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59.080.30 W 33 备案号: 13662-200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 DB33/T 417 2003 出口亚麻混纺印染布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linen & other fabric union printing and dyeing cloth for export 2003-05-26发布 2003-06-26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417 2003 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勤伟、杨宝根、张云美。 DB33/T 417 2003 1 出口亚麻混纺印染布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亚麻混纺印染布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亚麻与其他纤维混纺的出口混纺印染布的检验。苎麻与其它纤维混纺的出口混纺印染 布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 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 其 随后所有 的 修改 单 (不包括勘误 的 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 ,然 而 ,鼓励 根 据 本标准 达 成 协议 的 各方研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些 文件的 最新版 本。凡是 不注日期 的引
3、用文件 , 其 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 1995 评 定 变色 用 灰色 样 卡 (idt ISO 105-A02:1993) GB/T 420 1990 纺 织品耐刷洗色牢度试 验 方法 GB/T 2910 1997 纺 织品 二组分 纤维混纺 产品 定 量化学分析方法 (eqv ISO 1833:1977) GB/T 2911 1997 纺 织品 三组分 纤维混纺 产品 定 量化学分析方法 (eqv ISO 5088:1976) GB/T 3920 1997 纺 织品 色牢度试 验 耐摩擦色牢度 (eqv ISO 105-X12:1993) GB/T 3921.1 1997
4、 纺 织品 色牢度试 验 耐洗色牢度试 验: 试 验 1(eqv ISO 105-C01:1989) GB/T 3921.3 1997 纺 织品 色牢度试 验 耐洗色牢度试 验: 试 验 3(eqv ISO 105-C03:1989) GB/T 3923.1 1997 纺 织品 织物拉伸 性 能 第一部分 : 断裂强力 和 断裂伸长率 的 测 定 条样 法 GB/T 4666 1995 机织物长度 的 测 定 GB/T 4667 1995 机织物幅宽 的 测 定 GB/T 4668 1995 机织物密度 的 测 定 GB/T 4669 1995 机织物 单位 长度 和单位 面积质量 的 测 定
5、 GB/T 8427 1998 纺 织品耐光色牢度试 验 方法 氙弧 (eqv ISO 105-B02:1994) GB/T 8628 2001 纺 织品 测 定 尺寸变化 的 试 验中 织物试 样和 服装 的准 备 标 记 及 测量 (eqv ISO 3759:1994) GB/T 8629 2001 纺 织品 试 验用 家庭 洗 涤 和 干燥程序 (eqv ISO 6330:2000) GB/T 8630 1988 纺 织品 在 洗 涤 和 干燥时 尺寸变化 的 测 定 SN/T 1099 2002 进 出口 织物 检验抽样 方法 FZ/T 10010 1996 棉 及 化 纤 纯 纺、混
