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1103-2009 金属保管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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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11032009金属保管箱 Metal Safe Deposit Boxes 2009-12-10 发布 2009-12-10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 11032009 前 言 本标准由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有: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星火工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左维诚、陈波、王平、吴自成、朱兵亮 本标准首次发布。 DB34/T 11032009 金属保管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保管箱的定义、术语、型号规格及安全类别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2、、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商场、娱乐服务场所、宾馆内用于储物的金属保管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1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 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30 漆膜硬度测定法 摆杆阻尼试验 GB/T 1732 漆膜

3、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 2828.1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2829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QB/T 3826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QB/T 3832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GA/T 731994 机械防盗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金属保管箱 Metal Safe Deposit Boxes 在商场、娱乐服务场所、宾馆内用于储物,主体材料采用金属板、安装锁具的、具有一定抵抗非正常开启能力的金属保管箱。 3.2 安全类别 Safe Classification 产品抵抗非

4、正常开启时间的类别。 3.3 单元体 Uni t 由一种或多种间隔空间组成的单个的保管箱体。 3.4 主钥匙 The Master Key 用于开启主锁芯,并为保管箱的管理者所使用的钥匙。 3.5 客钥匙 The Slave key 用于开启客锁芯,并为保管箱的客户所使用的钥匙。 DB34/T 11032009 3.6 普通机械手工工具 General Mechanism Hand Tools 普通机械手工工具包括各种式样的凿子、冲头、楔子、一字槽螺钉旋具、扳手、钢锯、钳子、钢丝制作的扳动工具、质量不大于1.36 kg的铁锤 、长度不大于600 mm的 撬扒工具。 3.7 便携式电动工具 Po

5、rtable Mo 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钻头直径不大于6.5 mm的手电钻。 3.8 38 cm2开口 38 cm2Opening 最小边长尺寸为38 mm的矩形开口、最小直径为70 mm的圆形开口或最小高为51 mm的三角形开口。 3.9 净工作时间 Net Working time 实际的破环攻击时间,不包括试验准备时间及试验过程中可能延误的时间。 4 型号规格及安全类别标记 4.1 金属保管箱产品根据其名称、锁具形式、安全类别、规格尺寸确定型号规格。 4.2 金属保管箱名称代号为 BGX。 4.3 金属保管箱按锁具形式分为:J机械锁、D电 控锁 4.4

6、 金属保管箱产品的安全类别按抵抗非正常开启时间分为二类:A (不小于 10 min)、B(不小于 3 min)。 4.5 金属保管箱规格尺寸采用外观尺寸(高度宽度深度)表示,以 cm 为单位。 4.6 金属保管箱产品型号规格示例如下: 门体尺寸 安全类别 : A 类 锁具形式:电控锁 金属保管箱 产品名称:电控锁式金属保管箱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5.1.1 箱体外表面和内部应进行表面处理 (不锈钢除外) , 表面处理包括电镀、喷涂防腐材料;各种易锈蚀零件,应进行防腐处理,如电镀、喷涂等; 5.1.2 油漆件应有防锈底漆,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 不得有明显的流挂、 疙瘩、露底、皱纹等影响外

7、观的缺陷。金属喷塑件应先进行磷化处理,电镀层色泽均匀,镀层无脱落。 5.1.3 焊接部分的各焊缝、焊点上的焊渣应清除干净,不得有焊穿、焊瘤、假焊、飞溅等缺陷。 5.1.4 注塑件和压铸件表面不应有飞边、裂痕、毛刺、变形等缺陷。 5.1.5 箱体外表面应平整,不应有明显的划痕、凹坑、凹陷等缺陷。 5.1.6 铭牌标志应端正、牢固、清晰。 5.2 尺寸要求 5.2.1 箱体外形尺寸偏差2mm,箱体正面对角线之差不大于 3 mm。 5.2.2 A 类金属保管箱的钢板厚度不应小于 6 mm。 BGX A 400360 480 D DB34/T 11032009 5.2.3 门扇与门框之间的最大缝隙应不

8、大于 1.5 mm。 5.2.4 箱体门扇表面平面度应不大于 1.5 mm,其他表面 平面度应不大于 2.0 mm。 5.2.5 单元体内各相邻门扇表面平行度应不大于 0.6 mm。 5.3 油漆件要求 5.3.1 漆膜硬度应不小于 0.4; 5.3.2 漆膜耐冲击性能应不低于 40 kgcm; 5.3.3 漆膜经 8h 耐腐蚀试验应不低于 8 级; 5.3.4 漆膜附着力应不低于 2 级; 5.4 电镀件要求 5.4.1 镀层厚度应不小于 10 m; 5.4.2 镀层经 24h 耐腐蚀试验应不低于 8 级; 5.5 电控锁 5.5.1 在金属保管箱上配置的电子密码锁应具备下述基本功能: a)

