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010 F 01 DB14 山西省 地方标准 DB 14/ 657 2012 电解铝 单位 产品 综合 能耗 限额 2012 - 06 - 25 发布 2012 - 07 - 25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 657 2012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 3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 折标准煤系数和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9 DB14/ 657 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 4.1和 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
2、款。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参考 GB 21346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主要技术指标变化部分均严于 GB 21346,且新增了电解工序能耗(铝液)、净化工序能耗、铸造工序能耗三项技术指标(见 4.1、 4.2、 4.3)。 本标准 由 山西省经济 和信息化 委员会提出 并归口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单位:山西省有色金属协会 。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孙刚、 薛忠晋、 贾永斌、柳巧玲 、冀树军、 王香槐、 胡金平、 师树英、 黄桥、孟春晖 。 DB14/ 657 2012 1 电解铝单位产品综
3、合能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铝 企 业生产 能源消耗 (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 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 、 节能管理与措施 。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 辖区内 电解铝企业生产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 对 新建企业的能 耗 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 版 )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 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序能源单耗 工序生产过程中 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消耗的能源量。 3
4、.2 工艺能源单耗 报告期内生产某种产品时主要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与报告期内产出的合格品总量的比值。 3.3 综合能源单耗 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是指工艺能源单耗与辅助能源单耗及损耗分摊量之和 。 3.4 间接综合能 源单 耗 企业的 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 系统在产品生产的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以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进行 贮 存、转换及计量供应(包括外销)中的损耗,分摊到该产品上的 能耗量。 3.5 企业综合能耗 DB14/ 657 2012 2 报告期内企业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 和 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总和。 4 技术要求 4.1 现有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现有电解铝企
5、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应符合表 1的规定。 4.2 新建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新建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应符合表 2的规定。 4.3 电解铝企业单位能耗限额先进值 电解铝企业单位能耗限额先进值应符合表 3的规定。 现有电解 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指标 能耗限额限定值 铝液交流电耗 14300kW h/t 铝锭 综合交流电耗 14600kW h/t 电解工序能耗 (铝液) 1.83tce/t 电解净化工序能耗 0.028tce/t 铸造工序能耗 0.022tce/t 重熔用铝锭综合能源单耗 1.86tce/t 新建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指标 能耗限额准
6、入值 铝液交流电耗 13600kW h/t 铝锭综合交流电耗 14100kW h/t 电解工序能耗 1.74tce/t 电解净化工序能耗 0.025tce/t 铸造工序能耗 0.014tce/t 重熔用铝锭综合能源单耗 1.83tce/t 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 值 指标 能耗限额 先进 值 铝液交流电耗 13500kW h 铝锭 综合交流电耗 13850kW h/t DB14/ 657 2012 3 表 3: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 (续) 指标 能耗限额先进值 电解工序能耗 1.7tce/t 电解净化工序能耗 0.022tce/t 铸造工序能耗 0.009tce/t 重熔用
7、铝锭综合能源单耗 1.77tce/t 5 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 计算方法 5.1 计算原则 5.1.1 企业生产的能源消耗 企业消耗的 能源 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 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 、 能耗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 和余热资源。包括 能源 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进行贮存、转换及计量供应(包括外销)中的损耗。包括用作原料的能源,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 基建项目用能。 企业生活用能量 是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的用能 量 。 不包括车间、管理部门的照明、取暖 、降温、洗澡
