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79.020 E70 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7882007胶合板生产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 2007-11-23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2008-01-01 实施DB37/ 788 2007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临沂市技术监督信息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波、刘运富、孙永、赵红红、黎燕、高峰、杨沣江、蔡柯鸣。 IDB37/ 788 2007 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 1 2 3 3.1 3.2 3.3 3.
2、4 3.5 4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计量方法和单位产量的综合能耗限额。 本标准适用于以阔叶树材、针叶树材为原料制造普通胶合板的工业企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GB/T 9846.1 胶合板 第 1 部分:分类 GB/T 10
3、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 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胶合板生产全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总量,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基建项目和生活用能。 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是指生产单位产量的胶合板所消耗的能源总量,包括直接消耗的能源量、分摊到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和体系内的能耗损失量。 主要生产系统 是指胶合板生产过程中备料、旋切、干燥、整理、涂胶热压、锯边砂光、成品入库等主要生产
4、工序的总称。 辅助生产系统 是指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包括生产设备维修、产品运输、压缩空气、生产车间取暖(或降温)和照明以及安全、环保装置。 附属生产系统 是指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计算方法 1DB37/ 788 2007 4.1 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 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 sfgzEEEE += (1) )(1iinie =式中: 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zE ce); 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gE ce); 辅助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fE ce); 附属
5、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sE ce); ie 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第 i 种能源实物量,实物单位; i 第 i 种能源的折标煤系数; n胶合板生产消耗的能源种类。 4.2 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按公式(2)计算: CEbz= (2) 式中: 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立方米(kg b ce/m3); zE 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 ce); C 合格产品总产量,单位为立方米(m3)。 5 5.1 5.2 5.3 6 能耗量的计量 在企业生产正常、工况稳定时,进行能耗量计量。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 GB 1716
6、7 的要求。 对各项计量测试数据,应每月进行汇总统计。所有计量测试数据应能追溯到计量器具及原始数据。 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 2008 年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见表 1。 2010 年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见表 2。 2012 年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见表 3。 2DB37/ 788 2007 表 1 2008 年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 能耗限额值,单位:kg ce/m3产品类别 前段工序a)后段工序b)合计 干燥条件下使用 174 116 290 室外条件下使用 210 140 350 潮湿条件下使用 257 172 429 a)前段工序包括:备料工序、单板旋切、单板干燥
7、、单板整理; b)后段工序包括:涂胶热压、锯边砂光、成品入库。 表 2 2010 年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 能耗限额值,单位:kg ce/m3产品类别 前段工序a)后段工序b)合计 干燥条件下使用 169 112 281 室外条件下使用 203 136 339 潮湿条件下使用 250 166 416 a)前段工序包括:备料工序、单板旋切、单板干燥、单板整理; b)后段工序包括:涂胶热压、锯边砂光、成品入库。 表 3 2012 年胶合板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 能耗限额值,单位:kg ce/m3产品类别 前段工序a)后段工序b)合计 干燥条件下使用 164 109 273 室外条件下使用 197
8、 132 329 潮湿条件下使用 242 162 404 a)前段工序包括:备料工序、单板旋切、单板干燥、单板整理; b)后段工序包括:涂胶热压、锯边砂光、成品入库。 7 数据处理方法 胶合板工业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将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依据计量测试记录按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2)计算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的参考系数可参照附录 A(资料性附录) 。 3DB37/ 788 2007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表 A1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表 能源名称 单 位 平均低位发热量 kJ 折标准煤系数 电 kWh 2828 0.1229kgce /(kWh) 汽 油 kg 10300 1.4714kgce/kg 柴 油 kg 10200 1.4571kgce/kg 原 煤 kg 5000 0.7143kgce/kg 蒸 汽 kg 0.1359kgce/kg 新鲜水 t 0.2570kgce/t 软化水 t 0.4860kgce/t 压缩空气 Nm30.0404kgce/Nm3注: 原煤应采用实际测算的平均热值再折算为标准煤,无法实测时应采用表列数值。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