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20.99 A00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944.1 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Made-in-Zhejiang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014 - 10 - 27 发布 2014 - 11 - 27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944.1 2014 I 前 言 DB33/T 94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 第 2 部分:管理要求 。 本部分为 DB33/T 944的第 1部分
2、。本部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蒋建平、张利萍、王青、郦东、刘璇、朱明、吕晓思、陈前雪。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DB33/T 944.1 2014 II 引 言 0.1 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并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特性,提出了追求“浙江制造”企业所需要达到 的基本条件。 0.2 基本理念 本标准建立在以下基本理念基础上,企业应运用这些理念满足“浙江制造”要求: a)
3、品质卓越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b) 自主创新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 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c) 产业协同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d) 社会责任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 诚信经营,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DB33/T 944.1 2014 1 浙江制造 评价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浙江制造”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部在浙江的企业。 本标准
4、适用于企业自我评价及认证等第三方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9467 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标准 。 3.1 “ 浙江制造 ” 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 3.2 “浙江制造”产品 符合
5、“浙江制造”产品技术规范要求,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等第三方评价,获得“浙江制造”标志的产品。 3.3 研发投入强度 企业研发 支出费用占年产品 销售收入 比例 。 DB33/T 944.1 2014 2 4 品质卓越 4.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4.2 要求 4.2.1 企业应制定品牌战略及实施计划,并提供资源保障。 4.2.2 企业应按照 GB/T 19580 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实施证明。实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a) 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自评报告 ; b) 政府质量奖获奖证书 。 4.2.3 企
6、业应按照 GB/T 19001 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 4.2.4 行业有特定要求的,应建立国际同行业通行的管理体系并获得认证证书 。 4.2.5 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浙江制造” 产品技术规范 要求。 5 自主创新 5.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 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5.2 要求 5.2.1 企业应制定 技术 创新战略及实施计划,并提供资源保障。 5.2.2 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应随营业收入增长而 同比增长 。 5.2.3 企业应 满足 省级以上企业技 术中心或设计中心或研究院 的要求 。 5.2.4 企业应 拥有与 产品 质量、安全、节能
7、环保相关的设计或制造的 自主知识产权 或技术成果。 注: 自主知识产权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技术成果指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标准创新奖。 6 产业协同 6.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6.2 要求 6.2.1 企业具有对相关产业的技术引领能力,有效带动标准、产品、工艺及技术的进步。 6.2.2 企业应主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供应商合作关系。供应链中的合格供应商 50%以上应源自浙江。 7 社 会责任 7.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 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DB33/T 944.1 2014 3 7.2 要求 7.2.1 企业应营造诚信经营文化,按照 GB/T 29467 要求每年公开发布质量诚信报告。 7.2.2 企业应主动承担公共责任,每年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7.2.3 企业应按照 GB/T 24001、 GB/T 28001 要求,建立和实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