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9.240.01 K 45 Q/GDW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业标 准 Q/GDW 13116 2018 代替 Q/GDW 13116.1-2014 220kV 750kV 线路保护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 for 220kV 750kV line protection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9 - 06 - 28 发布 2019 - 06 - 28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Q/GDW 13116.12018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2、.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则 . 2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 4 6 试验 14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14 编制说明 . 18 Q/GDW 13116.12018 II 前 言 为规范 220kV 750kV线路保护 的采购要求,制定本 部分 。 220kV 750kV线路保护采购标准分为 7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 220kV 线路光纤差动保护专用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 220kV 线路纵联距离(方向)保护专用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 500kV( 33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专用技术规范;
3、 第 5 部分: 500kV( 330kV)线路纵联距离(方向)保护专用技术规范; 第 6 部分: 750kV 线路光纤差动保护专用技术规范; 第 7 部分: 750kV 线路纵联距离(方向)保护专用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 220kV 750kV线路保护采购标准的第 1部分。 本部分代替 Q/GDW 13119.1 2014,与 Q/GDW 131119.1 2014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修改了 5.4.15 章节,修改了 “远方操作 ”和 “保护检修状态 ”硬压板 的要求。 修改了 5.5.1 章节,修改了线路保护光纤差动的要求:反时限零序保护修改为可选配。增加了两种基础型号和选配功能的
4、明细。 修改了 5.5.3 章节,修改了纵联电流差动保护的技术原则、保护装置输出信号的触点要求。 修改了 5.5.4 章节,修改了重合闸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 5.5.5 章节,删除了远方跳闸保护的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 5.5.6 章节,删除了过 电压保护的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 5.6.1、 5.6.2 章节,修改了纵联距离(方向)保护的技术原则、保护装置输出信号的触点要求,列出了三种基础型号和选配功能的明细。 修改了 5.6.3 章节,修改了重合闸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 5.6.4 章节,删除了远方跳闸保护的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 5.6.5 章节,删除了过电压保护的的技术要求。 将引用规范 Q/
5、GDW 161 改为 Q/GDW 1161。 将引用规范 Q/GDW 396 改为 Q/GDW 1396。 本部分由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通华、姚刚、余洪、洪丰、江源、岳嵩、黄浩声、王孔森。 本部分 2014年 9月首次发布, 2018年 12月第一次 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科技部。 Q/GDW 13116.12018 1 220kV 750kV 线路保护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