8、等用能。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凡余热利用生产的能源量,应折算后扣除该能耗量,用于本工序或其他工序的,该部分能耗则以正常消耗计入。 5.1.2 报告期内企业生产消耗能源量 报告期内企业生产能源消耗量有三种计算方法。 报告期内企业生产能源消耗量 =企业购入能源量 +期初库存能源量 -企业外销能源量 -企业基建项目耗能量 -企业生活用能量 -期末库存能源量 报告期内企业生产能源消耗量 =企业诸产品 工艺能耗量 +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量 +企业内部能源转换损失量 报告期内企业生产能源消耗量 =企业诸产品综合能耗量之和 5.1.3 能源实物量的计算 能源实物量的计量必
9、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 GB17167的规定。 5.1.4 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折算的原则及计量单位 5.1.4.1 单位产品能耗用千克标准煤( kgce)或吨标准煤( tce)表示,应用基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6兆焦称为 1千克标准煤。 5.1.4.2 企业消耗的煤炭、焦炭、燃料油、煤气等外购能源的折算系数,应按国家规定的测定分析方法进行分析测定,按实测值换算为标准煤;不能实测的,应按能源供应部门提供的低(位)发热量进行换算;在上述条件均不具备时,可用 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折算系数换算为标准煤(见附录 A)。 5.1.4.3 电力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折算系数换
10、算(见附录 A表 A.1)。 5.1.4.4 企业加工转换的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按相应的等价热值折算,进入各种产品能耗中。 DB14/ 657 2012 4 5.1.4.5 能源及耗能工质十五消耗量计算单位 : 煤、焦炭、重油:单位为千克( kg)、吨( t)、万吨( 104t); 电:单位为千瓦时( kW h)、万千瓦时( 104kW h); 煤气、天然气、压缩空气、氧气:单位为立方米( m3) 、万立方米( 104m3); 蒸汽:单位为千克( kg)、吨( t) ; 水:单位为吨( t)、万吨( 104t)。 5.1.5 余 热资源计算原则 企业回收 的余热,属于节约能源循环利用,在计算能耗
11、时,应避免重复计算。余热利用装置用能计入能耗。回收能源自用部分,计入自用工序;转供其他工序时,在所用工序以正常消耗计入;回收的能源折标准煤后应在回收余热的工序、工艺中扣除。如是未扣除回收余热的能耗指标,应标明“未扣余热发电”、“含余热发电”、“未扣回收余热”等字样。 5.1.6 间接综合能耗量应根据诸产品工艺能耗量占企业生产工艺能耗总量的比例,分摊到各个产品。 5.2 计算范围 本标准计算范围包括: 电解 铝液交流电耗、 产品实物单耗、工艺能源单耗 、 综合能源单耗 和 工序能源单耗 。 本标准中电解铝产品能耗指标计算只包括重熔用铝锭产量和能 源消 耗量,不包括多品种铝及铝合金产品的产量和能
12、源消耗 量。 5.3 计算方法 5.3.1 工序能源单耗 电解铝生产工序划分为电解工序、铸造工序、净化工序和辅助工序。 5.3.1.1 电解工序 该工序消耗能源量包括整流所供给电解槽系列的全部工艺电量(不包括电解厂房内的动力、通风排烟、烟气净化设施、大修的用电量,此部分计入 净化 工序和 辅助工序能耗)以及其他用能量。电解工序能耗按式( 1)计算: LYdjDJ PeE (1) 式中: EDJ 报告期单位产品电解工序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 ; edj 报告期内电解工序消耗能源量,单位为吨标准煤; PLY 报告期内电解系列 电解 铝液产量,单位为吨。 5.3.1.2 铸造工序 该工序消耗能源量
13、包括铸造生产过程消耗的各种能源量。铸造工序能耗 按式( 2)计算: DB14/ 657 2012 5 ALzzZZ PeE (2) 式中: EZZ 报告期内单位产品铸造工序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 ezz 报告期内铸造工序消耗能源量,单位为吨标准煤; PAL 报告期内 电解铝 产量,单位为吨。 5.3.1.3 净化工序 该工序消耗能源量包括净化生产过程排烟、通风、物料输送、烟气净化消耗及该工序内照明所消耗的用能量。 净化工序能耗 按式( 3)计算: LYjhJH PeE (3) 式中: EJH 报告期内单位产品净化工序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 ejh 报告期内净化工序消耗能源量,单位为吨标
14、准煤; Ply 报告期内 电解 铝液 产量,单位为吨。 5.3.1.4 电解 辅助工序 该工序消耗能源量包括空压机、动力、整流、大修、动力照明等辅助生产 系统的用能量。 辅助工序能耗按式( 4)计算: ALfzFZ PeE (4) EFZ 报告期内单位产品辅助工序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 efz 报告期内铸造辅助消耗能源量,单位为吨标准煤; PAL 报告期内 电解铝 产量,单位为吨。 5.3.2 电解 铝液交流电耗 电解 铝液交流电耗 (即 电解 铝液可比交流电耗)按式( 5)计算: LYQJTJJJ P QQQW )( (5) 式中: WJ 报告期内 电解 铝液交流电耗,单位为千瓦时 每
15、吨 ( kW h/t) ; DB14/ 657 2012 6 QJ 报告期内电解系列工艺消耗的交流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 kW h) ; QTJ 报告期内电解系列中停槽导电母线及短路口损耗交流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 kW h) ; QQJ 报告期内电解系列中电解槽焙烧、启动期间消耗的交流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 kW h) ; PLY 报告期内电解系列 电解 铝产量。单位为吨 ( t) 。 5.3.2.1 电解系列工艺消耗的交流电量以安装在整流机 组输入侧的计量仪表计数为准。 5.3.2.2 电解系列 电解 铝液产量包括正常生产槽、大修启动槽、二次启动槽和新建槽的铝液产量。 5.3.2.3 电解
