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和 元部件凝露及污秽试验技术条件 DL/T 539-93 1 引言 1.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额定电压 1035kV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及其元部件凝露、污秽绝缘试验。 本技术条件取代 DL 404-91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中的附录 B。 本技术条件内的试验项目作为高压开关柜及其元部件的型试试验项目。 1.2 名词术语 1.2.1 凝露:当产品表面温度低于周围空气的露点时,水蒸汽在产品表面上冷凝的现象。此时,部分水蒸汽变成了凝聚的液态的水。 1.2.2 凝露试验:在试品表面出现凝露的条件下,验证户内开关设备的绝缘水平所进行的试验。
2、1.2.3 凝露耐受电压:试品外绝缘在凝露条件下的耐受电压值。 1.2.4 户内设备外绝缘爬电比距:户内设备外绝缘爬电距离与设备最高电压之比,单位为 mm/kV。 2 凝露试验 2.1 试品布置和试验条件 2.1.1 试品 2.1.1.1 元部件:高压开关柜的元部件包括:绝缘子、套管、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压抽取装置、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及绝缘板等。 试品应洁净,按试品类别不同,参照相应标准内的安装方式安装,或安装在模拟运行时的构件上。试验时,试品距地面高度应不小于 500mm。 2.1.1.2 高压开关柜:试品应装上对绝缘有影响的所有元部件,所使用的元部件应已通过凝露及人工污秽试验。 2.
3、1.2 试品与周围接地体的距离 试品与按地体或邻近物体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试品高压部分与接地部分间最小空气距离的 1.5 倍。 当试品上的电压显然不受外部影响时, 在保证对邻近物体不发生闪络的条件下,可取较小的距离。 2.1.3 试验条件 a.试验室内的空气温度为 1040。 b.试验前,试品放置在试验室内的时间应不小于 12h,应使试品温度达到周围空气温度。 c.试验时,要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试验室内的相对湿度升至 l00%HR。当试品表面形成并保持凝露状态时,方可进行试验。 d.试验时,试品周围气流保持在风速不大于 0.15m/s。 2.2 湿度测量 湿度测量通常采用通风式精密干湿球 湿
4、度计。测量时,应在达到稳定的湿度数值后,准确读数。 2.3 工频电压试验 2.3.1 对试验电压的要求 工频试验电压波形与频率应符合 GB 311.3-83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试验程序的规定。 2.3.2 对变压器试验回路的要求 试验回路的电压应足够稳定,不致受泄漏电流变动的影响。试验变压器容量必须保证试验回路短路时,试验回路的电流不小于 5A。 2.3.3 试验电压值 户内高压开关柜及其元部件的工频凝露耐受电压值见表 1。 表 1 额定电压 kV 工频 1min 凝露耐受电压 kV 10 42 35 95 高压开关柜二次回路的工频凝露耐受电压值为 2kV(1min)。 2.3.4 试验程序
5、 2.3.4.1 工频凝露耐受电压试验:试验电压从不大于凝露耐受电压的 10% 开始,以每秒 5%的速率升压至凝露耐受电压的 50%,然后以每秒 2% 的速率升压至耐受电压并在此值下保持 1min,试品不得闪络。然 后迅速降压,但不能突然切断,以免可能出现过电压,导致故障或不准确的试验结果,如试品不闪络,则认为通过了试验。 2.3.4.2 工频凝露闪络电压试验:先以每秒 5% 的速率升压至凝露耐受电压的 50%,然后以每秒 2% 的速率升压至试品闪络(该电压即闪络电压)。凝露闪络电压以 3 个连续测定的闪络电压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该 3 次的各个电压值与平均值之差不应超过平均值的 5%。 2.
6、4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2.4.1 试验电压值及波形 试验电压值应符合 GB 311.1-83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的规定。 试验用电压波形应符合 GB 311.3-83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试验程序的规定。 2.4.2 试验程序 2.4.2.1 冲击凝露耐受电压试验:试验时,冲击电压发生器在耐受电压值的 60%80% 下调整,使之产生所需要的 冲击波形,然后升高发生器的电压至规定的耐受电压,分别施加 15 次正、负极性的冲击波,每种极性闪络次数不超过 2 次。 2.4.2.2 50% 冲击凝露闪络电压试验:50% 冲击凝露闪络电压试验参照 GB 311.3-83 第 4.2.2 条款进行
7、。 3 人工污秽试验 3.1 一般规定 考虑到高压开关柜受到污染而影响绝 缘性能的部位主要是元部件,故仅对高压开关柜的元部件进行人工污秽试验(采用固体层法)。 3.1.1 试验电源的电压波形应是正弦波,频率为 4555Hz。在试验电压下短路电流应不小于 10A。 3.1.2 测量设备(电压互感器或其他测量高压的仪器)必须与试品直接并联。其低压侧可用电压表、示波器或其他测量仪表测量。 3.1.3 试验开始时,试品应与试验室内的空气温度处于热平衡状态。试验时,雾室温度应为 530。 3.2 户内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户内开关柜外绝缘按最小爬电比距和人工污秽耐受值分为 0、I、共三级。 0 级适用通常
8、不出现凝露并无明显污 秽的场所,不需要进行凝露及人工污秽试验。 I 级适用于凝露及轻度污秽的场所。 级适用于凝露及严重污秽的场所。 0级相应的最小公称爬电比距按表 2 规定,户内开关柜元件的人工污秽耐受值按表 3 规定。 表 2 最小公称爬电比距 mm/kV 户内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瓷质材料 有机材料 0 12 14 I 14 16 18 20 注: 根据实验室试验的经验,表列最小公称爬电比距值允许减小(例如对特殊型式的耐污绝缘子)。 实际爬电距离对公称爬电距离的偏差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表 3 人工污秽耐受值(固体层法) 污层电导率s等值盐密 mg/cm2 污秽等级 范 围 参考值 范
9、 围 参考值 I 5 10 7 0.010 0.020 0.015 12 16 14 0.020 0.040 0.030 3.3 试验电压 对户内高压开关柜元部件进行人工污 秽试验时,施加的交流电压为设备最高电压。 3.4 试验程序 第一次试验前,试品按规定安装于雾室内。 加雾使试品表面电阻达到最小(但试品染污表面不得出现滴水),这时可迅速地将电压升到规定的试验电压值,并维持 15min。 加压后,将试品拿出雾室外使其干燥,再将试品放入雾室,重复以上试验步骤。 该试验进行三次,如三次试验均未发生闪 络,则耐受试验通过。如果仅有一次发生闪络,则允许增加一次试验,如该次未发生闪络,则耐受试验通过。 附加说明: 本技术条件由原能源部电力司提出,现电力工业部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技术条件由华北电力联合公司电力试验研究所起草。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龚曜、石庆周、赵鹏、李瑞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