6、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 220kV 750kV线路保护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工厂检验和监造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220kV 750kV线路保护招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所有部分)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 7261 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1287 电气继电器 第 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
7、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振动试验(正弦)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 规程 GB/T 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 GB/T 14598.3 电气继电器 第 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 GB/T 14598.9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2-3部分:电气骚扰试验 辐射电磁场抗扰度 GB/T 14598.10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2-4部分:电气骚扰试验 电快速瞬变 /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3 电气继电器 第 2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1MHz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
8、4598.14 量度 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2-2部分:电气骚扰试验 静电放电试验 GB/T 14598.17 电气继电器 第 2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 GB/T 14598.1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2-5部分:电气骚扰试验 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9 电气继电器 第 22-7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工频抗扰度试验 GB/T 15145 输电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 22386 电力系统暂态数据交换通用格式 GB/T 25931 网络测量和控制系统的精确时钟同步协议 GB/T 2686
9、4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产品动模试验 DL/T 47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8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667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 5部分:传输规约 第 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Z 713 500kV变电所保护和控制设备抗扰度要求 DL/T 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Q/GDW 13116.12018 2 DL/T 769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860(所有部分)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 统 DL/T 87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产品动模试验 DL/T 886 750kV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10、 995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18 220kV 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Q/GDW 273 继电保护故障信息处理系统技术规范 Q/GDW 1161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 1396 IEC 61850工程继电保护应用模型 Q/GDW 11010 继电保护信息规范 Q/GDW 13001-2014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
