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 T 565-2010 《高速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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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100.01 R00 DB14 山西省 地方标准 DB 14/ T565 2010 高速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规范 2010 - 08 - 18 发布 2010 - 09 - 17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 T565 2010 I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职责 2 6 目标与要求 2 7 方法与措施 4 8 实施 . 10 9 评价与改进 . 1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小修保养管理 . 1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大中修(改建)工程管理 . 14 参考文献 19 DB

2、14/ T565 2010 II 前 言 依据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结合山西高速公路养护 精细化管理实际制定 本标准 。 本标准由山 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 本标准 由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所、山西财经大学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王联明、武移风、马东强、邱玉霞、潘豫萍、杨丽、陆季挺、 贠生稳、 郭慧敏、焦斌龙、宋俊平 。 DB14/ T565 2010 III 引 言 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推行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技术,通过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实施程序化、标准化、数据化

3、和信息化,对于提高道路养护质量,规范养护工程管理,降低养护成本, 实现“ 畅通、安全、舒适、快捷、美观 ”的服务目标 , 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标准是山西省高 速养护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与相关的技术标准形成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总体要求。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可根据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DB14/ T565 2010 1 高速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高速公路 养护 精细化管理 的 术 语和定义 、总则、职责、 目标与 要求、 方法与措施、 实施、评价与改进 。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养护 精细化 管理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

4、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G H10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G H11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 H20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 H30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公路发 20106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速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 运用精细化管理理念与技术,通过对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土建部分)和沿线设施(不包括机电

5、设施)以及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的管理活动实施程序化、标准 化、数据化和信息化,以提高养护生产水平,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2 小修保养 对管养范围内的 高速 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JTG H10,定义 2.0.1 3.3 大 中修 (改建) 工程 DB14/ T565 2010 2 中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 。 大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 改建工程是对 高速 公路及沿线设施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增长和车辆载

6、重量需要而提高技术等级指标 , 显 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建设项目 。 JTG H10,定义 2.0.2 2.0.4 3.4 养护 基础数据管理 对接管新建高速公路的基础数据,大中修工程后的数据,桥梁、隧道定期检查后的数据以及路面管理系统的数据的采集、整理、更新、保存和利用以及建立基础档案等活动的总称。 4 总则 按照“合理规划、协调运转,把握规律、防治科学,反应快捷、作业规范,注重质量、保障畅通”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方针,秉承 “做精做细、追求卓越”的理念, 运用精细化管理手段, 实现“畅通、安全、舒适、快捷、美观”的服务目标。 5 职责 5.1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 构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

7、构受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履行全省高速公路养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监督和管理,承担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以及养护工程方案和预算的审核、审批或申报以及监管工作。 5.2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所辖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 5.3 养护管理单元 养护管理单元实施高速公路日常维修保养、保洁等养护生产活动,以提高养护工作质量为目的。 6 目标与要求 6.1 养护精细化管理目标 6.1.1 养护精细化管理应实现“路基稳定、路面平整、桥隧完好、设施齐全、路容整洁,反应快捷、措施得当、操 作规范、优质安全、资料完善”的目标。 a) 高速公路平均优等路率

8、 1)达到 95%以上; b) 新开通高速公路公路技术状况指数(简称 MQI) 98; c) MQI 年衰减幅度 1; 1) 优等路率,是指参与评价的高速公路,公路技术状况指数 MQI 值 90 的路段占总里程的百分数。 DB14/ T565 2010 3 d) 路面使用性能指数(简称 PQI)、路基技术状况指数(简称 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简称 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简称 TCI)均应保持 80 以上; e)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应达到三类以上 ,不包括三类 ; f) 绿化成活率 2) 95%、保存率 3) 90%; g) 大中修(改建)工程质量合格率应达 100%、优

9、良率达 85%以上; h) 大中修(改建)工程开、竣工率达 100%; i) 养护机械设备完好率 95,能耗不超过额定标准的 10。 6.1.2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和健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单元(间距一般为 50 公里),合理配置养护管理人员(一般为 1 2 人 /10 公里 ,且要保持相对稳定性,熟悉道路状况和工作环境 ),配备必要的养护管理设备,完善相关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1.3 养护管理单元应具有路面保洁、坑槽修补、裂缝灌注和设施修复、绿化管护等相应机械化养护作业能力。 6.1.4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养护管理单元应对养护活动或过程进行分析,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控

