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330.2-2006 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2部分 蚊虫防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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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SC:07.080 备案号:19016-2006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330.2-2006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蚊虫防制 2006-05-19 发布 2006-08-01 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1/330.2-2006 I 前 言 蚊虫不仅影响人类工作、休息,而且是传播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丝虫病、登革热和登革 出血热、西尼罗病毒病、东方马脑炎、西方马脑炎、黄热病等多种蚊媒传染病的主要媒介,严 重危害人类健康。为了安全、有效地控制蚊虫,保护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灭蚊的药 物使用和防制技术,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各类指标是在中华人

2、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 螂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市蚊虫控制和建设健康城市的实际需要,并参考了国内外其他发 达地区在蚊虫防制活动中的经验和有关指标而制定。 本标准的第 3 章和 5.1 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中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上海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徐仁权 冷培恩 朱仁义 李光耀 金培武 赵冰。 本标准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于 2006 年

3、5 月首次发布。 DB31/330.2-2006 1 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蚊虫防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蚊虫防制中的操作程序、药械使用、检查技术和控制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组织的从事蚊虫防制的行为。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1 蚊虫 昆虫纲(Insecta)、双翅目(Diptera)、蚊科(Culicidae)中的与医学有关的一类昆虫,根据 其生活史所处阶段分为卵、幼虫(孑孓)、蛹和成蚊四个期。 2.2 蚊虫防制 采取环境、物理、生物和化学等综合性措施防止蚊虫对人类的侵害和控制蚊虫密度。 2.3 蚊虫孳生地 指适合蚊虫产卵和幼虫生长

4、繁殖的各种水体和积水。 2.4 生物灭蚊 利用蚊虫天敌和生物制剂控制蚊虫幼虫(孑孓)孳生的一种灭蚊方法。 2.5 烟剂 指利用加热或点燃后释放出烟雾, 对成蚊有杀灭或驱赶作用的一种化学制剂 (蚊香类除外) 。 DB31 330.2-2006 2 2.6 LD 50即半数致死剂量。指使半数实验动物致死所需要的药物剂量。表示该药物对人和动物的毒 性大小。 2.7 蚊媒传染病 指以蚊虫为媒介传播的人类疾病。 2.8 外环境 指各类建筑物以外的场所。 2.9 成蚊密度 指通过一定的方法在一定范围内监测获得的成蚊数量。如,只/人工小时,只/灯,只/间, 只/30分钟等。 2.10 幼虫密度 指通过一定的

5、方法在一定范围内监测获得的单位容器或处所水体中蚊虫幼虫和/蛹的数量。 如条/勺,条/处等。 2.11 单位类型 小型单位是指单位占地或者使用面积不满1000平方米的单位;中型单位是指单位占地或者 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不满3000平方米的单位;大型单位是指单位占地或者使用面积在 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位; 单位占地或者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1万平方米 以下的,作两个大型单位计算;超过1万平方米的,以此类推。 DB31/330.2-2006 3 3 灭蚊药物的使用与管理 3.1 用于预防和控制室内外蚊虫的药物品种必须具有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 3.2 用于防制

6、蚊虫药物的采购凭证、用药记录至少保留 2 年,以便查验。 3.3 下列场所禁止使用化学药物控制蚊虫 3.3.1 河流、湖泊、景观水系。 3.3.2 食品生产、销售和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 3.4 托幼机构、敬老院、医院等单位使用药物灭成蚊时必须使用 LD50 大于 5000mg/Kg 的药 物 3.5 各种拟除虫菊酯、敌敌畏以及国家禁止使用的其他药物禁止使用于控制蚊虫孳生地。 3.6 灭蚊药物应当存放在干燥、阴凉、避光、防火的专用场所,离地离墙放置。 3.7 灭蚊药物应具有明显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商品名、药物名称、生产厂商、生产日期、 进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3.8 灭蚊药物应有专人负责

