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010 F 01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DB33/ 656 200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 Requirement for metrology management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 organization of using energy 2007-10-17发布 2008-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 656 2007 1 前 言 本标准的 6.1、 6.3、 6.4、 7.2、 7.3、 7.5、 7.6、 9.1和 9.3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
2、监督局、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统计 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测试学会、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绍兴化工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阚江洲、裘越、宁子平、詹志杰、沈才忠、杨景彤、徐晓 村 、 何红波 、 金慧 平、 王云鹏 。 DB33/ 656 2007 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 定了 用能单位 在 能源 采购 、加工、 转换 、 输送和 利用 过程 中能源计量 管理 的 基 本要 求 。 本标准 适 用 于企业 、 事业
3、单位、 行政机关 、 社 会团 体等独立核算 的用能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中的 条款通过 本标准的 引 用 而成 为本标准的 条款 。 凡是注日期 的 引 用 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 修 改单 (不包括勘误 的 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 用 于 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 达成协议 的 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 用 这些文件 的 最新版 本。 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 用 文件,其最新版 本 适 用 于 本标准。 GB/T 6422 企业 能 耗 计量与测试 通则 GB/T 15316 节 能监测技术 通则 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器具配备 与 管理通则 JJF 1
4、112 2003 计量 检 测 体 系确认 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 语 定 义 适 用 于 本标准: 3.1 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为 实现节 能 降 耗 目 的 而 持续控制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 作 所 必需 的 一组相互 关 联 或 相互作 用的要 素 。 3.2 能源消耗限额指标 为 达 到节 能 目 的 , 由 政 府 或行业 主 管 部门按 不 同 行业,根据管理 要 求 、 现 有技术 水 平 等 现状 , 经 综 合 平 衡 后 确 定 的能源 消 耗 单位参 考值 。 4 管理职责 4.1 用能单位 应建 立文件 化的能源计量 管理体 系 。 4.2 用能单位 最 高 管理