9、 在门扇开启状态下,密码可任意变换,也可采用多个密码或多级管理密码; b) 输入三次错码时,电子密码锁自动锁闭或报警,以阻止探码; c) 用按键输入密码时,每一次有效输入均应有声、光提示或有字符显示。 5.5.2 在金属保管箱上配置的磁性锁具应具备下述基本功能: a) 锁具对磁性钥匙反应灵敏,动作准确; b) 同批单元体配置的磁性钥匙不得有互开现象。 5.6 机械锁 5.6.1 金属保管箱上配置的机械防盗锁应符合 GA/T 731994 中 5.3 的防钻、防技术开启及 5.6 的要 求。 5.6.2 主锁芯的密钥量应符合 GA/T 731994 中 5.6.3 的规定。客锁芯的密钥量、互开率

10、应分别符合GA/T 731994 中 5.6.2 及 5.6.6 的 A 级防盗锁的规定。 5.6.3 锁舌与位于锁体上的锁舌孔的配合间隙不应大于 0.5 mm。 5.6.4 机械密码锁的密码位置误差应不超过1 格。 5.7 锁具的启闭 5.7.1 金属保管箱可配置主锁具和客锁具, 主锁具和客锁具可单独使用电控锁或机械锁, 也可混合使用。 5.7.2 配置主、 客锁具的金属保管箱在开启锁具时, 主钥匙与客钥匙必须配合使用才能开启锁具,单独使用主钥匙或客钥匙,均应无法开启锁具;只有将主、客锁芯都关闭,才能使锁具恢复到锁闭初始状态。 5.7.3 机械锁具的钥匙拔出的静拉力不应大于 9.8 N。 5

11、.8 防破坏功能 5.8.1 B类 在3 min的净 工作时间内不应将门撬开。 5.8.2 A类 a) 进行破坏性开启,净工作时间 10 min 内不得开启锁具; b) 机械密码锁芯轴、号码盘被破坏以后,仍应保持锁定位置; c) 钢板厚度应符合 5.2.2 条要求,否则做开口试验,进入的净工作时间应不小于 10 min。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前准备 6.1.1 试验人员 DB34/T 11032009 试验人员应有开启门锁、门体的专业技能,试验人员应针对金属保管箱的薄弱环节进行防破坏试验。 6.1.2 试验工具和计量设备 试验工具为便携式电动工具、普通机械手工工具,使用仪器应在检定有效期

12、内。 6.2 外观质量 目测、手感。 6.3 尺寸要求 6.3.1 箱体外形尺寸 在样品两端距边缘100 mm的位置分别测量,取两次测量偏离公称尺寸最大值。 6.3.2 箱体对角线之差 测量箱体正面两个对角线长度,取两者差值的绝对值。 6.3.3 A 类金属保管箱的钢板厚度 在距离板材 边缘不小于30 mm,用不损伤板材基 体的方法去除表面防腐 层,用精度 不低于0.01 mm的千分尺或超声波测厚仪测量,测量三个部位,取三次测量结果平均值。 6.3.4 门扇与门框之间的最大间隙 用精度为0.01 mm塞尺检查各配合间隙处,以最大插进厚度作为间隙值。 6.3.5 表面平面度 用长度500 mm刀

13、口尺置于门扇和箱体其他表面,用精度为0.01 mm塞尺测量各表面和刀口尺之间的间隙,以最大插进厚度作为表面平面度。 6.3.6 单元体内各相邻门扇表面平行度 用深度尺测量各相邻门扇的差值,以最大差值作为平行度值。 6.4 油漆件要求 6.4.1 油漆件的试验样品应为按相同涂漆工艺制造的试验样块, 样品数量应符合相应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6.4.2 漆膜硬度按 GB/T 1730 标 准规定进行; 6.4.3 漆膜耐冲击性按 GB/T 1732 标准规定 进行; 6.4.4 漆膜附着力按 GB/T 1720 标准规定进 行; 6.4.5 漆膜耐腐蚀按 QB/T 3826 标准规定进 行试验,试验