10、制。 6.2 养护精细化管理 一般要求 6.2.1 每年开 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及技术革新改造等项目应不少于两项,技术创新活动项目应有实施过程记录及总结报告(含效益分析) 6.2.2 应建立规范、精准、实时、高效的现代化数据采集平台,完成养护基础数据的建立、查询和更新,充分利用网络化和信息化,完成小修保养工作的计划、统计与核算,实现基础数据、基本信息的共享。 6.2.3 养护基础数据管理应做到: a) 路况基础数据应准确、更新及时; b) 养护报表按时编制、上报; c) 小修保养(含路况巡查)、大中修工程、设施恢复和路况评定程序闭合; d) 各种内业资料齐全规范,逐步实现 信息

11、 化 、数据化 管理。 6.3 小修 保养 6.3.1 小修保养管理要树立全寿命 周期成本最低和质量就是节约的养护理念,执行 JTG H10 和JTG H20 的相关规定, 加强路况调查和预防性养护, 注重环境保护。 6.3.2 路况巡查、检查应做到“及时到位、全面真实”。 6.3.3 防汛抢险、除雪防滑、桥梁突发事件应急等应做到: a) 预案齐全 、 完善 ; b) 人员、物资、机具、资金储备到位; c) 实施有力。 6.3.4 路面保养应做到: a) 没 有坑槽、松散、波浪拥包、错台 ; b) 裂缝、沉陷、车辙等病害处治及时优质。 6.3.5 桥梁管护应做到: a) 桥梁评定等级无三类及四

12、、五类,涵洞技术等级 评定无较差类、差类、危险类; 2) 绿化成活率,是指栽植后发芽长叶至少在一个生长季节以上的成活株数( m、丛、延米)占总栽植株数( m、丛、延米)的百分数。 3) 绿化保存率,是指栽植后成活两年及以上的株数( m、丛、延米)占总栽植株数( m、丛、延米)的百分数。 DB14/ T565 2010 4 b) 隧道土建结构判定等级无 B 类、 A 类,各种构件功能发挥正常等。 6.3.6 设施管护应做到: a) 各种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齐全、清晰 ; b) 中央隔离带活动护栏处于封闭状态,不能有缺损、变形、锈蚀和遮挡现象。 6.3.7 保洁及绿化应做到: a) 路面、边坡干

13、净无杂物 ; b) 防撞护栏、防眩设施和路缘石顺直 ; c) 绿化苗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不能有缺苗、死苗现象。 6.4 大中修(改建)工程 6.4.1 贯彻国家及省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等,遵守国家基本建设 程序,规范养护工程招投标活动,严格工程合同执行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的监督、控制和验收。 6.4.2 大中修(改建)工程管理应做到: a) 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高效; b) 工程实施期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6.4.3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执行养护施工作业预告制度,针对情况及时进行预告,并为公众的出行提供准确的信息服

14、务 : a) 养护工程施工或者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 养护作业, 应提 前 7 日(突发事件、应急工程除外),向社会发布施工地点、起止时间、建议绕行路线等有关信息。 b) 施工作业期间,要在相关高速公路上的可变信息板 24 小时不间断发布有关施工路段的信息及建议绕行路线等信息。 c) 在作业路段上下游相邻的互通立交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提示施工路段位置和建议绕行路线等信息。 6.5 养护机械设备 6.5.1 高速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正确选型、合理配备、严格使用、及时维护、适时修理、科学改造。 6.5.2 养护机械设备管理应做到: a) 机械配备及台帐齐全、完整; b)

15、具有路面坑槽修补、裂缝灌注、清扫和护栏维修、清洗以及除雪防滑、防汛抢险、绿化管护等机械作业能力; c)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掌握设备运行及技术状况,记录详实; d) 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外观无锈蚀。 7 方法与措施 7.1 小修保养管理 7.1.1 养护巡查、检查与公路技术状况评定 管理 7.1.1.1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和养护管理单元 应建立养护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病害并进行记录,分类整理后采取相应措施。 实施频率应达到: a) 路况巡查 1 次 /日; DB14/ T565 2010 5 b) 特殊巡查(雨雪天) 2 次 /日; c) 夜间巡查 1 次 /月。 7.1.1.

