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2-199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pdf

上传人:卡尔 文档编号:121468 上传时间:2019-07-07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20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A 32-199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GA 32-199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GA 32-199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GA 32-199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GA 32-199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32 9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 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叶片 型水流指示器,其他类型的水流指示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1842 聚乙烯环境应力开裂试验方法 GB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 5720 O 型橡胶密封圈试验的标准方法 3 术语 3.1 水流指示器 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将水流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一种报警装置。 3.2 延迟时间 由水的流动引起传动

2、部件开始动作到发出报警信号这段时间。 3.3 灵敏度 驱动水流指示器发出报警信号的最小水流量。 4 规格 水流指示器公称直径为 25,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mm。 5 技术要求 5.1 最大工作压力 水流指示器的最大工作压力为 1.2MPa。 5.2 延迟性能 5.2.1 具有延迟功能的水流指示器的延迟时间应该可以调节。 5.2.2 水流指示器按照 6.2 条进行试验。 所测得的延迟时间应在 2 90 s 范围内。 5.3 工作循环 5.3.1 水流指示器按照 6.3 条进行试验。经 500 周期动作,试验中应动作灵敏、复位迅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3、 1992-04-04 批准 1993-01-01 实施 GA 32 92 5.3.2 试验后应经过 6.8 条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8 条规定。 5.4 耐腐蚀性能 水流指示器按照 6.4 条进行腐蚀试验,试验后其任何部件不能出现影响性能的裂纹等腐蚀损坏。试验后应经过 6.8 条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8 条规定。 5.5 刚性非金属材料 5.5.1 水流指示器的部件如果采用刚性非金属材料, 则刚性非金属材料部件应按6.5.1 条进行空气老化试验。 5.5.2 刚性非金属材料部件经 902 7 d 或 702 28 d 的空气老化试验后, 试件不得出现弯曲、蠕变、裂纹或其他

4、影响水流指示器功能的损坏。 5.5.3 如果叶片采用聚乙烯材料则聚乙烯叶片应按 6.5.2 条进行试验,测定其耐环境应力开裂能力,试验后叶片应无裂纹。 5.6 抗冲击性能 5.6.1 水流指示器应按照 6.6 条进行冲击试验,经三次 6.8J 能量的冲击后,不得有零件松动而妨碍水流指示器动作。试验后,应按 6.8 条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8 条规定。 5.6.2 试验后应检查水流指示器的外壳, 如果外壳出现断裂而不影响水流指示器动作,则是合格。如果外壳用于防尘或防潮,而外壳断裂,水流指示器则是不合格。 5.7 弹性非金属密封垫抗水老化性能 弹性非金属密封垫应按 6.7 条进行水老

5、化试验, O 型圈除外。试验后应检查密封垫与夹具之间,不得出现松动、粘结及密封垫变脆、变软现象。 5.8 灵敏度 5.8.1 水流指示器应按 6.8 条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流量小于、等于 15.0 L/min 时,水流指示器不应报警; b. 报警流量应该是在 15.0 L/min 到 37.5 L/min 间的任意值, 到 37.5 L/min 时,必须报警; c. 报警流量不应大于 37.5 L/min。 5.8.2 试验压力范围在 0.14 1.20MPa 间。 5.9 水力摩阻损失 水流指示器按 6.9 条规定进行水力摩阻试验。 试验管路中在水流速为 4.5

6、m/s的条件下,水流指示器水力摩阻产生的压力损失不得超过 0.02MPa。 5.10 耐水冲击性能 5.10.1 水流指示器应按 6.10 条进行水冲击试验,受水冲击后应该复位迅速。 5.10.2 试验后应按 6.8 条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8 条规定。 5.11 耐水压性能 水流指示器按 6.11 条进行水压试验。在 2.4MPa 水压下,持续 5min,不得有破裂及渗漏,不得出现永久变形或损坏现象。 5.12 过载能力 水流指示器按 6.12 条进行试验时,其组件不得出现过热烧毁、坑点或触点粘合等现象。 GA 32 92 5.13 耐电压能力及绝缘电阻 5.13.1 水流指示

