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9.060 A 16 备案号: XXX-XXXX 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1/T XXXXX XXXX 辽砚 (报批稿) 2013 - XX - XX 发布 2013 - XX - XX 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1/T XXXXX XXXX 1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4 辽砚分类 1 5 辽砚结构 1 6 技术要求 1 7 试验方法 2 8 检验规则 2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 DB21/T XXXXX XXXX 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本溪市辽砚厂提
2、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人:章永军、高杰、杨芳、于长生、李晖。 DB21/T XXXXX XXXX 3 辽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辽砚的产品定义、产品分类、产品结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本溪桥头、南芬等地区特产的青云石、紫云石 (线石 )、木纹石(木鱼石)、透闪石以及自然奇石等为原料,精选后进行创意设计,并注入文化艺术内涵,按设计要求, 通过刀工雕琢、砂光打磨、修光、题刻砚名及制砚人款识、上蜡等加工工艺制成的辽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3、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9966.5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 5部分:肖氏硬度试验方法 QB/T1751 石砚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辽砚 使用本溪桥头、南芬等地区特产的青云石、紫云石 (线石 )、木纹石(木鱼石)、透闪石以及自然奇石等为原料雕刻的砚台。 4 辽砚分类 根据外形分规格砚和随形砚二大类 。 4.1 规格砚 指经过工艺加工具有一定几何形状的石砚,包括长方形、正方形、圆形、棱形、椭圆形等。 4.2 随形砚 基本保持石材自然形状设计雕琢的砚台。 DB2
4、1/T XXXXX XXXX 4 5 辽砚结构 利用青云石、紫云石 (线石 )、木纹石(木鱼石)、透闪石、自然奇石其本身具有的色彩特点设计雕琢,由砚身、砚池、砚盖等组成单体砚或多体组合砚。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 砚体应细腻、光滑,无明显沙划痕、刀痕、裂痕、断暇、风化,造型美观大方,布局合理适用,图饰优美,石纹俏色对比明显,具有地方特色;砚池手感平滑;砚池与砚盖吻合,不变形。 6.2 规格砚的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具体规格尺寸见生产企业技术文件,允许偏差应满足表 1要求: 表 1 规格砚的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尺 寸 允许偏差 300mm 3mm 300mm 2mm 6.3 硬度 砚石硬度(肖氏)
5、不低于 30HSD。 6.4 发墨量 砚石发墨量大于 5mm3/min 。 6.5 吸水率 砚石吸水率 小于 0.15。 6.6 放射性 砚石放射性应符合 GB6566中第 3.2条中 A 类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 手感目测。 7.2 规格砚的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用精度为 1mm的钢直尺试验。 7.3 硬度 DB21/T XXXXX XXXX 5 按 GB/T9966.5方法试验,可在同一块石材上制取试验用试样。 7.4 发墨量 按 QB/T1751方法试验,可在同一块石材上制取试验用试样,试样尺寸为长度 400mm宽度 400mm厚度 20mm,试样的光泽度同样品并保证上下面平行;
6、游标卡尺精度 0.02mm. 7.5 吸水率 按 QB/T1751方法试验,可在同一块石材上制取试验用试样,试样尺寸为长 度 400mm宽度 400mm厚度 20mm,电子天平精度 1g。 7.6 放射性 按 GB6566方法试验,可在同一块石材上制取试验用试样,重量 4kg。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产品出厂检验应逐件检验。 8.1.2 检验项目: 外观。 8.1.3 判定规则 每件砚必须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不合格者允许返工,经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2 型式检验 8.2.1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
7、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8.2.2 型式检验采取抽样检验。检验的样本应从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按表 2 规定。 表 2 抽样方案 序号 批量(块) 抽样数量(块)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 2 90 2 0 1 2 91 150 3 1 2 3 151 280 5 1 2 4 281 500 8 2 3 5 501 1200 13 3 4 8.2.3判定规则 DB21/T XXXXX XXXX 6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六章全部项目, 放射性检验结果不合格即 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他项结果按表 2 规定。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在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标识,内容包括:企业标识、规格、品种、出厂日期、生产单位、地址、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9.2 包装 包装的结构要合理、坚实,图案清晰,内附合格证,说明书。 9.3 运输 运输过程中,轻装轻放,防止损坏,避免日照、雨淋、受潮。 9.4 贮存 防止包装压坏,避免受潮,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