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300 R 09 备案号: 32943-2012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 061 2011 代替 DB11/061 2005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vehicle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goods 2011 - 12 - 23 发布 2012 - 07 -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 061 2011 I 目 次 前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2
2、 4.1 基本要求 . 2 4.2 特定要求 . 2 4.3 车辆外观标志 . 2 4.4 其它要求 . 4 5 车辆检验 . 5 5.1 检验方法 . 5 5.2 检验要求 . 5 附录 A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 6 附录 B 安全告示牌式样及位置 . 8 附录 C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外观标志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 . 10 DB11/ 061 2011 II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 按照 GB/T1.1-2009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代替 DB11/ 061-200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 DB11/ 061-2005相比 ,主要修订内容 如下:
3、在“1 范围 ”中进一步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增加“3 术语和定义 ”一章 , 明确了“ 危险货物 ”和 “反光标识 ”的定义 (本版的 3.1 和 3.2) ; 调整了 “4 技术要求 ”的框架结构 ,分为基本要求、 特定要求、 车辆外 观标志 和其他 要求; 增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本版的 4.1.4),并应符合 GB 21668 的规定; 增加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要求(本版的 4.1.6), 并应 符合 JT 719 的 规定 ; 增加车辆日常维护 、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要求(本版 4.1.7) ,并 应 符合 GB/T18344 的规定; 增加油罐车油气排放要求(本版 4.1
4、.8) ; 增加车辆运输安全的要求(本版 4.2.2)和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要求(本版 4.2.4); 增加对运输放射性物质车辆的要求(本版 4.2.5、4.3.3.4 、 4.3.3.5 和 4.4.2); 增加对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货车和货箱为整体封闭结构的厢式货车后面安装安全告示牌的规定(本版的 4.3.1.4),并应符合 GB 12268 和 GB 20300 的 相关 规定; 增加车辆后部和两侧粘贴红、白相间反光标识的要求(本版的 4.3.1.5) ,并 应 符合 GA 406 的相关规定; 细化了色带宽度、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尺寸的要求(本版的 4.3.2.1 b)、 4
5、.3.2.1 d)、 4.3.2.1 h)、4.3.2.2) ,按罐体容量将尺寸分为三个等级: 5m3 及 以下 、 5m37m3、 7m3 及以上 ; 增加罐体两侧喷涂橙色反光带和所装载危险货物名称的要求(本版的 4.3.2.1 c)、4.3 .2.1 e) ; 增加了车辆应配备 符合 JT T 794 和 JT T 808 技术要求的 具有联网联控功能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本版的 4.4.11) 调整了灭火器数量的要求(本版 4.4.1),取消了总电源切断装置的位置限制,进一步明确了车辆排气管和排气火星熄灭器的要求(本版 4.4.8), 调整了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要求 (本版
6、4.4.13 c); 调整了车辆检验的相关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方法和检验要求; 删除原 附录 A 的表格, 本版 变更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增加附录 B:安全告示牌试样及位置; 删除原附录 B 中危险标志牌、防护手套、防护面具和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编号的要求 , 并变更为附录 C。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 并组织实施 。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 交通委员会 运输管理局、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于 傑 、周炜 、渠桦、陈英、刘莉、窦秋月、张学利、李文亮、李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DB11/061-1
