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J5008-94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 技 术 规 范 Technical cod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ivil airport fuel system 1994 年 -11-22 发布 1995-01-01 实施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总 局 发 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 MHJ5008-94 技 术 规 范 Technical cod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ivil airport fuel system 目 录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供油设施
2、的规划与建设规模 2 4 库址 3 5 总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 5 6 油罐区 8 7 泵站 8 8 收发油系统 9 9 飞机的加油系统 9 10 工艺设备 10 11 输油管线 10 12 油罐与管线的防腐 11 13 综合检测设施 13 14 消防设施 13 15 给水排水 14 16 环境保护 14 17 电器装置 14 18 自动化仪表 14 19 通讯 15 20 采暖通风 15 21 生产与辅助生产设施 16 22 办公与职工用房 16 23 工程验收 16 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20 中国民航空总局 1994年 -11-22批准 1995-01-01实施 标准分享网 1 1 总 则
3、1.0.1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满足民用机场发展规划的需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安全、管理方便、确保油品质量、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节约用地和节约能源。 1.0.2 本规范规定了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在设计、建造时的基本要求。 1.0.3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供油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1.0.4 本规 范不适用于自然洞或者说人工洞油库、海上平台与使用期少于五年的临时油库。 1.0.5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的建造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 跑道:陆地机场上整备供飞机着陆和起飞用的一块划定的长方
4、形场地。 2.0.2 停止道:在可用起飞滑跑距离末端以外地面上划定的经过整备的长方形地区,使其适合于飞机在放弃起飞时能在它上面停住。 2.0.3 滑行道:在陆地机场设置供飞机滑行并将机场的一部分与其它部分之间连接的规定通道。 2.0.4 升降带:一块划定的包括跑道和停 止道(如果设有的话)的场地。 2.0.5 机坪:在陆地机场上划定的一块意图供飞机上下旅客、装卸货物或邮件,加油、停放或维修之用的场地。 2.0.6 进近面:在跑道入口前的一个倾斜的平面或几个平面的组合。 2.0.7 起飞爬升面:在跑道末端或净空通道末端外的一个倾斜平面或其它规定的面。 2.0.8 内水平面:位于机场及其周围上面的
5、一个水平面。 2.0.9 过渡面:沿升降带边缘和部分进近面边向上和向外倾斜到内水平面的一个复合面。 2.0.10 机场使用油库:通过向加油车灌油或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给飞机加油的民用机场 油库。 2.0.11 中转库:在靠近铁路或码头装卸油站建造的,为机场使用油库或储油库起中转作用的油库。 2.0.12 储油库:在靠近铁路或码头装卸油站建造的为机场使用油库或地区性航油调剂的油库。 2.0.13 航空加油站:供加油车罐油、停放、维修,并设有油料人员工作和值班用房的场所。 2.0.14 汽车加油站:设计有相应配套设施的为机动车辆加油用的场所。 2.0.15 铁路装、卸油站:修建有铁路装、卸油品作业线、
6、装卸油鹤管、装卸油泵站及其它配套设施,供铁路装、 卸油用的场所。 2.0.16 码头装、卸油站:在海港或内河修建有相应设施,供油轮停靠、装、卸油用的场所。 2.0.17 D、 E 类型飞机:根据飞机的翼展和主起落架外轮间距,国际民航组织附件 14 把飞机划分为A、 B、 C、 D、 E 五个类别, D、 E 类型飞机为大型机,其它类型飞机为中、小型机。 2.0.18 专列龙组:符合当地铁路最大通过能力的一专列铁路油罐车。 2.0.19 三步循环工作制:航空燃油的储罐应分为接收罐、沉降罐和使用罐,并且不断循环的改变其使用性能,称为三步循环工作制。 2.0.20 过滤分离器:使流 动中的航空燃油经