6、纺印染布标 志 与 包装 FZ/T 14004 1995 粘 纤印染布 FZ/T 30003 2000 麻 棉 混纺 产品 定 量分析方法 、 显微投影 法 FZ/T 34002 1992 亚麻印染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 和定 义 适用于本标准。 3.1 单位产品 为 实施 抽样检验 需 要 划 分 的 基 本单位 ( 匹 ) 。 匹 长 以 30m长 为 一 约 定 匹 长 。 3.2 DB33/T 417 2003 2 检验批 为 实施 抽样检验而 汇集 的单位 产品 称 为检验 批 , 以同 一 报 验 批 为 一 检验 批 , 简称批 。 4 抽样 抽样及 转移 规 则按 SN
7、/T 1099 2002规定执行。 5 检验 5.1 内在质量 5.1.1 纬 密 按 GB/T 4668 1995规定执行。 5.1.2 断裂强力 按 GB/T 3923.1 1997规定执行。 5.1.3 水 洗尺寸变化率 按 GB/T 8628 8629 2001、 GB/T 8630 88规定执行 , 按 5A程序 洗 涤 F法 干 燥 。 5.1.4 色牢度 5.1.4.1 耐摩擦色牢度 按 GB/T 3920 1997规定执行。 5.1.4.2 亚麻 粘 、亚麻 天丝 、亚麻 弹 性混纺 织物耐洗色牢度 按 GB/T 3921.1 1997规定执行 ; 亚麻 棉 织物耐洗色牢度 按
8、 GB/T 3921.3 1997规定执行 ; 其他 织物耐洗色牢度 参照执行。 5.1.4.3 耐光色牢度 按 GB/T 8427 1998规定执行 ,其中 以 4级兰 色 羊毛 标准的 褪 色 程 度 相当 于 GB 250 1995的 4级 为 曝晒终点 (方法 4)。 5.1.4.4 耐刷洗色牢度 GB/T 420 1990规定执行。 5.1.5 纤维 含 量 按 GB/T 2910 1997、 GB/T 2911 1997、 FZ/T 30003 2000规定执行。 5.1.6 单位 质量 按 GB/T 4669 1995规定执行。 5.2 外观质量 5.2.1 组织 组织( 花 色
9、) 应符合设计 要 求 。 5.2.2 幅宽 在 抽 取 的 外观 样 品 中 , 每匹 用 钢卷 尺或 直 尺均 匀 量三 处 , 取平 均 值 。 仲裁 检验 按 GB/T 4667 1995 规定执行。 5.2.3 纬斜 按 FZ/T 34002 1992规定执行。 5.2.4 布面疵点 布 面 疵点 检验和 评分 按 FZ/T 34002 1992规定执行。 经纬纱粗纱应加严 评分 (竹节纱 织物 除外 )。 弹 性 织物 的 幅宽 公差在相应 织物 公差 的 基础上再增加 2.5cm。 织 疵 及麻 粒 分 别 按 FZ/T 14004 1995 中 5.2.2、 5.2.5及 FZ
10、/T34002 1992中 4.3.2规定执行。 5.2.5 色差 色 差 评 定 按 GB/T 250 1995规定执行 ,色 差 要 求按 FZ/T 14004 1995中 5.2.5规定执行。 5.3 数量 经 向 检验 时 , 按 FZ/T 34002 1992的检验条件 , 在 验布 机 检验 外观疵点时 , 计 数器 的 读数即 为 该 卷 布的 数 量 ;纬 向 检验 时 , 在 抽 取 的 外观 样 品 中 , 每匹 用 钢卷 尺均 匀 量三 处 折 幅, 取平 均 值 , 折算 出 实 际数 量 。 仲裁 检验 按 GB/T 4666 1995规定执行。 5.4 包装 包装
11、应 完整 、 牢 固 ; 唛头 应 清晰 、 完整 ;批 号 应 与 报 检单 一 致 。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 内 在 质量 采 用 分 批 试 验 后评 定的 方法 ;外观 质量 逐 匹 检验 后评 定 ; 数 量 和 包装 按合约 要 求 评 定。 只 有 当 内 在 质量 、 外观 质量 、 数 量 和 包装均 合 格 时 , 判 该 批合 格 ,否 则 为 不 合 格 。 DB33/T 417 2003 3 5.5.2 内 在 质量 按合约 要 求 执行 ,合约 未 有 要 求 的 ,可参 见 附录 A要 求 执行。 5.5.3 外观 质量 的判定 按 FZ/T 340