7、995、 DB11/ 061-2005 DB11/ 061 2011 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特定要求、车辆外观标志、其它要求以及 检验方法 、 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北京市行政区域 内 注册 的 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载货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0.1 固定式压力容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6944
8、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3365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 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4.2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 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
9、和检验方法 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 条件 GB 21668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 GA 406 车身反光标识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JT 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JT 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 719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DB 11/207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DB 11/41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
10、定义 DB11/ 061 2011 2 GB 6944和 GA 406界定的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危险货物 dangerous goods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GB 6944-2005, 定义 3.1 3.2 反光标识 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高亮度反光膜的组合。 GA 406-2002,定义 3.1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车辆 运行 安全技术 条件
11、应符合 GB 7258 的要求。 4.1.2 车辆综合性能 要求和检测方法 应符合 GB 18565 的 规定 。 4.1.3 车辆 外廓尺寸 、轴荷和质量 限值 应符合 GB 1589 的规定,并应与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公告参数相一致 。 4.1.4 车辆结构要求 应符合 GB 21668 的 规定 。 4.1.5 车辆 的技术状况应 达到 JT/T 198 一级技术等级的要求。 4.1.6 车辆燃料消耗量应符合 JT 719 的要求。 4.1.7 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应符合 GB/T 18344 的规定 。 4.1.8 车辆排放污染物应符合北京市有关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12、。油罐 车油气排放应符合 DB 11/207 的规定。 4.2 特定要求 4.2.1 压力容器罐体 及其 安装应 符合 GB 150.1 的规 定,并应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4.2.2 常压容器罐体 及其安装 应符合 GB 18564.1 和 GB 18564.2 的规定, 并应 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 4.2.3 车辆 运输 安全要求应符合 DB 11/415 的规定。 4.2.4 车辆 运输危险货物时 应配备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的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 其样式 见附录 A。 4.2.5 核定 载 质量在 1 吨及以下的运输放射性物质的车辆应为厢式 货车 或 封闭货车 。 4.3 车辆外观标
13、志 4.3.1 一般 要求 4.3.1.1 车辆外观标志包括: 标字 、标色、色带、 反光标识、 危险货物 包装标志 、 “危险” 标 志 牌 、标志灯 、安全告示牌 等。 车辆外观标志应 牢固 、 明显、正确、齐全、完好 、 洁净 , 除明确 规定外, 外观标字均为仿宋体 。 4.3.1.2 车辆前部左侧、尾部 右侧 应 安装 “危险” 标 志 牌,尺寸 300 165 ;车辆喷涂 、 钉附 或插槽固定 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应按 GB 6944 与所运载危险货物的类、项相对应 。 4.3.1.3 危险货物运输 车辆应配备 危险货物标志灯 , 标志灯 的 材质、颜色 、 型号、尺寸及 运输使用时
