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C18-201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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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CNAS-CC1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Requirements for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 Bod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CC18:2010 第 1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目 录 前 言 . . 2 引 言 . . 3 1 范围 . .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4 3 术语和定义 . . 5 4 原则 . . 5 5 通用要求 . . 5

2、5.1 总则 . 5 5.2 公正性管理 . 5 6 结构要求 . . 6 7 资源要求 . . 6 7.1 管理层和人员的能力 . 6 7.2 参与认证活动的人员 . 6 7.3 外部审核员和外部技术专家的使用 . 10 7.4 人员记录 . 10 7.5 外包 . 11 8 信息要求 . . 11 9 过程要求 . . 11 9.1 基本要求 . 11 9.2 初次审核与认证 . 12 9.2.1 申请 . . 12 9.2.2 申请评审 . . 12 9.2.3 初次认证审核 . . 12 9.2.4 初次认证的审核结论 . 14 9.2.5 授予初次认证所需的信息 . 14 9.3 监

3、督活动 . 14 9.4 再认证 . 14 9.5 特殊审核 . 14 9.6 暂停、撤销或缩小认证范围 . 14 9.7 申诉 . 14 9.8 投诉 . 14 9.9 申请组织和客户的记录 . 14 10 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要求 . 14 附录A 食品链分类(规范性附录) . 15 附录B 最少审核时间(资料性附录) . 16 参考文献 . . 18 CNAS-CC18:2010 第 2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前 言 本文件等同采用国家标准GB/T22003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 (ISO/TS

4、22003:2007, IDT) 。本文件是CNAS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专用认可准则, 代替现行的CNASCC61:2006和CNASCC62:2006两份认可文件。 本文件对认证机构的通用要求应用了 CNASCC01 中的内容,因此本文件需要与CNASCC01配合使用,以掌握全部要求。 CNAS-CC18:2010对GB/T22003:2008编辑性修订内容: 1.基于本文件的用途,对GB/T22003-2008“1 范围”中与认可要求无关的文字做了适当的编辑性删除,即将: “注 3:本文件旨在作为认证机构认可或认证机构同行评审的准则文件,这些机构期望其按照 GB/T 2200020

5、06 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能力得到承认。本文件也可以作为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直接承认按照 GB/T 220002006 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机构的准则文件。本文件的一些要求还适用于任何其他相关方对上述认证机构的符合性评审,以及对按照在 GB/T 220002006 基础上增加的或另外的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机构的评审。 ” 改为: “注3:本文件旨在作为认证机构认可的准则文件,这些机构期望其按照GB/T 220002006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能力得到承认。 ” 2.附录A 表A.1行业类别代码F的种类实例中,将“动物饲料、鱼饲料”改为“畜禽饲料、鱼饲料” 。 3.附录A

6、 表A.1行业类别代码L的种类实例中, 将 “ 药物 ” 改为 “ 兽药 ” 。 CNAS-CC18:2010 第 3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引 言 对组织进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一种保证方式,保证该组织已经实施了与其方针一致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可能来源 于多个方面。本文件的制定有助于按照GB/T 2200020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ISO 22000:2005,IDT)开展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本文件的内容也有助于基于其他特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认证。 本文件

7、供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的机构使用,本文件对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的机构提出了通用要求。本文件将这类机构称为认证机构,此种表述并不限制那些具有其他名称但也从事 本文件范围内各项活动的机构使用本文件。实际上,本文件适用于任何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价的机构。 认证活动包括对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通常以认证文件或证书的方式, 证明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符合某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例如GB/T 220002006)或其他特定的要求。 应由被认证的组织建立其自身的管理体系(包括GB/T 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其他特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8、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除非相关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应由组织来确定如何安排这些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管理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整合程度因组织而异。因此,就客户在整个组织范围内整合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而言,依据本文件运作的认证机构要考虑其客户的文化和习惯。 CNAS-CC18:2010 第 4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依据GB/T 220002006(或其他特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审核和认证的规则,以向顾客提供关于其供方获得认证的方式的必要信息和信任

