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20 R10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557.2 2012 道路运输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第 2 部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Qualifications for the road transport training organization Part 2: Road transport qualifications training institutions 2012 - 08 - 28 发布 2012 - 09 - 28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557.2 2012 I 前 言 本部分依据 GB/T 1.1-2009给 出
2、 的规则起草。 DB33/T 557道路运输 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分为 2个部分: 第 1 部分: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第 2 部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本部分为 DB33/T 557的第 2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宁波市公路运输管 理处、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杭州技师学院、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群力、陈志顺、仇小军、单翠霞、陈
3、运清、杨承明、蒋乐聪、刘彦林。 DB33/T 557.2 2012 1 道路运输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第 2 部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1 范围 DB33/T 557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分类、主体资格、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和教学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 车维修从业人员等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行业监管和内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4、文件。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road transport employee 从事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的人员。 3.2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road transport qualifications training institutions 开 展对道 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的单位。 4 分类及要求 4.1 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4.1.1 包括开展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
5、路客运乘务员从业资格培训的机构。 4.1.2 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 (含小型自动挡汽车 )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两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4.1.3 人员 DB33/T 557.2 2012 2 4.1.3.1 培训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 取得相应 道路运输经理 人从业资格。 4.1.3.2 教学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汽车类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并 取得相应 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 4.1.3.3 教练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b) 具有
6、2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c)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或 汽车及相关专业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d)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 资格 2 年以上且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e) 具有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安全行车知识、汽车使用技术、汽车常见故障处理、道路旅客运输知识、安全检视操作技能、旅客急救操作技能和教学 能 力。 4.1.3.4 救护师资人员应取得救护员资格证书。 4.1.3.5 人员的配置要求见附录 A。 4.1.4 教学 设备 教学设备应符合表 1的要求。 表 1 教学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教学 设备名称 数量及要求 1 教学车辆 车长不小于 9m 的大型普通载客
7、汽车或车长不小于 5.8m 的中型客车 以上 不少于 1 台,车辆技术状况应当符合 JT/T 198 营运车辆等级评定二级以上技术条件。 2 应急及急救设施 应有急救箱不少于 2 个、心肺复苏橡胶人体不少于 1 个、 车用消防设施不少于 2 套。 3 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 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满足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的要求 。 4 多媒体软件 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 4.1.5 教室 教室分为理论教室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操作教室。 4.1.5.1 理论教室学员人均使用教室面积不小于 1.2 m2,教室不少于 2 间
8、,单个教室最小面积不少于60 m2,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操作教室面积不少于 80 m2,教学能力规定人数不超过 60 人 /期。 4.1.5.2 教室应独立设置,其采光、通风、照明、安全、消防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4.2 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4.2.1 包括开展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从业资格培训的机构。 DB33/T 557.2 2012 3 4.2.2 应当同时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 (牵引车 )、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4.2.3 人员 4.2.3.1 培训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 取得相应 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
9、 4.2.3.2 教学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汽车类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并 取得相应 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 4.2.3.3 教练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b)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或 汽车及相关专业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c)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 教练 资格 2 年以上且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d) 具有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安全行车知识、汽车使用技术、汽车常见故障处理、道路货物运输知识、安全检视操作技能、轮胎更换操作技能和教学能力。 4.2.3.4 救