16、2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 JTG H20 要求,及时更新路面状况检测数据,确保评定真实、可靠。实施频率应达到: a) 路面损坏检测 1 次 /年 ; b) 路面平整度 1 次 /年 ; c) 路面车辙检测 1 次 /年 ; d) 路面抗滑性能检测 1 次 /2 年。 7.1.1.3 高速公路养护质量的评定分为优、良、中、次、差 5 个等级,不同的等级应按照 JTG H20 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7.1.1.4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所辖路段的公路技术状况检评工作,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要求及时指导、督促、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公路技术状况检评、上报工作。 7.1.1.5 公路技术

17、状况评定工作 1 次 /季,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将所辖路段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报告(含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和隧道判定结果)于次季度首月 10 日前上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汇总整理后于次季度首月 20 日前进行通报,并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工作流程见附 录 A 中图 A.1。 7.1.1.6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依据 JTG H11,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隧道安全运行。桥梁定检工作流程见附录 A 中图 A.2。实施频率应达到: a) 桥梁经常检查 1 次 /月 ; b) 桥梁定期检查 1 次 /1 3 年 ; c) 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定期检查 1 次 /年 ; d) 桥梁预防水

18、毁技术检查 1 次 /年(汛前) ; e) 桥梁抗洪能力评定 1 次 /3 6 年 ; f) 涵洞经常检查 2 次 /季; g) 涵洞定期检查 1 次 /2 3 年 ; h) 隧道定期检查 1 次 /年 ; i) 隧道日常检查 1 次 /周 ; j) 隧道防冻保温检查 1 次 /大雪后。 7.1.1.7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养护质量状况信息和养护技 术标准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提出养护要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根据养护质量状况,按照养护技术标准编制养护计划和方案。 7.1.2 日常养护管理 7.1.2.1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实行计划、实施、检查、考核、评定、报告制度。 7.1.2.2 小修

19、保养费用实行定额管理。 7.1.2.3 小修保养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制定;月计划由养护管理单元按照季度计划分解而成。 7.1.2.4 计划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养护巡视检查情况随时调整,并按程序上报批准后实施。 7.1.2.5 小修保养由养护管理单元按照月计划安排实施任务。在组织实施中应按照 JTG H10 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实施应做到: a) 路面清扫 1 次 /日;长隧道和大型桥梁清扫 1-2 次 /日; b) 中央分隔带杂物清理 1 次 /月,边坡杂物清理 1 次 /月; c) 路面灌缝 2 次 /年,路面病害处治 1-2 次

20、/年; d) 桥梁栏杆涂刷 1 次 /年,跨线桥墩柱涂刷和侧墙端面涂刷 1 次 /年,桥梁钢构件防锈油漆 1 次 /年,桥梁滚动支座滚动面涂润滑油 1 次 /年; DB14/ T565 2010 6 e) 隧道内装清洁 1 次 /月,隧道排水设施清理 1 次 /半年,隧道渗漏水(明显)测量渗漏水量 1次 /月,隧道防冻保温维修保养 1 次 /年; f) 排水设施清理 1 次 /月(雨季); g) 护栏清洗 1 次 /季,护栏、防眩设施、隔离栅 、路缘石整修 2 次 /年; h) 绿化施肥、病虫害防治 1 次 /年,绿化浇水、修剪若干次 /年; i) 作业高效(及时、快速)、优质、安全、低耗:

21、1) 坑槽修补在 24 小时内完成; 2) 设施修复在 48 小时内完成; 3) 水毁和自然灾害路段年修复率达到 100%,水毁路段的灾害重复发生率控制在 3%以下。 7.1.2.6 养护管理单元应按照运营管理单位要求编制养护维修、保养报表并上报。 7.1.2.7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运营管理单位应对小修保养工程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其技术状况应符合 JTG H20 有关规定。 7.2 大中修(改建)工程管理 7.2.1 申报与审批 管理 7.2.1.1 高速公 路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高速公路通行费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路况水平,科学合理地编制所辖高速公路年度养护工

22、程建议计划,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审核。 7.2.1.2 养护工程实行项目和预算审批制。 7.2.1.3 由于不可预见的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原因而使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遭受破坏,或属于非正常情况发生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及正常运营服务的突发紧急抢险事件,应先安排实施抢修,后以特殊专项(应急专项)工程上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复或上报。 7.2.2 设计管理 7.2.2.1 应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编制预算。 7.2.2.2 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选择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或两阶段初步(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方案)设计审定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7.2.2.3 设计应结合路况实际水平及养

23、护工程的复杂性、多样性、不可预见性等特性,加强分析和研究,确保设计科学合理。 7.2.2.4 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 、 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 及 环境保护要求。 7.2.2.5 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做好技术交底,并选派业务熟悉、技术全面的设计代表进驻工地,做好设计跟踪服务。 7.2.3 招投标管理 7.2.3.1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应以保证养护质量为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招投标管理 工作流程见附录 B 中图 B.1。 7.2.3.2 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因突发事件、紧急抢险和战备需要而安排的特殊工程项目,可采取指定养护工程施工单位的方式