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本文件简称“认证” )是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见GB/T 270002006的5.5) 。因此,实施这种活动的机构是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本文件简称“认证机构” ) 。 注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时也称为“注册”,认证机构有时也称为“注册机构”。 注 2:认证机构可以是非政府机构或政府机构(具有或不具有法定权力)。 注 3:本文件旨在作为认证机构认可的准 则文件,这些机构期望 其按照 GB/T 220002006 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能力得到承认。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不证明食品 链中组织的产品的安全性或适宜性。然而,GB/T 220002006要求组织通过其

10、管理体系满足所有适用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需要强调的是,基于 GB/T 220002006 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管理体系认证,而不是产品认证。 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使用者,在对本文件的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本文件的概念和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112003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

11、O 19011:2002,IDT) GB/T 2200020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ISO 22000:2005,IDT) 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ISO/IEC 17000:2004,IDT) CNASCC01:2007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18:2010 第 5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0002006、GB/T 270002006 和 CNASCC01:2007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注:在本文件中

12、术语“产品”和“服务”分别使用,这不同于 GB/T 270002006中“产品”的定义。 3.1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hazard anal 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HACCP 对显著性食品安全危害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的系统。 注:引自参考文献8。 3.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food safety man agement system;FSMS 在食品安全方面,用于指挥和控制组织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注:见ISO 90002008中3.2.1、3.2.2和3.2.3。 4 原则 CNASCC01:200 7第4章

13、确定的原则,是本文件后续特定绩效要求和说明性要求的基础。 本文件未就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给出特定要求, 出现未预料到的情况时,宜应用这些原则作为决策的指南。这些原则不是要求。 在本文件中,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取代CNASCC01:2007所使用的术语“管理体系” 。 5 通用要求 5.1 总则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 7第5章的所有要求。 5.2 公正性管理 认证机构和其同一法律实体的任何其他部分不应提供危害分析咨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咨询或管理体系咨询。 使用已知两年内为特定组织提供过危害分析咨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咨询或管理体系咨询的审核员,会被认为对公正性构成较大威胁。 在本文件

14、中, “危害分析咨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咨询或管理体系咨询”取代CNASCC01:2007中5.2所使用的术语“管理体系咨询” 。 CNAS-CC18:2010 第 6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6 结构要求 本章应用CNASCC01:200 7第6章的所有要求。 7 资源要求 7.1 管理层和人员的能力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7.1的所有要求。 认证机构还应开展相关的活动,确保其人员对其运作所涉及的相关食品行业类别(见附录A)具有适宜的知识。 7.2 参与认证活动的人员 7.2.1 总则 7.2.1.1 本条款

15、应用CNASCC01:2007中7.2的所有要求。 7.2.1.2 认证机构应确保所有参与审核和认证活动的人员具备以下个人素质,他们应: a) 有道德,即公正、可靠、忠诚、诚实和谨慎; b) 思想开明,即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 c) 善于交往,即灵活地与人交往; d) 善于观察,即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 e) 有感知力,即能本能地了解和理解环境; f) 适应力强,即容易适应不同情况; g) 坚忍不拔,即对实现目的坚持不懈; h) 明断,即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 i) 自立,即在同其他人有效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 7.2.2 合同评审人员 7.2.2.1 教育 认证机构应确保

16、合同评审人员具有相应的中等教育知识。 7.2.2.2 食品安全培训 认证机构应确保合同评审人员成功地完成了以下方面的培训: a) HACCP原理、危害评估和危害分析; b) 包含前提方案(PRPs)的食品安全管理原则; c) 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如GB/T 220002006) 。 7.2.2.3 审核培训 认证机构应确保合同评审人员成功地完成了基于 GB/T 19011 所述审核过程的培训。 注:不强制要求合同评审人员具备或保持审核经历。 CNAS-CC18:2010 第 7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7.2.2.4

