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240 Q/GDW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标 准 Q/GDW 13022.12018 代替 Q / GDW 13022.1 2014 750kV 站用 330kV 电流互感器采购 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s of 330kV current transformers in 750kV substation-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2019 - 06 - 28 发布 2019 - 06 - 28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Q/GDW 13022.12018 I 目 次 前
2、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性能要求 5 6 试验 7 7 设计联络、监造和检验、技术服务 9 8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 11 编制说明 13 Q/GDW 13022.12018 II 前 言 为规范 750kV站用 330kV电流互感器的 采购 , 制定本部分。 750kV站用 330kV电流互感器采购标准分为 3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 750kV 站用 330kV 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专用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 750kV 站用 330kV 油浸倒立式电流互感器专用技术规范。 本部分
3、为 750kV站用 330kV电流互感器采购标准的第 1部分。 本部分代替 Q/GDW 13022.1-2014,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更新了“ 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部分 标准; 修改了“ 4 总则”, 增加 SF6气体 绝缘互感器 支撑 绝缘子 入厂 抽检 的要求 ; 修改了“ 5 性能要求 ”, 增加 对油浸式电流互感器的金属膨胀器、 SF6气体 绝缘互感器的取样接口 、防爆膜等组部件和材料的要求,增加运输 要求 ; 修改了“ 6 试验”, 调整 型式试验及例行试验 项目, 增加 特殊 试验 和抽检 试验 ; 修改 了 “ 8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
4、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国网 山东省 电力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有限公司 、国网 江西省 电力有限公司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吴士普、陈晓明、朱庆东、魏玉荣、万华、马士超、刘东林、苏健、许光科、谭同彪、孙萌、王玲、戚磊。 本部分 2014 年 9 月首次发布, 2018 年 12 月第一次 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 Q/GDW 13022.12018 1 750kV 站用 330kV 电流互感器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 750kV站用 330kV电流互感
5、器 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工厂检验和监造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750kV站用 330kV电流互感器招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36 电工流体 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 311.1 绝缘配合 第 1部分 :定义、原则和规则 GB/T 7595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 GB/T 890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
6、测导则 GB/T 11023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 GB/T 11604 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GB/T 13540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 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GB/T 16927.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2部分:测量系统 GB/T 20840.1 互感器 第 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20840.2 互感器 第 2部分:电流互感器补充技术要求 GB/T 22071.1 互感器试验导则 第 1部分:电流互感器 GB/T 26218.1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 1部分:定义、
7、信息和一般原则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72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DL/T 725 电力用电流互感器使用技术规范 Q/GDW 13001-2014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标人 bidder Q/GDW 13022.12018 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 b
8、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 总则 4.1 一般规定 4.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4.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包括 本 部分 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 投标人提供的 互感器 本体及其附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 似定型产品,但应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4.1.3 本 部分 提出了对 互感器 本体及其附件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
9、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有关互感器 的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要求见商务部分的规定 。 4.1.4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部分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和本技术部分要求的全新产品。 4.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 合本部分的要求。如有与本部分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应逐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4.1.6 本部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1.7 本 部分 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
