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制动踏板力计检定规程 (试行)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utomOMIt Brake Pedal Force Tes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JJG(交通)008-96 代替JJG(交通)008-93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含进口)、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汽车制动踏板力计(以下简称踏板力计)的检定。 一、概 述 踏板力计是测量汽车制动踏板力值的器具,主要由测力传感器和电器仪表显示装置组成。其工作原理:利用固定在制动踏板上的传感器将作用在制动踏板上的力,通过电器仪表显示在仪表盘上。 二、技术要求 1 外观及性能: 1.1 踏板力计应有清晰的铭牌和标志
2、。 1.2 外观整洁完好。 1.3 数字显示装置应清晰,示值保留时间不小于8秒。 1.4 必须有设定值报警装置。 2 零点漂移:不大于2d 3 鉴别力阈:不大于2d 4 示值允许误差:5% 5 倾斜误差:在30内不大于5%三、检定条件 6 环境条件 6.1 温度:0-30C。 6.2 相对湿度:不大于85%。 6.3 检定应在无剧烈机械振动,强电磁干扰的环境中进行。 7 检定用器具 7.l 砝码检定法:61(M22)级砝码一组,专用检定装置一套。 7.2 传感器检定法:负荷传感器一个,专用检定装置一套。 7.3 测力计检定法:标准测力计一个,专用检定装置一套。 7.4 上述各检定法,检定装置系
3、统误差为1%。 四、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8 外观及性能检定 通过目测其结果应符合第l条要求。 9 零点漂移的检定 将传感器插入面板上对应的插座,把电源开关拨至“复零”位置预热3分钟(此间允许调零),再把电源开关拨至中间“开”的位置,显示值应符合第2 条要求。 10 鉴别力阈的检定 在传感器上施加2d的力值,显示值应有变化。 11 示值误差的检定 11.1 安装好检定装置。 11.2 检定点的确定。 以测定范围上限值的20%、40%、60%、80%、100%作为检定点。 11.3 检定 用专用检定装置在传感器上依次施加相应的力值,测出各检定点的仪表显示值,重复三次,各检定点的示值误差按公式(1)
4、计算,结果应符合第4条要求。 i=(FiFki)100%/ Fki(1) 式中:i-踏板力计i点的示值误差(%),(i-1,2,3,4,5)。 Fi-踏板力计i点示值算术平均值(N) Fki-踏板力计i点检定力值(N) 12 倾斜误差的检定 将被检传感器倾斜30,以测量范围上限值的60%作为检定点力值,重复三次,其倾斜误差按公式(2)计算,其结果应符合第 5条要求。 S=(PsP)100%/P (2) 式中:S-倾斜误差(%)。 Ps-倾斜检定示值算术平均值(N)。 P-倾斜检定实际力值(N),为倾斜检定施加力值乘cos30。 五、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 13 检定合格的踏板力计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14 踏板力计的检定周期为一年。 附 录 附 录 1 检定证书背面格式(略) 附 录 2 踏板力计检定记录(略) 附加说明: 本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归口。 本规程由青海省汽车质量监督检测站、济南无线电六厂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孙学文(青海省汽车质量监督检测站) 于 闯(济南无线电六厂)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苗新淮(青海省汽车质量监督检测站) 井雅琴(青海省汽车质量监督检测站) 蒋产培(青海省计量局) 张益邦(青海省交通厅科技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1996-12-01批准 1997-01-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