5、 者应确保实施 能源计量 管理所 必 要的 资 源。 应明确 能源计量 管理 负责 人 , 全面负 责 能源计量 管理 工 作 。 4.3 用能单位 应明确 能源计量 管理 的 职 能 部门 和 与计量 管理 活动 有 关 的人员 , 并 规 定其 职责 。 4.4 用能单位 应 提 供培训 , 以保证 与能源计量 管理 活动 有 关 人员能 胜任 本 职 工 作 , 并保存培训活动 的 记 录。 4.5 用能单位 应 根据 工 作需 要 , 配备足够 的 管理 人员 以保证 能源计量 管理体 系 的有 效运 行 : a) 应配备 人员 负责 能源计量的 策划 和 控制 工 作; b) 应配备
6、 人员 负责 能源计量 器具 的 配备 、 使 用、 检 定( 校 准 ) 、 维 修 、 报废 等管理 工 作; c) 应配备 人员 负责 主要 次级 用能单位 和 主要用能 设备 能源计量 器具 的 管理 ; d) 应配备 人员 负责 能源计量 数 据 的 采 集、 汇总 、统计、 分析 工 作; e) 应配备 人员 负责 能源计量 管理 的 内 部检查 、 评价及 改 进 工 作 。 4.6 用能单位 应结合 能源 消 耗 限 额指 标要 求和 自身 能源 消 耗管理 要 求, 规 定可 测量的能源 消 耗 量化 管 理 目 标 , 并制 订 相应 的统计、 分析 和 评价 程 序 。
7、DB33/ 656 2007 3 5 文件和记录 5.1 用能单位 应 识别 、 收 集、 编 制 和 控制 能源计量 管理所 需 要的 所 有 文件(包括内 部制 订或 来 自 外 部 的 ), 如 有 关 能源的 法律 、 法 规、规 章 、 其 他 规范性 文件 、能源计量 器具检 定 规 程或 校 准规范、能源 生 产 转换等 的 设 计 图纸 、技术规范、 指 导书 等 。 5.2 用能单位 应建 立 并保持 文件 化的 程 序 以 对 本标准要 求 的 文件和 资 料 进 行 有 效 的 控制 : a) 文件 发 布前 应 得 到 批 准 ; b) 使 用人员 应 能 获得 适 用
8、 文件 的有 效 版 本。 5.3 用能单位 应建 立 并保持 能源计量 管理 记 录的标 识 、 储 存 、 保 管和 处 理 的 文件 化 程 序 , 记 录 应 清晰 、 完整 并 规 定适 当 的 保存 期 限。 6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 6.1 能源计量 器具 的 配备应 满 足 GB 17167-2006的要 求,其 中主要用能 设备 的能源 消 耗 量 (或 功率 ) 限 定 值及 计量 器具配备 率 应 满 足 表 1要 求, 用能单位 水 蒸汽 和 水相 关 量测量用计量 器具 准 确 度 等 级应 满 足 表 2要 求 。 表 1 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
9、值和计量器具配备率 能源 种类 电力 煤炭 、 焦炭 原油 、 成 品油 、 石油液 化 气 重油 、 渣油 煤气 、 天 然 气 蒸汽 、 热 水 水 其 它 限 定 值 70kW 0.5 t/h 0.3 t/h 0.5 t/h 50 m 3 /h 3.5 MW 1 t/h 29.26 GJ /h 计量 器具 配备 率 100% 100% 100% 100% 90% 80% 95% - 表 2 用能单位水蒸汽和水相关量测量用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类别 准 确 度 等 级 要 求 蒸汽流 量 仪表 不 低 于 2.0级 水 流 量 仪表 不 低 于 1.0级 机 械式冷 水 表 计量 等 级
10、 不 低 于 B级 (最 大允许 误 差 2%) 机 械式热 水 表 计量 等 级 不 低 于 B级 (最 大允许 误 差 3%) 压力仪表 ( 与 蒸汽 质量计 算 有 关 的 ) 0.5级 6.2 用能单位 应 编 制 完整 的能源计量 器具一 览表 。 表 中 应 列 出计量 器具 的 名称 、 型号 规 格 、准 确 度 等 级 、测量范 围 、 生产厂家 、出 厂编号 、 内 部设备 编号 、 安装 使 用 地点 、 目 前 状 态 ( 指合 格 、准用、 停 用 等) 、 检 定 /校 准有 效 期 限 和 量 值 溯 源 方 式 等 。主要 次级 用能单位 和 主要用能 设备应