12、02 92中 4.1.6规定的 一 等 品 指 标 进 行 考核 ,并 按 SN/T 1099 2002 规定的 合 格 判定 数 进 行判定。 5.5.4 数 量 符合报 检单 或 发票 规定的要 求 , 则 判 该 批 数 量 合 格 ,否 则 为 不 合 格 。 5.6.5 包装 按 FZ/T 10010 1996及 合约 的要 求进 行判定。 5.6.6 合约 和国 家 法 规 有 特殊 要 求 的 , 应按合约 和国 家 法 规要 求 , 并结 合 本标准 综 合 评 定。 6 不合格品的处置 6.1 合 格 批 中的 不 合 格 品 应 更换 成 合 格 品 。 6.2 被 判为
13、不 合 格 批 的 产品, 可 以 返工 的 项目 , 允许返工整理 后 重 新 报 检 一 次 。 DB33/T 417 2003 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内在质量考核指标 表 A.1 内在质量考核指标 检验 项目 单位 允许范围 纬 密 根 /10cm 按设计 或 规 格 规定 偏 差 率 2.5%及 以 内 断裂强力 N 200 水 洗尺寸变化率 % 经 7.0 纬 6.5 耐 光 变 色 : 4 耐刷洗 变 色 : 2-3 原 样 变色 : 3 耐 洗 沾 色 : 3-4 干 摩 : 3 染 色牢度 级 耐摩擦 湿 摩 : 2 纤维 含 量 绝对偏 差 % 5.0 单位 质量
14、偏 差 率 % 5.0 注 1: 弹 性 织物 的 水 洗尺寸变化 按弹 性 方 向控制 在 12.0%。 注 2: 水 洗尺寸变化率不 得超 过 +1.5%。 注 3: 除 耐光色牢度 以外 的其他 色牢度 允许 二 项低半 级 。 注 4: 耐刷洗牢度 只考核涂 料。 注 5: 纬 密 加 工系数 按 FZ/T 14004 1995规定执行。 注 6: 对 纤维 含 量 值在 10%以 下的纤维 , 应 不 低 于标 注 值 的 70%。 DB33/T 417 2003 5 编制说明 一 、 编制原因 根 据 浙江 省 质量 技 术 监督 局下 达 的 出口亚麻混纺印染布检验规 程 编制任
15、务 而 制 定 的。 由于 吸 取 了亚麻及其他纤维的 优 点 , 亚麻混纺印染布的出口 已超 过亚麻、苎麻 纯 织物 而成为主 导 品 种 , 但 由于亚麻混纺 织物 与 纯 织物 在 原 料 复 合 方 式 、 织 造 方 式 、印染 加 工 工艺 及 整理工艺 方面有 诸多 不 同 , 故套 用亚麻印染布的标准是 不 适 宜 的。 现 实 际情况 是亚 麻混纺印染布的出口 势头越来越猛 , 但该 产品 尚无 国标及行 业 标准。 我们 参 考 了 亚麻印 染布 、 粘 纤印染布 、 棉 印染布 、 亚麻 棉 混纺本 色 布 进 出口麻 棉 印染布检验规 程 等 标准 , 结 合 近 三
16、年 来 本 省 尤 其是绍兴 地区 范围 内 出口亚麻混纺印染布 ( 主要 产品 为 亚麻 粘 、亚麻 棉 印染布 ) 的 内 在 、 外观 品质 的 实 际数 据, 依 据 实 际工 作 经 验 编制 了本标准。 二、条款内容的编制说明 1、条款 项目 的 设 置 : 由于 目 前 亚麻混纺印染布的 品 种 主要为亚麻 粘 、亚麻 棉 、亚麻 天丝 等 产品, 故 参照的 产品 标准为 亚麻印染布 、 粘 纤印染布 、 棉 印染布 、 亚麻 棉 混纺本 色 布 标准中的 条款及 项目 的 设 置 原 则按 照 上 述 产品 标准、 地 方 标准的 一 般 编制 方法 、 以 及出口亚麻混纺