14、放置位置 应符合 GB 13392 的规定 。 DB11/ 061 2011 3 4.3.1.4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 的罐式货车和货箱为整体封闭结构的厢式货车应 依据 GB 20300的相关规定, 在其后部 放大的车辆牌照号左上方 喷涂或粘贴 安全告示牌 (式样及位置见附录 B) 。 安全告示牌中的品名 应 符合 GB 12268 的规定,安全告示牌中的种类 应 符合 GB 6944 的规定。 安全告示牌为黄底蓝字, 蓝色边框, 字 迹要求清晰完整,字体全部为黑体加粗 ,尺寸与包装标志同比例缩放 ,不 应 低于附录 A 标识尺寸 。 4.3.1.5 车辆 后部和侧面 应 粘贴红、白相间的反
15、光标识 , 反光标识的材料要求、粘贴位置及要求应符合 GA 406 的规定。 4.3.2 罐式 货车 4.3.2.1 罐体 罐体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压力容器罐 式货车 的 罐体外表除后端外应喷涂银白色(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它 罐 式货车 罐体外表除后端外应按照装载货物性质喷涂银灰色、中灰色、深灰色 ; b) 罐体两侧应 沿罐体水平中心线两侧喷 涂 一条表示运输 介质 种类的色带 , 色带宽度见表 1,色带颜色见表 2。采用反光涂料。 表 1 色带 宽度 罐体容量 5m3 及以下 5m37m3 7m及以上 色带宽度 mm 100 150 200 表 2 色带颜色 运载 货
16、物性质 爆炸、易燃 类介质 毒性介质 腐蚀性介质 其它介质 色带 颜色 红色 黄色 黑色 蓝色 c) 在 表示运输 介质 种类的色带上方或下方应粘贴或喷涂一条 橙色反光带, 宽度 不 应 小于 150 。 d) 罐 体两侧在色带上方居中 位置, 应按其运输类别钉附或喷涂危险货物包装 标志,尺寸 : 5m3 及以下罐体为 200 200 , 5m3以上罐体为 400 400 ,材质、样式及颜色应符合 GB 13392的规定。 e) 罐 体 两侧 在 色带 上方 后部位置应 喷 涂 所 装 载危险货物 的 名称, 字高不 应 小于 200mm。 字体 颜色与 表 2 的色带的颜色 一致,采用反光涂
17、料。 f) 运载 爆炸、易燃 介质 的罐体 应 在色带上方 粘贴 “ 严禁烟火 ” 字样, 运载 其它 介质的罐体 粘贴 “ 危险货物 ” 字样 , 字形尺寸 400 400 ,字间距 400 。 7m以下的罐体字形尺寸 不 应 小于上述字体尺寸的 1/2。 字体 颜色 与 表 2 的色带的颜色一致 。 g) 罐体后端全部喷涂黄色, 采用普通涂料。 h) 罐体后端上方 喷涂 危险货物包装 标志 ,尺寸 : 5m3及 以下罐体为 200 200 , 5m3以上罐体为 400 400 , 材质、样式及颜色应符合 GB 13392 的规定,下 方喷涂深蓝色放大的车辆牌照号 。 采用反光涂料。 4.3
18、.2.2 其它部位 罐式货车驾驶室前部风挡玻璃下方及两侧车门的延伸部位水平线应喷涂黄色色带。色带宽度与表 1的 色带宽度 一致 。 前保险杠 与后下部防护装置横向构件应 喷涂 黄黑相间的 色带, 前保险杠 色带 为 V型 ,DB11/ 061 2011 4 后下部防护装置横向构件为倒V型,从中心线对称喷涂。色带倾角为 45,色带宽、间隔均为 150mm。采用反光涂料。 4.3.3 厢式 货车 、 其它 载货汽车 4.3.3.1 厢式货车厢 体两侧沿 厢 体水平中心线喷 涂 一条表示运输货物种类的色带 。 色带宽度为 200 ,色带 颜色 与 表 2 的色带颜色一致, 采用反光涂料。 4.3.3
19、.2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 货厢为整体封闭结构的 厢式货车在 表示运输货物种类 的 色带 上方或下方 应 粘贴或喷涂 一条 橙色 反光 带 , 宽度 不 应 小于 150 。 4.3.3.3 厢式货车、其它载货汽车 两侧应喷涂 “危险货物” 字样 。 厢式货车 “危险货物” 字样在色带上方,字样高度不 应 小于 400mm, 其它 载货汽车 的 字样高度不 应 小于 200mm。 字样颜色: 浅色车身喷 涂蓝色 字 样 , 其它 为白色字 样 。 4.3.3.4 车辆后部应全部喷涂黄色,采用普通涂料 ; 且还应 喷涂深蓝色放大的车辆牌照号 及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采用反光涂料 。 厢式货
20、车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在放大车牌号右上方 , 尺寸 400 400 ;其它载货汽车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在放大车牌号右侧 , 尺寸 200 200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 材质、样式及颜色应符合 GB 13392 的规定 ; 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厢式货车或封闭货车 , 所安装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 材质、式样及颜色应符合 GB 11806 的规定。 4.3.3.5 车辆两侧应按其运输 类别钉附、 喷涂 或插槽固定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应在“危险货物” 标字中央。 厢式货车危险货物包装 标志尺寸 400 400 ; 其它载货汽车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尺寸 200 200 。 危险货物包装标
21、志的 材质、样式及颜色应符合 GB 13392 的规定;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厢式货车或 封闭货车 ,所安装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材质、式样及颜色应符合 GB 11806 的规定 。 4.3.3.6 车辆驾驶室前部风挡玻璃下方及两侧车门的延伸部位水平线 应 喷涂黄色色带,色带宽度120mm,采用反光涂料。 前保险杠 与后下部防护装置横向构件应 喷涂 黄黑相间的 色带 , 前保险杠 色带 为V 型 , 后下部防护装置横向构件 为 倒 V 型 , 从 中心线对称喷涂。 色带倾角为 45,色带宽、间隔均为 150mm。采用反光涂料。 4.4 其它要求 4.4.1 车辆 应配备 不少于 两 只适用于运输介质的
