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27.060.30 J98 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8172007燃气工业锅炉能效 2007-11-30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2007-12-01 实施DB37/T 817 2007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聊城市能源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连杰、于永河、史子军、庄庆福、李方臣。 IDB37/T 817 2007 燃气工业锅炉能效 1 2 3 3.1 3.2 3.3 3.4 4 4.1 4.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工业锅炉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节能评价
2、值、试验方法及能效限定值。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 0.35MW(0.5t/h)的固定式钢制燃气工业蒸汽锅炉和额定供热量大于或等于 1.25GJ/h 额定出水压力大于 0.1MPa 的固定式钢制燃气工业热水锅炉。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试验规范 JB/T 10094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 下
3、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能效 即能源利用效率,是指设备为达到特定目的,供给能量的有效利用程度在数量上的表示,等于有效能量占供给能量的百分数。 能效等级 燃气工业锅炉能效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评价值 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节能燃气工业锅炉的效率应达到的最低保证值。 燃气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 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所允许燃气工业锅炉效率最低的保证值。 技术要求 燃气工业锅炉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质量应符合 JB/T10094 的规定。 依据表 1 评定燃气工业锅炉的能效等级,燃气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值应不低于表 1 中三级指标的规定。 1DB37/T 817 2007 表 1 燃气工业
4、锅炉能效等级指标 热效率 () 额定蒸发量(D) t/h 额定供热量(Q) GJ/h 一级 二级 三级 0.5D1 1.25Q2.5 84 82 80 1D2 2.5Q5.0 86 84 82 不带省煤器的蒸汽锅炉 D2 Q5.0 88 86 84 1 2.5 86 84 82 1D2 2.5Q5.0 88 86 84 2D6 5.0Q15 90 88 86 6D20 15Q50 92 90 88 热水锅炉和带省煤器的蒸汽锅炉 D20 Q50 93 91 89 4.3 4.4 5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评价值应不低于表 1 中一级指标的规定。 燃气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应不低于表 1 中三级指标的规定。 试验方法 燃气工业锅炉的性能试验按照 GB/T 10180 规定进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