10、护师资人员应取得救护员资格证书。 4.2.3.5 人员的配置要求见附录 A。 4.2.4 教学设备 教学设备应符合表 2的要求。 表 2 教学 设备 配置要求 序号 教学 设备名称 数量及要求 1 教学车辆 车长不小于 9m、轴距不小于 5m 米的重型普通载货汽车不小于 1 台。 2 教学工具 轮胎更换专用工具不少于 2 套,车用消防设施不少于 2 套。 3 应急及急救设施 应有急救箱 不少于 2 个、心肺复苏橡胶人体不少于 2 个、车用消防设施不少于 2 套。 4 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 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满足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的要求。 5 多媒体软件 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满
11、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 4.2.5 教室 的要求参见 本部分 4.1.5。 4.3 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4.3.1 包括开展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培训的机构。 4.3.2 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 (牵引车 )、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DB33/T 557.2 2012 4 4.3.3 人员 4.3.3.1 培训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 取得相应 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 4.3.3.2 教学负责人应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
12、以上学历或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并 取得相应 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 ;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 2 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 2 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4.3.3.3 教练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 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b) 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 以上学历或化 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c) 具有 2 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两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d) 5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 e) 具有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法规、
13、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辐射防护、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教学能力,具备应急操作技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资格。 4.3.3.4 救护师资人员应取得救护员资格证书。 4.3.3.5 人员的配置要求见附录 A。 4.3.4 教学 设备 教学设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教学设备 序号 教学设备名称 数量及要求 1 应急及急救设备 应有急救箱不少于 2 个、心肺复 苏橡胶人体不少于 2 个、车用消防设施不少于 2 套。 2 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 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满足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的要求。 3 多媒体软件 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
14、应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 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 4 其他 应配备常见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开展放射性货物培训业务的,还应配备通讯工具、辐射防护用品和放射性包装容器。 4.3.5 教室 的要求参见 本部分 4.1.5。 4.4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4.4.1 包括开展 机 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价格结算员、业务接待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从业资格培训的机构。 DB33/T 557.2 2012 5 4.4.2 人员 4.4.2.1 培训机构
15、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 取得相应 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 4.4.2.2 理论教学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汽车类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并 取得相应 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 。 4.4.2.3 理论教学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b) 具有本科 以上 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二级以上职业资格 (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c) 具有相应的机 动车维修技术理论教学资格。 4.4.2.4 维修操作教学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b) 具有 大专 以上学历 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二级以上职业资格
16、 (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c) 具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技术操作教学资格。 4.4.2.5 人员的配置要求见附录 A。 4.4.3 教学 设备 4.4.3.1 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满足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的要求。 4.4.3.2 使用多媒体软件进行理论教学。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满足机动车维修教学大纲的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 4.4.3.3 应按照其开展的培训项目配置相应的教学操作设备,教学操作 设备应符合附录 B“ 教学操作设 备 配置要求” ,教学操作 设备可租赁,集中理论教学的,应另适当增配。 4.4.4 理论教室 4.4.4.1 学员人均使用教
17、室面积不小于 1.2 m2,单个教室面积不少于 60 m2,教学能力规定人数不超过60 人 /期。 4.4.4.2 教室应独立设置,其采光、通风、照明、安全、消防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同前调整) 4.4.5 教学场地 4.4.5.1 应拥有固定的汽车维修教学场地,应用能力操作教室面积不少于 80 m2。 4.4.5.2 教学场地内设置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地面须硬化、平整坚实,设有消防、安全、服务等设施。 4.4.6 生活设施 4.4.6.1 应设置学员休息场所、饮用水设施及卫生设施。 4.4.6.2 提供餐饮服务设施 的,应具有相应规模并符合卫生标准的用餐场所,炊事、服务人员应有