22、 有效的灭火器, 按照车辆装载质量的不同,灭火器的规格要求 如表 3 所示 。 灭 火器应装在灭火器保护箱内,保护箱 分别设置在车辆两侧便于安装和取用的位置 。 表 3 灭火器 的规格要求 装载质量范围 Mz 2000kg 2000kg Mz 10000kg Mz 10000kg 配备灭火器规格 kg 2 4 8 4.4.2 车辆 应配备两 套 与 运输介质 相适应的防护 面具和防护手套, 放在驾驶室内便于取用的位置。 防护面具和防护手套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运输放射性物质的车辆应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和依法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监测仪器。 4.4.3 车辆应 配备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导静电拖地
23、带应符合 JT 230 的规定 ,且导静电橡胶拖地带与地面的接触长度不 应 小于 2cm。 4.4.4 罐式货车应设置 接地线卷盘, 接 地 线应柔韧,拉开和回收方便 。 4.4.5 罐 式货车从金属管路的任意两点间或任意一点到地线插头末端,管路内部导电部件及接地导电电路电阻 不应大于 5 。 4.4.6 罐式 货车 应配备导静电装卸软管,软管两端之间的电阻值 不应大于 5 。 DB11/ 061 2011 5 4.4.7 车辆的电器元件和 导线连接 应 可靠 、有效 , 不产生火花。 4.4.8 运送爆炸、易燃危险货物的车辆,排气管应装在车身前部,并 应装有 熄灭火星的装置, 装用 的排气
24、火星熄灭器 应 符合 GB 13365 的规定。 4.4.9 装运气瓶的 厢式货车应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 装运气瓶的 栏板车的 栏板应牢固 , 栏板高度 不得低于直立气瓶高度的 3/4, 且 不得低于水平放置最上层气瓶的高度 。 4.4.10 厢式货车和 其它载货汽车 的 车厢 底板 应平坦完好,并 应采取与所载危险货物相适应的衬垫防护措施 (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 。运输爆炸品的车辆货厢内底板应铺设阻燃导静电胶板,厚度不应小于 5mm,导静电胶板任意一点与拖地带之间的电阻值为 104 108 。 4.4.11 车辆应 配备 符合 JT T 794 和 JT T 808 技术要求
25、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4.4.12 车辆防护装置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总质量大于 3500 的车辆应 装 备 符 合 GB 11567.1 规定的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 装置 ; b) 总质量大于 3500 的车辆后下部 应 装 备符合 GB 11567.2 规定的后下部防护装置 ; c) 罐体及罐体上的管路及附件不应超出车辆的侧面 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罐式 货车 的后下部防护装置横向构件 伸出罐体后端的水平距离 不应小于 150mm,宽度略小 于全车宽,但 不应小于罐体的外径 。 5 车辆检验 5.1 检验方法 5.1.1 车辆综合性能检验 在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检测
26、资质的综合性能检测站 ,按 GB 18565 进行综合性能 检验 。 5.1.2 车辆外观标志及安全附件检验 车辆外观标志及安全附件检验,采用设备清点、目测检查、工具测量和查验等方法。 5.1.3 罐体检验 压力容器罐体检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常压容器罐体检测应符合 GB 18564.1和 GB 18564.2的有关规定 , 并经 相关 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明文件。罐体使用单位对罐体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检查记录至少 保持 2 年 。 5.2 检验要求 5.2.1 受检车辆应空载, 清洁干净 。 5.2.2 车辆 每年 检测 一次 , 非正常检测应依照国家、
27、 地方 有关规定执行 。 5.2.3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应按照 JT/T 198 规定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执行 。 5.2.4 车辆外观标志及安全附件检验应按照附录 C 的要求进行,并出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外观标志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 DB11/ 061 2011 6 附 录 A ( 规范性 附录)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正面样式见图 A.1。 表示危险性的图形符号 化学品中文名称 化学品英文名称 (或危险组分名称、含量、分子式) UN NO. CN NO. 危险性 (主要 危险性) 储运要求 泄漏处理 急 救 灭火方法 防护措施: 图 A.1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正面样式