24、进行。 7.2.3.3 招标工程应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招投标管理制。 7.2.3.4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所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接受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监督。 DB14/ T565 2010 7 7.2.3.5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招标人 ) 可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有工可批复的按照批复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 。 7.2.3.6 实施招标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应 具备以下条件: a) 项目已列入年度养护维修计划; b) 资金来源已落实; c) 有关养护方案或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批准; d) 招

25、标文件已编制完毕; e) 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已完成。 7.2.3.7 招标程序、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评标、签约等应参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可 根据工程特点、工期和技术要求等因素,适当简化招标投标文件内容及程序 。 7.2.3.8 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7.2.4 质量管理 7.2.4.1 应建立施工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招标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要推行工程监理制,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可按照 国 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 , 由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的监理单位 进行全过程监理。 7.2.4.2 推行项目负责制

26、和合同管理制,建立责任追究制,责任期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是工程质量领导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技术责任人,直接从事本工程的工作人员为直接当事人。 7.2.4.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及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服务质量等保证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 7.2.4.4 养护 大修、改建 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邀请质量监督机构 对养护 大修、改建 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进行 监督、检查和指导。 7.2.4.5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和

27、考核,确保工程质量良好。工作流程见附录 B 中图 B.2。 7.2.5 进度管理 7.2.5.1 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协议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单位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和必要的关键工序进度计划。 7.2.5.2 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对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检查,按照进度计划进行控制。当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工序或人力、设备与计划方案有较大差异,可能影响到总体工期 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加快进度。工作流程见附录 B 中图 B.3。 7.2.5.3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和考

28、核,确保工程进度。 7.2.6 费用管理 7.2.6.1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政策,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资金实施控制和管理, 建立健全 养护工程 财务管理制度, 及时 进行 工程 核算 ,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与支付。 7.2.6.2 应严格工程竣工决算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7.2.7 交竣工验收 管理 DB14/ T565 2010 8 7.2.7.1 对大中修(改建)工程,应参照 JTG F80/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 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和交、竣工验收。工作流程见附录 B 中图 B.4、图 B

29、.5。 7.2.7.2 交竣工验收前,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参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编制竣工文件。 7.2.7.3 实行缺陷责任期管理制度,缺陷责任期为自签订交工验收证书后 12 个月(原则上不超过 24个月),工程完工后先进行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再进行竣工验收。 7.2.7.4 交 、竣 工验收应具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 条件 。 7.2.7.5 项目的交工验收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组织完成。 7.2.7.6 工程完工且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施工单 位应 提出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 单位审查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核查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30、应及时组织进行交工验收, 检查工程实体 及 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 , 评价工程质量 , 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 7.2.7.7 交工验收不合格的 高速公路养护 工程应返工整改 , 直至合格 。 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 , 由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 7.2.7.8 对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应及时安排养护管理 ,并颁发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形成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 7.2.7.9 100 万元以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通过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且 符合竣工验 收条件后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向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

31、请,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7.2.7.10 100 万元以下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完工,且符合交、竣工验收条件,则交、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工程当年组织完成,并形成 公路工程 竣工验收鉴定书。 7.2.7.11 项目的 有关 批复文件、设计文件、招投标资料、各种 合同 文件、 质量监督文件 、 竣工资料等档案信息材料 , 应按相应规定进行管理 ,并归档保存。 7.3 养护机械设备管理 7.3.1 计划与购置管理 7.3.1.1 机械设备选型过程须遵循公开、透明、广泛的原则,每年由省高 速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一次设备选型会。选型范围应包括日常管

32、理中涉及到的 2 万元以上常用设备。 7.3.1.2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填报机械设备购置申请表,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型号、规格及定额审核后上报设备购置计划。 7.3.1.3 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设备采购,属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设备,必须集中采购,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自行定购。 7.3.1.4 政府集中采购设备执行政府相关规定;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集中采购的设备,统一签定合同,运营管理单位留存副本;分散采购设备合同由采购单位签定。 7.3.1.5 设备验收应在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进行,大型或新型设备由省高速公 路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其余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组织验收。 7.3.2 设