10、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4.1.8 本部分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4.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4.2.1 拥有的 由 权威机构颁发的 ISO 9000 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2.2 具有履行合同所 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4.2.3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4.2.4 同 型 设备 5 年内有效的 型式试验报 告(根据 DL/T 725 标准要求) 。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 作
11、 出承诺,并提供分 卖 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 和 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 4.3 工 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Q/GDW 13022.12018 3 4.3.1 本技术规范包括互感器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4.3.2 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在 2 周内,向买方提出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4.3.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 、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买方通报,以便买方能采取必要的措施。 4.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4.4.1 图纸及图纸的认
12、可和交付 4.4.1.1 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合同签订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这些图纸资料包括互感器外形图、运输尺寸和运输质量、安装尺寸等。买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需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应由卖方提交给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所指定的单位。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定标记 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买方有权对供货设备的卖方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 4.4.1.2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
13、见)后,经修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接收图纸的有关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 CAD 文件电子版,正式图纸应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互感器应按照经确认的最终图纸进行制造。 4.4.1.3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 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4.4.1.4 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 *”,文字均用中文书写,并使用 SI 国际单位制。卖方应免费提供给买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
14、书。其中,图纸应包括总装配图及安装时设备位置的精确布置图,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便于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4.4.1.5 互感器所 需图纸如下: a) 总装图:本图应标明全部所需要的附件数量、目录号、额定值和型号等技术数据,详细标明运输尺寸和质量,装配总质量和油量或气压;它还应表示出互感器在运输准备就绪后的互感器重心; b) 图纸应标明所有部件和附件的尺寸位置,各阀门法兰尺寸及位置; c) 图纸应标明互感器底座和基础螺栓尺寸; d) 套管及其接线端子图:图纸应包括套管型号、套管材质、套管内结构解剖详图、接线端子详图、固定法兰及伞形详图,套管顶部安全承
15、力、顶部破坏作用力及爬电距离和干弧距离均应给出; e) 铭牌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f) 互感器安装、运行、维修和有关设施 设计所需的其他图纸和资料。 4.4.2 产品说明书 4.4.2.1 安装使用说明书 4.4.2.2 产品说明书还应包括下列各项: a) 关于结构、连接及铁芯、绕组型式等的概述和简图; b) 互感器有关部件及附件的图纸和安装维护说明; c) 互感器励磁特性曲线 (标注拐点电压和拐点电流) ; d) 提供互感器耐地震能力的计算书或本厂做过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e) 互感器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的清单、组部件说明书和手册等; f) 允许最大取油量(适用于油浸倒立式电流互感器);
16、Q/GDW 13022.12018 4 g) 特殊需要的说明。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见表 1。 表 1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序号 内 容 序号 内 容 1 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图纸、资料和说明 8 互感器主要图表 a) 总装图 b) 基础安装尺寸图 c) 电气原理图 d) 吊装图 e) 铭牌图 f) 运输运装示意图,包括运输尺寸等 g) 一次绕组和主绝缘的绝缘构造图 h) 一次绕组间绝缘强度保护性能图 i) 二次端子箱端子接线图 j) 主要部件(瓷套、膨胀器、末屏、取样阀及工具)等结构装配图 2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 产品说明书 a)包装、运输、安装使用说明书 b)技术条