18、健康证书。 DB33/T 557.2 2012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人员配置要求 各类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人员配置应符合表 A.1的要求。 表 A.1 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人员类型 配置要求 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1 机构负责人 1 1 1 1 2 理论教学负责人 1 1 1 1 3 维修理论教学人员 5 4 维修操作教学人员 5 5 教练员 5 5 3 6 救护师资人员 2 2 2 DB33/T 557.2 2012 7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19、教学操作设备配置要求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可根据培训规模和类型选择配备相应的教学操作设备,教学操作设备的配置见表 B.1。 表 B.1 教学操作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实训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维修检验技术模块 机修模块 电器维修模块 车身修复模块 车身涂装模块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 汽车车身美容装潢模块 汽车轮胎修理模块 摩托车修理模块 1 发动机维修 发动机各系统示教 板 1 电控汽油发动机零部件 5 柴油发动机供油系统零部件 4 电控(共轨)柴油发动机供油系统零部件 2 汽油发动机总成附翻转架 6 汽油发动机总成附翻转架(带可变气门正时机构) 4 电控汽油发动机
20、实训台 3 电控(共轨)柴油发动机实训台 2 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1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3 柴油机故障诊断仪 1 电控喷油泵试验台 1 柴油喷油器检测仪 3 发动机维修测量常用量具 5 柴油机气缸压力表 2 DB33/T 557.2 2012 8 表 B.1 (续) 序号 实训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维修检验技术模块 机修模块 电器维修模块 车身修复模块 车身涂装模块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 汽车车身美容装潢模块 汽车轮胎修理模块 摩托车修理模块 1 发动机维修 柴油机喷油正时测试仪 2 连杆校正器 2 汽车示波器 2 红外测温仪 1 汽车发动机电喷嘴清洗检测仪 2 汽油机点火正时
21、灯 3 多功能万用表 3 汽油机气缸压力表 3 燃油油压表 4 真空表 3 手动真空泵 4 汽油机转速表 2 柴油机转速表 2 直流钳形电流表 2 工具车 3 吊车 1 工作台 5 常用工具 5 平板、 V 型铁 4 2 汽车底盘维修 手动变速器总成 5 自动变速器总成附翻转架 2 离合器总成 3 传动轴 5 驱动桥 5 转向机总成 10 转向及悬架实训台 5 动力转向及悬架台架 6 电控动力转向及电控悬架台架 4 电控制动系统( EBD、ESP、 DSC) 2 DB33/T 557.2 2012 9 表 B.1 (续) 序号 实训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维修检验技术模块 机修模块 电
22、器维修模块 车身修复模块 车身涂装模块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 汽车车身美容装潢模块 汽 车轮胎修理模块 摩托车修理模块 2 汽车底盘维修 制动系统各总成 10 液压制动系实训台 5 气压制动系实训台 1 ABS 实训台 1 四轮定位仪 1 解码器 3 万用表 3 油压表 2 多功能万用表 5 常用工具 10 拆装工作台 5 3 汽车电气维修 交流发电机及调节器 2 起动机总成 5 分电器总成 5 车身电器总成 10 车身电器实训台 10 汽车电器万能试验台 1 分电器式点火系统部件 5 无分电器式点火系统部件 10 汽车蓄电池 5 起动系统示教板 1 起动电源 1 3 汽车电气维修 点火
23、系统示教板 1 电子点火系统 1 电控点火系统 1 汽车照明、信号、仪表、雨刮系统 示教板 1 中控、防盗、电动后视镜、电动车窗示教板 1 电源系统示教板 1 汽车导航系统示教板 2 DB33/T 557.2 2012 10 表 B.1 (续) 序号 实训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维修检验技术模块 机修模块 电器维修模块 车身修复模块 车身涂装模块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 汽车车身美容装潢模块 汽车轮胎修理模块 摩托车修理模块 3 汽车电气维修 汽车多媒体系统示教板 2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3 汽油机点火正时灯 3 万用表 3 直流钳形电流表 1 密度计 10 高率放电计 10 稳压
24、电源 1 充电机 1 工作台 10 拆装工具 10 4 汽车空调维修 空调系统部件 4 汽车手动空调实训台 4 汽车自动空调实训台 4 故障诊断仪 1 空调制冷剂测漏仪 4 制冷剂加注回收机 2 万用表 8 湿度计 4 温度计 4 制 冷剂鉴别仪 1 空调压力表组 2 风速计 4 皮带张紧表 4 工作台 4 工具车 4 5 汽车整车 轿车 10 混合动力汽车 2 二柱举升器或剪式举升器 5 四柱举升器 1 通用工具及工具车 6 DB33/T 557.2 2012 11 表 B.1 (续) 序号 实训类 别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维修检验技术模块 机修模块 电器维修模块 车身修复模块 车身涂
25、装模块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 汽车车身美容装潢模块 汽车轮胎修理模块 摩托车修理模块 5 汽车整车 轮胎气压表 6 皮带张紧力计 2 真空表 3 气缸压力表 6 润滑脂加注器 1 废机油回收机 6 手动真空泵 6 汽车故障 电脑诊断仪 3 汽车尾气分析仪 2 汽车尾气排放设施 1 万用表 3 吊车 2 卧式千斤顶 5 6 汽车性能检测 制动检验台 1 侧滑检验台 1 车速表检验台 1 机动车前照灯检验仪 2 油耗仪 1 烟度计 1 声级计 2 发动机综合性能分析仪 1 汽车底盘测功机 1 转向盘转向力仪 1 悬架振动检验台 1 7 汽车钣金 气体保护焊设备 8 点焊设备 1 外形修复机
26、8 工作台 5 常用钣金工具 5 钣金工作台 8 轿车车身 8 车身校正仪 2 机械式车身测量系统 2 DB33/T 557.2 2012 12 表 B.1 (续) 序号 实训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维修检验技术模块 机修模块 电器维修模块 车身修复模块 车身涂装模块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 汽车车身美容装潢模块 汽车轮胎修理模块 摩托车修理模块 7 汽车钣金 车身电子测量系统 2 风挡玻璃割刀 1 气动切割锯 1 等离子切割机 4 单轨道打磨机 4 砂带磨机 4 8 汽车喷涂实训 调漆机 2 电子秤 2 调漆工作台 2 粘度计 2 小样板烘箱 1 油漆振荡器 1 标准光源 4 干
27、磨设备 2 贴护纸架 2 护目镜 10 喷烤漆房 1 底漆喷枪 1 面漆喷枪 1 枪尾压力表 8 油水分离器 8 红外烤灯 1 压缩空气机及管路系统 1 防毒面具 2 供气面具 4 涂膜光泽仪 1 膜厚仪 1 涂膜摆式硬度仪 1 涂膜铅笔式硬度仪 1 百格刀 1 喷枪清洗机 1 脸部清洗机 1 汽车清洗机 1 DB33/T 557.2 2012 13 表 B.1 (续) 序号 实训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维修检验技术模块 机修模块 电器维修模块 车身修复模块 车身涂装模块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 汽车车身美容装潢模块 汽车轮胎修理模块 摩托车修理模块 8 汽车喷涂 高速抛光机 1
28、吸尘器 1 泡沫发生器 1 9 汽车车身美容装潢 气泵 1 汽车清洗机 1 泡沫发生器 1 不锈钢施工架 1 热风机 2 贴膜配套工具 20 喷枪 2 打蜡机 1 封釉机 1 吸尘器 1 高速抛光机 1 调速抛光机 1 手电钻 1 解码仪 1 万用表 1 10 汽车轮胎修理 空气压缩机 1 漏气试验设备 1 轮胎气压表 4 千斤顶 2 轮胎拆装机 1 轮胎修补设备 1 轮胎动平衡仪 1 其他专用工具 4 DB33/T 557.2 2012 14 表 B.1 (续) 序号 实训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维修检验技术模块 机修模块 电器维修模块 车身修复模块 车身涂装模块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 汽车车身美容装潢模块 汽车轮胎修理模块 摩托车修理模块 11 摩托车维修 摩托车整车 3 举升作业平台 4 钳工作业台 1 工具、 量具、仪表 4 排气分析仪 2 充电设 备 1 空气压缩机 1 焊接设备 1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