7、器按 6.13 条进行耐电压能力测定,在 6.13.3 条规定的试验电压下,在下列部件之间应耐电压 60 5s 不被击穿。 a. 所有活动部件和静止金属件(包括外壳)之间; b. 在不同电压和不同频率下工作的电路活动部件间。 5.13.2 水流指示器按 6.13 条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在下列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2 M。 a. 触点断开时,同极进线与出线之间; b. 触点闭开时,不同极的带电部件之间,触点与线圈及控制电路之间; c. 各带电部件与金属支架(包括外壳)之间。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查 6.1.1 试件的标志应齐全,符合第 7 章标志要求。 6.1.2 对照设计图纸、工艺文

8、件检查,样品应与图纸相符。 6.1.3 检验试件的工艺一致性情况,目测试件有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6.2 延迟性能试验 将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管路上,在报警流量下使叶片动作,测量延迟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 5.2 条的规定。 6.3 工作循环试验 将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管路上,在报警流量下经受 500周期动作,每一工作循环包括驱动叶片动作报警,然后复位。 试验结果应符合 5.3 条规定。 6.4 腐蚀试验 6.4.1 将一只试件置于化工腐蚀试验箱中,工作室内按体积比每 24 h 加入 0.5的 SO2。在工作室的底部,用平底大口的器皿盛入足够的蒸馏水,让其自然挥发,

9、以形成潮湿的环境,试验温度保持在 25 5,试验历时 10 d。 6.4.2 将试件悬吊在工作室中间部位,在距试件上部 5 cm 处加罩,以免工作室顶部所凝聚的液滴滴在试件上。 6.4.3 试验后将试件取出,置于 25 5环境温度中,历时 24 h,然后检查试件,试验结果应符合 5.4 条规定。 6.5 刚性非金属材料试验 6.5.1 将 1 件刚性非金属材料部件置于空气烘箱中, 试件在烘箱中不应与箱壁接触。使烘箱预热至老化温度 90 2历时 7 d 或老化温度 70 2历时 28 d。然后将试验后的试件置于温度 20 5的空气中, 冷却 24 h 后检查试件, 试验结果,应符合 5.5.2

10、条规定。 6.5.2 将 3 只聚乙烯叶片浸入试剂中,试验温度为 50 2,历时 48h 试验后检查叶片应符合 5.5.3 条规定。试剂的选用应按照 GB 1842 中规定进行。 6.6 冲击试验 6.6.1 将一只试件固定于试验台上,在外壳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施加 6.8J 的冲击能量,每方向冲击一次。 GA 32 92 6.6.2 试验采用一只 0.54 kg 的钢球进行,试验后检查试件,试验结果,应符合5.6 条规定。 6.7 弹性非金属密封垫水老化试验 6.7.1 取三只试件进行本项试验。 6.7.2 将每一试件取 25 mm 长的一部分置于两个尺寸为 76 mm 24 mm 9 mm的

11、铝板之间,用中心距为 38 mm 的两个螺栓将试件夹紧,压至试件厚度的三分之二,见图 1。 6.7.3 然后将夹具置于 87 2的水中,历时 90 d。试验后,将夹具取出检查,试件应符合 5.7 条规定。 6.7.4 O 型橡胶密封圈的物理性能试验按 GB 5720 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图 1 弹性非金属密封垫试验加载夹具 6.8 灵敏度试验 将一只试件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于试验管路上,缓慢调节试验管路中的流量,直至水流指示器动作发出报警信号。该流量值应符合 5.8 条规定。 6.9 水力摩阻损失试验 GA 32 92 6.9.1 将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管路上, 在试

12、件的两侧需提供至少 1m 的相同管径直管段。在被测试件的两侧的试验管路上,距试件相同位置上设置两个测压孔,以便进行压差测量。 6.9.2 调节试验管路流量,使试验管路中的流速为 4.5 m/s,用压差计测量两测压孔之间的压差值 p1。 6.9.3 拆下试件将一相同管径直管段代替水流 指示器,该直管段应预先测量在4.5 m/s 流速下水力摩阻损失 p0,在 4.5 m/s 流速下测量两测压孔之间的压差值 p2。 6.9.4 水流指示器的水力摩阻损失 p 可通过下式计算得出: p p1 p2+ p0水力摩阻损失应符合 5.9 条的规定。 6.9.5 流量测量及压差测量的精度均不低于 2。 6.10