17、件 c)备件说明书 d)装箱单 e)高海拔修正说明(如果需要) 4 主要设计数据 5 设计、 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标准 6 备品备件图纸、清单 7 互感器所用主要材料、部件、配件清单 9 其他未列入合同技术清单但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及图纸和技术数据等 4.4.3 试验报告 4.4.3.1 应提供有效的(五年内)型式试验报告(包括主要部件)、例行试验报告、特殊试验报告及其他要求的试验报告(如耐地震能力、抗运输颠簸试验等)。 4.4.3.2 主要部件(包括空心绝缘子、油浸式互感器用金属膨胀器、 SF6气体密度继电器等)出厂检验报告。应提供 SF6气体 绝缘互感器 支撑 绝缘子 入厂 抽检报告。
18、4.4.3.3 主 要材料,如硅钢片、油、气、各类导线、绝缘纸板等的检验报告。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试验、测试报告见表 2。 表 2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试验、测试报告 序号 内 容 序号 内 容 1 有效的(五年内)型式试验报告 4 其他要求的试验报告(如耐地震能力、抗运输颠簸试验等) 2 例行试验报告 5 6 主要部件的出厂(组部件厂)检验报告 主要 部件的入厂抽检报告 3 特殊试验报告 7 主要材料的出厂(组部件厂)检验报告 4.5 标准 4.5.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 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4.5.2 所有螺栓
19、、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头和螺帽均应遵照 ISO 及 SI 公制标准。 4.5.3 当标准、规范之间存在差异时,应按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4.6 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Q/GDW 13022.12018 5 4.6.1 投标人应按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中与招标人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时都应写入偏差表中。 4.6.2 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4.7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4.7.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卖 方技术人
20、员指导下进行。 4.7.2 合同设备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4.7.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完成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7.4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成后并稳定运行 72h(最好能通过大负荷运行考核)。在此期间,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应达到各项运行性能指标要求。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7.5 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4.8 应满足的标 准 装置至少应满足 GB 2536、
21、 GB 50150、 GB/T 311.1、 GB/T 7595、 GB/T 8905、 GB/T 11023、 GB/T 11604、GB/T 13540、 GB/T 16927.1、 GB/T 16927.2、 GB/T 20840.1、 GB/T 20840.2、 GB/T 22071.1、 GB/T 26218.1、DL/T 596、 DL/T 722、 DL/T 725中所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4.9 应满足的文件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标准化成果中相关条款 要求。下列文件中相应的条款规定均适用于本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22、文件。包括: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2018 修订版); b)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 35 750kV 变电站分册( 2018 年版); c)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5 性能要求 5.1 外观工艺要求 5.1.1 外观清洁,美观。 5.1.2 所有部件齐全、完整、无变形。 5.1.3 金属部件无锈蚀,漆面无脱落。 5.1.4 铭牌及端子标志字迹清晰。 5.1.5 油位计或气压表、密度继电器指示正确。 5.1.6 紧固件安装牢固,密封件密封良好。 5.2 结构要求 5.2.1 互感器应具有 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允许有渗漏油、气现象。 5.2
23、.2 互感器的结构应便于现场安装,不允许在现场进行装配工作。 Q/GDW 13022.12018 6 5.2.3 油浸式电流互感器应为带金属膨胀器的微正压结构 ,制造商应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最高和最低温度核算膨胀器的容量,并应留有一定裕度。油浸式电流互感器的膨胀器外罩应标注清晰耐久的最高( MAX)、最低( MIN)油位线及 20的标准油位线,油位观察窗应选用具有耐老化、高透明度的材料。油位指示器应采用荧光材料。 5.2.4 油浸式互感器的下部一般应设置放油或密封取油样用的阀门,以便于取油或放油,放油阀的位置应能放出互感器最低处的油。 5.2.5 油浸式互 感器应装有油面(油位)指示装置, SF6
24、气体绝缘互感器应装有压力指示装置,应放在运行人员便于观察的位置。 5.2.6 金属件外露表面应根据买方要求着相应颜色,产品铭牌及端子应符合图样要求。 5.2.7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保证良好的接触。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端子所受的机械力不应超过规定的允许值,一次端子引线连接端应使用 8.8 级以上热镀锌螺栓,并有足够的接触面积;一次接线端子的等电位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线端子之间必须有足够的电气距离。 5.2.8 接地螺栓直径不得小于 8mm,接地处金属表面平整,连接孔的接地板面积足够,并在接地处旁标有 明显的接地符号。 5.2.9 二次出线端子螺杆直径不得小于 6mm,应用铜或铜合金
25、制成,应有防转动措施。端子板防潮性能良好。 5.2.10 末屏至末屏端子 引出线 截面积、强度应 满足系统短路要求 ;末屏 端子 应密封良好、具有 防转动措施 。末屏端子应在二次接线盒内就地接地或引至在线监测装置箱内接地,末屏端子接地线不应采用编织软铜线,接地线的截面积、强度应 满足系统短路要求 。 5.2.11 端子盒应密封良好并有防雨措施。 5.2.12 卖方应提供二次绕组和一次绕组出线端子用的全部紧固件。 5.2.13 对于 SF6气体绝缘互感器应保证二次绕组绝缘支撑件的机械强度和绝缘水平。具有电容屏结构的 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其电容屏连接筒应具备足够的机械强度,以免因材质偏软导致