7、保管,出入库有记录。药物原药必须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3.9 灭蚊药物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承担其所有过期、剩余药物和容器的回收和处置 义务, 统一集中处理。盛放药物的容器禁止遗弃在环境中, 剩余药液禁止直接倒入水或土壤中。 4 蚊虫防制操作程序 4.1 在实施蚊虫防制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蚊虫调查 制定防制方案-实施控制措施 灭效评估。 4.2 蚊虫调查 4.2.1 在灭蚊前应先进行蚊虫孳生地与成蚊侵害的状况调查。 DB31 330.2-2006 4 4.2.2 蚊虫孳生地调查: 主要采用 500ml 水勺和手电筒查找区域内居民和单位的室内、 公共场 所的地面、地下室、下水道、

8、雨水井、建筑物顶部以及内外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水体数量、孳生 蚊幼的阳性数和孳生地的种类与数量,并作好记录。计算孳生地阳性率和幼虫孳生密度。 4.2.3 成蚊侵害调查:采用人工小时法、灯诱法、叮刺法(在蚊媒传染病发生地区和疫点内不 宜使用)、帐诱法、雌蚊诱卵器法等任何 12 种方法调查成蚊密度并作好记录(调查与密度计 算方法见 5.2)。 4.3 制定防制方案:根据区域内各种孳生地的性质和分布、蚊虫种类与密度,绘制简易图表,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运用环境防制为主、物理防制或生物防制与化学防制结合、灭蚊与防蚊并 举的综合性治理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方法与措施(使用的药械品种、处理方式、药物剂型 与安全

9、性、采取的措施对环境的影响、控制频度)、效果评价时段与方法、控制的标准、告知 书及被服务单位的职责等。 4.4 实施防制措施程序: 4.4.1 环境防制: 根据区域内各种孳生地的性质和类型, 分别实施对孳生地的清除和有效管理。 4.4.1.1 孳生地的清除:对存在于环境中可以清除的各类积水,采取翻(将缸、罐、盆、瓶等 小容器积水倒掉,放置时底向上) 、填(用泥土或黄沙及时填平各种坑、洼、沟等容易积水的环 境) 、清(清除环境中各种小容器) 、疏(及时疏通建筑物四周的明沟和下水道)等方法,消除 各种蚊虫孳生的条件。 4.4.1.2 孳生地的管理:对家庭或单位内部的养鱼缸、山水盆景、浇花容器、水缸

10、、花盆托盘 等各种盛水容器 410 月间每周换水一次;对建筑物的雨棚改建成斜坡,防止积水;屋顶水箱 加盖密闭,定期检查;对雨水井和下水道定期疏通;对集中堆放的容器或轮胎采用防雨措施; 清除河道杂草,增加水的流速。 DB31/330.2-2006 5 4.4.2 物理防制 4.4.2.1 物理防制是用各种灭杀、驱赶、捕捉等工具进行防制蚊虫的方法。常用的工具有灭蚊 灯、吸蚊器、电蚊拍、捕蚊器、驱蚊器等。 4.4.2.2 在使用灭蚊灯、吸蚊器、电蚊拍、捕蚊器、驱蚊器等工具前,应逐一进行有效性检查。 并根据产品的使用范围和方法正确使用。灭蚊灯或电动灭蚊工具必须具有家电安全性以及应用 效果证明。 4.4

11、.2.3 居民小区、机关、学校、旅店、医院、敬老院以及其他不能使用化学药物灭蚊的单位 外环境推荐应用紫外线灯和 CO 2 灭蚊器控制成蚊。 4.4.3 生物防制 4.4.3.1 对河流、池塘、景观水体等水体放养柳条鱼或其他鱼类控制幼虫孳生。 4.4.3.2 推荐在河流、池塘、景观水体、有水生植物的水体中使用苏云金杆菌、球状芽孢杆菌 等一类生物制剂或昆虫生长调节剂。 当水体中出现幼虫孳生时, 由专业人员按照产品使用说明, 将生物制剂或昆虫生长调节剂用喷雾器沿水体岸边喷洒于水面。 4.4.4 化学防制 为了延缓蚊虫抗药性的产生,同一地区连续使用的灭蚊药物品种每 23 年更换一次。在实施化 学药物控

