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32-2007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输血医学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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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NAS-CL3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输血医学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Medicallaboratory Quality and Competence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Transfusion Medicine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32:2007 第 1 页 共 12 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输血医学领域的应用说明一 引言输血医学 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英文缩写 :

2、CNAS) 对医学 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 。本文件是 CNAS 根据 临床 输血医学 的特性而对 CNAS CL02: 2006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所作的进一步说明 , 并未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的条款编号同 CNAS CL02: 2006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的相应条款编号 。 由于仅对需说明的条款进行了说明 , 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应与 CNAS CL02: 2006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同时使用 。适用时 , 还应符合 CNAS RL05: 2006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 、 CNAS CL05:2006 实验室生 物安全认可准则 以及

3、国家法规和标准 ( 如 GB19781: 2005 医学实验室 -安全要求 ) 的要求 。二 应用说明4 管理要求4.1 组织 和管理4.1.2 输血科服务 (包括 输血前相关 检测结果的专业判断和临床输血咨询服务 )应能满足 受血者 及所有负责 受血者 医护的临床 医师 的需要 。5 .技术要求5.1 人员5.1.1 输血科 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a) 执业医师 , 输血科 工作经历或培训 2 年以上 ; 或b) 医学实验室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或c) 临床医学 、 临床 检 验 、 生物化学 、 化学 、 生物科学等主修专业博士 , 输血科 工作经历或培训 2 年以上 ; 或d

4、) 临床医学 、 临床 检验 、 生物化学 、 化学 、 生物科学等主修专业硕士 , 输血CNAS-CL32:2007 第 2 页 共 12 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科 工作经历或培训 4 年以上 ; 或e) 临床医学 、 临床 检 验 、 生物化学 、 化学 、 生物科学等主修专业学士 , 输血科 工作经历或培训 8 年以上 。输血科 的技术人员应至少具有以下资格 :a) 须有医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 和b) 国家认定的卫生技术职称5.1.2 实验室使用人员时 , 应考虑以下条件 :a)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某些涉及到辨色的试

5、验 ;b) 实验室人员应熟悉生物检测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知识 ;c) 患有精神障碍等影响工作安全的人员不能从事相关检 测工作 。5.1.5 输血科 的人力资源应当满足其所服务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需求 、 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 保证安全储 /发血和临床输血相关咨询的要求 。 适用时 , 可参照国家关于输血科 的相关要求 。5.1.11输血科 应每年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再评价 , 每半年对新员工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5.1.12 负责 输血科 负责对临床输血咨询或相容性检测专业判断者的人员应具有以下相应学历 、 工作经历和培训要求 :a) 输血医师或中级职称以上并从事输血工作 5 年以上 ,或b) 高

6、级职称并从事输血工作 5 年以上 。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2.1 输血科 设计应按 照有效运行的宗旨设计 , 从而将实验室风险降至最低 。 输血科 应有充足的以下空间 :a) 储发血区 : 储血室 、 发血室 、 入库前血液处置 ;b) 检测区 : 仪器放置 、 实验操作 ;c) 输血治疗室 ( 适用时 ) ;d) 污物处理区 : 污物存放区 、 洗消区 ;e) 夜间值班休息室 ;f) 支持性空间 :档案存取 、 库房 、 示教 、 参考书籍的存放 ;CNAS-CL32:2007 第 3 页 共 12 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g) 员工生

7、活区 :个人物品放置区 、 进餐区 、 卫生间 、 浴室 (适用时 )。适用时 , 以上 d)、 e)、 f)、 g)可以不是 输血科 独立使用的空间 。5.2.2 应注意以下方面 :a) 实验桌面应当具有抗化学物 、 防渗透 、 耐用性和方便清洁等特点 ;b) 地面应防滑 , 刚 清洁过的地面应有 “ 小心地滑 ” 的提示 ;c) 工作椅和工作台面的高度是否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 。5.2.5 适用时 , 输血科环境条件应有监测的程序和相关记录 , 从而确保环境条件 ( 如湿度 、 温度 ) 不会影响检验结果的质量 。 储血室和储血冰箱应有定期进行清洁的程序和相关记录 , 从而确保血液贮存的安