11、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 b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 总则 4.1 引言 4.1.1 本部分提出了 220kV 750kV 线路保护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 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1.2 卖方提供的变电站继电保护及相关设备应符合 Q/GDW 1161 的要求。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信息、告警信息、状态变位信息、中间节点信息、日志记录、人机界面信息等信息输出符合 Q/GDW 11010的要求。
12、Q/GDW 13116.12018 3 4.1.3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部分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的意见和同规范的差异”为标题的 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4.1.5 本部分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4.1.6 本部分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1.7 本部分提出的对投标人的要求如下: a) 投
13、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b) 招标人在专用部分提出的要求投标人也应满足; c) 提供的产品应有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d)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近 2 年运行业绩表。 4.2 卖方职责 卖方的工作范围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a)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b) 提供 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动模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c) 提供与投标设备版本相符的安装及使用的说明书; d)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e)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
14、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f)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g)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h)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卖方应接受买方的选择; i) 现场服务。 4.3 应满足的标准 装置至少应满足 GB/T 191、 GB/T 2423(所有部分)、 GB/T 14598.3、 GB/T 7261、 GB/T 11287、 GB/T 14285、 GB/T 14537、 GB/T 14598.3、 GB/T 14598.9、 GB/T 14598.10、 GB/T 14598.13、 GB/T 14598.14、GB/T 14598.17、 GB/
15、T 14598.18、 GB/T 14598.19、 GB/T 15145、 GB/T 22386、 GB/T 25931、 GB/T 26864、DL/T 478、 DL/T 587、 DL/T 667、 DL/Z 713、 DL/T 720、 DL/T 769、 DL/T 860、 DL/T 871、 DL/T 886、DL/T 995、 DL/T 5136、 DL/T 5218、 Q/GDW 273、 Q/GDW 1161、 Q/GDW 1396、 Q/GDW 11010、 Q/GDW 13001-2014中所列标准,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4.4 应满足的文件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国