33、备使用与维护管理 7.3.2.1 设备投入使用后,应及时收集使用信息并进行通报、汇总,并存入设备选型信息资料档案。 7.3.2.2 如果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等问题,影响到设备的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7.3.2.3 构成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应进行编号。 2 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编号,其余由运营管理部门编号。 DB14/ T565 2010 9 7.3.2.4 凡构成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应按机械设备统一编号的分类和顺序建立台帐。 7.3.2.5 机械设备的调拨调动以主管部门开据的通知单为依据办理手续。调拨时应同时 办理有关账务处理。移交时应

34、将随机资料、工具、附件一并移交,并填写机械设备交接表。 7.3.2.6 除国家另行规定,凡价值在 10 万元以上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机种的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纵设备。 7.3.2.7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相应机型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规程由运营管理单位组织编写。 7.3.2.8 使用单位应及时填写有关档案资料信息。符合建档要求的机械设备,应及时完成运行记录及月报,按月编制机械设备维护管理卡。 7.3.2.9 应根据使用单位实际以及操作人员情况,安排好各项维护内容的具体实施人员。出现修理范围内作业内容,必须按修理程 序办理。 7.3.2.10 机械设备进厂修理

35、时,入厂和出厂应填写机械设备交接表,以记录送修设备的状况及随机工具、附具、资料等。 7.3.2.11 对停用时间超过半年,装备完好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上报运营管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办理封存。封存期内不进行技术和经济指标考核,封存设备要集中存放、盖好、垫好并有专人管护,定期进行维护。 7.3.2.12 机械设备满足报废条件时,应申请报废。机械设备报废,必须经过技术鉴定 (必要检测 )和经济分析评价,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7.4 基础数据 管理 7.4.1 建档与归档 管理 7.4.1.1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及养护工程应严格执行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所形成的技术 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实行集中统一

36、管理,不得由承办部门和个人分散保存。 7.4.1.2 高速公路养护档案应对小修保养、养护工程分别立卷归档。 7.4.1.3 应建立高速公路基础数据库、公路路线几何数据库、桥梁、隧道、涵洞基础数据库和互通立交数据库,逐步实现技术档案电子化 7.4.2 数据更新 管理 7.4.2.1 运营管理单位应收集建设单位交工验收时对项目进行的检评数据,录入养护管理系统和基础档案资料。 7.4.2.2 每年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收集、更新和整理所辖路段的相关数据。 7.4.3 数据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保障数据安全,做好数据的备份和保存工作。养 护管理系统要配备专用计算机,

37、专人负责,设置密码,不允许非授权用户使用。 7.5 养护 安全 管理 7.5.1 作业安全管理 7.5.1.1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DB14/ T565 2010 10 7.5.1.2 养护工程 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操作规程 等,制定施工作业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提交所属路段 高速公路 运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制定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生产和交通组织方案。 7.5.1.3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按照 JTG H30 要求,规范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施工作业控制区的布置

38、、设施与要 求,及 所设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 GB5768 规定执行 ,并派驻专职安全员进行管理,维护现场施工秩序。 7.5.1.4 养护作业人员应着统一 施工作业服,管理人员应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应逆向来车作业,不随意穿越高速公路。 7.5.1.5 养护作业车辆统一为桔黄色,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悬挂标志牌,调头要确保安全,严禁逆行; 7.5.1.6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现场车辆疏导、处置突 发情况及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工程顺利实施。配合高速交警部门,对施工路段出现的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及时疏导和处理, 避免出现大的压车和 堵车现象 。

39、 7.5.1.7 工程实施过程中,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均应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7.5.2 机械设备 安全管理 7.5.2.1 每种作业机械均应规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7.5.2.2 使用单位应积极采用各种安全警示装置。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自检和强制检验。 7.5.2.3 机械设备发生事故, 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事故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分析原因,估算造成的损失,确定事故等级。 7.5.2.4 运营管理单位应对未列入国家强制检测范围内的机械设备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对 30 万元以上的设备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8 实施 8.1 实施要求 高速公路各运

40、营单位应依据本 标准,对养护质量和过程制定精细化标准、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作为内部使用的企业标准,并纳入本标准体系。 8.2 监督检查 8.2.1 各级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标准实施和标准实施情况监督领导。高速公路管理标准化机构负责本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协调和考核,各有关管理部门按职能分工对有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纳入本单位(人)绩效考核,并作为持续改进的依据。 8.2.2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每月对养护管理单元的养护作业与管理工作组织一次不定期检查,对养护大中修工程至少组织一次中间检查。 8.2.3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每季对高速 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养护管理