28、 DB11/ 061 2011 7 A.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背面样式见图 A.2。 (根据不同情况联系不同政府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 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 消防部门电话号码: 化学急救电话号码: 医疗急救电话号码: 环保部门电话号码: 公安交警电话号码: 运输单位电话号码: XXXX 电话号码: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0532-3889090 A.2 道路 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背面样式 DB11/ 061 2011 8 附 录 B ( 规范性附录) 安全告示牌式样及位置 图 B.1 罐式车辆 安全告示牌式样 注:安全告示牌中品名 是指:运输货物 若为爆炸品,则指 GB 12
29、268规定的爆炸品 ,民用爆破器材除外 ; 运输货物 若为剧毒化学品,则指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剧毒化学品。 安全告示牌中的联系电话是指运输企业的联系电话。 图 B.2 厢式货车安全告示牌式样 注:安全告示牌中品名若为爆炸品,则指 GB 12268规定的爆炸品;若为剧毒化学品,则指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剧毒化学品。 安全告示牌中的联系电话是指运输企业的联系电话。 DB11/ 061 2011 9 图 B.3 安全告示牌在 罐式货车上的位置 图 B.4 安全告示牌在厢式货车上的位置 DB11/ 061 2011 10 附 录 C ( 规范
30、性附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 外观 标志及安全附件检验 报告 单位名称 地 址 电话 厂牌型号 车辆类别 发动机号 车 架 号 营运证号 车牌照号 总质量 kg 核定载质量 kg 运输货物类别 罐装介质 序号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检测结果 1 “危险 ”标志牌 车辆前部左侧、尾部右侧各 1 个 尺寸 为 300mm165mm 2 危险货物标志灯 编号: 驾驶室顶部外表面中前部(从车辆侧面看)中间(从车辆正面看) 数量 1 个 3 安全告示牌 (仅限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货车和货箱为整体封闭结构的厢式货车) 放大的车辆牌照号左上方 黄底蓝字,蓝色边框 字迹清晰完整,字体为黑体加粗 4 红
31、、白相间反光标识 平滑、光洁、无明显划痕、裂纹、颜色不均 5 罐体两侧色带 反光涂料 色带宽度: 罐体容量为 5m3 及以下 的为 100mm; 罐体容量为 5m37m3 的为 200mm; 罐体容量为 7m及以上的 为 200mm; 色带颜色: 爆炸、易燃 类介质 为红色; 毒性介质 为黄色; 腐蚀性介质 为黑色; 其他介质为蓝色。 6 橙色反光带 宽度不应小于 150mm 7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按运输介质类别装配 车辆两侧色带上方居中位置各 1 个,后端上方 1 个 罐式货车 5m3 以上为 400 400 , 5m3及以下为 200 200 ; 厢式货车 400mm 400mm,其它载货
32、汽车200mm 200mm。 8 所载危险货物名称 反光涂料 罐体两侧色带上方后部位置 字高 不应小于 200mm DB11/ 061 2011 11 字体仿宋 字体颜色: 爆炸、易燃 类 介质 为红色; 毒性介质 为黄色; 腐蚀性介质 为黑色; 其他介质为蓝色。 9 “ 严禁烟火 ”“ 危险货物 ” 字样 字体为 仿宋体 ,色带上方 字形尺寸为 400mm 400mm,字间距为400mm, 7m以下的罐体字形尺寸为不小于上述字体尺寸的 1/2 字体颜色: 爆炸、易燃 类介质 为红色; 毒性介质 为黄色; 腐蚀性介质 为黑色; 其他介质为蓝色。 10 罐体后端 全部黄色,普通涂料 11 箱体两
33、侧色带 宽度 200mm 色带颜色: 爆炸、易燃 类介质 为红色; 毒性介质 为黄色; 腐蚀性介质 为黑色; 其他介质为蓝色。 12 放大的车辆牌照号 后端下方,深蓝色,反光 涂料 13 前 保险杠 、后下部防护装置 色带 反光涂料 黑黄相间的 色带 中心对称,色带倾角 45色带宽度、间距为 150mm 14 蓄电池箱 封闭完好 15 灭火器数量 至少 2只 灭火器规格 按核载介质质量 小于 2000kg的应配备 2kg的灭火器;大于 2000kg(含 2000kg)小于10000kg的,应配备 4kg灭火器;大于 10000kg(含 10000kg)的,应配备 8kg的灭火器 灭火器位置 车
34、辆两侧保护箱内 灭火器状态 有效期内 16 与运输介质相适应的防护手套 放在驾驶室,两套,完好 17 与运输介质相适应的防护面具 放在驾驶室,两套,完好 18 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数量 1 根,车辆后部,与地面接触长度 不应小于 2cm,导电电阻 5 19 接地线卷盘 接地线柔韧,拉开和回收方便 20 导静电装卸软管 导电电阻 5 DB11/ 061 2011 12 21 排气火星熄灭器 数量 1 个,良好 22 车厢底板 与所载危险货物相适应的衬垫防护措施 平坦完好 23 阻燃导静电胶板 厚度 不应小于 5mm 导电电阻 为 104 108 24 车载终端 1 套 良好 25 车辆防护装置 完好,安装牢固 后下部防护装置伸出罐体后端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150mm 检测结果 检测专用章: 检测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签章: 检测日期: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