7、破乳、聚结、过滤、分离、净化各个过程,除去固体杂质和游离水等污染物的机械设备,由壳体、聚结滤芯和分离滤芯等组成。 2.0.21 综合检测设施:通过标准器具对流量计精度、罐式加油车和管线加油车的压力控制系统、模拟给飞机加油工况进行检测的综合检测装置。 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2 2.0.22 地下油罐: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 4m 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准高 0.2m 的油罐。 2.0.23 半地下油罐:埋地深度不大于罐壁高度的一半,且罐内最高液面高于罐外 4m 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不大于 3m 的油罐。 2.0.24 覆土油罐:油罐顶部和周围的覆土厚度不小于 0.5m 的地下或半油下油
8、罐。 2.0.25 油罐组:用同一个防火堤围起的一组油罐。 2.0.26 油罐区:由一个或若干个油罐组构成的区域。 2.0.27 甲类液体(易燃液体):闪点 28的液体。 2.0.28 乙类液体(易燃和可燃液体):闪点 28 60的液体。 2.0.29 丙类液体(可燃液体):闪点 60的液体。 2.0.30 航空燃油:喷气燃料(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的总称。 2.0.31 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用加油泵组将使用罐内的航空燃油经机坪加油管线、加油栓和管线加油车的净化、计量、限压,直接给飞机 加油的系统。 2.0.32 管线加油车:一种不载储油罐,但安装有净化、计量、限压等其它加油部件的专用机动车辆。
9、2.0.33 加油栓:一种安装在地井内,和管线加油车配套使用的自封式接头阀。 2.0.34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装置和管道组成的灭火系统。 2.0.35 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泵,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或者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泵,相应的管道和移动的泡沫产生装置,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2.0.36 移动式泡沫灭 火系统:由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移动式泡沫产生装置,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3 供油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规模 3.1 供油设施分类及等级划分 3.1.1 民用机场供油设施分类,一般可分为
10、铁路或码头装卸油站、储油中转库、机场使用油库、航空加油站、汽车加油站。 3.1.2 装卸油码头等级按设计船型的载重吨位划分,应符合 表 3.1.2 的规定 。 装卸油码头等级划分 表 3.1.2 等 级 沿海( t) 内河( t) 一 级 10000 及以上 5000 及以上 二 级 300010000 以下 10005000 以下 三 级 10003000 以下 1001000 以下 四 级 1000 以下 100 以下 3.1.3 油库(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和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规定。航空加油站暂不分等级。 3.2 供油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规模 3.2.
11、l 民用机场供油设施的规划应和机场总体规划的要求相一致分近期(十年)、远期(二十年)、终端三个阶段,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3.2.2 机场供油设施的规划建设规模应按各规划期预测的航班、机型、航程 和用油规划量确定。 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3 3.2.3 供油工程建设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3.2.3.1 机场所属油库建设总容量应按油库建成投产十年时三个月的储存容量确定,并应预留发展用地。对油源和运输有保障的油库,建设总容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少于两个月储存容量。 3.2.3.2 机场使用油库的建设容量不宜少于油库建成投产十年时一个月的储存量,应预留发展用地,并符合接收、沉降、使用三
