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锡矿山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工作场所监测和个人监测以及工作场所管理目标值。本标准适用于锡矿山开采、选矿、冶炼等在其工作场所造成的天然放射性核素及其子体所致职业照射的防护。其他伴生放射性矿的矿山或选冶场所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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