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55.200 J 87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14662011 瓦楞纸板多功能印刷机 2011 - 11 - 15 发布 2011 - 11 - 30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3/ T14662011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由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东光县宏瑞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姜淑华、王晓倩、刘玉英、孙振胜。DB13/ T14662011 1 瓦楞纸板多功能印刷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楞纸板多功能印刷机的型号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2、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瓦楞纸箱板的分纸、压线、切角、开槽、模切等工序加工,最高加工速度60张/min的瓦楞纸板多功能印刷机(以下简称印刷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26.12008 机械 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544 瓦楞纸板 GB/T 9439 灰铸铁件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769 金属切削机床
3、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QB/T 1044 印刷开槽机 QB/T 1588.1 轻工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B/T 1588.2 轻工机械 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3 型号及基本参数 3.1 型号 DYJ 改进次数 印刷组数(1、2、3、4) 版辊宽度( mm) 开槽( K)模切( M) 多功能印刷机 3.2 基本参数见表 1。 DB13/ T14662011 2 表1 基本参数 项 目 单 位 参 数 最高加工速度 张/ min 60 最大加工宽度 mm 2800 加工厚度 mm 215 传送方式 链条 胶板厚度 mm 6 适应墨类 水性 4 技术要求 4.1 印刷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
4、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基本要求 4.2.1 印刷机的各铸铁件应符合 GB/T 9439 的规定。 4.2.2 印刷机的焊接件应符合 QB/T 1588.1 的规定。 4.2.3 印刷机的切削加工件应符合 QB/T 1588.2 的规定。 4.2.4 产品的标准件和外购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3 整机技术要求 4.3.1 各运动部件的动作应平稳、可靠、无冲击及异常声响,操作、运动机构动作准确灵活。无阻滞及过热现象。 4.3.2 各相邻单机之间的平行度误差应小于 3 mm。 4.3.3 各紧固件应无松动。 4.3.4 印刷机空载噪声(声压级)应不超过 88 dB( A
5、)。 4.3.5 安全要求 4.3.5.1 外露齿轮、链轮和皮带轮等有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装置、部位及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4.3.5.2 电气系统应工作正常可靠;电气系统布线整齐,各种标注应齐全、正确、排列有序,接头牢固。 4.3.5.3 缘绝电阻应符合 GB 5226.12008 中 18.3 的规定。 4.3.5.4 耐压试验应符合 GB 5226.12008 中 18.4 的规定 。 4.3.5.5 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其连接应牢固,防止意外松脱。 4.3.5.6 印刷机各移动单机上应有切断行走机构的安全警示开关。 4.3.5.7 印刷机各单机移动时应有鸣警
6、指示。 4.3.5.8 润滑系统工作应可靠,油路畅通,无漏油现象。 4.3.5.9 印刷机的轴承温升应不大于 35 。 4.4 外观质量 4.4.1 涂漆层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明显的粘附物、流痕、起泡、脱漆现象。 4.4.2 外露加工表面不得有磕碰、划伤缺陷。 4.4.3 表面处理的零件应色泽均匀,不得有起泡、起层、斑点、锈蚀。 DB13/ T14662011 3 4.4.4 油路、气路、管路应排列有序,夹持可靠。 4.5 主要部件技术要求 4.5.1 印刷部分 4.5.1.1 印刷版辊轴向调整量为(510) mm,调整应灵活。 4.5.1.2 压印辊与印刷版辊的间隙调整到任一位置时,