12、步循环工作制的规定。 3.2.3.3 储油(中转)库的建设容量不应小于铁路油罐车设计车位的总载油量或设计的最大油轮载油量。应按远期、终端规划充分 预留储油罐区增加容量和铁路专线卸油站扩建的位置。 3.2.4 装卸油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3.2.4.1 以铁路来油为主时,装卸油车位数应按建成投产十年时平均月耗油量确定。铁路专用线股道的设置应符合 表 3.2.4.1 的规定: 铁路装卸油车位、股道的设置 表 3.2.4.1 月平均耗油量( m3) 卸油车位(个) 卸油线股道 20000 及以上 60 以上 双 1000020000 以下 4060 双 250010000 以下 2040 双 50
13、02500 以下 1020 双或单 500 以下 610 单 3.2.4.2 以水路来油为主时,油码头的吨位应按水域条件、停靠油轮船型以及规划的年吞吐量确定。 3.2.4.3 以公路来油为主时,同时到达的运油车数少于八辆时,卸油车位宜设 12 个,同时到达的运油车数为八辆或八辆以上时,卸油车位宜按 1/4 的车数设置。 3.2.5 航空加油站。民用机场均应设置直接为飞机加油服务的航空加油站,站内应设总容量不大于20m3 的航空油料回收沉淀罐。各类燃油车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2.5.1 设有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机场,管线加油车配置的数量,应按机场建成投产 三年内同时加油的飞机架次,以每架 E
14、 类飞机两辆,每架 D、 C 类飞机一辆的标准配置,同时应适量的配置罐式加油车和抽油车。 3.2.5.2 无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机场,应配量罐式加油车和抽油车。罐式加油车配置的类型和数量,应按机场建成投产三年内的飞机种类、航程、同时加油架次确定。 3.2.6 汽车加油站,在机场内应设一个为机场特种车辆服务的汽车加油站,同时可另建一个或多个为其它车辆服务的汽车加油站。汽车加油站的建设规模(容量)应按预测的需求量确定。 4 库 址 4.1 库址选择 4.1.1 民用机场供油设施(含机 场内、机场外)的选址,应与机场建设选址同步实施。库(站)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和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
15、站设计规范有关章节与安全距离的规定。选定的库(站)址,应符合机场总体规划,并具有较好的地貌、地质条件、文通方便,能满足生产、消防、生活所需的水源和电源,并具有良好的自然排水、抗洪条件。 4.1.2 储油(中转)库与装卸油设施(站)的选址,应按本规范第 3.2.3 与 3.2.4 条的要求选在靠近机场有铁路专用线接轨或码头建造条件的地方,同时选定输油管线直达机场使用油库的走向与位置。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4 暂不建储油( 中转)库时,应按远期规划预留用地。 4.1.3 机场使用油库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4.1.3.1 机场规划有两条平行跑道时,油库宜结合跑道构型选择适当位置。在两
16、条远距离平行跑道构型时,宜布置在两条跑道之间的适当位置。机场规划为单一跑道时,油库宜布置在靠近加油机坪一侧。 4.1.3.2 距机场跑道两端 900m 的范围内,严禁布置油库,在此范围内需敷设的输油管线和电缆,必须全都埋地。 4.1.3.3 机场跑道两端 900m 以外不宜布置油库。若需布置油库时,油库内的建(构)筑物高度应低于 1: 50 的飞机起降爬升面或进近 面,同时,应符合通讯导航设施的要求。 4.1.3.4 距跑道中心线两侧 150m 及滑行道中心线 60m 的范围内,严禁布置油库。 4.1.3.5 距跑道中心线两侧 150m 及滑行道中心线 60m 以外区域布置油库时,油库内的建
17、(构)筑物高度应低于 I: 7 的过渡面。 4.1.3.6 油库距雷达站的距离不应小于 450m,距甚高频全向信标台( VOR)距离不应小地 360m 在航向台 10 度线范围内布置的油库,油库内的建(构)筑物的高度不应超过 15m。 4.1.3.7 油库距航站楼等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 m。 4.1.3.8 油库与站坪的距离视油库容量和机场规模而定,不宜过大。 4.1.4 航空加油站的位置应尽可能靠近站坪,并应设有加油车辆直达站坪的专用道路。机场等级为3B 以下时,航空加油站可与机场使用油库合并建设。 4.1.5 汽车加油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4.1.5.1 为机坪特种车辆服务的