11、编 制 独立 的能源计量 器具一 览表 分 表 。 6.3 用能单位 应制 定 能源计量 器具 的 周 期 检 定 /校 准计 划 , 并按 计 划 对 能源计量 器具实施检 定 /校 准 , 确 保 计量 器具 量 值 能 溯 源 到 国家 计量 基 准。 6.4 因无法拆卸 或 检 定 安排受生产装置 的 检 修 时间 牵 制 的计量 器具 , 应制 定核 查 等方 法对 计量 器具 的 准 确 度 、 可 靠 性 进 行 评 定, 并制 订 检 定 /校 准计 划 。 DB33/ 656 2007 4 6.5 用能单位 应按 JJF1112-2003要 求 做好 在 用能源计量 器具 的
12、监 视 工 作 , 及 时识别 不 合 格 计量 器具 , 防止 不 合 格 计量 器具 的 使 用。 6.6 用能单位 应建 立 能源计量 器具 档案 ,内容包括 : a)使 用 说 明 书 ; b) 出 厂 合 格 证; c) 检 定或 校 准 证 书 ; d) 维 修 记 录 ; e)其 他 相 关 信息。 6.7 在 用的能源计量 器具应 有 相应 的标 识 可 反映 其 检 定 /校 准 状 态 , 并 与能源计量 器具一 览表 相 对 应 。 6.8 能源计量 器具 的 设 计、 安装 和使 用 应 满 足 GB/T 6422、 GB/T 15316关于 用能 设备 的能源监测要
13、求, 并应 在 受 控 的 或 已知 满 足需 要的 环境 中 使 用。 6.9 在 用的能源计量 器具 , 对 影响 其 计量性能的 调 整装置 应进 行 封印 或采 取 其 他 保 护措 施 ,以 防止未 经 授权 的改 变 。 6.10 必 要 时 , 能源计量 器具应 有 操 作 规 程, 有 关 人员 应 能 按 操 作 规 程 要 求, 正 确 地 使 用计量 器具 。 7 能源计量点的设计与控制 7.1 用能单位 应建 立 能源计量 网络 图 。能源计量 网络 图 应 能 清 楚反映 计量 器具 的 安装 位 置 、准 确 度 等 级 和 能源 数 据 链 的 流 向 等内容 。
14、 7.2 用能单位 应 正 确 识别 主要 次级 用能单位、主要用能 设备 或 主要用能单 元 ( 装置 、 系 统、工 序 、工 段 等), 合 理 确 定 能源计量 点 。 7.3 用能单位 应 依 据 设 计规范、 使 用 说 明 书 等内容 确 定 能源计量 器具 的 安装 位 置 、 安装 方 法 、 使 用 条 件 以及 计量人员、计量 方 法 、 环境 控制 、计量 数 据采 集、计量 数 据转换等 要 求, 并 形 成 相应 文件 。 7.4 计量 过程 的 设 计 应 能 确保 防止 出 现 错 误 的 结 果 , 并 可 及 时 采 取纠正措 施 或 预防措 施 。 7.5
15、 由 于 环境 条件 恶劣 或 受 计量 器具制 造 水 平的限 制 等 无法安装 计量 器具 ,不 能 直接 进 行 能源 消 耗 计 量 时 , 应 针 对 该项 能源计量 制 定 相应 的 评 定方 法 , 进 行 统计 核算 。 评 定方 法 应 包括 以 下内容 : a) 被 评 定 能源的 品种 , 分析 不 能 进 行 实 际 计量的 原因 ; b) 该 能源的 特 性 及现状 (包括 能源 来 源、用能位 置 、用能量 值 范 围 、 回 收 利用、 转换等) ; c) 评 定方 法 的 依 据, 如 正 式 文件 规 定 、 行业(或 地 方) 标准、规范 等 ; d) 评
16、定过程 ; e) 评 定 技术 可 靠 性 论述 ; f) 评 定 结 论 的 格式 ; g) 评 定和 复 核 人员 ; h) 评 定日期 。 7.6 对 易 受 干扰 的能源计量 点 , 当 计量 器具 的 抗干扰 能 力 不 足以 抵御干扰影响 时 ,应具 有 如 7.5条 规 定 、 可 以 正 确评价 该 位 置 能源 消 耗 实 际 值 的 评 定方 法 。 当 发 现 干扰影响 计量 结 果 时 , 应以评 定方 法 求 得 的能 源 消 耗 量 值 为准。 8 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 8.1 能源计量 数 据 的 采 集 应 采 用规 定 的 记 录 格式 , 记 录 表格 应 便
