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EC-018 2007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认可资格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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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认 可 说 明 编号: CNAS-EC-018:2007 发布日期 : 2007 年 6 月 15 日 实施日期 :2007 年 6 月 15 日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依据 CNAS-CC11/CC31/CC41的认可 资格 转换为依据 CNAS-CC01的认可 资格 的 说明 0 背景 0.1 ISO/IEC 17021 的发布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于 2006 年 9 月 15 日正式发布了国际标准 ISO/IEC 17021:2006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 Conformity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2、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s)。该标准取代了 ISO/IEC 导则 6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与 ISO/IEC 导则 6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并吸收了 国际认可论坛( IAF) 对上述导则的应用指南( IAF GD2 和 IAF GD6)的大部分内容。 0.2 IAF 关于 ISO/IEC 17021 转换的决议和指南 2006 年 11 月举行的 IAF 第 20 届成员大会通过了关于 ISO/IEC 17021 过渡期的 IAF 2006-09 号决议: “ 认证机构符合 ISO/IEC 17021:2006

3、 的过渡期为标 准发布后两年。因此,从 2008 年 9 月 15 日起,依据 ISO/IEC 导则 62 或 ISO/IEC 导则 66 的认可不再有效。 IAF GD2 和 IAF GD6 的附件在被新指南取代前继续保持有效 ” 。根据该决议,依据ISO/IEC 导则 62 或 ISO/IEC 导则 66 获得 IAF 成员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应在 2008年 9 月 15 日前完成转换。 IAF 目前正在对 IAF GD2 和 IAF GD6 的相关附件进行修订,在修订后的文件正式发布前,原附件仍适用于 ISO/IEC 17021 认可,除此之外 IAF 暂不准备对 ISO/IEC 1

4、7021 制定其他应 用指南。 IAF 为指导成员认可机构的转换工作,于 200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 IAF GD8:2007 关于从 ISO/IEC 导则 62 和 ISO/IEC 导则 66 转换至 ISO/IEC 17021认可的参考性指南 ( Informative Guidance on the Transition to ISO/IEC 17021 Accreditation from ISO/IEC Guide 62 and ISO/IEC Guide 66) 认 可 说 明 编号: CNAS-EC-018:2007 发布日期 : 2007 年 6 月 15 日 实施日

5、期 :2007 年 6 月 15 日 0.3 CNAS 对 ISO/IEC 17021 的采用 CNAS 于 2007 年 4 月 15 日发布了等同采用 ISO/IEC 17021 的 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01 实施日期为 2008 年 9 月 15 日,将取代CNAS-CC11( ISO/IEC 导则 62)、 CNAS-CC31( ISO/IEC 导则 66)、 CNAS-CC12( IAF GD2)、 CNAS-CC32( IAF GD6)、 CNAS-CC41 和 CNAS-CC42,详见 认可委(秘)( 2007)57 号文关于发布 (

6、 CNAS-CC01:2007)等认可规范文件及其转换要求的通知 。 1 目的 为配合 CNAS-CC01的发布实施,将依据 CNAS-CC11/CC31/CC41的认可 资格 转换为依据 CNAS-CC01的认可 资格 ,特制订本文件。 2 依据 本文件依据 IAF 2006-09号决议和 IAF GD8:2007制定。 3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认证机构依据 CNAS-CC11/CC31/CC41获得的认可 资格 转换为依据CNAS-CC01的认可 资格 。 4 转换期 认证机构依据 CNAS-CC11/CC31/CC41获得的认可 资格 应在 2008年 9月 15日前转换为依据 CNA

7、S-CC01的认可 资格 。转换期为 2007年 6月 15日 至 2008年 9月 15日。 5 转换准备( 2007年 6月 15日 前 ) 5.1 2007年 6月 15日之前, CNAS为转换工作做出充分准备 ,包括配置依据 CNAS-CC01实施评审和认可所需的资源 。 5.2 获得 CNAS-CC11/CC31/CC41认可的认证机构需要分析和理解 CNAS-CC01的要求,并着手识别 CNAS-CC01与本机构现行管理体系之间的差异。为满足 CNAS-CC01的要求,认证机构可能需要在组织结构(包括相关的委员会)、管理体系文件、计算机系统、认证合同、认证证书或其他方面做出变化或调