18、汽车加油站,应布置在特种车辆出入机坪的内场道路旁,不应与主要进场公路相互干扰。 4.1.5.2 为其他车辆服务的汽车加油站,应布置在机场主要进场公路的出入口处。机扬规划有两条以上的主要进场路时,应规划建设两个以上的汽车加 油站。 4.2 勘察基本要求 4.2.1 民航油库(站)址基本选定并经当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认可后应进行必要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 4.2.2 勘察阶段的划分与深度,应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相适应。 4.2.2.1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提供不少于两个比选的方案,对选定的区域稳定性和适应性作出简要评价,提供库(站)区比例为 1:20001:5000 的
19、地形图。提供库(站)之间选定的输油管线走向比例为 1:100001:100000 的地形图。 4.2.2.2 初步设计阶段。应对库(站 )区内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简要评价,提供油库、铁路或码头装卸油站、航空加油站、汽车加油站比例为 1:500 的地形图。提供库站之间比例为 1:50001:10000地形图。提供库(站)区初勘的工程、水文地质资料。 4.2.2.3 施工图阶段。应对建(构)筑物和油罐的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提出对不良地质的处理办法;提供输油管线两例各 60m、比例为 1:2000 的带状地形图。当输油管线穿(跨)越铁路、公路、河床等地形复杂地段时,应按设计要求提供纵断面图,并应按
20、设计 要求提供沿线土壤电阻率 4.2.3 库(站)区的勘探,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详勘。一般情况下,应提供库(站)区建(构)筑物基础的稳定性和地耐力等详勘资料。油罐基础的勘探可按表 4.2.3 规定。 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5 油罐基础勘探位置 表 4.2.3 油罐容量( m2) 直 径 ( m) 高 度 ( m) 钻 孔(个) 简易贯入试验(个) 中 心 周 边 周 边 20000 43 15 1 4 15000 38 15 1 3 10000 30 18 1 3 5000 23 16 1 3 3000 19 14 1 0 2000 16 13 1 0 4 1000
21、 12 11 1 0 3 500 9 9 1 0 3 300-100 5.5-7.5 6-7.5 1 0 3-1 注:油罐数量超过两座时 ,钻孔数量可适当减少 ,勘探深度由设计部门提出要求。 5 总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 5.1 总平面布置 5.1.1 供油工程总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1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总平面图应标明油库区、装卸油站区、加油站区与机场地道、滑行道、机坪、航站楼等公共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及库外输油管 线走向。 5.1.1.2 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明确出入库(站)的道路与直达机坪的道路和机坪供油管线走向。 5.1.2 库(站)应按功能分区,合理布局,便于扩建发展。 5.
22、1.3 库(站)内道路应设计有车辆行驶的环行过路,其铺筑面应为混凝土路面。丘陵等特殊地带可采用有回车场的尽头式道路。库(站)内道路和库(站)外专用道路应满足油车的载负和转弯半径要求。 5.1.4 机坪管线加油系统。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从机坪的平面图上明确各类飞机在机坪的停放位置、飞机进出滑行路线,标出各机位加油栓井布点位置以及检修隔 离阀井、高点放气、低点放水装置的布点位置;标出使用油库的供油总管进入机坪的走向位置。应按机坪扩建规划,预留扩建加油栓井的位置。 5.2 坚向设计 5.2.1 油库(站)的竖向设计,应保证各生产设施、工艺设备有良好的作业条件。罐区、装卸油站道路和各类管线有合适的高差与
23、坡度,以利于自流装卸油与雨水、污水的排放、管线放空和合油污水的收集处理。 5.2.2 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坡度和埋深。从使用油库到机坪的埋地供油管线应有 0.25%的坡度;机坪内供油管线应有 0.4%的坡度;管线顶端距地面不应小于土壤中 1m,机坪下 1.2m,滑行道、跑道和汽车道下 1.5m。 5.2.2 机坪的加油栓井宜高出地面 20 30 ,其边缘与机坪地面成缓坡连接面。 5.3 地下管线的间距 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6 5.3.1 出入库(站)的各类地下管线、电缆与建(构)筑物基础之间,应有合理的间距;管线与电缆之间,应有必要的避让和交叉。 5.3.2 各类地下管线之间,
