部骨质结构异常改变,早期可表现为骨皮质硬化或骨质疏松。 A.5 关于肝功能生物化学试验检测指标 肝功能 生物化学检测指标是指: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碱性磷酸酶( ALP)、 -谷氨酰转移酶( GGT)、 总 胆红素( TBil)。 肝功能异常程度的判断参见 GBZ 59。 A.6 关于肝活检病理学检查 GBZ 90 2017 5 肝脏 穿刺组织病理学检查可以直接反映肝组织的病理变化,但由于该方法属于创伤性检查,无法广泛应用,可在实际工作中酌情使用。氯乙烯所引发的肝脏损害有如下特点:肝细胞 肥 大、增生,血窦内皮细胞活化和增生,汇管区、小叶间隔和小叶内窦周边纤维化,肝小叶中央区肝细胞变 性。 A.7 鉴别诊断 应 注意氯乙烯中毒引起的肝脏损害与 各类 病毒性肝 炎 、 自身免疫性肝病、 脂肪肝 和酒精性肝炎 等相鉴别 (见 GBZ 59),特别要考虑两种病因交叉作用的可能性。临床上应全面分析,不应单凭病毒性肝 炎 血清学指标阳性、超声影像脂肪肝 等 即排除氯乙烯中毒对肝脏的影响。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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