8、整。 因此,认证机构宜针对其转换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认 可 说 明 编号: CNAS-EC-018:2007 发布日期 : 2007 年 6 月 15 日 实施日期 :2007 年 6 月 15 日 时间安排制定计划,并在此基础上,与 CNAS商定 6.3所述转换评审的具体安排。 该转换评审宜尽早进行。 6 转换实施( 2007年 6月 15日 2008年 9月 15日) 6.1 2007 年 6 月 15 日至 2008 年 9 月 15 日 为 转 换 实 施 期 。 在 此 期 间 , 获 得CNAS-CC11/CC31/CC41认可 资格 的认证机构 宜按照 5.2所述的转换 计划 实施转

9、换。 6.2 CNAS-CC12/CC32/CC42的附件 继续 用于 CNAS-CC01的认可。 6.3 转换实施期内,对获得 CNAS-CC11/CC31/CC41认可的认证机构, CNAS将根据与其商定的安排(见 5.2), 依据 CNAS-CC01实施转换评审。 转换评审可以结合年度 监督评审 或复评 ,也可以根据认证机构的请求进行 专项评审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应于 2008年 6月 15日前完成转换评审。 6.4 如果 认证机构经 评审符合 CNAS-CC01, 将获得 CNAS-CC01认可 资格 。如果认证机构存在 与 CNAS-CC01的不符合, 在按照 CNAS认可规范的

10、有关要求予以处理后,方可 获得CNAS-CC01认可 资格 。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 2008年 9月 15日前,仅与 CNAS-CC01的不符合不影响依据 CNAS-CC11/31/41获得的认可资格,但这些不符合应在 2008年 9月 15日前予以关闭。 6.5 如果认证机构的获证组织数量较多,在转换期结束(即 2008年 9月 15日)前按照CNAS-CC01要求完成全部认证协议 /合同和(或)认证文件 /证书的变更或换发存在困难,宜书面向 CNAS说明理由并提出预计完成日期及其确定依据,由 CNAS结合转换评审予以审查。 如果该认证机构经审查确有正当理由,并已按照 CNAS-CC01要

11、求系统策划并有效实施了变更或换发工作, CNAS将酌情对其确 定一个迟于 2008年 9月 15日的应完成全部认证协议 /合同和(或)认证文件 /证书变更或换发的日期,并以观察项记录该认证机构未在转换期内完成全部变更或换发的情况。 上述观察项不影响认证机构依据 CNAS-CC01获得认可。如果认证机构在上述由 CNAS确定的日期仍未完成全部变更或换发,将构成与 CNAS-CC01的不符合,需按照 CNAS认可规范的有关要求予以处理。 6.6 除 6.5所述情况外, CNAS原则上对认证机构的转换期不予延长。 认 可 说 明 编号: CNAS-EC-018:2007 发布日期 : 2007 年

12、6 月 15 日 实施日期 :2007 年 6 月 15 日 7 新认可申请 7.1 2007年 6月 15日起, CNAS可 受理认证机构根据 CNAS-CC01提出的认可申请,并依据相应认可规范对 其 实施评审和认可。 7.2 2007年 9月 15日起, CNAS不再受理认证机构根据 CNAS-CC11/CC31/CC41提出的认可申请 ( 含业务范围的扩大申请 ) 。 8 转换结束 8.1 2008年 9月 15日后,依据 CNAS-CC11/31/41的 认可 资格 未能 按期 转换 为依据CNAS-CC01的认可资格的,该资格将被 撤销。 8.2 CNAS-CC11/31/41 和 CNAS-CC12/32/42 于 2008 年 9 月 15 日 废 止 , 但CNAS-CC12/CC32/CC42的附件仍 单独 继续用于 CNAS-CC01认可,直至被新的认可规范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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