41、工作组织一次不定期检查,对 1000 万元以上的养护大修、改建工程至少组织一次中间检查。 8.3 人员培训 8.3.1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组织全员培训教育,要求: a) 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DB14/ T565 2010 11 b) 充分理解高速公路精细化管理的方针、目标、基本方法和要点; c) 了解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的基本知识,熟知本专业的相关标准,并能熟练运用。 8.3.2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每月定期组 织道路、桥隧养护相关新技术、新知识及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作记录 。 9 评价与改进 9.1 内 部评价 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相关的绩效考

42、核办法, 每半年统一对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养护管理工作 进行一次考核与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定期整改。 9.2 外部评价 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建立山西省高速公路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每半年和年终进行顾客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形成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提交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作为服务改进的依据。 DB14/ T565 2010 12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小修保养管理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养护管理单元 编写所辖路段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报告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养护大 、 中修工程方案编制养护生产计划组织所辖路段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数据采集组织实施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 下

43、发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开始组织申报 、 招标 、 施工管理 、 验收等结束编制全省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报告图 A.1 高速公路 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工作流程 DB14/ T565 2010 13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检测单位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列计划安排检测工作委托检测单位检测 配合编制桥梁定期检查报告有问题开始是否观测提出处置方案结束组织确认三类及以下桥梁需维修处置否提交桥梁定期检查报告归档问题确认是 否否图 A.2 高速公路 桥梁 定期检查工作流 程 DB14/ T565 2010 14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大中修(改建)工程管理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高速公

44、路运营管理单位 评标委员会 公示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评标 、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审核未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通过签署合同协议确定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编制 、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 , 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未通过通过备案修改招标文件大型项目否是开始结束组织招标( 自行招标或委托代理招标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大型项目是否备案组织评审备案接收投标文件编写评标报告备案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图 B.1 高速公路大中修(改建) 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 DB14/ T565 2010 15 高速公 路运营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监

45、理单位 设计单位 组织实施编制 工程实施总目标 ( 质量 、 安全 )通过施工组织检查未通过审核发现问题事故调查整改配合配合是否配合配合检查验收结论 、 备案合格不合格配合监理 、 技术指导原因明确否 复杂否是否否组织专家专项调查确定处理方案审核 设计是通过未通过结束开始制定 、 实施防护措施图 B.2 高速公路大中修(改建) 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流程 DB14/ T565 2010 16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制定工期总目标编制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向承包单位下达施工目标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与 施工方案 按计划 、 方案组织施工未通过签发 偏离计划通知书 不一致纠正计划进度继续组

46、织施工一致实行工期目标调整工期计划不能实现总目标能审核是否能按期完工结束开始审批未批准批准通过组织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 实际进度与计划对比分析审批未批准批准图 B.3 高速公路大中修(改建) 工程进度管理流程 DB14/ T565 2010 17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自检工程合格问题处理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合格未通过通过交工验收申请审查有疑问不同意同意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是否组织交工验收检查工程实体及工程资料 、 对参建单位进行初步评价 ( 开展交工验收工作 )合格出具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出具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满足交工验收条件否是配

47、合 、 提供相关资料配合 、 提供相关资料否结束开始大修工程否是否问题处理是整改完善核查图 B.4 高速公路大中修(改建)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流程 DB14/ T565 2010 18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竣工验收 委员会 高速公路 运营管理单位 施工 单位 监理设计 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 工 程 交 工 验 收合 格质 量 缺 陷 处理 完 毕验 收 准 备 工 作检 查合 格不 合 格开 始竣 工 文件 编 制完 成档 案 、环 保 等单 项 验收 合 格工 程 决算 编 制完 成 、竣 工 决算 通 过审 计工 作 总 结 完 成具 备 竣 工验 收 条 件竣 工 验 收 申 请是否审 查现

48、 场 核 查是不 同 意大 修 工 程 否否签 定 工程 质 量同 意合 格 及 以上组 织 竣 工 验 收是否开 展 竣 工 验收 工 作组 织 成 立 竣 工 验收 委 员 会出 具 公 路 工 程 竣 工验 收 签 定 书出 具 公 路 工 程 参建 单 位 工 作 综 合评 价 等 级 证 书结 束是大 修 工 程 否配 合配 合配 合否图 B.5 高速公路大中修(改建)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流程 DB14/ T565 2010 19 参 考 文 献 1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交公路发 2001327 号 2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交公路发 2007336 号 3 公路养护 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 交公路发 200389 号 4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管理暂行规定 交公路发 200389 号 5 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晋交便字 2004160 号 6 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晋交便字 2004160 号 7 山西省交通厅高速公路通行费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晋交规划字 2009171 号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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