8、全 。5.2.8 通讯设施及数目应能保证常规和紧急临床用血情况下与临床和血液中心的有效交流和记录 。5.3 设备5.3.1 输血科 应根据实验室所服务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需求 、 质量控制和安全储 /发血的要求配备所需设备 。 例如 : 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 、 全自动或半自动血型血清学检测仪 、 自动血球洗涤离心机 。应有充足的专用储血冰箱 、 专用低温冰箱 、 血小板保存箱 、 溶浆机 。 并设置可接受的温度控制范围 。应 有充足的冷藏箱和低温箱保存检测样本和试剂 。 并设置可接受的温度控制范围 。应有充足的在校准合格期内使用的温度 连续 监测器来监测保存血液 、 样本和试剂的冷藏箱 、

9、冷冻箱 、 血小板振荡保存器的工作温度 。不宜使用自动除霜冷冻箱 。 但如果使用 , 应测量冷冻箱的温度证实温度变化不会超出可接受的温度范围 。5.3.2 应将 血液储存冰箱的温度控制在 2-6 范围内 , 专用低温冰箱的温度控制在-20 以下的范围内 。 保存红细胞 应 在 2-6 , 血浆 应 保存在 -20 以下的冷冻箱内 。保存血小板的设备温度应维持在 20-24 之间 , 并依照血小板保存的技术条件要求持续轻微摆动 。应有证据表明所有血液制品和血液成份的储存设备的温度有持续的记录 , 并证CNAS-CL32:2007 第 4 页 共 12 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

1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实温度变化不会超出可接受的温度范围 ( 自动温控或冰箱自动记录和人工记录 , 或U 型温度记录和人工记录 。 其中每天进行人工记录的次数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 。若储存设备的温度超过了可接受范围 , 应采取恰当的纠正措施 , 并且评价了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应确保所有用于水浴箱 , 烘箱 , 加热 器和各种冷藏设备的温度计都应被定期校准 。如果使用自动除霜冰箱保存标本 、 样本 、 试剂 、 组织或其他血液制品 , 实验室应 能提供其温度在制冷过程中不会过度波动的证据 。应每六个月检测一次离心机定时器和离心速度 。应有文件化程序用于明确如何对新的自动加样器

11、 ( 包括固定量的 , 可调的和 /或微量加样器 ) 进行校准 ( 如比重法 , 色度法或是其它的校准方法 ) 和记录 。 使用中的加样器 应 进行定期校准 。 应有 定期检查加样器的准确性的程序和记录 。5.4 检验前程序5.4.1 输血申请 单 应包括足够信息以识别患者和经授权的申请者 , 并符合卫生部 临床 输血技术规范 和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5.4.3. 输血科 的标本采集手册应当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输血科 的标本采集手册应当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标本采集前应对准确识别申请单上指定患者身份的过程进行明确的规定 , 如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唯一标识 : 如住院号 、 腕带

12、 。 儿科病人应根据父母或监护人识别 。a) 应有关于特殊患者 交叉配血 标本采集前患者身份确认的程序或要求 , 如昏迷病人 、 新生儿 、 没有监护人在场的婴幼儿和儿童病人 ;b) 标本采集后 应 立即进行准确地标记和记录 , 以使采集后的标本上可识别的病人信息与申请单上指定病人的唯一信息相 同 , 并保证采集者的身份和采集时间等可以准确地被识别 ;c) 应有程序处理和抢救患者在抽血过程中出现 的 不良 反应 。d)对标本采集人员的身份识别和和采集时间的记录应有详细说明 。 应记录输血CNAS-CL32:2007 第 5 页 共 12 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