16、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标准化成果中相关条款要求。下列文件中相应的条款规定均适用于本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括: a)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 b)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 大反事故措施( 2018 修订版); c)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d)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 e) 国家电网继电保护柜、屏制造规范。 Q/GDW 13116.12018 4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5.1 使用环境条件 5.1.1 设备储存温度: 25 70。 5.1.2 设备工作温度: 10 55。 5.1.3 大气压
17、力: 80kPa 106kPa。 5.1.4 相对湿度: 5% 95%。 5.1.5 抗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垂直加速度 0.15g,同时作用。 5.2 保护装置额定参数 5.2.1 额定直流电源: 220V( 110V)。 5.2.2 额定交流电流: 5A( 1A)。 5.2.3 额定交流电压: 100V/ 3 (相电压)。 5.2.4 额定频率: 50Hz。 5.2.5 打印机工作电源:交流 220V, 50Hz。 5.3 装置功率消耗 5.3.1 装置交流消耗: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每相不大于 0.5VA,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额定电压下)每相不大于 0.5VA,卖方投标时必
18、须提供确切数值。 5.3.2 装置直流消耗:当正常工作时,不大于 50W;当保护动作时,不大于 80W。卖方投标时必须提供确切数值。 5.4 220kV 750kV线路保护总的技术要求 5.4.1 环境温度在 10 55 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并且满足本部分 所规定的精度。 5.4.2 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不应误动和拒动。保护装置抗电磁干扰能力应符合国标及行标相关标准。 5.4.3 保护柜与其他设备之间,应采用光电耦合或继电器触点进行连接,不应有直接的电气联系。装置调试端口应有隔离措施。 5.4.4 保护柜中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
19、速更换。 5.4.5 保护柜内各组电压量、电流量的中性线必须分开。 5.4.6 保护装置应具有直流电源快速小开关,与保护装置安装在同一柜上。保护装置的逻辑回路应由独立的直流 /直流变换器供电。直流电压消失时,保护装置不应误动,同时 应有输出触点以启动告警信号。应有监视直流回路电压消失的告警信号继电器。直流电源电压在 80% 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保护装置应正确工作。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地恢复)到 80%UN 时,直流逆变电源应能自动启动。直流电源纹波系数 5%时,保护装置应正确工作。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
20、断线、接地等)时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 5.4.7 应提供标准的试验插件及试验插头,以便对各套装置的输入和输出回路进行隔离或能通入电流、电压进行试验。另外,对每面柜 的出口跳闸、闭锁重合闸等输入、输出回路应在柜面上有隔离措施,以便在运行中分别断开。隔离及试验部件应考虑操作的方便性,隔离压板标签栏位置应安装在隔离件本体或隔离件下部。 Q/GDW 13116.12018 5 5.4.8 保护装置应有监视及自诊断功能来监测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现象,以便在动作后启动告警信号、远动信号、事件记录等 。 5.4.9 保护装置中跳闸出口回路动作信号及启动中央信号的触点应自保持,在直流电源消失后应能维持原有状态。
21、只有当运行人员复归后,信号才能复归,复归按钮装在屏上的适当位置,以便于操作,并应有远方复归功能。用于远动信号和事件记录信号的触点不应保持。 5.4.10 保 护装置中任一元件(出口继电器除外)损坏时,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 5.4.11 跳闸出口回路采用有触点继电器。跳闸出口继电器触点应有足够容量,跳闸出口继电器触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 5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 5ms)中的断开容量为 50W。信号继电器触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不应小于 3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 5ms)中的断开容量为 30W。 5.4.12 对于保护装置间不经附加判据直接启动跳闸的开入量,应经抗干扰继电器重动后开入
