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 812-2007 煤炭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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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27.10 F10 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8122007煤炭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2007-11-30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2007-12-01 实施DB37/ 812 2007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延波、林振强、张勤、赵玉利、刘继义、韦靖、马文莉。 IDB37/ 812 2007 煤炭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1 2 3 4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行业

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行业在能源采购、加工、转换、输送和利用过程中用于测量能源消耗及安全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l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能源的管理范围 煤炭行业使用的能源和载能工质包括:电力、煤炭、成品油、水、蒸汽和压缩空气。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煤炭行业

3、应根据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的目的与用途配备相应准确度等级的能源计量器具。本标准提到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是指计量器具应有的最低准确度等级, 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等级。若装置或系统未给出明确的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按不确定度合成方法合成。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式中: pR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XN 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 1N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的需要量。 4.1 电力计量器具的配备 煤炭行业用能单位电力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表 1 的要求。 1DB37/ 812

4、 2007 表 1 电力计量器具配备 序号 计量目的 用电容量 计量器具名称 配备率 准确度等级1 进出用能单位 10000kVA 三相交流电能表 100% 0.5 2 进出用能单位 200010000kVA 三相交流电能表 100 0.5 3 进出用能单位 3152000kVA 三相交流电能表 100 1 4 进出用能单位 3152000kVA 三相交流电能表 100 1 5 次级用能单位 2000万kWha 三相交流电能表 100 0.5 6 次级用能单位 (2002000)万kWha 三相交流电能表 100 l 7 次级用能单位 (1O200)万kWha 三相交流电能表 100 2 8

5、主要用能设备 三相交流电能表 100 2 注:煤炭行业的主要用电设备包括主提升绞车、主通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空气压缩机等。 4.2 水计量器具的配备 煤炭行业用能单位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表 2 的要求。 表 2 水计量器具配备 序号 计量a目的 供水管径或用水量 计量器具名称 配备率 准确度等级 1 进出用能单位 Dg200 mm 流量计、水表 1OO 1.5级 2 进出用能单位 Dg200 mm 流量计、水表 1OO 2.5级 a根据煤炭行业的特点,其水的计量可只考核总的进出量。 4.3 煤炭(焦碳)计量器具的配备 煤炭行业用能单位煤炭(焦碳)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表 3 的要求。 表 3

6、 煤炭(焦碳)计量器具配备 序号 计量目的 用煤量 计量器具名称 配备率 准确度等级 1 进出用能单位 衡器 100 0.1(静态) 2 进出用能单位 皮带称 100 1级(动态) 3 次级用能单位 20ta 衡器 100 0.1(静态) 4 次级用能单位 (520)ta 衡器、皮带称 100 0.1 1级 5 次级用能单位 5ta 衡器、皮带称 100 0.2 2级 6 主要用能设备 (220)t/h 衡器、皮带称 100 0.2 2级 4.4 成品油(汽油、柴油)计量器具的配备 煤炭行业用能单位成品油(汽油、柴油)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表 4 的要求。 2DB37/ 812 2007 表 4

7、 成品油(汽油、柴油)计量器具配备要求表 序号 计量目的 用油量 计量器具名称 配备率 准确度等级 1 进出用能单位 10000t/a 质量流量计、衡器 100 0.3级(动态) 0.1(静态) 2 进出用能单位 10000t/a 质量流量计、衡器 100 0.5级(动态)、 O1(静态) 3 次级用能单位 50th 质量流量计、衡器 100 0.5级(动态)、 0.1(静态) 4 次级用能单位 (550)t/h 质量流量计、衡器 100 1级(动态)、 0.1(静态) 5 次级用能单位 5th 质量流量计、衡器 100 2级(动态)、 02(静态) 6 主要用能设备 20th 质量流量计、衡

8、器 100 2级(动态)、 0.2(静态) 7 主要用能设备 (220)th 质量流量计、衡器 100 2级(动态)、 0.2(静态) 4.5 气体计量器具的配备 煤炭行业用能单位气体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表 5 的要求。 表 5 气体计量器具配备 序号 计量目的 用气量 计量器具名称 配备率 准确度等级 l 进出用能单位 Dg200 mm 流量计 100 1级 2 进出用能单位 Dg200 mm 流量计 100 1.5级 3 次级用能单位 50m3/h 流量计 100 1.5级 4 次级用能单位 (550) m3/h 流量计 95 2级 5 次级用能单位 5 m3/h 流量计 90 2级 6

9、主要用能设备 20 m3/h 流量计 85 2级 7 主要用能设备 (220) m3/h 流量计 70 2级 4.6 煤矿井下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计量器具配备 煤矿井下安全通风检测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表 6 要求。 3DB37/ 812 2007 表 6 煤矿井下安全通风检测计量器具配备 序号 计量目的 配备依据 计量器具名称 配备率 最大误差要求 1 通风检测 风速表 100 0.2ms 2 瓦斯检测 光干涉瓦斯检定器 100 10的0.3CH4 100的3CH4 3 瓦斯检测 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0 0.3 粉尘采样器 100% 呼吸性粉尘采样器+ 3%可调粉尘采样器+ 5% 氧气

10、表 100 4 4 井下环境条件 煤矿 安全 规程 一氧化碳报警器 100% 2% 5 5.1 5.2 5.2.1 5.2.2 5.2.3 5.2.4 5.3 5.3.1 5.3.2 5.3.3 5.3.4 5.4 5.4.1 5.4.2 5.4.3 能源计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煤炭行业应建立能源计量管理机构,主管本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 能源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维护及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 能源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煤炭行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并装订成册。 能源体系文件应规定能源计量管理机构、能源检测人员的职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能源检测数据的采集、处理、汇总等。 能

11、源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a) 能源计量管理岗位责任制; b) 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c) 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及管理办法; d) 能源计量管理考核办法; e) 能源检测数据的采集、处理、汇总使用管理办法。 用能单位应将能源计量管理纳入单位的考核指标。 能源计量人员 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计量器具的管理。 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用能单位应建立和保存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档案。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维修

12、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用能单位应备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 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状态(指合格、准用、停用等)。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备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用能设备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配备满足能源监测要求的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 4DB37/ 812 2007 a)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b)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c) 计量器具最近两个周期的检定(测试 、核准)证书; d) 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e) 计量器具其它相关信息。

13、5.4.4 5.4.5 5.4.6 5.4.7 5.4.8 5.5 5.5.1 5.5.2 5.5.3 5.5.4 用能单位应备有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其中作为用能单位内部标准计量器具使用的,要明确规定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 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凡属自行检定且自行确定检定间隔的,应建有现行有效的计量标准。 能源计量器具应由具备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行定期检定(校准)。凡经检定(校准)不符合要求的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源计量器具不经检定不应投入使用。 在用的能源计量器

14、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签,以备查验和管理。 用能单位应绘制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布置网络图(简称布网图)。布网图应能清楚反映计量器具的安装位置、准确度等级和能源数据链的流向,设计内容应符合工业企业计量网络图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3.43.6 条规定;设计绘制要求应符合工业企业计量网络图设计技术规定(试行)410 条规定。 能源计量数据统计 各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测试记录。 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记录应采用规范的表格式样,计量测试表格应便于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应能说明被测量与记录数据之间的转换方法或关系。 重点用能单位可根据需要建立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并按生 产周期(班、日、周)及时更新能源计量数据。 重点用能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生产周期(班、日、周)及时统计计算出其单位产品的各种主要能源消耗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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