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标准规定了RND低速柴油主机船上安装工时定额。1.2本标准各条款的表列工时定额均是在典型条件下给定的,使用时可根据实际难易程度进行修正。修正系数K见有关条款的使用说明。1.3本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包括:基本时间、辅助时间、布置工作地时间、休息与生理需要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1.4本标准是以苏尔寿公司制造的船用低速柴油机为依据制定的工时定额。RD是瑞士苏尔寿公司设计制造的。1968年改进设计将脉冲增压改为等压增压,在结构上去消旋转排气阀等,型号改为RND。1975年又改进喷油及润滑系统等新技术,取型号为RND-M。RLA是RND-M基础上研制出一种新型号增大冲程,降低转数提高了推进功率,各种型号工时定额可通用。1.5瑞士苏尔寿公司和西德曼恩公司制造的低速柴油机在结构上略相同,其工时定额可通用。1.6本标准的工时定额是以一台6缸机为依据而制定的,如遇缸数增减,可按单缸工时定额比例增减。1.7本标准中引用的技术等级按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83年颁发的船舶工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