22、;抗干扰继电器的启动功率应大于 5W,动作电压在额定直流电源电压的 55% 70%范围内,额定直流电源电压 下动作时间为 10ms 35ms,应具有抗 220V 工频电压干扰的能力。 5.4.13 卖方所提供的保护设备宜采用符合 DL/T 860 的规约直接与变电站监控系统及继电保护故障信息子站连接,并提供详细规约文件(本)。保护装置向子站提供的信息符合 Q/GDW 273。保护装置应 3组通信接口(包括以太网或 RS-485 通信接口)和打印机接口。 5.4.14 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宜采用全站后台集中打印方式。为便于调试,保护装置上应设置打印机接口。 5.4.15 保护装置设有 “远方操作
23、”和 “保护检修状态 ”硬压板,如下: a) “远方操作 ”只设硬压板。 “远方投退压板 ”、 “远方切换定值区 ”和 “远方修改定值 ”只设软压板,只能在装置本地操作,三者功能相互独立,分别与 “远方操作 ”硬压板采用 “与门 ”逻辑。当 “远方操作 ”硬压板投入后,上述三个软压板远方功能才有效; b) “保护检修状态 ”只设硬压板,当该压板投入时,保护装置报文上送带品质位信息。 “保护检修状态 ”硬压板遥信不置检修标志; 保护装置应有明显显示(面板指示灯和界面显示)。参数、配置文件仅在检修压板投入时才可下装,下装时应闭锁。 5.4.16 微机保护装置应具备通信网络对时和卫星时钟对时功能。应
24、具备 IRIG-B( DC)或脉冲对时功能,并通过保 护柜端子排接线。 5.4.17 所提供的保护设备软件版本及校验码应与买方进行确认,并提供配套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定值清单。 5.5 线路光纤差动保护装置具体要求 5.5.1 线路光纤差动保护装置的保护配置 5.5.1.1 保护装置应是微机型的,光纤电流差动的电流、电压采样频率不应小于 20 点 /周波并具有打印机接口及液晶显示器,装置具有检查自身故障的功能及人机对话的功能。 5.5.1.2 每面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屏含一套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主保护,并配置三段式相间距离保护、三段式接地距离保护、二段式零序保护、可选配一段零序反时限过流保护、三相
25、不一致保护、过流过流过负荷功能和过电 压及远方跳闸保护作为后备保护,可选择适用于电铁钢厂等冲击性负荷的线路,可选择适用于 3/2 断路器接线方式。具有选相功能的零差保护作为后备保护,以保证高电阻接地故障时能可靠地有选择地切除故障。优先采用主保护、后备保护一体化的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保护应能反映被保护设备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 5.5.2 光纤差动保护通道设备的要求 Q/GDW 13116.12018 6 5.5.2.1 保护装置信号传输采用光纤通道,采用光纤通道时,短线、支线优先采用专用光纤。采用复用光纤时,优先采用 2Mbit/s 数字接口。对光纤通道的误码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通道传输发
26、生误码时(误码率低于 10 6),保护应能正常工作。保护室光配线柜至保护柜、通信机房光配线柜至接口柜均应使用尾缆连接。尾缆应使用 ST 或 FC 型连接器与设备连接。光缆通过光配线柜转接。 5.5.2.2 当同一线路的 2 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均复用通信 2Mbit/s 光纤数字通道时,在通信室至少应配置 2 面光电转换接口屏,同一线路的 2 套保护的通信接口装置应安装在不同屏上;同一机柜不得安装超过 8 台继电保护通信接口装置。线路纵联电流差动保护通道的收发时延应相同。双重化配置的远方跳闸保护,其通信通道应相互独立;线路纵联保护采用数字通道的,远方跳闸命令宜经线路纵联保护传输。2Mbit/s
27、数字接口装置与通信设备采用 75 同轴电缆不平衡方式连接。 5.5.2.3 安装在通信机房的每个继电保护通信接口装置的直流电源均取自通信专业的直流电源,并与所接入通信设备的直流电源相对应,采用 48V 电源,该电源的正端应连接至通信机房的接地铜排。 5.5.2.4 保护屏和通信接口屏均应带有光纤接线盒。 5.5.2.5 保护与光电转换及数字接口的连接要求采用单模光纤连接,光纤的结构应适合于电缆沟道敷设,应具有非金属、防水、阻燃、防鼠咬等的功能。 5.5.3 线路光纤差动保护装置的保护功能 5.5.3.1 线路两侧纵联电流差动保护装置应互相传输可供用户整定的通道识别码,并对 通道识别码进行校验,
28、校验出错时告警并闭锁差动保护。 5.5.3.2 纵联电流差动保护装置应具有通道监视功能,如实时记录并累计丢帧、错误帧等通道状态数据,通道严重故障时告警,且不引起保护误动。 5.5.3.3 纵联电流差动保护装置宜具有监视光纤接口接收信号强度功能 。 5.5.3.4 纵联电流差动保护两侧差动保护压板不一致时发告警信号 。 5.5.3.5 纵联电流差动保护两侧启动元件和本侧差动元件同时动作才允许差动保护出口。线路两侧的纵联电流差动保护装置均应设置本侧独立的电流启动元件,必要时可用交流电压量和跳闸位置触点等作为辅助启动元件,但应考虑在 PT 断线时对辅助启动元件的影 响,差动电流不能作为装置的启动元件