16、槽焙烧、启动期间消耗交流电量按式( 6)计算 : XQQJQj V VNQQ (6) 式中: Qqj 报告期内 电解槽焙烧、启动期间消耗的交流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kW h); QJ 报告期内 电解系列工艺消耗的交流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kW h); NQ 报告期内 电解系列中的焙烧启动槽数; VQ 电解 槽焙烧启动所用的电压,每台槽补偿不超过 30伏天( V d); VX 报告期内 电解系列直流电压累计,单位为伏天( V d)。 5.3.2.4 槽导电母线及短路口损耗交流电量按式( 7)计算: XTTJTj V VNQQ (7) 式中: QTj 报告期内 电解槽停槽导电母线及短路口电压降损耗
17、交流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kW h); QJ 报告期内 电解系列工艺消耗的交流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kW h); NT 报告期内 停槽日数; VT 每台停槽导电母线及短路口电压降,不超过 0.35伏; VX 报告期内 电解系列直流电压累计,单位为伏天( V d)。 5.3.3 产品实物单耗 5.3.3.1 铝锭综合交流电耗按式( 8)计算: ALII PQD (8) 式中: DB14/ 657 2012 7 DI 报告期内 铝锭综合交流电耗, 单位为千瓦时 每 吨 ( kW h/t) ; QI 报告期内 铝锭 生产中消耗的交流电量(包括铝液生产、铸造及烟气净化、空压机、整流、物料输送、动力照明
18、等辅助附属系统消耗的交流电量和线 路损失),单位为千瓦时( kW h) ; PAL 报告期内 电解铝 产量,包括商品 铝锭 产量与自用量,单位为吨( t)。 5.3.3.2 其他能源品种实物单耗按式( 9)计算: ALiI PeD (9) 式中: DI 报告期内 铝锭 耗用某种其他能源实物单耗; ei 报告期内 铝锭 生产中消耗的某种其他能源实物量 ,单位见 5.1.4.5; PAL 报告期内 铝锭 产量,单位为吨 ( t) 。 5.3.4 工艺能源单耗 工艺能源单耗按式( 10)计算: ALni iig PpeE 1)( (10) 式中: Eg 报告期内工艺能源单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 (
19、tce/t) ; n 报告期内该产品消耗的能源种数; ei 报告期内 铝锭 消耗的第 i种能源实物量 ,单位见 5.1.4.5; pi 报告期内第 i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 PAL 报告期内 电解铝 产量,单位为吨 ( t) 。 5.3.5 综合能源单耗 综合能源单耗 按式( 11)计算: ALjhfzgZ P EEEE (11) 式中: Ez 报告期内电解铝综合能源单耗 ,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 ( tce/t) ; Eg 报告期内电解铝工艺能源单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 ( tce/t) ; DB14/ 657 2012 8 EfZ 报告期内辅助附属生产系统能耗量及分摊,单位为吨标准煤 ( tc
20、e) ; Ejh 报告期内 电解净化 生产系统能耗量及分摊,单位为吨标准煤 ( tce) ; PAL 报告期内电解铝产量,单位为吨 ( t) 。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建立节能考核制度,定期对电解铝企业的各生产工序能耗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 6.1.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计算和统计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 行受控管理。 6.1.3 企业应根据 GB 17167 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电解铝企业应配备余热回收等节能设备,最大限度地对生产过程中可回
21、收的能源进行利用。 6.2.2 电解铝企业应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 能源利用率。 6.2.3 电解铝企业应合理组织生产,减少中间环境,提高生产能力,延长生产周期。 6.2.4 电解铝企业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利用现有技术,合理利用再生资源。 DB14/ 657 2012 9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准煤系数和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A.1 表 A.1 为 常用能源 品种现行 折标煤 系数 。 表 A.1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准煤系数 能源 折标准煤系数及单位 品种 单位 系数 单位 原煤 t 0.7143 tce/t 无烟煤 t 0.9 tce/t
22、 洗精煤 t 0.9 tce/t 重油 t 1.4286 tce/t 柴油 t 1.4571 tce/t 焦炭 t 0.9714 tce/t 液化石油气 t 1.7143 tce/t 电力(当量值) 104kWh 1.229 tce/( 104kWh) 煤气(热值为 1250x4.1868KJ/m3) 104m3 1.786 tce/( 104m3) 天然气 103m3 1.33 tce/( 103m3) 蒸汽( 98.1KPa 饱和蒸汽) kg 2674.5 kJ/kg 注 1:原煤的热值按 20934 kJ/kg 计算。 注 2:蒸汽折标准煤系数按热值计。 注 3:表中折标准煤系数以国家统
23、计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A.2 表 A.2 为耗能 工质能源等价值 。 表 A.2 能耗工质能源等价值 能耗工质 能源等价值 品种 单位 热值 /MJ 折标准煤 /kgce 新鲜水 t 7.535 0.2571 软化水 t 14.2347 0.4857 压缩 空气 m3 1.1723 0.04 二氧化碳 m3 6.2806 0.2143 氧气 m3 11.723 0.4 氮气 m3 11.723 0.4 19.6771 0.6714 乙炔 m3 243.6722 8.3143 电石 kg 60.9188 2.0786 DB14/ 657 2012 10 表 A.2能耗工质能源等价值 (续) 注 1:新鲜水指尚未使用的自来水。 注 2:除乙炔、电石外,均按平均耗电计算。 注 3:氮气作为副产品时,折标准煤系数取 0.4000,作为主产品时,折标准煤系数取 0.6714。 注 4:乙炔按耗电 石计算。 注 5:电石按平均耗焦炭、电计算。 注 6: 表中折标准煤系数以国家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