17、印染布 合同 中规定的检验检 测 项目 , 结 合 该 类 产品品质 对 有 关 指 标的 实 际 要 求 综 合 而成。 本标准中 内 在 质量 的检 测 项目 设 置 纬 密 、 断裂强力 、 水 洗尺寸变化 、染 色牢度 、单位 质量 、 纤维 含 量 ;外观 质量 检验 项目 设 置 为 组织 、 幅宽 、 纬 斜 、布 面 疵点 、 色 差以 及 数 量 和 包装 。 2、 强 调 了检验 批 的 概念 。由于 不 同 的 生 产 条件和 不 同 的 原 料 批 对 成 品质量 影 响较大 。 而 不 同 的 合同 对 质量 要 求 也 不 尽 相同 , 故 本标准 强 调 同 一
18、合同 、 同 一 加 工 条件、 同 一 报 检 批 为 一 检验 批 。 3、抽样及结果判定 由浙江检验检疫局 制 定的 ZCIB0030 2001 出口布 匹 类 检验抽样规 程 是 对 FZ/T10005 93 棉 及 化 纤 纯 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 则 的 很好替代 , 出口麻 类 织物 的 外观 检验 应 用 此 抽样规 程取 得 了 很好 的 效 果 , 检验 质量 没 有 降 低 , 抽样检验 风险 与 FZ/T10005-93大体 相当 , 但 大大 节 省 了 工 作 量, 故 本标准中 外观 的抽样判定 以 及 内 在 质量 的抽样 按 ZCIB0030 2001执行。
19、因 SN/T 1099 2002 进 出口 织物 检验抽样 方法 已 于 近 日 实施 , 其 基 本 内DB33/T 417 2003 6 容 与 ZCIB 0030 2001基 本 相同 , 帮 抽样 按 SN/T 1099 2000执行。 关 于布 面 疵点 的 评 定 , 由于亚麻混纺印染布 最 终 仍 是 一 种 麻 类 织物, 故 我们 以 为 按 FZ/T34002-92标准 作 为 该 产品 布 面 疵点 评 定的主要 依 据 较 为 合 适 , 实 际 操作也证明 了其 合 理 性。 由于 弹 性 织物 的 发 展前景颇 为 广泛 , 本标准 在弹 性纤维 对 内 、 外 质
20、量 影 响 的 某 些方面 作 了规定。 4.内 在 质量 的 指 标 确 定 1) 指 标 确 定 原 则 : a) 参 考 的 产品 标准中亚麻 纯 织物 作 为 指 标 上 限 及 其他 相应纯 织物 作 为 指 标下 限 b) 设 保证 指 标 c) 和 已 有 的 所有 检 测 数 据 的 符合 性。 2)有 关 指 标的 说明 a) 纬 密 公差 为 -2.5。 原因 :亚麻混纺印染布的规 格控制 较 各 纯 织 印染布 难 度 大 。 b)强力 : 一 般 织物 200N, 200N为 一 般 服织物 的 强力 保证 指 标。 c)纤维 含 量 : 公差设 量 5 的 原因 为
21、一 是 大 部分 印染 织物 的纤维 含 量 公差 均 为 5 ,二 是 一 般 亚麻混纺印染布的混纺 比例大 部分 为亚麻 /其他纤维 55/45, 太大易 产 生比 例倒置 , 而 致 H.S编 码 混 淆 。 d) 单位 质量 的 公差 掌握从 严 。 FZ/T33005 1998 亚麻 棉 混纺本 色 布 及 FZ/T34002 92 亚麻印染布 重 量一 等 品 允许 公差 为 8 , 而 棉 印染布 、 粘 纤印染布 却无 重 量 指 标 , 考 虑到 亚麻混纺印染布的 坯源问题 。 一 般 情况 下纤维混纺 比 不 作 测 定 , 因 此客 户 对该 类 产品 交货 的规 格 及
22、纤维 总 量 的 确 定 均 以 重 量 来 衡 量 。 e) 弹 性 织物 的 指 标 设 定 以 检 测 数 据 为 依 据 。 f) 水 洗尺寸变化 重 点 考 虑 了亚麻 粘 产品 的 实 际 检 测 结果。 g) 纬 密 加 工系数 按 FZ/T14004 1995执行。 原因 为:亚麻混纺印染布的 加 工 方 式 中 对 经 向 缩 率有 关 的 工 序 如 丝 光 及 双 丝 光, 预缩 整理等 均 侧 重 于 对 与亚麻混纺的其他纤维 , 而与亚麻混纺的其他纤维中 , 亚麻 粘 混纺 织物 相 对 较 有 代表 性。 另 外 对 照 水 洗尺寸变化 指 标 , 选 用 FZ/T34002 92的 纬 密 加 工系数 显 得 不 合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