17、 于 数 据 的 汇总 与 分析 , 并 满 足 统计 和 能源 管理 部门 的要 求 。 8.2 能源计量 数 据 应 如 实 读取 并 准 确记 录 , 应记 录 读取 量 值 的 时间 和 人员。 8.3 能源计量 数 据 应分级 采 集 , 按级 统计 , 避免遗漏 和 重 复 。 DB33/ 656 2007 5 8.4 自制 、 回 收 和 综合 利用的能源 ( 如压 缩空 气 、 氧 气 、 氢 气 和 余 热 、 废 气 的 循环 利用 等) 数 据,均 应进 行 计量 或 测 算 。 8.5 能源计量 数 据 应 统 一 归 档 , 保证数 据 来 源 和 流 转 的 真 实
18、 性、准 确 性 和可 靠 性。 8.6 能源计量 数 据 的 采 集 应 尽 可 能利用 先 进 的 设备 和 技术。 9 能源计量数据的核查和 分析 9.1 用能单位 应建 立 能源计量 数 据 的 核 查 和 分析制 度 。 涉 及 有 关 能源 消 耗 限 额指 标的计 算 应 遵守已颁 布 的 相应 计 算方 法 。 9.2 应 对 能源计量 数 据 进 行 分 层 次 计量 结 果 的 比 对 或 平 衡分析 , 确保 计量 数 据采 集信息的 完整 性 和 准 确 性。 9.3 应 用能源计量 器具 的 检 定 /校 准 结 果 或其 他 方 法 进 行 数 据修 正 时 , 应
19、制 定程 序 文件 规 定 数 据修 正依 据 、 修 正 理 由、 修 正幅 度 和修 正 人员 等, 并保存 修 正 的 数 据 记 录。 9.4 能源计量 数 据 应具 有 可 追 溯 性 ,所 有 数 据 应 能 追 溯 至 计量测试 记 录。 10 改进 10.1 用能单位 应 根据 预 定 的 日程 表 和程 序 , 每年至少 一次 对 能源计量 管理 活动进 行内 部检查 和 评价 , 以确保持续 符 合 本标准要 求和 评价 其 能源 消 耗 量化 管理 目 标的 实现 情况 。能源计量 管理 负责 人 应按 照 日 程 表 的要 求和最 高 管理 层 的 需 要 来 策划 和
20、 组 织 实施 。 内 部检查 和 评价活动应 由经 过 培训 和 具备资 格 的人 员 来 执 行, 检查 和 评价 人员 应 独立于 被 检查 的 区域 。 10.2 当 检查 中发 现 能源计量 管理 活动 的有 效 性 或 能源计量 数 据 的准 确 性 存 在 问题 时 , 应及 时 采 取纠正 措 施 , 并 在 约 定 的 日程内 对 纠正措 施 的 实施 情况 和 有 效 性 进 行 跟踪验 证 。 10.3 当 评价 后 发 现 能源 消 耗 量化 管理 目 标 不 能 实现 时 , 应及 时 召开专题 会 议 进 行研究和 确 定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能源计量 管理
21、负责 人 应确保 这些 措 施 在 约 定 的 日程内 得 到实施 。 10.4 对 检查 中发 现 的 问题 、 采 取 的 纠正措 施 和 跟踪验 证 情况 及 量化 管理 目 标的 评价 情况 和 由 此 采 取 的 措 施 等, 应 予 以记 录 和 保存 。 10.5 用能单位 最 高 管理 者应 重 视 能源计量的 各 种 统计、 分析结 果 , 并保证 这些 结 果 及 时 应 用 和 持续 改 进 。 DB33/ 656 2007 6 附 录 A (规范性 附 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 检 查表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管理 检查 表 见 表 A.1。 表 A.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22、管理 检 查表 标准 条款 检查 要 点 和 记 录 1 政 府 下达 的 节 能 目 标 和 节 能计 划指 标: 2 政 府 统计公 报值 : 3 行业 规 定或 发 布 值 : 4 耗 能 定 额 : 5 耗 能限 额 : 比 较 基 准 值 信息 来 源: 6 其 它 : 4 1 是否 建 立文件 化 的能源计量 管理体 系 ? 4 2有 无 明确 能源计量 管理 负责 人 , 权 限 是否 充 分 ? 4 3有 无 明确 计量 管理 职 能 部门 和 人员 , 职责 有 无 规 定 ? 4 4人员 培训 , 能 否 胜 任 能源计量 管理 工 作 ? 4 5人员 配备 是否 符 合