29、。 5.5.3.6 线路在空载、轻载、满载条件下,在保护范围内发生金属性或非金属性的各种故障(包括单相接地、两相接地、相间短路、三相短路、非全相运行故障及转移故障)时,主保护应能无时限可靠快速动作,并能适应平行线路。 5.5.3.7 保护应带有完善的反应相间故障及接地故障的后备保护,后备保护应分别配置三段式相间距离保护、三段式接地距离保护、二段零序电流保护和可选配的一段零序反时限过流保护。还应配置可选配的三相不一致保护、过流过流过负荷功能和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可选择适用于电铁钢厂等冲击性负荷的线路,可选 择适用于 3/2 断路器接线方式。 5.5.3.8 线路保护装置需考虑线路分布电容、并联
30、电抗器、变压器(励磁涌流)等所产生的暂态及稳态过程的谐波分量和直流分量的影响,有抑制这些分量的措施。 5.5.3.9 对重负荷、长距离的联络线路,保护应考虑振荡、长线路充电电容效应、并联电抗器电磁暂态特性等因素的影响。 Q/GDW 13116.12018 7 5.5.3.10 荡闭锁保护功能要求如下: a) 系统发生全相或非全相振荡,振荡中又有区外故障,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跳闸; b) 系统在全相或非全相振荡过程中,被保护线路如发生各种类型的不对称故障,保护装置应有选择性地动作跳闸,纵联保护仍应快速动作; c) 系统在全相振荡过程 中发生三相故障(不考虑故障在振荡中心),保护装置应可靠动作跳闸,
31、并允许带短延时。 5.5.3.11 断路器动作时的反应。当手动合闸或自动重合于故障线路时,保护应加速三相跳闸,且不再重合;合于无故障线路上时,保护应可靠不动作。对于线 线串接线方式,中间断路器合闸时,仅加速合闸线路,不加速正常运行线路,此加速功能由线路保护不借助外部信号下实现。 5.5.3.12 保护装置在各种工作环境下,应能耐受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开关场故障及其他电磁干扰作用,不应误动或拒动。 5.5.3.13 选择故障相的功能。主保护应有独立的选相功能,选相元件应保证在各种故障条件下正确 选择故障相,非故障相选相元件不应误动。 5.5.3.14 装置应具有单相和三相跳闸逻辑回路,线路
32、一相跳开后,再故障应跳三相。 3/2 断路器接线的断路器重合闸,先合闸断路器合于永久性故障,线路保护均加速动作,发三相跳闸(永跳)命令。 5.5.3.15 线路保护对于线路两侧 CT 的特性及变比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电流差动保护应考虑相应的解决措施。在 CT 饱和时,区内故障不应导致电流差动保护拒动、区外故障不应导致电流差动保护误动。 5.5.3.16 对保护范围外故障的反应。在保护范围外部故障时,保护不应误动。外部故障切除、外部故障转换、故障功率倒向及系统操作等情况下,保护不应 误动。 5.5.3.17 被保护线路在各种运行条件下进行各种正常的倒闸操作时,保护装置不得误发跳闸命令。 5.5.3
33、.18 接地后备保护应保证在接地电阻不大于下列数值时,有尽可能强的选相能力,并能正确动作跳闸。 220kV 线路: 100; 330kV 线路: 150; 500kV 线路: 300; 750kV 线路: 400。 5.5.3.19 距离保护的超越处理。距离保护应具有速动段,它在各种故障情况下的暂态和稳态超越不应超过 5%整定值。 5.5.3.20 距离保护的测量元件。距离继电器各段相间和接地故障均有不同的测量元件,并能同时进行测量。 5.5.3.21 距离继电器的记忆时间。距离继电器的记忆时间应大 于 100ms,以保证在发生内部故障或出口反向故障时能正确动作。 5.5.3.22 电流差动保
34、护系统应能为相间故障、接地故障及其混合性故障提供完整的保护。电流差动保护应符合作为快速主保护的要求。 5.5.3.23 本线或相邻线路装有串联补偿电容时,应考虑串补电容对保护的影响。 5.5.3.24 弱馈线路的保护。保护装置应具有弱馈线路保护功能。 5.5.3.25 线路保护装置不应由于互感器的暂态影响而误动作。 Q/GDW 13116.12018 8 5.5.3.26 电流互感器的监视回路。当一相或两相交流电流断线时,应能告警,并可通过保护内部控制字的设置决定是否跳闸。“ CT 断线闭锁差动 ” 控制字投入后,纵联电流差动保护只闭锁断线相 。 5.5.3.27 电压互 感器的监视回路。保护
35、装置应设有电压互感器监视回路,以防止保护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开、短路、电压自动空气开关断开等引起误动作。在电压输入回路故障时,应闭锁会误动作的保护并发出告警信号。 5.5.3.28 测距功能。主保护装置应带有故障测距的功能,测量误差应小于线路全长的 3%(金属性故障)。 5.5.3.29 保护装置输出触点应满足控制 2 台断路器的要求。保护装置输出触点要求如下: a) 常规装置保护跳闸出口 1) 分相跳闸( 6 组 1 组备用); 2) 永跳( 2 组,若有 3)项时、无此项); 3) 闭锁重合闸( 2 组,若有 2)项时、无此项); 4) 三相不一致跳闸( 2 组,适用 于集成三相不一致功