17、 能力 认证机构应确保合同评审人员证实其应用以下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a) 划分申请组织在食品链中所属的行业类别与种类; b) 评价申请组织的产品、过程和操作; c) 提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能力要求; d) 确定审核时间(参见附录 B)和时段要求; e) 认证机构与合同评审有关的方针和程序。 7.2.3 认证决定人员 7.2.3.1 总则 认证机构应确保认证决定人员具备与某一行业类别(见附录 A)审核员要求同样的教育、食品安全培训、审核培训和工作经历。 注:不强制要求认证决定人员具备或保持审核经历。 7.2.3.2 能力 认证机构应确保认证决定人员证实其具备应用以下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a)

18、 当前的HACCP原理; b) 理解前提方案(PRPs) ; c) 识别食品安全危害; d) 实施和管理食品安全危害与关键控制点(CCPs) ,评价所选择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e)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 评估与食品供应链有关的潜在食品安全危害; g)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以能 够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有效审核; h) 产品、过程和操作; i) 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j) 相关标准; k) 评审审核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l) 评审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m) 认证过程。 7.2.4 审核员 7.2.4.1 教育 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员具有包含普通 微生物学和普通化学

19、的相应高等教育知识。 认证机构还应确保审核员具有的高等 教育知识包含与其审核的食品链行业类别相关的专业课程。 示例: CNAS-CC18:2010 第 8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a) 食品行业(表 A.1 中的行业类别 C、D、E、F、G 和 H) :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加工基础和包含食品分析的食品化学; b) 农业生产(植物类) (表A.1中的行业类别B) :作物生产类课程; c) 农业生产(动物类) (表A.1中的行业类 别A和F) :养殖类课程; d) 包装和(或)食品机械(工程)行业(表 A1 中的行业类 别I至M)

20、 :与该学科相关的理工科课程。 7.2.4.2 食品安全培训 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员成功地完成了以下培训: a) HACCP原理、危害评估和危害分析; b) 包括前提方案(PRPs)的食品安全管理原则。 培训课程的适宜性和相关性宜得到行业(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认同。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独立机构对培训课程进行批准或注册,能够为培训课程符合特定准则提供一定的保证。 7.2.4.3 审核培训 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员成功地完成了以下培训: a) 基于GB/T 190112003的审核方法;和 b) 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如GB/T 220002006) 。 7.2.4.4 工作经历 对于审核员在某一或

21、某些行业类别的初始资格,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员在食品链的相关行业具备至少5年的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包括在食品生产或制造、零售、检验或执法领域至少2年的质量保证或食品安全或其他等效的工作经历。 如果审核员完成了相应的高等教育,总工作年限可以减少一年。 7.2.4.5 审核经历 对于审核员的初始资格,认证机构应确保在最近三年内,审核员在具有资格的审核员指导下,参加了至少4个组织的不少于12天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天数包括食品行业 GB/T 19001 审核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天数。 对于新行业类别的扩展,认证机构应证实审核员通过7.2.4.1所要求的相关教育、该行业

22、类别的食品安全相关培训和以下方式具备所要求的能力: 在该行业类别6个月的工作经历;或 在有资格的审核员监督下,4次该行业类别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对于审核员的资格保持,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员完成: 每年至少5次外部审核,其中至少2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或 每年至少4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外部现场审核或者每年至少10天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7.2.4.6 能力 CNAS-CC18:2010 第 9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7.2.4.6.1 认证机构应记录见 GB/T 190112003中5.5 c)审核员在每一行业类别与

23、种类(见附录A)的能力,应提供一次成功评价的证据。 7.2.4.6.2 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员证实其具备应用以下方面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a) 审核原则、程序和技术:使审核员 能恰当地将其应用于不同的审核,并确保审核实施的一致性和系统性。审核员应能够: 运用审核原则、程序和技术; 对工作进行有效地策划和组织; 按商定的时间表进行审核; 优先关注重要问题; 通过有效地面谈、倾听、观察和对 文件、记录和数据的评审来收集信息; 理解审核中运用抽样技术的适宜性和对结果的影响; 验证所收集信息的准确性; 确认用以支持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的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评价影响审核发现和结论可靠性的因素; 使用工

