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战斗机主要系统(机体结构除外)在研制阶段进行可靠性设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战斗机(歼击机),亦适用于歼击轰炸机、强击机和教练机的可靠性设计,可作为可靠性设计、评审的依据。根据型号具体特点允许对本准则进行剪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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