12、制之前,应向该地区的单位、居民进行告示处理范围、时间和注意事项。 4.4.4.1 灭幼虫 4.4.4.1.1 35 月间,在居民小区和单位的绿化地带、动物养殖场的向阳面,设置毒蚊缸毒杀 前来产卵的早春雌蚊。 毒蚊缸内放置一定数量的脱氯水或淘米水, 加入 0.51%的敌百虫或灭幼 脲,水面上放置供雌蚊产卵停息的少量稻草或树叶,贴上醒目标记。专人管理。一周检查一次。 一旦发现毒蚊缸内有 2 龄以上幼虫时,重新换药。 DB31 330.2-2006 6 4.4.4.1.2 对需用控制的蚊虫孳生地,首先使用环境或生物防制的方法处理。 4.4.4.1.3 对确需化学药物处理的水体,当孳生 2 龄蚊虫幼虫

13、时才能使用药物。 4.4.4.1.4 推荐使用除敌敌畏以外的其它有机磷类药物,使用缓释剂型。采用药物处理时,对 较大的水体,应估算水体面积或体积,根据每平方米或每立方米的使用量投放。定期检查,当 水体中出现 2 龄以上幼虫时,再进行处理。 4.4.4.2 灭成蚊 4.4.4.2.1 空间喷洒。实施喷洒时,按照附录。室外空间喷洒的时间应该严格掌握在黄昏或清 晨。 4.4.4.2.2 滞留喷洒。实施喷洒时,按照附录。 4.4.4.2.3 烟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适用于仓库、地下室、居室和工作场所等密闭环 境。 根据烟剂使用说明, 先关闭门窗和通风系统。 点燃烟剂, 一般应密闭 30 分钟后通

14、风 1 小时, 人员方可进入。 4.4.4.3 个人防护 工作人员在接触药物过程中应身着防护服、戴橡胶手套和口罩,禁止吸烟、吃食物;实施 完毕后必须先用肥皂洗手后脱下口罩、防护服并再次洗手。使用过的橡胶手套和防护服、口罩 等应洗涤后使用。 4.5 灭效评估 在实施灭蚊措施后,应适时进行灭蚊效果的评估,评估方法同孳生地调查或密度测定,评 价实施灭蚊措施后的效果,分析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的优缺点,制定下一阶段的灭蚊计划。 5 控制质量评价 DB31/330.2-2006 7 5.1 控制标准 本标准中的控制标准适用于城区和城镇范围,其他地区参照执行。 5.1.1 单位 5.1.1.1 小型单位 外环境

15、孳生地阳性 1 处,室内孳生地阳性为零。成蚊密度叮刺法 0 只/30 分钟。 5.1.1.2 中型单位 外环境孳生地阳性 2 处;室内孳生地阳性率为零。叮刺法密度白纹伊蚊 1 只/30 分钟,其 他蚊虫 2 只/30 分钟。 5.1.1.3 大型单位 外环境孳生地阳性 3 处;室内孳生地阳性阳性 1 处。叮刺法密度白纹伊蚊 1 只/30 分钟, 其他蚊虫 3 只/30 分钟。 5.1.2 . 地区 单位与居民室内和周边以及下水道孳生地阳性率(目测法) 3%;河流、湖泊、池塘等大型 水体孳生地阳性率(水勺法) 3%;平均幼虫密度(水勺法) 5 条/勺;叮刺法成蚊密度 1 只/30 分钟 5.1.

16、3 居民小区 控制标准参照大型单位 5.2 评价内容和方法 5.2.1 人工小时法 选择易栖息蚊虫的民居、动物房、绿化地带等场所的室内(如宿舍、值班室、地下停车库 或防空洞、公园值班室、厕所、居民楼梯和动物饲养场等处。每次测定时在日落后 1 小时进行,DB31 330.2-2006 8 测定者用电动吸蚊器在每个测定点捕捉 15 分钟,分类计数。 人工小时法密度(只/小时)= 4 监测点数 捕获蚊虫总数5.2.2 紫外线灯诱捕法 工具为紫外线诱蚊灯。选择在易栖息蚊虫的居民区、动物房的室外和绿化地带等场所,在每 个测定点离地 1.5 米高度悬挂一只,18:00 开灯,次日早上 6:00 关灯。将捕

