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通风的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的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彩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煤矿、煤每户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