24、作文件记录审核活动; 编制审核报告; 维护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通过个人的语言技能或通过翻译人员有效地沟通。 b) 管理体系和引用文件:使审核员能 理解审核范围并运用审核准则,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应包括: 管理体系在不同组织中的应用; 管理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用的程 序或其他用作审核准则的管理体系文件; 认识引用文件之间的区别及优先顺序; 引用文件在不同审核情况下的应用; 用于文件、数据和记录的授权、安全、发放、控制的信息系统和技术。 c) 组织状况:使审核员能理解组织的 运作情况,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应包括: 组织的规模、结构、职能和关系; 总体运营过程和相

25、关术语; 受审核方的文化和社会习俗。 d)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与其领域相关 的其他要求:使审核员能够了解并在适用于受审核方的这些要求的范 围内开展工作,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应包括: CNAS-CC18:2010 第 10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国家的、区域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合同和协议; 国际条约和公约; 组织遵守的其他要求。 7.2.4.6.3 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员证实其具备在以下特定食品安全领域应用术语、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a) 当前的HACCP原理; b) 相关行业类别(见附录A)的前提方案(PRPs) ; c

26、) 识别食品安全危害; d) 确定、实施和管理控制措施前提方案(PRPs) 、操作性前提方案(operational PRPs) 、关键控制点( CCPs) 的方法,评价所选择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e)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所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 评估与食品供应链相关联的潜在食品安全危害; g) 评价所采用前提方案( PRPs)的适宜性,包括对特定行业类别(见附录A)的前提方案(PRPs)建立或选择适宜的评价方法或指南; h) 为能够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有 效审核所需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i) 特定种类(见附录A)的产品、过程和操作; j) 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k)

27、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7.2.5 技术专家 7.2.5.1 教育 认证机构应确保技术专家具有与被审核的食品链行业种类、被审核过程或该种类的食品安全危害相应的高等教育知识。 7.2.5.2 工作经历 认证机构应确保技术专家具备其技术领域的工作经历。 7.2.5.3 能力 认证机构应确保技术专家证实其具备在相应技术领域提供专业支持的能力。 7.2.6 审核组的选择 认证机构应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组具备对审核所要求的特定种类(见附录A)运用前提方案(PRPs)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能力。 7.3 外部审核员和外部技术专家的使用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7.3的所有要

28、求。 7.4 人员记录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7.4的所有要求。 CNAS-CC18:2010 第 11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7.5 外包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7.5的所有要求。 8 信息要求 本章应用CNASCC01:200 7第8章的所有要求。 参照种类(见附录A) ,认证文件应详细界定所认证的活动。 9 过程要求 9.1 基本要求 9.1.1 认 证机构应依据食品链的不同阶段(例如:初级生产、食品加工过程、包装材料的制造)、附录A中的行业类别与种类 准确地确定认证范围。认证机构不应

29、在认证范围中将影响终产品食品安全的过程、区域、产品或服务排除在外。 9.1.2 认 证机构应具有选择审核的日期、时间和季节的过程,以使审核组有机会针对审核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生产线、行业类别与种类对组织的运行状况进行审核。 9.1.3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9.1.1至9.1.3的所有要求。 9.1.4 认证机构应有形成文件的确定审核时间的程序,并针对每个客户确定策划和完成对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有效审核所需的时间。认证机构应记录所确定的时间及其合理性。在确定审核时间时,认证机构宜考虑附录B,并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b) 组织的规模

30、和复杂程度; c) 技术和法规环境; d)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活动的外包情况; e) 以往审核的结果; f) 场所的数量和对多场所的考虑。 9.1.5 本文件9.1.5.1至9.1.5.3中的要求适用于多场所组织。 9.1.5.1 当认证机构为多场所组织颁发一张证书时,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a) 所有场所位于同一国家并从事相同的活动; b) 所有场所在一个统一控制和管理的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下运行,该体系在GB/T220002006第四章或其他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规定; c) 认证前三年内对每一场所都进行了内部审核; d) 认证后应在认证周期内对每一场所都进行内部审核; e) 所有场所的内