24、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 5.3.2 的规定。 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单位: m) 表 5.3.2 序号 项目 给排水管( 1) 热力管 线( 2) 易燃和可燃液(气)体管线 10 千伏 电力电缆 通讯仪表 控制 电缆 无阀井 有阀井 公称直径() 200 250 给水排水管道 无阀井 管经( mm) 200 0.5 0.61.0 管外壁与阀井外壁0.2 .5 .5 0.7 倍管道深度,但不小于 0.5m 1.0 250 0.61.0 0.61.0 .5 .5 1.5 有阀井 管外壁与阀井外壁 0.2 .5 .5 0.5m 1.5 热力管线() 1.5 1.0/0.5 2.0/1.0 1.0
25、/0.5 易燃和可燃(气)体管线 1.5 1.0/0.5 - 1.0 1.0 10 千伏电力电缆 0.7 倍管道深度,但不小于 0.5m 2.0/1.0 1.0 - 0.5 通讯仪表控制电缆 1.0 1.0 1.0 0.5 - 注: 1) 两相邻管线埋深高差大于 0.5m 净距小于 1.0m 者,或两相邻管线埋深高差大于 1.0m,净距小于或等于 1.5m者应进行验算; 2) 本表不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及膨胀土等特殊地区。 3)表中附注如下: ( 1)两平行相邻给水排水管道管底 标高差大于或等于中心距时,深埋管道应在浅埋管道外壁或基础底面外缘的 45 安息角以外; ( 2)热力管线在管沟内敷设
26、时,采用分母数字。 5.3.3 地下管线至建 (构)筑物等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 5.3.3 的规定。 地下管线至建 (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 ( 单位: m)表 5.3.3 序号 项目 压力流给水、排水管 重力流给水排水管道 热力管线 易燃和可燃液(气)体管线 10 千伏电力电缆 照明通讯仪表控制电缆 公称直径() 200 250 1 铁路中心 3.8 3.8 3.8 3.8 3.8 3.8 3.8 2 道路 路面或路沿石边缘 1.5 1.5 1.5 1.0 1.5 1.5 0.5 排水沟外壁 1.0 1.0 1.0 1.0 1.0 1.0 0.5 3 建筑物基础外缘( 3) 3.0 5.
27、0( 1) 2.5( 2) 2.0 3.0 0.6 0.6 4 管架基础外缘 2.0 2.0 2.0 2.0 2.0 0.5 0.5 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7 5 围墙基础外缘 1.5 1.5 1.5 1.5 1.5 1.0 1.0 6 灌 木 不 限 1.5 2.0 0.5 0.5 7 乔木(中心) 1.5 1.5( 4) 1.5 2.0 1.5 1.0 注: 1、各种管线与建 (构)筑物基础外缘的净距,除按表中规定外,管线埋深超 过建(构)筑物基础埋深 0.5m 以上时,尚应进行核算; 2、电缆与直流电气化铁路轨之间最小允许净距应为 10m,如不能满足此要求,应将电缆穿入管
28、中或采取其它防腐蚀措施; 3、本表不适用于湿陷性的黄士地区及膨涨土等特殊地区。 4、表中附注内容如下: A、对于管径大于 700 的压力流给水排水管道,沿应进行适当增加; B、当 排水管道埋深超过建(构)筑物基础埋深时,净距应不小 3.0m,并应布置在基础外缘压力影响范围以外; C、管线埋深如超过管架基础埋深,净距应经计算确定或将管架基础加深; D、对于高大乔木,净距应不小于 2.0m 5.3.4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 5.3.4 的规定。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 单位: m)表 5.3.4 序号 项目 给水管道 排水管道 热力管线 易燃和可燃液(气)体管线 10千伏电
29、力电缆( 2) 通讯仪表控制电缆 排水明沟底( 3) 1 给水管道 0 15 0 15( 1) 0.15 0.15 0.5 0.50.15 0.5 2 排水管道 0 15( 1) 0 15 0.15 0.25 0.5 0.50.15 0.5 3 热力管道 0 15 0 15 0.15 0.15 0.5 0.50.25 0.5 4 易燃和可燃液(气)体管线 0 15 0.25 0.25 0.10 0.5 0.50.25 0.5 5 10 千伏电力电缆( 2) 0 5 0.5 0.5 0.5 0.50.25 0.50.25 0.5 6 通讯仪表控制 电缆 0.50.15 0.50.15 0.50.
