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颤定电压至380 V,交流60Hz、额定电压至440 V,以及直流额定电压至220v的船舶辅机电气控制设备。该控制设备作为对船舶辅机或船舶专用装置等进行控制、测量、保护和调节之用。本标准主要规定控制设备的基本要求。与控制设备有关的特殊要求,则由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予以规定。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92号出版物1980年版船舶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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