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59.3-2005 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 第3部分:应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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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35.240.15 L 64 备案号:17157-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DBDB11/T 159.32005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 第 3 部分:应用 Municipal Administration & Communication Card Technology Standard Part 3:Application 2005-06-28 发布 2005-08-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159.32005 1 目 次 前言 . 2 引言 . 3 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 .4 第 3 部分:应用 . 4 1 范围 .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3 术语和

2、定义 . 4 4 缩略语 . 4 5 主要应用方式 . 4 6 系统组成 . 5 7 一卡通卡应用要求 . 5 8 终端应用要求 . 6 9 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的应用要求 . 6 10 通信及传输的应用要求 . 8 11 系统应用的安全要求 . 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一卡通卡初始化流程图 . 1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TAC 数据项 . 12 附录C (规范性附录)卡号编码 . 13 附录D (规范性附录)应用单位编码 . 14 附录E (规范性附录)交易类型编码 . 15 附录F (规范性附录)数据包类型 . 16 附录G (规范性附录)数据包数据项 . 17 附录H (规范性附录)交

3、易记录数据项 . 18 DB11/T 159.32005 2 前 言 DB11/T159-2004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卡片; -第2部分:终端; -第3部分:应用。 本部分为DB11/T159-2004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信息办提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惟事美科技(香港)有限

4、公司、北京国保金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DAT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华普智通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天石优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紫光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员:孙震岩、汪连启、白洪波、胡环平、陈文革、刘嘉军、张鹏、文清明、寇从诗、黄建军、赵书民、李鸿春、陈忠兴、潘晓军、陈忠宁、董晓峰、马利、李琥、吴今健、胡新光、桂杰、陈胜、唐利军、戴笑涛等。 DB11/T 159.32005 3 引 言 为满足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需求,提高交通、市政等城市基础行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北京市正积极推进市政交通一卡通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不仅是建设数字北京的

5、重要内容,同时对实现城市规划、完善政府监管、促进体制改革等方面也都具有积极意义。 市政交通一卡通是以统一发行的非接触式IC卡和双界面IC卡作为各种交易费用的支付载体,利用先进的计算机、通信等技术手段,建立以发卡、结算为中心的基础应用和管理平台,应用涉及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高速公路、停车场、公园及旅游景点、市政水电气等各项收费,并积极向小额消费应用领域拓展。 市政交通一卡通是一项复杂的信息系统工程,为确保项目质量,保障项目设计、实施、验收及运营按照统一规范执行,特制订本标准。 DB11/T 159.32005 4 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 第 3 部分:应用 1 范围 DB11/T 1

6、59的本部分规定了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应用领域, 并规定了一卡通卡、终端、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和一卡通卡相关应用功能、系统之间通信及数据接口应用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工程的设计、实施、验收、运营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11/T 15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60-1999 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4

7、754-199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7408-19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方法 GB/T 9361-1988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T 14916-1994 识别卡 物理特性 GB/T 18239-2000 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 CJ/T 1662002 建设事业IC卡应用技术 DB11/T 171-2002 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安全评测规范 DB11/T 159.1-2002 市 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 第1部分:卡片 DB11/T 159.2-2005 市 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 第2部分:终端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159.1、DB

8、1 1/T 159.2确立的 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运营实体 指参与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运营的行业、公司、单位或其联合体。 4 缩略语 DB11/T 159.1-2002、D B11/T159.2-2005确立的缩 略语及以下缩略语适用于本部分。 TCP/IP(Transfer Control Protocol/ Internet Protocol) 传输控制协议/网际协 议 MTC( Manual Toll Collection) 人工收费 ETC(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电子收费 5 主要应用方式 一卡通卡支持市政、交通领域及小额付费支付

9、等一卡多用。 5.1 公共电汽车应用 DB11/T 159.32005 5 通过车载、壁挂或手持式等一卡通卡读写终端,实现公共交通电汽车单一票制、分段票制和计次票制等收费要求。 5.2 轨道交通应用 与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结合,以储值票的方式,实现轨道交通计程、计时收费要求。 5.3 出租汽车应用 运营出租汽车应安装具有一卡通读写功能的计价器,通过该终端设备,实现出租汽车乘客持卡付费的要求。 5.4 高速公路应用 与高速公路的MTC、ETC系统结合,实现高速公路持卡付费的要求。 5.5 停车场应用 与公共停车场出入口收费终端、路边停车收费设备结合,实现停车场计时、计次付费的要求。 5.6 水