23、? 4 管理 职责 4 6有 无 根据 能 耗 限 额 等 要 求, 规 定可 测量的 量化 管理 目 标 , 并制 定 相应 统计、 分析 和 评价 程 序 ? 5 1 文件 识别 、 收 集 是否 充 分 ? 5 2 文件是否 得 到 有 效控制 ? 5 文件和 记 录 5 3 记 录 管理是否 符 合 ? 6 能源计量 器具 的 配 备 和管理 6 1能源计量 器具 的 配 备 率 进 出 企业 配备 率 : 应配备 台 件 占 %,实 际 配备 台 件 占 % 次级器具配备 率 : 应配备 台 件 占 %,实 际 配备 台 件 占 % 主要用能 设备配备 率 : 应配备 台 件 占 %
24、, 实 际 配备 台 件 占 % DB33/ 656 2007 7 6 2 有 无 能源计量 器 具一 览表 ,是否 符 合 要 求 ? 6 3 能源计量 器具 是 否 能 保证 溯 源 至 国家 计量 基 准 ? 6 4因 客观 原因无法 按 期 检 定 的计量 器具 ,是 否 制 定期 间 核 查并 安 排 好 检 定 计 划 ? 6 5 是否 对 在 用计量 器具实施 监 视 工 作 , 及 时识别 并 防止 使 用 不 合 格 的能源计量 器 具 ? 6 6 有 无 建 立 能源计 量 器具 档案 ,内容是否 齐 全 ? 6 7 在 用能源计量 器 具 标 识 是否 能 明 显 反 映
25、 其 检 定( 校 准 ) 状 态 ? 6 8 能源计量 器具 的 设 计、 安装 和使 用 是否 满 足 能源监测要 求 ? 6 9 能源计量 器具 中 对 影响 计量性能的 调 整装置 , 有 无 未 经 授权 的改 变 ? 备 和管理 6 10 在 必 要 时 , 有 无 操 作 规 程 指 导 操 作者 正 确 使 用计量 器具 ? 7 1 是否 建 立了 能源 计量 网络 图 ? 网络 图 是否 清晰 反映 计量 器 具 安装 和 能源 数 据 链 的 流 向 ? 7 能源计量 点 的 设 计 与 控制 7 2 是否 能 正 确 识别 主要 次级 用能单位、主 要用能 设备 ,是否
26、合 理 确 定了 能源计量 点 ? DB33/ 656 2007 8 7 3 是否 有计量 过程 的 文件, 规 定了 计量 器 具 的 安装 、 使 用 等 要 求 ? 7 4 计量 过程 的 设 计 是否 能 确保 防止 出 现 错 误 的 结 果 , 并确保 迅 速 发 现 问题? 7 5 对 不 能 直接 计量 能 耗 量 值 的 项 目 ,是否 制 定了 相应 的 评 定文 件 ? 7 6对 易 受 干扰 的能源 计量 点 ,是否 制 定了 评 定方 法 并按 规 定 进 行 了 评 定 ? 8 1 是否采 用 了 规 定 的 记 录 格式 ? 8 2记 录中 是否 有 读 数 人员
27、 和 读取 时间 ? 8 3 是否 进 行 分级 采 集、 按级 统计 , 有 无 能 耗 数 据 的统计 遗漏 ? 8 4自制 、 回 收 和 综合 利用的能源有 哪 些 ? 有 无 进 行 计量、测 算和 统计 ? 8 5 记 录 是否 统 一 归 档 ? 8 能源计量 数 据 的 采 集 86是否采 用 先 进 的 采 集 设备 和 技术 ? 9 1是否 建 立 能源计量 数 据 的 核 查 和 分析制 度 ? 限 额指 标计 算是 否 遵守颁 布 的 相应 计 算方 法 ? 9 2 计量 数 据采 集信 息 是否 完整 和 准 确 ,是 否 进 行 比 对 或 平 衡分 析 ? 9 能
28、源计量 数 据 的 核 查 和 分析 9 3数 据修 正 是否 符 合 要 求 ? DB33/ 656 2007 9 9 4 能源计量 数 据是 否可 追 溯 ? 10 1 有 无对 能源计量 管理 活动进 行内 部检 查 和 评价 ?频 次 如 何 ? 10 2 当 检查 中发 现 能 源计量 管理 活动 无 效 或 量 值 不 准 确 时 , 有 无 采 取纠正措 施 , 并 在 约 定 的 日程内 进 行 跟踪 验 证 。 10 3 当 评价 后 发 现 能 耗 量化 管理 目 标 不 能 实现 时 ,是否 及 时 进 行 专 项 研究和 确 定 措 施 , 措 施 是否在 约 定 的 日 程内 完 成 ? 10 4 对 管理 改 进 的 各 项 活动 是否 进 行了 记 录 , 并 妥善 保存 ? 10 改 进 10 5 最 高 管理 层 是否 确保 提 供相 关 资 源 , 保 证 能源计量 管理 工 作 的改 进 ? 存 在 问题 及节 能 措 施 检查结 论 组长: 单位: 职 称 /职 务 成 员: 检查组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