13、 水冲击试验 6.10.1 将被测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管路上,调节水的流速,使其快速从 0 上升到 5.4 m/s,保持此流速 10 s,然后快速将流速降到 0。 6.10.2 试验后,试件应按 6.8 条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8 条规定。 6.10.3 将进行过 6.10.1 和 6.10.2 所述两项试验的水流指示器反向安装,进行 50次反向冲击,每次反向冲击的最高流速为正向的 50,每次冲击应保持 10 s,然后再按照 6.8 条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8 条规定。 6.11 水压试验 将水流指示器安装在正常工作位置上并充满水, 缓慢地将压力升至

14、2.4MPa,并保持 5min,然后检查试件,试验结果应符合 5.11 条规定。 6.12 过载试验 6.12.1 水流指示器,以每分钟 6 个周期的频率进行 500 个周期的动作。施加于触点的试验电压为触点额定电压,试验电流为触点额定电流的 150。 6.12.2 不同类型的水流指示器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试验: ( 1)具有多种触点额定电压和单一触点额定电流的水流指示器,试验电压应选择触点最高额定电压;( 2)具有多种触点额定电流的水流指示器,应在包括触点最高额定电压、最大功率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如果水流指示器具有交流和直流触点额定电流,水流指示器应在每种触点额定电流下进行试验。每次试验使用不同

15、的试件。 6.12.3 用于交流控制电路中的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时,应使用感性负载,并使功率因数为 0.6。 6.12.4 试验后检查试件,试验结果应符合 5.12 条规定。 6.13 耐电压及绝缘电阻试验 6.13.1 将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装置上。 6.13.2 首先按 GB 2423.3 进行两周期的恒定湿热试验。每个周期为 24 h。恒定湿热试验的条件为:温度 40 2,相对湿度为 (93+2 -3)。试验后应立即按 6.13.3及 6.13.4 进行耐压能力及绝缘电阻测定试验。 6.13.3 耐电压能力测定 6.13.3.1 本试验的试验电源采用 50 Hz 正弦交流电源

16、,电压应满足: a. 对于额定电压低于 50 V 的水流指示器采用 500 V; GA 32 92 b. 对于额定电压高于、等于 50 V 的水流指示器采用 1500V。 6.13.3.2 试验电压以 100 500V/s 升压速率从零升至要求的试验电压值,保持60 5s 并检查试件,试验结果应符合 5.13.1 条规定。 6.13.4 绝缘电阻测定 6.13.4.1 水流指示器在 5.13.2 条规定的部件之间施加 500 50VDC,持续 605s 后测量绝缘电阻。 6.13.4.2 测量绝缘电阻的试验装置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a. 试验电压: 500 50VDC; b. 测量范围: 0

17、500 M; c. 最小分度: 0.1 M; d. 记时: 60 5 s。 6.13.4.3 测量结果应符合 5.13.2 条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制造单位应制订并遵守质量管理规 程,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本标准规定。 7.2 检验分类 7.2.1 产品型式试验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全部项目检验。 7.2.2 产品出厂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 6.1、 6.2、 6.8、 6.11 条各项试验。 7.2.3 样品数量及试验规程按图 2 规定进行。 7.4 检验结果的判定 7.4.1 产品全部符合本标准 6.1 6.13 各条要求,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7.4.2 产品不符合本标准 6.8、

18、6.10、 6.11 条中一条,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品。其余各条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一条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 图 2 试验规程图 注: 方框中的数字为试验序号 6.1外观检查; 6.2延迟性能试验; 6.3工作循环试验; 6.4腐蚀试验; 6.5刚性非金属材料试验; 6.6冲击试验; 6.7弹性非金属密封垫老化试验; 6.8灵敏度试验; 6.9水力摩阻损失试验; 6.10水冲击试验; 6.11水压试验; 6.12过载试验; 6.13耐电压及绝缘电阻试验; 6.14备件 圆圈中的数字为试验所需试件数。 GA 32 92 8 标志 水流指示器应有清晰耐久标志,包括: a.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b. 生产厂名称及商标; c. 工作压力; d. 灵敏度; e. 水流方向; f. 电性能指标; g. 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GA公共安全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