13、4 月 30 日实施标本采集 医护人员 的身份 ( 姓名 、 姓名缩写或指定的电脑编码 )、 采集日期和时间 。如果标本上没有采血者的标识符 , 那么应有其它的系统可用于确定输血标本的采集者和采集时间 。5.4.5. 应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在标本接 收 和检测工作之前证实输血申请单指定的患者身份资料与标本管上的信息相符 。应有证据说明在标本接收时和检测工作之前保证了标本具有溯源性 , 如 申请单上指定的病人的唯一信息与标本管上可识别的病人的唯一信息相符合 ; 标本采集者和采集时间等与标本采集有关的信息清晰可辩或可获取 ; 可以根据病人唯一标识在标本接 收 时和检验前核查并获取病人的准确资料和检验信

14、息 , 特别是既往的输血资料 。5.4.6. 输血科 应规定标本和血液运送人 , 合理的运输时间 , 并应保证所有标本在最佳的温度和条件下保存运送 , 包括对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的说明 。 标本运送人员应接受有关运送过程中的安全及包装问题的培训 。 对于向临床发血的运输应有对正确包装以防破损和如何控制储存温度的明确的文件化程序 。 应 有 书面的标本拒收的标准 。 对妥协标本有特殊处理的指导程序 。 对所有不可接收的标本的处理应记录在病人报告中以及质量管理记录中 , 同时应建立程序监控从血液中心取血液以及向临床发放血液的运送 。5.4.8. 应有书面的标本拒收的标准 。 对妥协标本应有特殊处理的

15、程序 。 对每一个不可接收的标本的处理 应 记录在病人报告以及质量管理记录中 , 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输血申请单上授权的申请人和标本采集人员以便持续改进标本的质量 。5.4.11. 作为紧急和异常紧急的 交叉配血 标本应有接收 、 标识 、 处理以及与临床沟通的程序和记录 。5.4.13 应有 临床追加用血的相 关 文件化程序和记录 。5.4.14 输血科 管理层应有对输血样本保存的时间和条件标准的规定 。( 如保存七天 )。 应有关于用于交叉 配 血的标本的最长可用时间的规定 ( 如三天 )。5.5 检验程序5.5.1应制定 规定与程序用于 ABO血型 、 Rh( D) 血型 、 交叉配血 、

16、 抗体筛查 、 疑难血型 、 疑难配血 。CNAS-CL32:2007 第 6 页 共 12 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应制定政策与程序用于输血不良反应处理 。 应包括供血者及受血者相关的检测的核查及受血者受血后标本的再检测 。应制定新生儿输血的政策和程序 。紧急输血的政策和程序应根据国家输血相关的标准或 /和 WHO的标准 。 包括了对以下 血液制品的输血指征的评价和管理 :a)全血b)红细胞悬液c)冷沉淀d)血浆e)浓缩血小板血液制品的政策和程序应包括患者使用辐照血的程序 。对用于血液制品的发放程序应包括 , 但不限于 :a)全血b)红细胞

17、悬液c)冷沉淀d)血浆e)浓缩血小板输血程序应包括告知受血者的程序 。实验室应有血液贮存的标准程序 。5.6 检验程序的质量保证5.6.1 应有纸质版的 输血科 相关的质量管理 /质量控制程序 。质控标本和常规患者标本的检测方法 应 一致 , 并由同一人完成 。质控结果在控制范围之内才 能 进行报告和血液的发放 。 失控的质控结果 应 找到根本原因并纠正后 才能报告和血液的发放 。应建立 管理文件 以能够及时发现和修改明显的抄写和分析错误 , 发现异常的实验结果 。 应有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输血前标本的错误被监测 , 并且使之持续改进 。当记录提示备好的血液成份不满足质量控制的要求时 , 应立即采