17、获的蚊虫分类计 数。 灯诱法密度(只/灯)= 调查的灯数 各测定点捕获蚊虫总数5.2.3 叮刺法 选择民居的室外、动物房室外和绿化地带等场所(周边存在蚊虫孳生的孳生地)设置 3-5 个点,2 人一组,其中 1 人暴露单侧小腿,另 1 人用电动吸蚊器,捕捉 30 分钟内前来叮咬的蚊 虫。测定白蚊伊蚊时,测定时间选择在 16:0017:00 时间段。测定淡色库蚊、中华按蚊、三 带喙库蚊等蚊虫密度,测定时间选择在 19:020:00 时间段。将捕获的蚊虫分类计数。 叮刺法密度(只/30 分钟)= 测定点数 各测定点捕获蚊虫数5.2.4 帐诱法 选择蚊虫容易栖息的绿化地带,将蚊帐悬挂,用带固定,使帐下

18、缘距地面 30-40 cm 高,监 测人员立于帐内, 用电动吸蚊器借助手电筒捕捉进入蚊帐内的蚊虫,每次捕捉 15 分钟。 分类鉴 定。 帐诱法密度(只/顶蚊帐/15 分钟 )= 测定点数 分钟内捕获的蚊虫总数 各测定点 15DB31/330.2-2006 9 5.2.5 目测法(孳生地) 在实施蚊虫控制的区域范围内,检查人员用手电筒,检查民居和单位室内外环境中的各种 积水,以发现有 2 龄以上的幼虫或蛹的水体作为阳性孳生地。 孳生地阳性率%= 检查的水体数 有蚊虫孳生的水体数 100% 幼虫密度(条/处)= 发现阳性的处数 条数 发现的幼虫或蛹的总数 ) (5.2.6 水勺法(孳生地) 在实施

19、蚊虫控制的区域范围内, 对较大的孳生地 (如河流、 池塘、 地下室积水、 水池等) , 检查人员用 500ml 水勺,对每个水体随机取样 3-10 勺,有幼虫和蛹存在的为阳性勺,并记录幼 虫和蛹数。 孳生地阳性率%= 调查的勺数 数 有蚊幼或蛹的勺数的勺 100% 幼虫密度=(条/勺)= 处数 发现阳性的勺数或检查 发现的幼虫或蛹的总数5.2.7 诱卵器法 在实施蚊虫控制的区域范围内,在绿化地带、居民小区、单位外环境放置一定数量的雌蚊 产卵器,在雌蚊产卵器内,放上少量的稻草浸出液或脱氯水,第五天后检查前来产卵的雌蚊数 量和幼虫数量 阳性率%= 设置的诱卵器数 诱卵器数 有蚊幼或蛹或卵孳生的 1

20、00% DB31 330.2-2006 10 幼虫密度(条/器)= 阳性的诱卵器数 有蚊幼或蛹或卵的总数成蚊密度(只/器)= 阳性的诱卵器数 雌蚊总数 捕获的产卵 DB31/330.2-2006 11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蚊虫的空间和滞留喷洒操作规程 A.1 蚊虫的空间喷洒 A1.1 喷洒工具: 动力式超低容量喷雾器或各种储压式喷雾器 (喷头为锥形喷头) , 推荐使用超低容量喷雾器。 A1.2 喷洒前的准备 A1.2.1 熟悉喷雾器的性能和参数。 用水检查储压式喷雾器或动力式超低容量喷雾器的有效性, 熟悉动力式超低容量喷雾器的操作步骤,掌握相关参数。使用前必须实施效能的测试(流量、 喷

21、幅、喷距) 。 A1.2.2 选择适合于室内或室外空间喷洒的药物和剂型。有人居住的室内或有活水产品、观赏 鱼类、 花鸟、 活禽类的农贸集市等环境选择 LD 50 5000mg/kg 而且对鱼类、 花鸟不敏感的药物; 无人的房间室内,选择 LD 50 500mg/kg 的药物。外环境空间喷洒选择中等毒性(LD 50 50mg/kg)的药物;选择的药物剂型必须达到空间喷洒的要求。 A1.3 喷洒操作 A1.3.1 配药过程 A1.3.1.1 储压式喷雾器:打开储压式喷雾器的盖,倒入部分脱氯水,根据药物使用说明和配 比浓度,计算实际需要的药量,用量筒量取或用天平称取所需的药物。直接兑水的剂型,则用