7、其两辊平行度不大于 0.10 mm。 4.5.2 切角开槽部分 4.5.2.1 各刀座沿轴向移动灵活,固定应可靠,当固定在任一位置时开槽刀与刀槽均能正常啮合,在旋转一周内,不允许磕刀刃。 4.5.2.2 开槽刀与刀槽配合间隙不大于 0.20 mm。 4.5.3 分纸压线部分 4.5.3.1 各刀座沿轴向调整应灵活,固定时要牢靠。 4.5.3.2 上下分纸刀的内侧平面接触时,旋转一周不允许磕刀刃,分纸刀的端面跳动量应不大于 0.15 mm。 4.5.3.3 调整上下压线轮间隙时不应吃力, 调整到任一位置时, 两压线轮的平行度应不大于 0.20 mm。 4.5.4 模切部分 4.5.4.1 上、下
8、模切辊的轴线平行度误差不大于 0.10 mm。 4.5.4.2 上、下模切辊径向跳动不大于 0.20 mm。 4.6 使用性能要求 4.6.1 所用瓦楞纸板应符合 GB/T 6544 的规定。 4.6.2 相邻墨辊压力应一致,着墨均匀,不允许漏墨。 4.6.3 成型纸箱板的印刷图文应清晰,深浅一致。 4.6.4 印刷机的送纸部分、印刷部分、开槽部分、模切部分等应有协调同步的相位指示装置。 4.6.5 双色套印误差应不超过 0.75 mm,三色套印误差应不超过 1.0 mm,四色套印误差应不超过 1.5 mm。 4.6.6 开槽宽度误差应不大于 1.0 mm。 4.6.7 切槽深度不应超出横向压
9、痕线。 4.6.8 压痕线应居中,不应有多余的压痕线。 4.6.9 模切误差应不超过1 mm。 4.6.10 开槽刀、切边刀、切角刀、模切刀均应锋利,刀口硬度均不低于 HRC 45。 4.6.11 连续加工成型纸箱板的印刷、压痕、切角、开槽、切边、模切等工序, 加工 100 张的重复精度误差不大于 1.0 mm。 4.7 可靠性 印刷机应进行不少于 80 小时的可靠性试验,试验期间印刷机应运行良好无故障。 5 试验方法 DB13/ T14662011 4 5.1 试验场地和样机安装应能满足各项指标测定的要求。 5.2 噪声试验 测定方法按 GB/T 16769 的规定。可在空运转试验过程中进行
10、。 5.3 用塞尺检测 4.3.2、4.5.1.2、4.5.2 .2、4.5.3.3、4.5.4.1 项,最大最小之差为测量结果。 5.4 用百分表测量 4.5.3.2、4.5.4.2 项。 5.5 空运转试验 整机总装合格后,方可进行不少于 1 小时的连续空运转试验。其中低速、中速各 15 min,最高速度运转 30 min。 a) 检查整机及主要部件的运行情况。 b) 用点温计测量轴承处温度。 5.6 负荷运转试验及使用性能试验 整机空运转试验合格后,用符合 GB/T 6544 要求的五层瓦楞纸板(厚度 4 mm8 mm),在 80的最高加工速度下,进行 30 min 各种工序连续负荷试验
11、,使用性能试验方法按 QB/T 1044 的规定。 5.7 按负荷试验条件进行可靠性试验,每 2 小时测定一次加工 100 张的重复精度误差。 5.8 其他项目用目测方法。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必须逐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准出厂。 6.1.2 出厂检验的项目应包括: a) 外观质量; b) 安全要求; c) 装配要求; d) 空运转试验。 6.2 型式检验 6.2.1 型式检验应一年进行一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定型的鉴定; b) 正式生产中,如结构、材料、工艺、设计有较大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12、; c) 正式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检验的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时,每批产品抽一台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全检。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每台产品的各种标牌应齐全、清晰并应在明显部位固定牢靠,产品标牌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其内容包括: DB13/ T14662011 5 a) 制造厂厂名、厂址; b) 产品名称; c) 产品规格、型号; d) 产品出厂日期; e) 产品主要参数; f)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g) 出厂编号。 7.2 钉箱机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规定,允许采取裸装。 7.3 产品出厂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a) 产品合格证书;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7.4 产品运输应有防止机体变形措施和防雨措施。 7.5 产品应贮存在防雨、通风的仓库内,贮存期超过一年应重新涂防锈油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