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发泡倍数不大于12的船用低倍泡沫装置的组成,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消防系统所选用的装置。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