18、取改正措施并且有文件化记录 。CNAS-CL32:2007 第 7 页 共 12 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对所有血液成份 、 血液制品等的处理方式和对不适合输注的成份的处理方式都建立相应文件和记录 。输血科 和临床用血申请者之间应达成一致 , 以确保血液和血液成分能够及时得到供应 。每天使用的定型血清和 细胞类的试剂 的反应性和特异性应有文件化记录 , 包括对已知阳性和阴性细胞或抗血清的检查 。应建立新批号试剂在启用前或启用的同时与之前或已知标准对比检查的程序和记录 。关于 输血科 的室内质量控制还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a) 所有技术性程序是

19、否以公认的方法为依据 , 如果是内部形成的方法 , 是否经确认 ?b) 鉴定供血者的 ABO/Rh(D)血型是否进行了有效的记录 ?c) 实验室的信息系统是否包含了供血者的编号 ,血液成份的类型 、 ABO和 Rh( D)血型 ,ABO确证实验的判读结果 ,及受血者的 ABO血型确证和 Rh( D) 血型 ?d) ABO血型 、 Rh( D) 血型和抗体 筛查结果是否与以前的历史结果的记录进行比较 , 如存在差异 , 是否要求选择其它的实验来进一步鉴定 ? 是否建立了对于结果差异的解决方法的书面政策 、 程序 、 记录 ?e) 当用抗 IgG+C3试剂实施抗人球蛋白检测时 , 是否在阴性结果时

20、使用了 IgG+C3包被的红细胞作为阳性对照 ?f) 抗体筛查至少使用两种以上的细胞 。g) 将血液制品发出之前 , 应 把以前的检验和输血记录与当前的检验结果进行对比并形成记录文件 。 如果当前的样本检验结果与过去历史记录不符合时 , 应在进一步调查解决此问题后方可使用当前的检验结果 。h) 对于新生儿标本的输血检验应有明确的规范 。i) 只有当供 、 受双方抗体筛选阴性和既往无抗体相关病史时 ( 如 , 只需进行 ABO血型是否一致性检验的情况下 ), 才可以进行电脑交叉配血 。j) 如果实行电脑交叉配血 , 应该对数据的正确输入进行有效验证以避免录入错误 , 从而保证提示工作人员出现不符

21、合的数据时及时发现 , 避免发放 ABO不CNAS-CL32:2007 第 8 页 共 12 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相符血型 。k) 电脑交叉配血系统应验证受血者的身份识别 、 供血者的个人编号 、 供血者和受血者的 ABO及 Rh( D) 血型 , ABO确认检验的说明 。l) 电脑交叉配血系统在使用前应由 输血科 验证 。m) 婴儿输血前检验应包括 ABO和 Rh( D) 测定 。n) 新生儿如果需要输同型的红 细胞 , 而献血员与新生儿母亲血型不合的情况下 , 实验室是否有一个合适的程序用于指导筛查新生儿血清中是否有抗 A或是抗 B抗

22、体存在 ?o) 在免疫血液方面存在问题的病人 ( 如存在红细胞抗体 , 移植病人 ) 在输血时往往需要特殊的血液成份 ( 对应抗体的相应 红细胞抗原阴性 , 辐照等 ), 是否有用于准备这些特殊的血液成份的程序 ?p) 对于部分血液成分输血前是否进行交叉配血应有相应的管理文件进行规定 。q) 在紧急情况下受血者输血前未及时进行输血前相关传染性指标的检测 , 要有相应处理措施及记录 。r) 如果紧急情况中发放一定量的红细胞其后发现不符合 , 应立即通知 主治医生 。s) 对于紧急输血 , 没有进行交叉配血 , 应有发放此类血液制品的书面政策 , 包括授权文件 。t) 在发血前 , 是否建立了核对

