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9.020 J 40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5202004出口装配流水线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he assembly line for export 2004-10-18发布 2004-11-18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DB33/T 5202004 2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旭、支绍群。 DB33/T 5202004 1 出口装配流水线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装配流水线的术语和定义、抽样、
2、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及不合格的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装配流水线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5226.1-2002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069.1-198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
3、声工程测定方法 GB/T 16856-1997 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的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装配流水线 assembly line 带有电机传动、速度可调、具有多个工位、用于工业产品装配的机械设备。 3.2 检验批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合同、同类型,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简称批。 4 抽样 4.1 抽样条件 提交抽样的批应经生产厂检验合格。 4.2 抽样方案和检查水平 按GB/T 2828.1-2003一次正常抽样方案的规定执行,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接收质量限AQL值为: A类不合格:不允许; B类不合格:AQL=4.0; C类不合格:A
4、QL=10.0。 5 检验 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见表1。 DB33/T 5202004 2 表1 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1 电气安全 a.应有接地装置和接地标志,接地电阻0.1 b.绝缘电阻1M c.在带电体与壳体之间施加1000V/50HZ交流电压1秒钟,无闪络,不击穿 d.不能清楚表明其中装有电气器件的外壳,应有明显的闪电符号警告标志 视检。接地电阻仪、绝缘电阻表和耐压试验仪按 GB 5226.1-2002中19.2-19.4的规定测量 A 2 电气设备的保护 电气设备的防护应符合 GB 5226.1-
5、2002 中7.2-7.9的规定 视检 A 3 机械安全 a.有可能造成危险的运动部件、传动装置和输送装置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b.确因装配产品工作要求,难以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采取防护措施的,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按GB/T 16856-1997的规定进行。 A 4 驱动装置的噪声 空载工作噪声声压级不大于85dB(A) 用噪声测量仪按 GB/T 10069.1-1988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 A 5 技术参数 总线长度、宽度、高度、工位长度、输送速度及灯光、风扇、工位器具等配置应符合合同设计要求 直尺、测速仪测量 B 6 运行试验 a.输送速度连续可调、调节平稳、可靠 b.各运
6、动机构运行稳定、可靠,无卡滞 、阻隔现象 c.传动机构各部位不应有异常噪声 视检 B 7 外观 涂层质量: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麻坑、斑点、缺漆、染色、流痕、气泡及划伤等缺陷 镀层质量:色泽均匀,无烧黑、鼓泡、剥落、锈蚀、露底、划伤及毛刺等缺陷 视检 C 6 检验结果的判定 6.1 若发现有A类不合格,则判该批不合格。 6.2 若B类和C类不合格品分别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合格判定数Ac,则判该批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 不合格的处置 7.1 对于合格批,应将发现的不合格品替换为合格品。 7.2 对于不合格批,经返工整理后允许重新提交检验一次。 8 检验有效期 检验有效期为12个月。 DB33/
7、T 5202004 1 编制说明 一、 任务来源 流水线原先为国内机电行业厂家订购,近几年才开始出口。目前我国没有流水线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质检总局也尚未制订出口流水线的检验规程。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个适合出口流水线的检验规程。根据浙江检验检疫局的制标任务,由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行出口流水线检验规程的制标工作。 二、 制标依据 在制标过程中积极收集、参照、分析国内外有关标准资料,认真征求各地检验检疫局和有关企业的意见,结合流水线行业特点和技术要求,根据多年检验工作中的一些实际经验,制订出口流水线检验规程。以下是编制过程的几点考虑: 1、 检验批 每条出口流水线都会有不同的技
8、术质量要求,但其功能、原理基本相近。若按同一规格品种、同一型号作为一个检验批,会给进出口企业报检和检验检疫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将检验批规定为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合同、同类型在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 2、 抽样方案、检查水平 考虑到我们检验是在厂方全数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采用抽样检验,不同于工厂的出厂检验。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工作量及质量把关情况,选择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较为适中。 3、 检验项目 由于国家尚未制定有关,流水线的国家标准,我们参照 GB5226.1-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流水线的电气安全及警告标志要求,而参照GB/T1
9、6856-1997 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作为对流水线机械的安全评定依据。传动速度、传动机构及基本尺寸等项目都是每批出口合同中所订明的内容,考虑到安全、卫生、环保与性能要求,制定了有关的检验项目,并按照重要性对检验项目进行分类,分为A、B、C类。 4、 不合格分类 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噪声列为A类不合格,涉及使用性能、功能要求的项目为B类不合格,而一些外观质量列为C类不合格,规定A类不合格不允许,B类不合格的AQL=4.0,C类不合格的AQL=10。 三、 总结 本标准的内容格式是参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来确定和编写的。 本标准在编制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请各地局有关部门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