10、电气收费应用 实现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应用的付费。 5.7 公园及旅游景点应用 利用公园及旅游景点门禁系统、手持或固定式一卡通卡收费终端,满足公园及旅游景点付费的要求。 5.8 文化体育场馆应用 利用文化体育场馆门禁系统、手持式或固定式一卡通卡收费终端,满足文化体育场馆付费的要求。 5.9 小额消费支付应用 通过一卡通系统专用终端及与一卡通系统兼容的收费终端,实现超市、连锁店、书报亭或快餐店等小额消费支付的要求。 5.10 其他市政、交通领域及小额付费支付的应用 通过一卡通系统专用终端及与一卡通系统兼容的收费终端,实现其他市政、交通领域及小额付费支付的要求。 6 系统组成 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

11、是指以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为清算和发卡管理中心枢纽,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和IC卡技 术,连接一卡通应用领域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以及持卡人和银行,实现自动支付、结算、划帐及管理的应用系统。 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由一卡通卡、终端和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组成。 7 一卡通卡应用要求 7.1 一卡通卡 一卡通卡应符合DB11/T 159.1的规定。 7.2 应用类型 应用类型编码在IC卡中用1个字节的长度表示, 最多可支持256种类型。 7.3 初始化 一卡通卡应进行初始化后方可使用。 7.4 发售和使用 已初始化的一卡通卡,可在经授权的终端上发售。 已发售的一卡通卡,可在经授权

12、的终端上充值,使用过程中可多次充值。 已充值的一卡通卡,可在一卡通应用领域的终端上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可在指定的终端上按有关规则办理退卡。 DB11/T 159.32005 6 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在指定的终端上对一卡通卡进行查询、修复。如无法继续使用,可按有关规则办理更换或退卡。 7.5 回收和销毁 回收和销毁应由发卡机构负责。 8 终端应用要求 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的终端应符合DB11/T 159.2的规定。 8.1 终端功能 终端功能包括充值、消费和服务等。 8.1.1 充值 实现一卡通卡的发售和充值。 8.1.2 消费 利用一卡通卡内的电子钱包实现支付。 8.1.3 服务 包括查询、

13、补票、IC卡修复、退卡、换卡等。 8.2 交易方式 市政交通一卡通终端的交易方式分为脱机交易和联机交易。 8.3 终端应用的管理 终端应满足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的使用要求,功能具有可扩展性。 终端及各应用行业的相关终端不应损坏一卡通卡的信息数据。 同一终端的不同应用之间不应互相影响。 9 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的应用要求 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包括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及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 9.1 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 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造、统一发卡、统一管理”的原则建设的一卡通运营管理平台,实现一卡通系统相互之间的互连、互通、互操作,以及和外部系统的

14、数据交换和处理。 为了保障一卡通系统的运行,保证一卡通卡在相关行业的应用,同时满足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和终端接入的要求,一卡通中心计算机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及辅助功能。 9.1.1 一卡通卡初始化 初始化包括创建一卡通卡应用文件、写入密钥和发行商标识及其相关信息。 经过初始化的卡可在一卡通系统中使用。 初始化流程图见附录A。 9.1.2 账户管理 具备一卡通卡、运营实体等的账户设置、管理和维护功能。 9.1.3 终端管理 具备发卡充值、消费、服务类终端的台账管理功能。 9.1.4 操作员管理 具备设置、管理和维护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的操作员管理功能。 9.1.5 数据传输 应能接收发卡充值终

15、端、数据采集点、行业或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的各类IC卡交易数据、终端状态信息和日志数据。 DB11/T 159.32005 7 应能将结算统计数据、业务对帐数据、系统运行参数数据、运行管理数据发送到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 系统除满足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接入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和清算银行及其他外部相关系统的数据传输要求,同时支持跨城市互连互通的数据传输。 9.1.6 交易记录验证及合法性检查 系统应验证所有原始交易数据记录的TAC,原始交易数据记录的TAC由终端的SAM产生。 TAC计算的 数据项见附录B。 系统应具备原始交易数据记录的合法性检查功能。 9.1.7 结算及对帐 应能及时完成一

