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 1 月 1 日发布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 CNAS-SC15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认可方案 Accreditation Scheme for Certification Bodies Certifying the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SC15: 2017 第 1 页 共 7 页 2017 年 1 月 1 日发布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 前 言 本文件是 CNAS 对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
2、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提出的特定要求和指南,并与相关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共同用于 CNAS 对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 本文件中,用术语 “应 ”表示相应条款是强制性的。 本文件代替了 CNAS-SC15:2015。 CNAS-SC15: 2017 第 2 页 共 7 页 2017 年 1 月 1 日发布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 范围 1.1 为规范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活动 ,并对实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开展认可,制定本文件。 1.2 本文件适用于 CNAS 对实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
3、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工作。 1.3 本文件 R 部分是对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01)的补充规 定和进一步说明;本文件 C 部分是对 CNAS- 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105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 (QMS、 EMS、 OHSMS) 的补充要求;本文件 G 部分是对认证业务范围分类 的 指南 。其效力等同于相应类别的认可规范文件。 1.4 除本文件的特殊规定或要求外, CNAS 制定的认可规则和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和指南均适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
4、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 包 括 有 效版本 )适用。 CNAS-RC01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CC01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105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 (QMS、 EMS、 OHSMS) GB/T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50430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19000 和 GB/T19011 中的有关术语和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 : 是指 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施工专业资质, 从
5、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的 施工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 R 部分 R1 认可程序 CNAS-SC15: 2017 第 3 页 共 7 页 2017 年 1 月 1 日发布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 R1.1 认可申请 R1.1.1 具备下列条件的认证机构,可向 CNAS 提出认可申请: 1) 已经 国家认证认可 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具 有 从事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资格 的认证机构。 2) 已按照本文件及相关的 CNAS 认可规范文件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 通常情况下, 申请机构相应领域的质量管理体系已有效运行 6
6、个月,且 已在申请认可领域完整 实施了至少 3 个组织的认证 。 3) 至少 具有 10 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专业审核员。 R1.1.2 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应按照要求填写 认可申请书 , 连同本机构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 和满足本文件条款 R1.1.1 要求的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CNAS。 R1.2 评审准备 CNAS 对申请方的认可申请进行审查, 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并根据申请方的具体情况策划 认可评审方案。 R1.3 评审 CNAS 依据认可规范的要求,对申请方的认证能力及其运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实施评审。评审包括文件评审、办公室评审和见证评审。 评审程序同 CNAS-RC01 的 规 定。 R1
7、.4 见证评审 R1.4.1 初次认可评审 至少 进行一次见证评审 ,包括对同一认证项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现场审核 。 R1.4.2 一个认可周期 内 至少进行一次 见证评审 。 R1.5 认可决定 当确定 申请方 符合 CNAS 认可规范的要求,且已针对认可评审中所发现的不符合,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措施,并经 CNAS 评审组验证后, CNAS 将做出认可决定。 R2 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 CNAS 对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 的认可到本文件 附录 A 中的大类。 鉴于工程建设行业认证认可活动的高风险性质, CNAS对于本 文件 附录 A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 质 量管理体系 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8、 中带 “*”的类 别 有强制见证要求,通常在见证评审后予以认可。 C 部分 C1 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 从事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应为国家认证认可 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并 应 按照本文件和其它 相关 的 CNAS 认可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CNAS-SC15: 2017 第 4 页 共 7 页 2017 年 1 月 1 日发布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 C2 文件 C2.1 认证机构应在其公开文件中说明,其依据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和 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开展 工程建设
9、施工企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C2.2 认证机构应在其公开文件中明确,申请 工程建设施工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企业 : 1) 已按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和 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建立和运行 工程建设施工 质量管理体系,并已实施了覆盖所有程序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2) 在有要求时, 接受 CNAS 的见证评审 及确认审核 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C 3 认证人员 C3.1 按照 CNAS 认可规范的要求,认证机构应对各类认证人员(如:认证实施规则或方案制定、合同评审、审核方案管理、审核实施、认证决定、认证人员能力评价、培训指导与 管理等工作的人员)根