26、电容屏连接筒变形、移位,同时应防止内部电容屏连接筒的相互磨损和固定金属筒的螺钉松动。 5.2.14 对于 SF6气体绝缘互感器应设置便于取气样的接口,应装有可不拆卸校验的气体密度继电器 ,户外安装应加装防雨罩 。 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的防爆装置应采用防止积水、冻胀的结构,防爆膜应采用抗老化、耐锈蚀的材料。 5.2.15 SF6气体绝缘互感器应设置安装时的专用吊点并有明显标识。 5.3 安装要求 5.3.1 卖方应提供外形图及安装尺寸。 5.3.2 卖方应提供安装及投运时的技术服务,提供安装所需 要的专用工具和材料。 5.3.3 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运输时所充气压应严格控制在微正压状态
27、,应满足卧倒运输的要求,运输时每台安装 10g 振动子 1 个,到达目的地后检查振动记录装置的记录,若记录数值超过 10g 一次或10g 振动子落下,则产品应返厂解体检查。 5.3.4 油浸式电流互感器运输应在每辆运输车上安装冲击记录仪,设备运抵现场后应检查确认,记录数值超过 10g,应返厂检查。 5.4 铭牌要求 5.4.1 产品铭牌应包括所有额定值,并符合 GB/T 20840.2 标准要求。 5.4.2 铭牌应安装在便于查看的位置上,铭牌材质应为防锈材料。 5.4.3 应有保护级绕组输出容量与准 确限值系数曲线标牌,否则应在卖方技术条件中给出。 Q/GDW 13022.12018 7 5
28、.5 设备防腐 5.5.1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采用防锈材料。 5.5.2 除非磁性金属外,所有设备底座、法兰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其他金属部件均应采用先进的防腐工艺。 5.5.3 卖方对金属件的防腐措施应有专门说明。 5.6 附件 5.6.1 电流互感器组装和安装所需的螺栓、螺母和垫圈等应由卖方提供。 5.7 其他 未尽事宜依据相应标准执行。 6 试验 6.1 型式试验 6.1.1 对所供型式的电流互感器,应送往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2和 GB/T 22071.1 标准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步骤。型式试验的项目应包括, 但不限于此: a) 温升试验; b)
29、 一次端冲击耐压试验; c) 户外型互感器的湿试验; d) 电磁兼容 (EMC)试验; e) 准确度试验; f) 外壳防护等级的检验; g) 环境温度下密封性能试验(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h) 压力试验(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i) 短时电流试验。 6.1.2 卖方可以提交同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对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卖方应对所供产品重新试验。 6.2 例行试验 卖方应提供例行试验报告,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2和 GB/T 22071.1标准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步骤。例行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此): a) 气体露点测量(适用于 气体绝缘产品); b) 一次端工频耐压试验;
30、 c) 局部放电测量 (油浸式绝缘产品试验时间为 5min) ; d) 电容量和介质损耗因数测量(适用于 油浸式绝缘产品 ); e) 间工频耐压试验; f) 二次端工频耐压试验; g) 准确度试验; h) 标志的检验; i) 环境温度下密封性能试验; j) 压力试验(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k) 二次绕组电阻( Rct)测定; Q/GDW 13022.12018 8 l) 二次回路时间常数( Ts)测定; m) 额定拐点电势( Ek)和 Ek下励磁电流的试验; n) 匝间过电压试验; o) 绝缘油性能试验(包括 含气量测量 ); p) 绝缘电阻测量; q) 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6.3 特殊试验
31、 卖方应提供特殊试验报告,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2和 GB/T 22071.1标准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步骤。试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a) 一次端截断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b) 一次端多次截断冲击试验; c) 传递过电压试验; d) 机械强度试验; e) 内部电弧故障试验; f) 低温和高温下密 封性能试验 (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 g) 腐蚀试验; h) 着火危险试验; i) 绝缘热稳定试验。 6.4 现场试验 电流互感器 应接受现场 试验, 试验应符合 GB 50150、 GB/T 20840.1、 GB/T 20840.2、 GB/T 22071.1等有关标准
32、规定,现场试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a) 结构检查; b) 外绝缘爬电距离及干弧距离测量并计算比值; c)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d) 绝缘电阻测量; e) 二次绕组对地及绕组间工频耐压试验; f) 二次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g) 保护绕组伏安特性试验; h) 电容量和介质损耗因数 ( tan) 测量(适用于 油浸式绝缘产品 ); i) 末屏对地的介质损耗因数 ( tan) 测量( 3kV 电压下,适用于 油浸式绝缘产品 ); j)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k) 绝缘油色谱分析试验(包括 含气量测量 ); l) 准确度试验(适用于关口计量互感器); m) 变比试验(适用于非关口计量互感器)
33、; n) 密封性检查; o) 一次绕组工频耐压试验; 6.5 抽检 试验 需要进行 抽检试验时,应 在生产企业内或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试验项目 按照 GB/T20840.1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Q/GDW 13022.12018 9 7 设计联络、监造和检验、技术服务 7.1 设计联络会 7.1.1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协商召开设计联络会。 卖方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 30 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买方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做出改进。 7.1.2 联络会主题如下: a) 决定