16、卡通中心计算机系统收到的各类所有原始交易数据的结算,并产生资金清分的数据和报表,完成与各运营实体的数据对帐。 9.1.8 业务统计和数据分析 具备原始交易数据分类统计功能。 具备对原始交易数据、历史数据和各类统计数据分析的功能。 9.1.9 数据存储 应具有各类原始交易数据、结算统计数据、系统运行参数、管理数据的存储、备份及恢复功能。 9.1.10 SAM 授权 具备对发卡充值终端SAM实现联机授权的功能。 9.1.11 异常数据的处理 系统应能通过审计跟踪或人工检查等方式发现终端、持卡人帐户等的异常数据,并应能对检查发现的异常数据具备自动处理或手工处理的功能。 9.1.12 黑名单管理 具备

17、黑名单的收集、生成、跟踪、下发及维护功能。 9.1.13 系统运行监控 具备网络管理、设备运行状态及数据传输系统运行状态监控等功能。 9.1.14 辅助功能 辅助功能包括呼叫中心系统(Call Center)、WEB客户服务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等。 9.2 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 为实现接入一卡通中心计算机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运营实体的相关业务要求本标准不作规定。 9.2.1 数据采集 应能及时、完整采集所属范围内终端的各类原始交易数据。 9.2.2 数据传输 应能将各类交易数据发送到一卡通中心计算机系统。 应能接收一卡通中心计算机系统的结算统计数据、业务对帐数据、系统运行参数数据、运行管

18、理数据,并能将黑名单及时发送到终端。 9.2.3 数据接口 应按一卡通中心计算机系统的数据编码、数据格式、数据组织形式要求实现数据接口。 9.2.4 数据清算及对帐 应能实现行业内交易数据的清算,并能完成行业内资金清分。 应能实现和一卡通中心计算机系统结算数据的对帐。 9.2.5 数据存储 应具备各类原始交易数据、结算统计数据、系统运行参数数据、运行管理数据的存储、备份和恢复功能。 DB11/T 159.32005 8 10 通信及传输的应用要求 本部分规定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和一卡通中心计算机系统连接时通信和数据传输的要求。 10.1 网络连接 a) 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和运营实体计算

19、机处理系统之间主要通过公共电信网络实现。 包括各种公共电信网络服务商提供的专线、拨号等方式。相互之间也可建立专用网络。 b) 一卡通中 心计算机处理系统和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之间的网络连接的带宽应满足数据传输的要求。 c) 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和运营实体计算机处理系统之间的网络物理连接应有备份线路。 d) 直接与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连接的设备 IP 地址应统一规划和分配。 10.2 网络协议 一卡通中心计算机系统和与其连接的计算机系统、终端之间的数据传输基于TCP/IP协议。 10.3 数据传输 a) 计算机处理系统相互之间的数据传输应基于统一的应用层通信接口。 b) 计算机处理系统

20、相互之间的数据传输在应用层应以本标准规定格式的数据包进行。 c) 数据包内最大原始交易记录的数量不应超过 65535 条记录。 d) 发送到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的数据包的传输时间、间隔可通过参数设置。 10.4 数据组织结构 10.4.1 卡号编码 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发行的每张一卡通卡应设置唯一的卡号,编码规则见附录C。 10.4.2 应用单位编码 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中的每个应用单位应设置唯一的编码,编码规则见附录D。 10.4.3 交易类型编码 一卡通系统主要交易类型包括售卡、充值、消费、补票、锁卡、退卡、查询等,并可根据应用的需要进行扩展。 交易类型用1个字节表示,系统可支持最多256

21、种交易类型的应用。 已定义的主要交易类型编码见附录E。 10.4.4 数据包结构要求 a) 数据包结构包括包头、包体和校验码三部分; b) 包头包括公共部分和个性部分; c) 包体包括若干条数据记录。 数据包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数据包结构示意图 10.4.5 数据包类型 第1条记录 公共部分 个性部分 第n条 记录 校 验 码 包头 包体 校验码 DB11/T 159.32005 9 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接收的数据包类型包括管理数据、原始交易数据、统计对帐数据、测试数据等。数据包类型见附录F。 10.4.6 数据包数据项 数据包内的数据内容包含数据包的版本号、数据包编号、产生时间、发送

22、及接收方编码、数据包内记录数量、数据包长度等,具体数据项见附录G。 10.4.7 交易记录数据项 交易记录的数据项包括公共数据项和个性数据项,至少应由附录H规定的数据项组成。 交易记录主要包括在终端产生的消费交易记录、充值交易记录。 11 系统应用的安全要求 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应参照DB11/T 171相应的安全等级要求。 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SAM及密钥管理要求应符合CJ/T 166的相关规定。 11.1 一卡通卡的安全 a) 卡应一卡一密,一应用一密; b) 卡的验证应通过 SAM 完成。SAM 中存放消费主密钥或充值主密钥; c) 终端应使用 SAM 和一卡通卡完成验证。 11.2 交易安

