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SC 27.010 F01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046.90-2008 通信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计算方法及限额 Calculation method and stipulation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norm for per unit product of communicator 2008-01-21发布 2008-03-01实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2/046.902008 前 言 本标准的第5章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 DB12/046.902008通信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
2、限额为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系列标准的第90项。本系列标准的其它标准见DB12/046.012008附录A。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同时符合DB12/046.012008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制定总则的规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经济委员会资源环保处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监测四站、天津市节能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温习、周永山、韩瑞国、梅国栋、贾军、任长青、王景良、朱天利、李志。 376 DB12/046.902008 通信机单位
3、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通信机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12/046.012008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制定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通信机总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
4、nsumption norm of communicator 报告期内企业生产通信机从原材料进厂至成品入库的生产全过程中,所消耗的综合能耗。包括直接生产系统(工序)与间接生产系统(辅助、附属、损失)综合能耗之和。 3.2通信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ommunicator 企业生产通信机的总综合能耗与同期内产出的该种产品合格品总量的比值。 4 计算方法 通信机的总综合能耗及其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按DB12/046.01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4.1通信机产量计算 4.1.1通信机产量计算单位
5、采用同行业及上级管理部门相一致的单位:部。 4.1.2通信机以本企业检验合格品产量计算,M部。 4.2通信机直接生产综合能耗 通信机直接生产综合能耗包括: a 车间收料工序综合能耗: E1 千克(标准煤); b装配工序综合能耗:E2 千克(标准煤); c 单片调配工序综合能耗:E3 千克(标准煤); d 整机调试工序综合能耗:E4 千克(标准煤); e 测试、试验工序综合能耗:E5 千克(标准煤); f 检验工序综合能耗:E6 千克(标准煤); g 装箱、入库工序综合能耗:E7 千克(标准煤)。 通信机直接生产综合能耗按(1)式计算: Ez=nsEs1(1) 式中: Ez通信机直接生产综合能耗
6、,千克(标准煤); Es报告期内通信机直接生产第s道工序的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 n报告期内通信机直接生产工序数。 377 DB12/046.902008 4.3通信机间接生产综合能耗 通信机间接生产综合能耗等于企业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在报告期内为生产该产品所实际消耗的综合能耗,加上同期内各种能源和载能工质在企业内部储存、转换、分配供应中的损失综合能耗,分摊到通信机上的量之和,详见DB12/046.012008第5.1.2条。 通信机间接生产综合能耗包括: s 辅助综合能耗: 1E 千克(标准煤); t 附属综合能耗: 2E 千克(标准煤); u 损失综合能耗: 3E 千克(标准煤)。 通信机间接生产综合能耗按(2)式计算: JE 1E +2E +3E (2) 式中: JE 通信机间接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 4.4通信机总综合能耗 通信机总综合能耗按(3)式计算: EEz + JE (3) 式中: E 通信机总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 4.5通信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通信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按(4)式计算: e ME (4) 式中: e 通信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部。 5通信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指标 通信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应不大于23千克(标准煤)/部。 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