34、最终布置尺寸等; b) 复核互感器的主要性能和参数,并进行确认; c) 检查总进度、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d) 决定土建要求,运输尺寸和重量,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e) 讨论交货程序; f) 解决遗留问题; g) 讨论工厂试验及检验监制问题; h) 讨论运输、交接、安装、调试及现场试验; i) 其他要求讨论的项目。 设计联络会的地点为 制造厂所在地 。 日期 、 会期 、 买方参加会议人数 在买卖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 7.1.3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议解决。 7.1.4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事项
35、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监造和检验 根据需要,买方对合同产品进行监造工作。买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监造方式和范围。 7.2.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监造和检验。买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7.2.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7.2.3 买方对货物运到买方目的地以后 有 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
36、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买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目的地后买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7.2.4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2 个月,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 哪 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 行见证,并将在接到卖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 30 天内通知卖方。然后买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买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
37、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见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卖方应 积极地配合国网公司的监造工作,严格执行国网公司的监造办法。 7.2.5 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 厂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Q/GDW 13022.12018 10 7.2.6 根据监造方式,可选择下述 监造范围 部分或全部: a) 原材料及外协、外配件:原材料物理、化学及电气性能分析及合格证,配套件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等; b) 零部件、主要部件制造; c) 总装配; d) 试验:试验项目、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及试验
38、用仪表等;试验数据及图像; e) 包装、运输:包装运输符合有关规范及防震、防潮等措施 。 7.2.7 卖方应向监造者提供下列资料 (但不仅限于此) : a) 重要的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型号及必要的工厂检验报告 ; b) 重要 外协 零部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零部件和附 件的全部出厂 例行 试验报告 ; c) 设备出厂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 ; d) 型式试验报告 ; e) 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技术报告 ; f) 与分包 方 的技术协议和分包合同副本 ; g) 合同设备的引线布置图、装配图及其他技术文件 ; h) 设备的生产进度表 ; i) 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7.2
39、.8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7.2.9 监造者将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文件,买方人员参加工厂检验既不能解除卖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也不替代到货后买方的检验。 7.2.10 买方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产品进行指定 项目的随机抽检,相关运输费用及试验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3 技术服务 7.3.1 概述 如下: a) 卖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卖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卖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
40、,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此时 ,卖方指导人员 应 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 b) 卖方在设备安装 前及时 向买方提供技术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内容 、 日程 、 工作人 员、天 数等。买、卖双方据此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 ,作为卖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 c) 买卖双方应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在工地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7.3.2 任务和责任 如下: a) 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
41、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 b) 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 c) 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 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 d) 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 Q/GDW 13022.12018 11 e) 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
