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80 A 18 备案号:27213-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0042010 中小学体育器材 储球车 2010 - 02 - 10 发布 2010 - 03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1/T 10042010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标记 . . 1 4 要求 . . 1 5 试验方法 . . 3 6 检验规则 . . 3 7 标志、标 签、使用说明书 4 8 包装、运 输、贮存 . . 4 DB51/T 1004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2、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教学仪器设备研究所、成都星火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天平仪器有限公司、四川江油九红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四川英才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自贡市体健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儒雅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成都朋瑞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实验教学设备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兆鸿、魏晓勤、申蓉、孙锐、万书锋、王兴伟。 DB51/T 10042010 1 中小学体育器材 储球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体育器材 储球车(以下简称储球车)的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
3、体育教学和训练用储球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4688-1993 工业脚轮 JY 0001-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3 标记 VSCQC Z 规格尺寸:(长宽高),mm 产品特征代号:方形 产品名称拼音字头:储球车
4、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分类代号:VS 示例:VSCQCZ900600850。表示学校教学用长度为900,宽度为600,高度为850的方形储球车。 4 要求 4.1 原材料 4.1.1 钢材 应符合GB/T 699-199 9 表1中45号钢的规定。 4.1.2 脚轮 应符合GB/T 14688-199 3 中3.3的规定。脚轮的额定载荷为B级及以上。 4.1.1 主要原材料见表 1。 DB51/T 10042010 2 表 1 主要原材料 mm 部件名称 项 目 指 标 角钢 边宽 3030,误差0.8 ; 边厚 30.4 焊管 201,壁厚1.5 球筐 圆钢 10 4.2 外观 4.2
5、.1 储球车表面应光洁平整,覆盖层应厚薄均匀,不应有露底、皱纹、起泡、脱皮及明显的划痕等缺陷。 4.2.2 各部件焊接表面平滑,不应有裂缝、夹渣、漏焊、虚焊、裂纹等缺陷。 4.2.3 四轮转向应灵活,有制动性能。 4.3 规格尺寸及允差 4.3.1 储球车结构示意图见图 1。 1球筐 2车轮 图1 储球车结构示意图 4.3.2 规格尺寸及允差见表 2。 表1 规格尺寸及允差 mm 项 目 指 标 长(L) 90010 宽(B) 60010 球筐 高(H) 85010 把手 宽(B1) 4005 1 2 DB51/T 10042010 3 长(D) 1005 车轮 80 注:其它规格产品可按合同
6、约定。 4.4 动载荷 储球车应能承受载荷2000N,持续推动10min,球筐及车轮不变形。 4.5 覆盖层 应符合 JY 0001-200 3 中 7.4.1 或 7.4.4 的规定。 4.6 脚轮性能 应符合GB/T 14688-199 3 中5.5、5.6、5.7、5.8、5.9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原材料 提供供货方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5.2 外观 目测和手感。 5.3 规格尺寸及允差 用分度值能满足规格尺寸及允差测量要求的计量器具检测。 5.4 动载荷 将储球车固定,在球筐上均匀放置200重物,在平整路面 上推动储球车10min后去除重物,球筐及车轮不变形。 5.5 覆盖
7、层 目测。 5.6 脚轮性能 按GB/T 14688 -1993 中6的规定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须经生产单位质检部门逐辆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书方能出厂。 6.1.2 检验项目:4.2、4.3、4.4。 6.1.3 判定规则:按 JY 0002-2003 的规定。 DB51/T 10042010 4 6.2 型式检验 6.2.1 产品正常生产时,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时; b) 当材料来源或工艺条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2.2 抽样:从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中按 JY 0002-2003 的规定。 6.2.3 判定规则:按 JY 0002-2003 的规定。 7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按JY 0001-2003 的规定执行。 8 包装、运输、贮存 按JY 0001-2003 的规定执行。 _ DB51/T 100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