30、25 0.50.25 0.50.25 - 0.50.25 注: 1、垂直净距系指下方管道管顶与上方管道管底或基础底间的净距; 2、电缆穿套管时,采用分母数字; 3、含酸碱或有 毒介质的污水管道与其它管道交叉时,应敷设在下方,垂直净距应不小于 0.5m,如在交叉处有一管线采用套管,则垂直净距可为 0.15m 4、表中附注内容如下: 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8 A、排水管与生活给水管交叉时,排水管应在下方,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 0.4m,否则,应予加固或加套管。 B、电力电缆与通讯、仪表控制电缆交叉时,电力电缆应在下方,如在交叉点前各后 1.0m范围内用隔板隔开或采用套管时,净距可适减
31、少至 0.25m。 C、如各种管线电缆加保护套管或排水明管基础经过加强,净距可适当减少,套管应伸出沟壁 1.0m。 6 油罐区 6.0.1 民航油库应采用钢制油罐。航空煤油储油罐应采用地上立式拱顶锥底油罐,航空汽油储罐宜采用地上立式内浮顶油罐,少量航空汽油也可采用覆土卧式油罐。 6.0.2 民航油库的油罐,应按下列要求成组布置: 6.0.2.1 航空然料油罐、航空润滑油罐、地面油料罐宜分组布置。 6.0.2.2 地上立式油罐与覆土卧式油罐宜分组布置。 6.0.3 油罐均应装设独立的进、出油管、排污槽、放水管与排污检查口、人孔、采光孔和量油孔等基本附件。各罐之间不得用通气管或油气管互相连通。 6
32、.0.4 油罐的进油管进油流速超过 4m/s 时,必须装设进口扩散管。各类燃油库的使用油罐应装设出口浮动吸油管。 6.0.5 立式油罐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6.0.5.1 立式拱顶锥底油罐,锥底坡度应大于或等于 4%,底板的搭接必须向着罐底中心的集水槽下降。 6.0.5.2 立式油罐应设盘梯和罐顶栏杆,栏杆高 1m,横杆间距应不大于 0.3m。油罐顶装设附件的地点应设平台,通往这些附件的地方应设防滑踏步和扶手栏杆。 6.0.6 卧式油罐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6.0.6.1 卧式油罐的一端应安装独立的进、出油管,在另一端 靠近封头处的罐底应安装排污槽、放水管与排污检查口,锥体的安装坡度不应小于
33、1%,坡度应坡向排污槽。直接为飞机加油的卧式使用油罐,应装设出口浮动吸油管。 6.0.6.2 采用半地下、地面覆土油罐时,可以三面覆土 ,一端设进出口管线阀室,油罐安装坡度坡向阀室。靠封头的罐底,设排污槽、放水管与排污检查口。油罐的结构应能承受罐顶覆土 及其它动荷载,地下水位高的地区应采用锚固措施。 6.0.7 机场使用油库的立式油罐,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 300m3 时,宜设自流式油品质量检查装置,该装置容积宜为 200 500L,顶部应可开启 ,通过该装置的油料应能回到储油罐或污油罐内。单罐容量小于 300m3,应设排污油的检口。 7 泵 站 7.0.1 油泵的类型和规格,应根据输送油品的性
34、质、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并应使油泵经常处于高效区工作。罐式油车的收发油系统宜采用自吸式离心泵;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加油泵应采用特性曲线坡度平缓的离心泵;航空润滑油系统宜采用齿轮泵。 7.0.2 航空煤油与航空汽油的油泵要单独设置; 8 号和 2O 号航空润滑油泵可以共用,管线分开;车用汽油和洗涤汽油泵可以共用,管线分开。 7.0.3 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加油泵不 宜少于 4 台,宜大小泵搭配可轮换工作。根据系统发展后的流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9 量要求,预留增设加油泵的位置。 7.0.4 泵站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7.0.4.1 油泵机组的质量能保证在露天安装的条件下正常运转时宜
