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27.010F10浙江省地方标准DB3DB33/6782008粘胶(长、短)纤维单位综合能耗 限额及计算方法Thequota&calculationmethodof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ionforviscose(filamentyarn&staple)fiber20080218发布 200803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6782008I前 言 本标准第 3条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
2、江省节能协会、杭州市能源学会、浙江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胜德、吴明森、胡亚才、金慧平、张夏博。DB33/67820082粘胶(长、短)纤维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粘胶纤维生产过程中,粘胶(长、短)纤维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粘胶纤维生产企业生产用能系统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综合能耗 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 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 将生产各产品所消耗的各类能源, 折算成综合能耗量。 2.2 产品单位综合能耗 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将生产过程中合格品粘胶纤维产量分别计算成粘胶(长、短
3、)纤维单位综合 能耗。 3 能耗限额 单位综合能耗限额见表1。 表1 粘胶纤维单位综合能耗限额 类别 产品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千克标准煤/吨) 短纤维 1100 长 丝 3400 4 计算范围 4.1 企业综合能耗是统计对象在计划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 和二次能源(如石油制品、蒸汽、电力、煤气等)以及耗能工质(如水等)所消耗的能源。能源的低位 热值应以实测为准,若无条件实测,可采用本标准附录 A.1、A.2,通过热值折算为标准煤,进行综合 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4.2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中从原料、原液制备(碱站)、到纺丝后处理(酸站) 消
4、耗的各类能源,它包括基本生产用能和辅助生产用能,不包括生活和其他作业用能。 4.3 各类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见附录 A。 5 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 5.1 分类 综合能耗分为二类:企业综合能耗,产品单位综合能耗。 5.2 企业综合能耗的计算 企业综合能耗等于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生产活动中各品种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实物量与该类能源 折算标煤系数的乘积之和。DB33/67820083( )jqU i i i i=1 = E P (1) 式中:jqU 生产第j种产品消耗的企业综合能耗,kg 标准煤; i E 生产活动中消耗的第i类能源实物量; i P 第i类能源折算标煤系数。 5.3 粘胶纤维单位综合
5、能耗的计算 粘胶(长、短)纤维单位综合能耗等于计划统计期内企业分别生产粘胶(长、短)纤维的企业综合能耗 除以同期产出的其合格品产量。 jq jkc jhg U U = N (2) 式中: jkc U 第j种品种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jhg N 第j种品种合格品总产量,吨。 5.4 合格品总产量的计算 粘胶(长、短)纤维合格品总产量分别等于各品种其各种规格产品合格品产量之和。k jhg jhgk k=1 N = N (3) 式中: jhgk N 第j种品种不同规格产品合格品产量,吨。DB33/67820084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折标煤参考系数 A.1 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常
6、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见表 A.1。 表 A.1 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系数单位 折标煤系数 原煤 kgce/kg 0.7143洗精煤 kgce/kg 0.9000天然气 kgce/Nm3 1.2143液化石油气 kgce/kg 1.7143焦碳(含石油焦) kgce/kg 0.9714汽油 kgce/kg 1.4714柴油 kgce/kg 1.4571煤油 kgce/kg 1.4714燃料油 kgce/kg 1.4286渣油 kgce/kg 1.2860电力 kgce/kWh 0.1229(当量) 热力 kgce/MJ 0.03412(当量) A.2 常用耗能工质折标煤参考系数 常用耗能工质折标煤参考系数见表A.2。 表 A.2 常用耗能工质折标煤参考系数 耗能工质名称 系数单位 折标煤系数 自来水 kgce/t 0.2571软化水 kgce/t 0.4857压缩空气 kgce/Nm3 0.0400注:表A.2中折标准煤系数未标注的均为等价折标准煤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