14、 8 h 后按 QB/T 3832 标准进行判定。 6.5 电镀件要求 6.5.1 电镀件镀层厚度用镀层测厚仪进行测量; 6.5.2 电镀件镀层耐腐蚀按 QB/T 3826 标准规定进行试验,试验 24 h 后按 QB/T 3832 标准进行判定。 6.6 电控锁 参照使用说明书,按5.5.1和5.5.2要求手工操作。 6.7 机械锁 6.7.1 机械防盗锁要求 查验机械防盗锁的型式检验报告,应符合 5.6.1 和5.6.2 要求。 6.7.2 锁舌和锁舌孔之间的配合间隙 用精度为0.01 mm塞尺检查各配合间隙,以最大插进厚度作为间隙值。 6.7.3 机械密码锁的密码位置偏差 手工检查密码锁

15、各锁盘的反向空程量。 6.8 锁具启闭性能 6.8.1 主、客锁具的启闭 根据金属保管箱主、客锁具的配置,按 5.7.1、5.7.2、5.7.3 条检查锁具开启情况。 6.8.2 机械锁具的钥匙拔出的静拉力 DB34/T 11032009 用管型测力计顺钥匙进出方向测量钥匙拔出的静拉力。 6.9 防破坏试验 6.9.1 B类 用一字槽螺钉旋具撬门,记录把门撬开的净工作时间。 6.9.2 A类 使用便携式电动工具、普通机械手工工具对锁具、锁定点、锁定机构等薄弱环节进行破坏性开启,净工作时间10 min内不得 开启锁具;按照GA/T 73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2机械密码锁

16、芯轴、号码盘被破坏以后,仍应保持锁定位置;钢板厚度应符合5.2.2条要求,否则做开口试验,使用便携式电动工具、普通手工工具试图打开一个38 cm2开口,进入的净工作时间应不小于10 min。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每台金属保管箱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或标记。 7.1.2 金属保管箱的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1,所有项目必须合格方可签发合格证; 7.1.3 出厂检验中出现不合格项,应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合格因素后再行检验。 表1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外观质量 5.1 6.2 B 2 箱体

17、外形尺寸 5.2.1 6.3.1 B 3 箱体对角线之差 5.2.1 6.3.2 B 4 钢板厚度 5.2.2 6.3.3 B 5 门框与门扇的间隙 5.2.3 6.3.4 B 6 表面平面度 5.2.4 6.3.5 B 7 相邻门扇表面平行度 5.2.5 6.3.6 B 8 漆膜硬度 5.3.1 6.4.1 B 9 漆膜耐冲击 5.3.2 6.4.2 B 10 漆膜耐腐蚀 5.3.3 6.4.3 A 11 漆膜附着力 5.3.3 6.4.3 B 12 镀层厚度 5.4.1 6.5.1 B 13 镀层耐腐蚀 5.4.2 6.5.2 A 14 电控锁 5.5.1 6.6 B 15 磁性锁具 5.

18、5.2 6.6 B 16 机械防盗锁要求 5.6.1、5.6.2 6.7.1 B 17 锁舌与锁孔间的配合间隙 5.6.3 6.7.2 B 18 机械密码锁的密码位置偏差 5.6.4 6.7.3 B 19 主、客锁具启闭试验 5.7.1、5.7.2 6.8.1 A 20 机械锁具钥匙拔出静拉力 5.7.3 6.8.2 B 21 B 类防破坏试验 5.8.1 6.9.1 A 22 A 类防破坏试验 5.8.2 6.9.2 A DB34/T 11032009 7.2 型式检验 7.2.1 制造厂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定型鉴定; b)老产品异地生产或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c

19、)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列全部检验项目,见表4。 7.2.3 不合格分类 当被检项目不符合第5章规定要求的均称为不合格(缺陷),按其对产品质量特性影响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不合 格、B类不合 格,具体分类见表4。 7.2.4 判定 a)从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 台样品用于检验; b)当检验结果出现不少于一项 A 类不合格时,判产品不合格; c)当检验结果出现不少于二项 B 类不合格,判产品不合格; d)当检验结

20、果与上述 b)、c)情况不同时,判产品合格。 8 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有标志,标志应有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规格型号; c) 生产厂名、厂址和商标; d) 生产日期或编号; e) 执行标准号; f)安全类别标记。 8.2 说明书应有以下内容: a) 适用范围; b) 使用方法; c) 密码锁的原始密码; d) 密码的重置方法; e) 故障保修联系方式。 8.3 包装 8.3.1 产品应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包装。 8.3.2 包装后的各类部件,避免发生相互碰撞和窜动。 8.3.3 产品包装后,应有装箱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8.3.4 外包装应有足够的强度确保运输中不受划伤和损坏。 8.4 运输 8.4.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磕碰。 8.4.2 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物。 8.5 贮存 8.5.1 产品应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与强腐蚀性物质接触,防止雨水侵入。 8.5.2 产品放置在仓库内距离地面和墙壁应不少于 2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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