36、能,可选); 5) 重合闸( 2 组,适用于集成重合闸功能,可选); 6) 远传 1 开出( 2 组); 7) 远传 2 开出( 2 组)。 b) 常规装置信号触点输出 1) 保护动作( 3 组: 1 组保持, 2 组不保持); 2) 重合闸动作( 3 组: 1 组保持, 2 组不保持,适用于集成重合闸功能,可选); 3) 通道一告警(适用于光纤通道,至少 1 组不保持); 4) 通道二告警(适用于光纤通道,至少 1 组不保持); 5) 通道故障(通道一、通道二告警触点串联,至少 1 组不保持,可选); 6) 运行异常(含 PT、 CT 断线,差流异常等,至少 1 组不保持); 7) 装置故障
37、告警 (至少 1 组不保持); 8) 过负荷告警(适用于集成过流过负荷功能,至少 1 组不保持)。 5.5.4 重合闸的技术要求 5.5.4.1 自动重合闸的要求如下: a) 自动重合闸由保护启动,也可由位置不对应启动。 b) 自动重合闸由分相和三相跳闸启动回路启动。三相自动重合闸应有同期检查和无电压检查。 5.5.4.2 重合闸闭锁方式要求如下: a) 重合闸应有外部闭锁重合闸的输入回路,用于在手动跳闸、手动合闸、母线故障、断路器失灵、延时段保护动作、断路器操作压力降低等情况下接入闭锁重合闸触点; b) 三相重合闸元件启动后,应闭锁单相重合闸时间元件。 5.5.4.3 重合闸方式要求如下:
38、a) 当不使用用于 重合闸检线路侧电压和检同期的电压元件时, PT 断线不应报警; b) 检同期重合闸所采用的线路电压应该是自适应的,用户可自行选择任意相间或相电压; c) 不设置 “重合闸方式转换开关 ”,自动重合闸仅设置 “停用重合闸 ”功能压板,重合闸方式通过控制字实现,其定义见表 2 Q/GDW 13116.12018 9 表 1 重 合 闸 方 式 重合闸方式 整定方式 备 注 单相重合闸 0, 1 单相跳闸单相重合闸方式 三相重合闸 0, 1 含有条件的特殊重合方式 禁止重合闸 0, 1 仅放电,禁止本装置重合,不沟 通三跳 停用重合闸 0, 1 既放电,又闭锁重合闸,并沟通 三跳
39、 d) 单相重 合闸、三相重合闸、禁止重合闸和停用重合闸有且只能有一项置 “ 1” ,如不满足此要求 , 保护装置应报警并按停用重合闸处理。 5.5.4.4 重合闸的合闸脉冲应有足够的宽度( 80ms 120ms),以保证断路器可靠合闸,不会使断路器产生二次重合闸或跳跃现象。 5.5.4.5 重合闸时间要求如下: a) 单相重合闸和三相重合闸时间,应可分别调整,时间范围为 0.1s 10s,级差为 0.1s(或更小); b) 重合闸动作后,在整组复归前,应保持送给保护准备三跳的信号。 5.5.4.6 重合闸应有“断路器操作压力降低闭锁重合闸”的回路,该回路应保证只检查断路器跳闸前的操作压力。
40、5.5.4.7 重合 闸应有足够信号触点,启动中央信号,事件记录和远动信号。 5.5.4.8 重合闸功能可以满足两套线路的两套重合闸同时投运的情况,采用电流判别保证不发生二次重合闸,且与另一套保护的重合闸无需外部连接,不采用交叉启动、不相互闭锁。 5.6 线路纵联距离(方向)保护装置具体要求 5.6.1 线路纵联距离(方向)保护配置 5.6.1.1 保护装置应是微机型的,纵联距离(方向)的电流、电压采样频率不应小于 20 点 /周波并具有打印机接口及液晶显示器,装置具有检查自身故障的功能及人机对话的功能。每面纵联距离(方向)屏含一套纵联距离(方向)作为主保护,并配置三段式相间距离保护、 三段式
41、接地距离保护、二段式零序保护、可选配一段零序反时限过流保护、三相不一致保护、过流过流过负荷功能和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作为后备保护,可选择适用于电铁钢厂等冲击性负荷的线路,可选择适用于 3/2 断路器接线方式。 5.6.1.2 保护应能适应各种保护通道,保护信号能可靠传送到对侧。通道形式如下: a) 专用收发信机(简称收发信机)。高频收发信机技术指标应满足 DL/T 524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收发信机应有远方启动发信的回路,并能手动复归; 2) 收发信机应有外部控制发信或停信回路,以便于本侧其他保 护动作后使对端保护加速跳开断路器; 3) 收发信机应有开
42、环和闭环进行通道检查的回路和相应的逻辑回路,并具有自检回路及装置异常告警回路; Q/GDW 13116.12018 10 4) 高频保护收发信机的高频录波量不允许直接并接在高频通道上,设有收信输出至故障录波的引出端,并与故障录波相匹配。收发信机具有供录波使用的收信输出触点; 5) 在收发信机的功放、电源、高频通道输入等回路不设置过载、过压等保护性措施,以防止系统异常、故障时,收发信机不能正常工作; 6) 高频保护收发信机包括远切发信机的直流电压输入必须经过抗干扰滤波器; 7) 对高频闭锁距离(方向)保护,“其他保护停信”回路应直接接入保护装置,而不应接入收发信机。保护与收发信机的配合宜采用单触
