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锅壳式辅锅炉本体总装的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MPa,介质为水和饱和蒸汽或介质为水且出口温度不超过120的船用锅壳式辅锅炉(以下简称锅炉)的制造和验收。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