23、程序 , 内容是否包括血袋号 , 供血者血型 , 和受血者血型等相关规定内容 ?u) 发血记录单应标明受血者的姓名 、 唯一识别号或身份证号 、 供血者编号 、 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 , 交叉配血结果 。 有抗体筛查检测的应标明结果 。v) 输血科 的记录应保证可从采集机构到最终使用者溯源血液制品 。w) 每次输血记录应该包括 : 受血者姓名 、 唯一识别号或身份证号 、 ABO 、 Rh( D) 血型 , 受血者的成分种类名称 , 供血者编码 、 ABO和 Rh( D) 血型 , 血型一致性检验说明和发放人员与发放日期 。x) 发放或重新发放所有血液成份前应该肉眼检查外观是否合格 。 对此应

24、以文件证明 。CNAS-CL32:2007 第 9 页 共 12 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y) 在进行输血操作之前 , 是否对受血者做了床旁确认 ( 如检查袖口上的病人名字和住院号 ) 和对血液 ( 成份 ) 的信息进行了确认 ?z) 全血或红细胞成分应在离开标准温度后四小时内完成输注 。 除了需在四小时内完成输注的血液制品外 , 在室温下放置超过 30分钟的血液制品 , 不能重新入库 。aa) 发血前是否确保血袋上的标签完好无脱落 , 并且在输血完成时标签仍完好无损 ?bb) 是否建立了识别输血反应的文件化程序 ? 关于血库 ( 输血科 )

25、 工作人员识别输 血反应的定期培训是否有文件化记录 ?cc) 是否有用于发生急性输血反应时如何处理的文件化程序 ?dd) 当可能出现急性溶血反应时 , 是否立即停止输注 ? 同时是否立即按以下几步调查可能的原因 ?-核查病人信息 , 血袋标记和所有输血反应发生前的记录等有没有错误 。-目测输血反应后和输血反应前的血清或是血浆标本确定是否发生溶血 。-对受血者的输血后标本进行 ABO确证 、 Rh(D)、 直接抗球蛋白检测等相关检测 。ee) 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程序用于指导在发生输血反应后哪些情况应该做哪些附加实验来帮助诊断 ? 并且对这些附加实验的性能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描述 ?ff) 是否对急性溶

26、血反应的检查结果做出了解释 , 并且是否有证据说明以及时有效的方法进行了报告 ?gg) 是否对接受输血的病人姓名和输血医生 , 输注的血液的成份和数量 , 输血时间 , 输血前 , 中 , 后的病人情况及出现的副反应记录有详细的文件化程序和证据 ?hh) 应记录受血者输血前和输后出现的重要症状 , 并观察受血者所产生的副作用详细的文件化程序和证据 ?ii) 当产生或怀疑出现输血反应时 , 血袋应送还 输血科 以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jj) 输血反应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症状和体征应包括在医疗护理和输血医疗手册内 。CNAS-CL32:2007 第 10 页 共 12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

27、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kk) 医生虽然无法对那些在门诊或是院外输血 ( 如在家里输血 ) 病 人进行输血后情况的留观 , 但是否向他们提供了输血可能带来的 不良 反应的介绍和指导 ?ll) 在输血过程在如果采取了血液加温系统 , 那么该系统是否是经过认证的 ( 如FDA), 并且可以以特殊的方法 ( 如可视的温度计等 ) 警告用户以保证合适的输血条件 ?mm) 输血完成后 , 是否恰当的保存了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样标本至少 7天 ?nn) 为了确保手术回收血液成份能安全有效回输 , 是否有程序对手术回收和回输的权威和责任进行了确定 ?oo) 是否建立了用于对术中血液回收的病人提

28、供有效保护的程序文件 ?pp) 输血记录应保留在患者的永久医疗记录中 。qq) 自体血的血袋上应明确标识 ( 自 体血 ), 其采集 、 入库 、 贮存和发出有相应文件规定和记录 。 如果供血者具有某传染病应相应有生物危险标识的相关规程 。rr) 所有的 HLA配型的血液应在输血前经过辐射处理 。ss) 建立错误报告系统和保证检查所有记录错误和意外事故 , 并调查重要的错误和意外事故发生原因并形成文件 。 失误管理系统还应包括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文件 。tt) 所有重要的输血反应应向血液中心反馈 , 包括调查的结果 。 反馈的反应包括 ,但不仅限于 , 溶血反应 ( 急慢性 )、 过敏性休克 、