43、点启信方式。 b) 光纤通道。光纤距离(方向)保护的信号交换宜采用允许式。短线、支线优先采用专用光纤。采用复用光纤时,优先采用 2Mbit/s 数字接口。对光纤通道的误码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通道传输发生误码时(误码率低于 10 6),保护应能正常工作。保护室光配线柜至保护柜、通信机房光配线柜至接口柜均应使用尾缆连接。尾缆应使用 ST 或 FC 型连接器与设备连接。光缆通过光配线柜转接。 5.6.1.3 当同一线路的 2 套纵联 距离(方向)保护均复用通信 2Mbit/s 光纤数字通道时,在通信室至少应配置 2 面光电转换接口屏,同一线路的 2 套保护的通信接口装置应安装在不同屏上;同一机柜
44、不得安装超过 8 台继电保护通信接口装置。双重化配置的远方跳闸保护,其通信通道应相互独立;线路纵联保护采用数字通道的,远方跳闸命令宜经线路纵联保护传输。 2Mbit/s 数字接口装置与通信设备采用75 同轴电缆不平衡方式连接。 5.6.1.4 安装在通信机房的每个继电保护通信接口装置的直流电源均取自通信专业的直流电源,并与所接入通信设备的直流电源相对应,采用 48V 电源,该电源的正 端应连接至通信机房的接地铜排。 5.6.1.5 通信机房的光电转换接口柜尺寸为 2260mm 600mm 600mm, 2 面光电转换接口屏内每个通信接口装置分别引入 2 路不同蓄电池通信直流电源,直流电源开关的
45、报警触点引至监控系统。各光电接线盒失电、故障信号引至端子排。 5.6.1.6 保护屏和通信接口屏均应带有光纤接线盒。 5.6.2 线路纵联距离(方向)保护功能 5.6.2.1 保护装置中的零序功率方向元件应采用自产零序电压。纵联零序方向保护不应受零序电压大小的影响,在零序电压较低的情况下应保证方向元件的正确性。 5.6.2.2 在平行双回或多回有零序互感关联的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应防 止非故障线路零序方向保护误动作。 5.6.2.3 纵联距离(方向)保护应具备弱馈功能,在正、负序阻抗过大,或两侧零序阻抗差别过大的情况下,允许纵续动作。 5.6.2.4 线路在空载、轻载、满载条件下,在保护范围内
46、发生金属性或非金属性的各种故障(包括单相接地、两相接地、相间短路、三相短路、非全相运行故障及转移故障)时,主保护应能无时限可靠快速动作,并能适应平行线路。 5.6.2.5 保护应带有完善的反应相间故障及接地故障的后备保护,后备保护应分别配置三段式相间距离保护、三段式接地距离保护和二段零序电流保护、可选配一段零序反时限过流保护。还应配置可选配的三相 不一致保护、过流过流过负荷功能和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可选择适用于电铁钢厂等冲击性负荷的线路,可选择适用于 3/2 断路器接线方式。 Q/GDW 13116.12018 11 5.6.2.6 线路保护装置需考虑线路分布电容、并联电抗器、变压器(励磁涌
47、流)等所产生的暂态及稳态过程的谐波分量和直流分量的影响,有抑制这些分量的措施。 5.6.2.7 对重负荷、长距离的联络线路,保护应考虑振荡、长线路充电电容效应、并联电抗器电磁暂态特性等因素的影响。 5.6.2.8 振荡闭锁要求如下: a) 系统发生全相或非全相振荡,振荡中又有区外故障,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跳闸; b) 系统在全相或非全相振荡过程中,被保护线路如发生各 种类型的不对称故障,保护装置应有选择性地动作跳闸,纵联保护仍应快速动作; c) 系统在全相振荡过程中发生三相故障(不考虑故障在振荡中心),保护装置应可靠动作跳闸,并允许带短延时。 5.6.2.9 断路器动作时的反应。当手动合闸或自动
48、重合于故障线路时,保护应加速三相跳闸,且不再重合;合于无故障线路上时,保护应可靠不动作。对于线 线串接线方式,中间断路器合闸时,仅加速合闸线路,不加速正常运行线路,此加速功能由线路保护不借助外部信号下实现。 5.6.2.10 保护装置在各种工作环境下,应能耐受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开关场故障及其他电磁干扰作用,不应 误动或拒动。 5.6.2.11 选择故障相的功能。主保护应有独立的选相功能,选相元件应保证在各种故障条件下正确选择故障相,非故障相选相元件不应误动。 5.6.2.12 对装有串联补偿电容的线路,应考虑串联补偿电容对保护的影响。 5.6.2.13 装置应具有单相和三相跳闸逻辑回路
49、,线路一相跳开后,再故障应跳三相。 3/2 断路器接线的断路器重合闸,先合闸断路器合于永久性故障,线路保护均加速动作,发三相跳闸(永跳)命令。5.6.2.14 对保护范围外故障的反应。在保护范围外部故障时,保护不应误动。外部故障切除、外部故障转换、故障功率倒向及系统操作等情况下,保护不应误动 。 5.6.2.14 被保护线路在各种运行条件下进行各种正常的倒闸操作时,保护装置不得误发跳闸命令。 5.6.2.15 接地后备保护应保证在接地电阻不大于下列数值时,有尽可能强的选相能力,并能正确动作跳闸。 220kV 线路: 100; 330kV 线路: 150; 500kV 线路: 300; 750kV 线路: 400。 5.6.2.16 距离保护的超越问题。距离保护应具有速动段,它在各种故障情况下的暂态和稳态超越不应超过 5%整定值。 5.6.2.17 距离保护的测量元件。距离继电器各段相间和接地故障均有不同的测量元件,并能同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