22、水稀释药物后倒入喷雾筒内,再用水将量筒洗涤,连洗涤液也一并倒入筒内,边加水边用喷雾 杆搅拌均匀。水加到所需要的量后,盖上喷雾筒盖。 A1.3.1.2 动力式超低容量喷雾器:打开储药罐的盖,直接将超低容量喷洒剂型倒入储药罐内DB31 330.2-2006 12 或根据药物使用说明,按照配比所需的药物量。假如需要加入一定量的脱氯水或溶剂的,则配 置过程见 A1.3.1.1 A1.3.2 喷洒过程 A1.3.2.1 储压式喷雾器在配好药物浓度后,盖上盖,打气使其达到足够的压力。进入室内后, 关闭门窗,操作者手持喷雾杆,喷头向上 45 度,由左到右,从里向外喷洒,喷毕,关上门,密 闭 30 分钟。外环

23、境直接喷洒于蚊虫栖息的灌木丛、 绿化地或蚊虫群舞地带。 空间喷洒的时间应 严格掌握在黄昏或早上。 A1.3.2.2 超低容量喷洒适用于 6-8 月蚊虫密度高的外环境、绿化地带、竹林、轮胎堆放环境和 大面积的室内。在外环境操作时,操作者启动动力装置后,从上风向向下风向移动,根据流量、 喷幅、喷距掌握移动的步速。选择在风力 3 级以下天气晴朗的傍晚或早上,禁止在中午时间实 施喷洒。 A2 蚊虫的滞留喷洒 A2.1 喷洒工具: 各种储压式喷雾器(喷头为扇形喷头) A2.2 喷洒前的准备 A2.2.1 熟悉各种储压式喷雾器的性能,用水检查储压式喷雾器的有效性。 A2.2.2 了解墙面的吸水量,根据药物

24、的使用剂量(mg/m 2 ) ,计算药物使用浓度;根据喷雾器 的容量称取所需重量的药物,配制药液。 A2.2.2.1 墙面吸水量的测定:将喷雾器装入一定量的水,均匀地喷洒在预先划好的一定面积 内, 要求以湿而不流淌为宜。 将喷雾器内剩余的水倒出计量, 用原水量 (mL) 减去余水量 (mL) , 再除以喷洒面积(m 2 ) ,即得该表面单位面积的吸水量。 DB31/330.2-2006 13 喷洒面积 余水量 原水量 ) 墙面吸水量( 2 m / ml A2.2.2.2 计算药物使用浓度:按下式计算药物使用浓度。 % 100 m / ml m / g % 2 2 ) 墙面吸水量( ) 每平方米

25、使用剂量( ) 杀虫剂使用浓度( A2.2.2.3 计算并称取所需的药物重量:按下式计算所需药物的重量,用天平称取或用量筒量 取药物。 喷雾器容量 ) 原药浓度( ) 杀虫剂使用浓度( ) 所需杀虫剂重量( % % g (mL) A2.3 喷洒操作: A2.3.1 药物配制:先在喷雾器内加入少量的脱氯水,将称取的药物放在小容器内,加入少量 水或溶剂混合搅拌后倒入喷雾器,用清水清洗数次小容器,清洗水也一并倒入喷雾器,加水至 刻度,同时边加水边搅拌均匀为止。 A2.3.2 储压式喷雾器在配好药物浓度后,盖上盖,打气使其达到足够的压力。 A2.3.3 喷洒前先清扫处理面,喷头距喷药表面 45cm 左右距离,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自左 往右均匀喷洒,喷幅之间重叠 5cm,使受药面吸足药液。喷洒要求达到处理墙面湿而不流淌。 A2.4 适宜蚊虫滞留喷洒的场所: 蚊虫的滞留性喷洒适用于蚊虫密度高的地下室、防空洞、车库、居民楼道、动物养殖场、乡村 农户、蚊媒病发生地区的室内等环境。 A2.5 蚊虫滞留喷洒的剂型:可湿性粉剂、胶悬剂和微胶囊剂药物剂型。 DB31 330.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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