29、排斥 、 输血相关传染病和其他反应可能会造成永久性残疾或死亡 。 患者病历和 输血科 都应保存输血反应的调查报告 。uu) 疑为输血传播的病例应通知供血者并应执行重复检验 。 涉及血液的记录应与血液中心联系 。5.6.4 对于为患者提供的所有试验 , 输血科 应参加指定的 PT 或室间比对 计划 。 PT或室间比对 样本处理应由日常操作技术人员按照与患者样本相同的处理方法进行 。要求检测患者样本的所有技术员通过轮转方式参加 PT 或室间比对 是最有教育意义的手段 , 并应将他们每个人每一次的 PT 或室间比对 结果和对 PT或室间比对 结果的阅读情况作为对其的能力评价和继续教育的一部分记入个人

30、档案 。 应明确禁止 PTCNAS-CL32:2007 第 11 页 共 12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实施或室间比对 结果回报之前在实验室之间交流 PT 或室间比对 结果或数 据 。 PT 或室间比对 结果应形成文件化的记录 。 对于每一个 “ 不可接受的 ” PT 或室间比对 结果都应进行文件化的 、 针对其根本原因的评价 , 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能够降低错误再次发生的概率 。 对于 PT 或室间比对 结果的评价应在接到 PT 或室间比对 回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 对每一个 PT或室间比对 的评分结果 、 每一个不满意的 PT或室间比对 结果和每一

31、次漏掉的 PT 或室间比对 都应进行分析 , 并采取纠正措施 。 输血科 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应定期监督 PT 或室间比对 结果及纠正措施 。5.6.5 对于没有 PT 或室间比对 计划的试验项目 , 高风险项目 至少每 3 个月 , 其它项目至 少每 6个月 :( 1) 参加外部 EQA, 或 ( 2) 运行其它的替代评价系统来确定操作过程的可信度 ? 规定这种替代的操作系统评价方法是 输血科 负责人的责任 。 替代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 与参考实验室或其他实验室同时测定分装样本 ;b) 与实验室自己建立的内部方法同时测定分装样本 ;c) 通过其他适当的文件化的手段确定临床有效性 ;d

32、) 参加无级别的 、 教育性的 PT/ EQA 计划也能满足该条款的要求 。5.8 结果报告5.8.2 应有程序规定 输血科 与临床用血申请者共同负责 , 保证不同种类的临床用血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所指定的血液 。5.8.6 应对检验项目和记录的保存制定政策和程序 。 输血科 应保留以下记录十年以上 :- 患者输血记录- 所有血液制品的出入库记录- 输血反应调查报告- 抗体筛查报告- 复查 /溯源报告- 血液中心发出的发血单- 相关血液制品的供应者有关资料- 程序修订CNAS-CL32:2007 第 12 页 共 12页2007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2007 年 04 月 30 日

33、实施- 输血科 应将员工的签名 、 身份识别和缩写名的记录- 对血液制品的温度控制记录 、 对试剂和血清检验的质量控制记录 , 和外部质量评估结果- 非输血血清检验结果- 计算机质量保证记录5.8.7 对所有出现疑难配血的标本应建立立即报告程序 。5.8.10 对接到疑难配血通知的医生或其他负责患者医疗的临床工作者的信 息应进行记录 , 如报告发送给谁 , 谁接收报告 , 报告的日期和时间以及完成此任务遇到的问题等 。5.8.11输血科 与临床用血申请者商讨后确定不同种类的临床用血申请的处理周期 ,并且监控这些周期的实施情况和临床用血者的反馈意见 。注 : 血清检验 ( HIV、 HCV、 TP、 HBsAg) 和生化 (ALT)检验相关指标 应同时符合 相关专业领域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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