31、部审核都应依据 GB/T 220002006 或其他 等效要求进行; CNAS-CC18:2010 第 12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f) 应将单一场所的审核发现视为整个体系的情况,并应实施相应的纠正。 9.1.5.2 多场所抽样仅适用于对超过20个场所的组织的初次认证和监督审核,且仅限于行业类别A、B、G、H和J(见附录A中表A.1)。 9.1.5.3 认证机构进行多场所认证应使用抽样程序,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以确保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审核: a) 对于超过20个场所的情况, 应在20个场所之外的每5个场所中抽取1个

32、,应对所有场所随机抽样。审核后,已抽样的场所不能不符合(即,不能够不满足依据GB/T 220002006认证的基本要求) ; b) 对抽样场所审核发现的评价应视为 相当于对组织相同场所内部审核发现的评价。 c) 每年至少应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职能进行一次审核; d) 每年监督审核时至少应对抽样场所进行审核; e) 应将抽样场所的审核发现视为整个体系的情况,并应实施相应的纠正。 表1 给出了多场所审核抽样数量的示例。 表1 多场所审核抽样数量的示例 场 所 总 数 X(1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超出 20 个的 场所数量 0 1 2 3 4 5 6 7 8 增

33、加的 审核场所数量 0 1 1 1 1 1 2 2 2 实际实施审核的场所数量 X 21 21 21 21 21 22 22 22 9.1.6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9.1.6至9.1.9的所有要求。 9.1.7 认证机构应提供每次审核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基于GB/T 190112003给出的相关指南。审核组可以指出改进的机会,但不应提供具体的解决办法。认证机构应保留审核报告的所有权。 审核报告应包括组织的前提方案(PRPs)、使用的HACCP方法、对HACCP小组的评定意见,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其他问题。 9.1.8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9.1.11至9

34、.1.15的所有要求。 9.2 初次审核与认证 9.2.1 申请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9.2.1的所有要求。 认证机构应要求申请组织提供有关加工生产线、HACCP项目和班次的详细信息。 9.2.2 申请评审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9.2.2的所有要求。 9.2.3 初次认证审核 CNAS-CC18:2010 第 13 页 共 18 页 2010 年 06 月 30 日发布 2010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初次认证审核应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9.2.3.1 第一阶段审核 9.2.3.1.1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

35、07中9.2.3.1.1的所有要求。 当组织采用由外部开发的控制措施组合时,第一阶段审核应评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确定控制措施组合是否适合于该组织,是否满足GB/T 220002006的要求,并且保持及时更新。 在收集遵守法规的信息时,宜对相关资质证明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9.2.3.1.2 第一阶段审核的目标是确定第二阶段审核的关注点,通过了解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分析、HACCP计划和前提方案(PRPs)、方针和目标,理解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通过审查组织的以下方面,了解组织对审核的准备状态。 a) 组织的前提方案( PRPs)与组织业务活动的适宜性(例如:法律和法规要求) ;

36、b)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相应的过程 和方法,以识别和评估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以及后续对控制措施(组合)的选择和分类; c) 组织的相关活动所涉及的食品安全法规; d)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设计是为了实现组织的食品安全方针; e)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方案证实可以进行第二阶段的审核; f) 确认、验证和改进的方案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g)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和安排适合内部沟通和与相关供应商、顾客、利益相关方的沟通; h) 需要评审的其他文件和(或)需要提前获取的知识。 9.2.3.1.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第一阶段审核应在客户的场所实施,以达到上述的目标。 9.2.3.1.4 本条

37、款应用CNASCC01:2007中9.2.3.1.2的所有要求。 应告知客户第一阶段审核的结果可能导致推迟或取消第二阶段的审核。 9.2.3.1.5 对于第一阶段审核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应部分,被确定为实施充分、有效并符合要求的,第二阶段可以不再对其审核。然而,认证机构应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已审核的部分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第二阶段的审核报告应包含第一阶段审核中的审核发现,并且应清楚地表述第一阶段审核已经确立的符合性。 9.2.3.1.6 本条款应用CNASCC01:2007中9.2.3.1.3的所有要求。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核的时间间隔通常不超过6个月。如果需要更长的时间间隔,宜重新实施第一阶段审核。 9.2.3.2 第二阶段审核 本条款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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