35、露天安装,炎热多雨地区宜设置泵棚;需要采暖或风沙大的地区宜设置泵房。 7.0.4.2 泵房应设有给排水系统和地漏,地面应采用现浇水磨石,踢脚宜设白色磁砖。 7.0.4.3 油泵、电动机单位重量超过 1t 时,宜配置手动单粱起吊设备。 7.0.5 油泵电机功率大于 55kw 时,要用油品的实际密度核算电机实际需要的功率。 7.0.6 民航油库选用的离心泵应采用机械密封。 7.0.7 电动往复泵、螺杆泵和齿轮泵等容积式泵的出口管线,必须设安全阀(泵本身带有安全阀者除外),安全阀宜安装在连接泵进、出口的旁通管线上。 7.0.8 油泵的进口应设 16 目的粗过滤器和压力真空表,出口安装压力表。 7.0
36、.9 机场使用油库的航空燃油泵出口直接为飞机加油时,应安装过滤分离器。 7.0.10 机坪管线加油的泵站,采用多合加油泵并联工作时,每台泵宜安装相应流量的过滤分离和流量控制阀,如果并联工作的加油不多,可将若干个过滤发离器并联成组调配使 用,其中至少有一台过滤分离器作为备用。 8 收发油系统 8.1 罐 式加(运)油车收发油系统 8.1.1 罐式加(运)油车应采用底部密闭式装卸。 8.1.2 为加(运)油车灌油时,可采用高架罐自流或泵送方式,罐油流速不宜大于 3m/s 。 8.1.3 罐式加(运)油车装油点应设过滤分离器。 8.2 铁路收发油系统 8.2.1 十个或十个以上铁路油罐车的收发油系统
37、应采用真空系统抽油罐车底油,少于十个油罐车位时,可直接用自吸离心泵或往复泵卸油或抽底油。 8.2.2 装卸油栈桥上,每隔 60m 80m,宜设 一个工作间。栈桥至油罐车的吊桥应采用轻型结构材料制造。 8.2.3 航空燃料、轻柴油、车用汽油等油品与重油、航空润滑油合用一条作业线并同时作业时,其相邻鹤管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 24m,不同时作业时,装卸鹤管可设在同一车位上,但应有明显标记。 8.2.4 铁路收油系统的油泵出口管线上应设 200 目( 60 微米)不锈钢网过滤器。 8.3 码头收发油系统 8.3.1 二级或二级以上的油码头宜采用输油臂装卸油品,三级或三级以下的油码头宜采用耐油胶管装
38、卸油品。 8.3.2 码头收发油管线上应设回旋分离器和 200 目 ( 6 微米)不锈钢网过滤器,应设油品窥视器。 8.3.3 在装卸油码头的操作平台上,应设消防器材工具间。相对独立的码头区,应在岸边、栈桥的出入口处设值班室和铁栅门。 9 飞机的加油系统 9.0.1 当机场高峰小时的 C、 D、 E 类飞机超过 3 架次;高峰小时加油量大于 100m3;每天加油架次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10 在 15 架以上时,宜采用机坪管线加油系统为飞机加油。 9.0.2 当机场只停 A、 B 类飞机或 C、 D、 E 类飞机的架次和加油量达不到 9.0.1 条件时,宜采用罐式油车为飞机加油
39、。 9.0.3 机坪管线加油系统中的油罐、油泵、 加油井位以及辅助设施均应按建成投产十年时高峰小时供油量来进行设计;机坪管线的管径应按远期规划进行设计。 9.0.4 机场使用油库至机坪的加油管线应设计成双管线,并形成环路。机坪加油管线应根据机位的分布形成若干个分支的封闭环路,每个封闭环路中,每隔 4 6 个机位设一隔断阀。 9.0.5 机坪加油管线应设高点放气,低点放水装置,所设位置应有明显标志。机坪以外的放水或放气井应加锁定装置,并应避开地面交通要道。 9.0.6 机坪管线的主干管宜直接埋设在机坪道面下面,加油栓可直接竖立在主干管上。如主干管直埋机坪下有困 难,则应敷设加油支管,加油支管的敷