23、全 交易的安全包括消费交易的安全、充值交易的安全。 应保证卡与终端之间的通信数据正确传输,防止通信数据被非法窃取或篡改。 11.2.1 消费交易安全 a) 消费主密钥保存在 PSAM 中; b) 消费交易时,首先应验证卡的合法性; c) 终端应验证卡的可用性,包括是否为黑名单卡、是否为可用卡等; d) 消费成功后应正确生成和完整保存消费交易数据; e) 消费交易数据包含 TAC; f) 系统应及时将黑名单下发到每一台消费终端上,应拒绝黑名单卡的交易并进行锁卡。 11.2.2 充值交易的安全 a) 售卡充值终端应完成签到并取得授权,并在权限有效时间范围内进行一卡通卡的交易。授权验证的权限在断电或

24、超时后失效; b) 充值交易时,首先应验证卡的合法性; c) 终端应验证卡的可用性,包括是否为黑名单卡、是否为可用卡等; d) 充值成功后应正确生成和完整保存充值交易数据; e) 充值交易数据包含 TAC; f) 卡内金额应设置上限; g) 系统应及时将黑名单发送到每一台充值终端上,终端应拒绝黑名单卡的交易并进行锁卡。 11.3 鉴别和访问控制 应用系统应具备鉴别及访问控制功能。 11.4 操作的审计 应具备应用系统操作的审计功能。 11.5 数据安全 a) 应保证原始交易记录完整、正确发送到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 b) 防止交易数据被篡改; c) 一卡通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验证交易记录的合

25、法性; d) 中心计算机处理系统之间传输的交换数据包应有校验码,接收方对发送方数据包的校验码进DB11/T 159.32005 10 行验证; e) 通过对数据的审计及时发现异常卡及异常数据。 11.6 网络与计算环境的安全 根据应用业务特点及服务对象需求,基于系统面临的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11.6.1 骨干通信网络 保护系统之间互连网络骨干网络的可用性。如建设备份数据链路、保证足够的网络带宽等。 11.6.2 网络与系统边界保护措施 a) 实现网络访问控制功能。如安装防火墙系统等; b) 保护数据传输的完整性; c) 保护边界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11.6.3 计算环境 a)

26、符合 GB/T 9361 的安全要求; b) 保护系统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如资源和局域网管理、补丁管理、防病毒等; c) 实现系统的鉴别与访问控制功能; d) 实现计算环境的审计功能。 DB11/T 159.32005 11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一卡通卡初始化流程图 工作准备置入未初始化的IC 卡产生初始化安全数据创建IC 卡应用文件写入初始化数据和发行商标识检查IC卡有效性?写入发行标志或密钥建立卡片帐户结束更换卡是否图A.1 DB11/T 159.32005 12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TAC 数据项 TAC 数据项含义见表 B.1。 表 B.1 TAC 数据项 序号 数据项

27、说明 1 卡序列号 一卡通卡内部序列号 CSN;CSN 超过 4 位时取低 4 位,没有 CSN 时,填写FF 2 交易日期 交易发生时的日期,格式“CCYYMMDD” 3 交易时间 交易发生时的时间,格式“HHMMSS” 4 交易类型 见附录 E 5 SAM 卡号 SAM 卡的唯一编号 6 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时的额度 7 交易顺序号 充值终端交易的顺序号 8 卡内余额 交易后一卡通卡内余额 9 卡交易计数 一卡通卡中的累计交易计数,充值与消费共用同一计数器 注:本表中的序号为示意号。 DB11/T 159.32005 13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卡号编码 卡号编码含义见表 C.1。 表

28、 C.2:卡号编码 数据项 字节数 编码 说明 城市编码 2 BCD 1000:北京市 行业编码 2 BCD 7510:市政交通 发行顺序号 4 BCD 有效范围:00000000-99999999 本节中城市编码规则引用 GB/T 2260。 本节中行业编码规则引用 GB/T 4754。 DB11/T 159.32005 14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应用单位编码 应用单位编码含义见表 D.1。 表 D.1:应用业主编码 数据项 字节数 编码 说明 行业编码 2 BCD 7510:市内公共电汽车 7511:自营及代理业务 7512:出租汽车 7513:轨道交通 7514:小额消费 751