10、据其所承担的任务和认证机构对认证业务范围特点的分析,确定其管理能力和 /或专业能力资格准则,并进行评价、聘用、培训和 持续监控 。 认证机构应确保其参与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的 审核员具 备GB/T19001 和 GB/T50430 审核的能力 ,且取得质量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领域专业注册 证书 。 C3.2 审核组中提供专业支持的审核员, 应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 ; 通常情况 具备以下条件 之一的 ,可作为满足专业能力 的 最低要求 : 1) 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至少 4 年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 或质量管理工作 的 经历 ; 2) 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至少
11、 6 年从事 该 专业技术工作 或质量管理工作 的 经历; 3) 非 相 关 专业 大专以上 学历 ,至少 8 年 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或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 ; C3.3 审核组中提供专业支持的技术专家,应 不低于审核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注: 1、 “ 相应专业 ” 指与本文件 附录 A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中 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 。 2、 “ 相关专业 ” 指除本文件 附录 A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中 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外,其它与建设业有关的专业 。 3、 “ 该专业技术工作或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 ” 是指与本文件 附录 A
1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中各小类相对应的工作经历。审核人员应提供相关的证实材料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内容足以支持该业务范围的专CNAS-SC15: 2017 第 5 页 共 7 页 2017 年 1 月 1 日发布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 业能力。 C4 认证要求 C4.1 认证申请 认证机构应要求申请方提交以下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如 : 1) 证明法律地位的文件 ; 2) 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许可 如 资质 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 在建项目清单 ,必要时认证机构应对在建项目清单进行核实 ; 4)依据 GB/T19001 和 GB/T50430 建 立了
13、管理体系的相关证据。 C4.2 审核准备 C4.2.1 认证机构应对申请方的认证申请进行评审并保持记录,以证明认证机构能够对 拟实施认证的组织完成以下工作: 1) 明确申请的认证范围; 2) 界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范围; 3) 确定实施审核所需的能力; 4) 考虑申请方申请的认证范围、场所及活动的复杂性,确定完成审核需要的审核时间 ; C4.2.2 认证机构应根据申请方的 在建项目清单及 具体特点 策划审核方案。 审核方案应确定对申请方的多场所及临时场所的抽样计划。 C4.3 审核组 C4.3.1 认证机构应任命一个 合格 的 审核组,在 确定的 审核 范围内,对申请方(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
14、体系实施可信任的审核。 C4.3.2 认证机构应确 定对审核组的选择条件。当认证机构针对某一特定的认证项目选派审核组时,应充分考虑拟派人员的资格、能力和经验,以确保审核组具备与拟执行的审核任务相适宜的能力。 1)审核组应 具备符合本文件 C3.2 条款要求 的 专业审核员; 2) 需要时,认证机构可以聘用技术专家为审核组提供技术支持。技术专家的专业能力不应低于本文件 C3.2 条款所规定的专业能力要求。 C4.4 审核人日 认证机构应根据 CNAS-CC105确定管理体系审核 时间 (QMS、 EMS、 OHSMS)中 关于 QMS 领域 的 要求 ,并考虑认证依据的变化 确定审核时间 。 C
15、4.5 审核 C4.5.1 认证机构应依据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和 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申请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审核。 C4.5.2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初次审核应包括两个阶段 ,且两个阶段均应是现场审核。 CNAS-SC15: 2017 第 6 页 共 7 页 2017 年 1 月 1 日发布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 C4.6 认证决定 认证机构负责做出认证决定的人员中至少应有一名满足本文件条款 C3.2或 C3.3要求的人员。该人员应具有认证的否决权。 C4.7 认证证书 依据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建筑
16、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 的公告 ( 2010 年第 21 号 )规定:“各认证机构自 2010 年 11 月 1 日起,在中国境内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应当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 50430)开展认证审核活动。该认证证书标注的认证依据标准应为: GB/T 19001/ISO 9001 和 GB/T 50430。” 依据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 步明确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认可 201232 号) 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 因参与境外招投标工作 , 需要 单独取
17、得 ISO 9001 认证证书时 , 具有能力的 认证机构 依企业申请 可向已取得 GB/T 19001 和 GB/T 50430 认证的获证组织单独颁发 ISO 9001 认证证书, 但该证书不能 在中国境内使用和展示。 ” C4.7.1 经 CNAS 认可的认证机构 , 颁 发依据 为 GB/T 19001/ ISO 9001 和 GB/T 50430 的 建筑施工领域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以带有 CNAS 认可 标识 ,但该证 书不得带有 IAF-MLA/CNAS 联合标识。 C4.7.2 经 CNAS 认可的 认证机构 , 向 建筑施工 组织 单独颁发的 ISO 9001 认证证书可
18、带有 IAF-MLA/CNAS 联合标识 , 但该证书 的认证范围及证书注册号码应与 依据GB/T 50430 和 GB/T 19001 标准 的 认证 证书 相同 。 G 部分 G1 认证业务范围分类 认证机构宜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特点,对认证业务范围进行分类管理。 本文件 附录 A 为认证机构从事工程建设类施工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提供了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方法。认证机构可依照 本 附录 对认证业务范围实施进一步的细化分类管理。 CNAS-SC15: 2017 第 7 页 共 7 页 2017 年 1 月 1 日发布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 附录 A(规范性附
19、录)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 业务范围分类 表 大类 中类 小类 28 建设业 28.01 场地工程 28.01.01 建筑物的拆除;土方的移运 28.01.02 勘察、地基 28.02 建筑物的新建与扩建,土木工程 28.02.01* 一般建筑物的土建工程 28.02.02* 屋顶及框架工程 28.02.03* 公路、机场及运动设施的建设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28.02.04*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28.02.05* 特殊行业的建设工程 矿山工程 * 冶 金 工程 * 28.03 建筑物设备安装 28.03.01 电气安装工程 通信工程 2
20、8.03.02 隔离工程 28.03.03 建筑物管道安装工程 28.03.04 建筑物其他设备安装 电力工程 * 机电工程 石油化工 工程 * 28.04 建筑物装修 28.04.01 水泥瓦工作业 28.04.02 精细木工作业 28.04.03 墙及地面装修工程 28.04.04 油漆的喷涂和玻璃的安装 28.04.05 建筑物的其他装饰工程 28.05 建设及拆除用设备出租 (含操作人员 ) 28.05.00 建设及拆除用设备出租 (含操作人员 ) 注: 1.本 业务范围分类 表中除 28.01.02和 28.05外的业务范围应按本认可方案进行认可。 2.见证要求 1) 对于带“ *”的类别, CNAS 有强制见证要求,通常在见证评审后予以认可; 2)其中 28.02.01*、 28.02.02*如同时申请可见证一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