40、设应坡向主干管。 9.0.7 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压力宜控制在 0.6 一 0.8Mpa。当采用自动化加油系统时,宜设一台小流量加油泵兼作管线的稳压泵。 9.0.8 加油挂井的布置,应能满足停放的各种类型飞机的加油作业要求。加油栓皮带有手动紧急关闭装置。 10 工艺设备 10.0.1 工艺设备采用的材料应采用碳钢、不锈钢或铝合金。采用碳钢的设备内壁应喷涂耐油防腐材料。 10.0.2 油罐、管道和配件内壁禁止镀锌、镀镉或涂以富锌的材料。 l0.0.3 接触航空燃油的部 件,不应采用铜制品。必须用铜时,只允许使用铜含量不超过 35%的铜合金材料。 10.0.4 工艺设备连结法兰 (包话管线上的法兰
41、) 采用的螺栓螺母应作除绣处理。 10.0.5 在下列部位应安装 6.5mm 米列波自封式快速取样口。 10.0.5.1 过滤分离器的进、出口管上。 10.0.5.2 综合检测设施的平台加油胶管和卷盘加油胶管的加油接头处。 10.0.5.3 在飞机压力加油接头上。 11 输油管线 11.0.1 民航油库的输油管线应采用无缝钢管,其强度和管径应计算确定。 11.0.2 库外输油 管线每隔 1km 以及拐弯处、穿垮越处应设标桩。输油管线的阴级保护测试桩可与标桩结合设置。 11.0.3 库外输油管线应在适当的地段设置隔断阀。 11.0.4 库(站)内输油管线应设有管内油品排放口。 11.0.5 管线
42、内壁做完涂层以后,二端应用帽盖盖住,焊接前还应逐根清除管线内的脏物,焊接时采周 100%氩孤焊接打底,中断焊接时,管线应封口。 11.0.6 输油管线的焊缝检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X 射线检验应在管线试压之前进行。对机坪管线加油系统,道面下管线的 X 射线探伤数量,对固定口和转动口均为 100%;道面外埋地管线,对固定口为 100%,(也可用 100%超声波探伤,其中MHJ 5008-94 标准分享网 11 5%再用 X 射线复核),对转动口为 15%。对机坪管线加油系统以外的输油管线, X 射线探伤数量对固定口为 10%,对转动口为 5%。 11.0.7 输油管线的分段试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43、11.0.7.1 做完 X 射线探伤以后,对所有管线用 0.3MPa 压缩空气试压,在焊缝处刷肥皂水检查一遍。 11.0.7.2 用压缩空气做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 1.15 倍,对机坪管线加油系统,设计压力定为 1.6MPa,对机坪管线加油系统以外的输油管线,设计 压力由计算确定。做气压试验时,压力先升至试验压力的 50%,进行检查,如无泄漏及异常现象,继续按试验压力的 10%逐级升压,直至强度试验压力,每一级稳压三分钟,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五分钟,以无泄漏,目测无变形等为合格。 11.0.7.3 强度试验合格后,降至设计压力,在焊缝处再次涂肥皂水检查一遍,如无泄漏,稳压 24h,压力
44、不降,则严密性试验合格。 11.0.7.4 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加油栓不包括在分段试压的范围之内。 11.0.8 分段试压合格以后,对系统进行整体试压,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试压介质宜采用航空煤油,往 管线内灌满油后先浸泡 24h,使管线内的油温稳定,先将压力升到 1MPa,对所有暴露部分及法兰接口处进行严格的检查,确认无泄漏时再将压力升高到 1.6MPa,进行 24h 的耐压试验,压力不下降为合格。如果油管线没有泄漏,只是由于温度的升高或降低而使压力升高或降低,可抽出或灌注一部分油料,使系统保持试验所需的压力,对温度的变化及抽出或灌注油料的数量应进行记录和验算。 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整体试压,包括加油栓在内。 ll.0.9 管线分段试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