29、5:高速公路 7516:公园及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馆等 7517-7599:预留 公司编号 2 BCD 公司编码可根据发卡机构规定要求顺序增加 DB11/T 159.32005 15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交易类型编码 交易类型编码含义见表 E.1。 表 E.1:交易类型编码 交易类型编码 说明 0x000x0F 0x00 专用 0x01 专用 0x02 专用 0x05 专用 0x06 专用 0x08 专用 0x0A 专用 0x0B 专用 0x0C 专用 0x0F 专用 0xF10xFF 0xF1 专用 0xF2 专用 0xF6 专用 0xF8 专用 0xFB 专用 0xFF 专用 0x

30、910x9F 0x91 专用 0x92 专用 0x96 专用 0x98 专用 0x9B 专用 0x9F 专用 DB11/T 159.32005 16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数据包类型 数据包类型含义见表 F.1。 表 F.1:数据包类型 序号 数据包类型 数据包名称 1 管理数据 授权充值额度余额数据、交易费率表、结算清分参数表、交易模式数据、请求一卡通卡配送数据、一卡通卡回收配送数据、2 终端交易数据 消费终端原始消费数据,售卡、充值、服务终端原始交易数据3 统计对帐数据 售卡、充值、服务终端交易统计数据 4 测试数据 测试交易数据包数据、通信测试数据包数据 5 其他数据 预留供系统扩

31、展使用 DB11/T 159.32005 17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数据包数据项 数据包数据项含义见表 G.1。 表 G.1 数据包数据项 序号 数据项 字节数 编码 说明 1 包格式版本号 1 HEX 2 包编号 16 BCD 每个传输的数据包须有唯一代码 3 发送方代码 4 BCD 运营实体编码 4 接收方代码 4 BCD 运营实体编码 5 测试状态 1 HEX 标识此数据包是否为测试数据,标识是否参与清算划帐。 0:非测试数据,1255:测试数据6 包中记录开始位置 2 HEX 本包的记录开始位置:相对文件开始位置的偏移量。 7 记录长度 2 HEX 如果包体不分记录,写包体长度

32、 8 包中记录总数 2 HEX 记录总条数 9 数据包生成时间 7 BCD CCYYMMDDHHMMSS(打包时间) 10 包状态 1 HEX 表示不同数据包类型的个性化特征 11 其它 18 预留 12 包头个性数据项 根据不同行业情况可分别设计定义。长度可变,个性区内部数据格式可根据需要定义。 13 记录1 14 记录2 记录N 校验位 4 全为 FF 时表示无校验 注:本表中的序号为示意号。 DB11/T 159.32005 18 附 录 H (规范性附录) 交易记录数据项 交易记录数据项见表 H.1。 表 H.1 交易记录数据项 序号 数据项 字节数 编码 说明 1 SAM 卡号 6

33、BCD 存储在 SAM 卡中的编号 2 交易顺序号 4 HEX 对一卡通卡钱包具有加款权限的终端,必须保证对一卡通卡操作的交易顺序号连续, 且交易顺序号累计不清 0 3 交易类型 1 HEX 表示交易的应用形式特征,如一卡通卡充值、消费等交易 4 交易金额 4 HEX 交易金额,计次卡时为次数 5 卡内余额 4 HEX 交易后一卡通卡内余额,计次卡时为次数 6 交易日期 4 BCD 格式为“CCYYMMDD” 7 交易时间 3 BCD 格式为“HHMMSS” 8 卡序列号 4 HEX 一卡通卡内部序列号 CSN;CSN 超过 4 位时取低 4位,没有 CSN 时,填写 FF 9 卡交易计数 2

34、 HEX 一卡通卡中的累计交易计数,充值与消费共用同一计数 10 城市编码 2 BCD 11 行业编码 2 BCD 12 卡发行号 4 BCD 一卡通卡发行顺序号 13 TAC 4 HEX 由 SAM 卡对相关数据项计算得出的交易验证码 14 交易前余额 4 HEX 一卡通卡交易前卡内余额,计次卡时为次数 15 卡类型 1 HEX 一卡通卡的卡类型,如非记名成人卡、福利卡、学生卡等 16 卡物理类型 1 BCD 定义一卡通卡的物理特征,如逻辑加密卡、双界面CPU 卡等 17 锁定标记 1 HEX 未锁定为 0,锁定为 1,其他值为非法 18 月票标志 1 HEX 19 交易状态 1 HEX 20 其它 3 预留 21 个性项数据 64 不同业务应用可使用不同的数据项 注:本表中的序号为示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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