42、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 f) 卖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 g) 卖方应将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由工厂至现场的往返差旅费进行分项报价。提供现场服务的费用将包括在议(评)标价中,并增列入合同。 8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43、8.1 电气一次接口 8.1.1 安装要求如下: a) 采用高位布置,安装在支架上,用螺栓与支架固定; b) 安装底座螺孔中心距离及螺孔大小采用 650mm 650mm, 4 24mm; c) 一次接线端子要求。一次接线端子板应满足回路短路电流及发热要求。端子结构为平板式、材质为铝合金,表面镀银且平滑无划痕,开孔数量需保证连接可靠。尺寸及适用范围见表 3。 8.1.2 安装示意图 330kV电流互感器安装示意图如图 1所示。 表 3 一次接线端子板尺寸及适用范围 序号 一次接线端子板 适应范围 1 额定电流 3150A 5000A 2 额定电流 2000A 2500A 3 额定电流 630A
44、1600A Q/GDW 13022.12018 12 图 1 330kV 电流互 感器安装示意图 8.2 电气二次接口 每台 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应装有气体密度继电器并带有可供报警信号用接点。 8.3 土建接口 330kV互感器支架采用钢管杆,顶封板螺孔中心距离及螺孔大小同电气一次要求,采用650mm 650mm, 4 24mm;钢管杆颜色为银灰色,每个支架应有两个接地点,接地点高度与其他设备接地点一致。支架具体管径大小应根据规范要求计算确定。 Q/GDW 13022.12018 13 750kV 站用 330kV 电流互感器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编 制 说 明 Q/GDW
45、 13022.12018 14 目 次 1 编制背景 . 15 2 编制主要原则 . 15 3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 15 4 主要工作过程 . 16 5 标准结构和内容 . 16 6 条文说明 . 18 Q/GDW 13022.12018 15 1 编制背景 本部分依据国网物资部关于印发 2018年电网设备类物资采购标准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网物资技术 201819号)的要求编写。 物资采购标准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规范和简化招标投标 工作编制的企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2014版)自发布实施以来,在公司物资集约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的发展和新技术、新设
46、备、新材料的应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不断更新;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优化调整,基建“三通一标”和配网“典型设计”继续深化,通用设备进一步归并设备主要参数,精简设备序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 2018 979号)的下发应用,提高了反事故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了电网、设备、人身安全 管理要求,对电网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提出更高标准。 本部分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适应近年来内外部环境和技术发展变化,保证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能够适应不断提高的技术标准和公司建设、运行需求,进一步满足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业务部门对标准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从
47、物资采购源头实现新标准、新要求有效落地,从而不断提升采购标准水平,推动电网设备向中高端迈进 。 2 编制主要原则 物资采购技术标准是针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制定的标准,规定了各参与方在采购过程和合同执行中有关技术和质量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本次 采购 标准 修订的主 要 原则: a) 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原则。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理念及反措新要求,吸收技术规范分级分类先进做法,优化关键技术参数指标,提升采购设备质量。 b) 坚持“五统一”原则。实现统一分类编码、统一型号种类、统一技术参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接口。 c) 坚持“两个全面应用”原则。全面应用最新 的 国家、行业、
48、企业标准,全面应用公司物资标准化建设成果 。 3 与其他标准 文件 的关系 本部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物资采购技术标准在满足有关国家、行业和公司企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企业标准和基建、运检、营销 等专业管理要求,针对产品特点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包括产品质量特性、品种规格、原材料、组部件(包括外协件)技术要求、工艺要求、产品寿命、试验检验方法及其判定准则、技术服务、设计联络、监造和抽检、验收规则、设备接口要求等内容。 采购标准经招标文件的引用,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不再重复通用技术规范的内容。如工程招标中确需
49、对标准所列技术要求进行修改,项目需求单位应编填“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和辅助说明文件。 本标准内容是在已颁发的标准、规范基础上并结合国家电网有 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 35 750kV变电站分册( 2018年版)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 本部分正文中提及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文件均指最新版本。 Q/GDW 13022.12018 16 本部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使用问题。 本部分主要参考文件: 相关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2014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 设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 35 750kV变电站分册( 2018年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配电网典型设计等标准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