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 T 980-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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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DB51ICS 07.060 A 47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9802009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esign evalua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09-12-01 发布 2009-12-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1/T 980200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原则和依据 3 5 基本规定 3 6 评价资料 4 7 建筑物防雷设计内容评价 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建筑物防雷类别的划分

2、 . 8 A.1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8 A.2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8 A.3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防雷装置技术指标 . 9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接地电阻值要求 11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等电位连接材料选择 12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表格式样 14 DB51/T 9802009 II 前 言 鉴于目前建筑物防雷设计技术评价的需要,需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技术规范,以弥补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的空白 ,在引用、参考并认真分析现行标准及结合建筑物防雷

3、设计评价的实践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1.1-2000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防雷中心、成都市防雷中心。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国庆、徐志敏、靳小兵、余勇、王基全、魏强、黄晟、王宁、刘婷立、卜俊伟。 DB51/T 9802009 1 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作了基本规定,并对防雷设计的评价原则、评价依据、评

4、价项目与内容等进行了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及工业用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规范 GB/T 19271.1-2003 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第1部分:通则(IEC 61312-1:1995,IDT) GB/T 19663-2005

5、 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 99D501-1 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 03D501-4 接地装置安装 02D501-2 等电位联结安装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直击雷 Direct lightning flash 闪电直接击在建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效应。 3.2 雷电感应 lightning induction 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 3.3 雷电波侵入 lightning surge on incoming services 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

6、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3.4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3.5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6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DB51/T 9802009 2 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7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3.8 共用接地系统 common earthin

7、g system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和信息设备逻辑地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装置。 3.9 等电位连接 equipotential bonding 为减小雷电流产生的电位差,而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电涌保护器实现的电气连接。 3.10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有/无线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的电子设备构成,按照一定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11 电涌保护器 surge

8、 protective device SPD 目的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线性元件。 3.12 防雷区 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 LPZ 需要规定和控制雷击电磁脉冲环境的区域。 3.13 雷击电磁脉冲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 是一种干扰源,指闪电直接击在建筑物防雷装置和建筑物附近所引起的效应。绝大多数是通过连接导体的干扰,如雷电流或部分雷电流、被雷电击中的装置的电位升高以及电磁辐射干扰。 3.14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

9、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护装置。 3.15 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系统、浪涌保护器等组成,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止雷电流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3.16 自然接地体 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 具有兼作接地功能的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大地有良好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埋地金属管道和设施的统称。 3.17 接地端子 earthing terminal 将保护导体,包括等电位连接导体和工作接地的导体与接地装置连接的端子

10、或接地排。 3.18 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main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 DB51/T 9802009 3 MEB 将多个接地端子连接在一起的金属板。 3.19 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floor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 建筑物内,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供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做等电位连接用。 3.20 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local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 LEB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内,作局部等电位连接的接地端子板。 3.21 等电位连

11、接网络 bonding network 由一个系统的诸外露导电部分作等电位连接的导体所组成的网络。 3.22 综合防雷系统 synthelical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 system 建筑物采用外部和内部防雷措施构成的防雷系统。 4 评价原则和依据 4.1 科学性: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具有科学性,在实施的过程中按照科学的程序,并采用科学的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评价。 4.2 客观公正性: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独立于建设项目,评价人员客观公正地出具评价报告。 4.3 经济合理性:设计评价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防护区域环境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做到安全可靠

12、、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4 评价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其依据是防雷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 5 基本规定 5.1 防雷设计评价程序如图 1。 图1 防雷设计评价程序 政务中心窗口领取防雷设计资料 制定评价方案 编制评价报告 资料发放与存档 组织专家评审 分析与评价 DB51/T 9802009 4 5.2 评价机构根据项目建设的资料和项目所在地的雷暴活动规律(包含雷电(暴)日数、雷击密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雷电灾害综合易损度等),综合分析、计算,获得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5.3 评价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基础数据对建筑物防雷设计的依据

13、、深度以及内容进行评价。 5.4 评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结论及建议,见附录 E。 6 评价资料 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设计的不同阶段提供以下资料: 6.1 建筑物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资料 6.1.1 总规划平面图。 6.1.2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 6.1.3 其他相关资料。 6.2 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资料 6.2.1 总平面图。 6.2.2 建筑施工图。 6.2.3 结构施工图。 6.2.4 电气施工图。 6.2.5 其他相关资料。 7 建筑物防雷设计内容评价 7.1 评价建筑物的防雷分类是否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7.2 评价接闪器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2.1

14、 接闪器形式、材型、规格满足附录 B 的要求。 7.2.2 避雷针的有效保护范围计算方法应符合 GB50057-94 附录四的要求。 7.2.3 避雷针(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除外)应设置在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易遭受雷击的屋角、屋脊、屋顶、水塔、女儿墙等部位。 7.2.4 建筑物宜采用明设避雷带,避雷带应沿女儿墙外侧安装或屋脊敷设,跨越伸缩缝和沉降缝处避雷带采取弧型跨接,禁止断路。支撑卡间距一般要求不大于 1.5 米,间距均匀相等。如采用暗敷避雷带时, 宜在易受雷击点加装避雷短针。 7.2.5 避雷线宜采用镀锌钢绞线,其线塔选用和组装参见 99D501-1 第 3-5058 页。 7.2.6

15、民爆物品厂库、烟花爆竹厂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直击雷应采用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保护,并且还应符合相应标准。 7.2.7 利用金属屋面、钢屋架作为接闪装置的建筑物,应符合 GB50057-94 中第 4.1.4 条规定。 7.3 评价引下线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3.1 引下线宜沿建筑物周边均匀或对称设置,引下线材型规格应符合附录 B 要求。 7.3.2 引下线与电子设施、弱电系统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7.3.3 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 0.3m 至 1.8m 之间装设断接卡。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利用钢

16、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体和作等电位连接用。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处宜有明显标志。 7.3.4 明设引下线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通道不应小于 3m,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地面上 1.7m 至地面下 0.3m 的一段引下线应采取暗敷或绝缘保护。 7.3.5 建筑物的以下部件宜作为自然引下线:建筑物内的金属构件(金属构件的各部件间的电气连接应可靠、截面尺寸应满足标准引下线的尺寸要求);建筑物的金属框架;建筑物的连接钢筋;建筑物外DB51/T 9802009 5 部金属立面结构及附属结构。利

17、用竖向结构主筋作防雷引下线,将柱内主钢筋从下至上需绑扎或焊接,并且其上端与避雷带相接,下端与基础钢筋相连,所有连接处需连接可靠。 7.3.6 当利用建筑物结构柱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柱筋直径为 16mm 及以上时,应采用两根钢筋作为一组防雷引下线; (2)柱筋直径为 10-16mm 时,应采用四根钢筋作为一组防雷引下线。 7.3.7 当利用通长金属梯、钢柱等作为引下线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7.3.8 相邻引下线之间的间距,第一类不大于 12m,第二类不大于 18m,第三类不大于 25m。 7.4 评价接地装置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4.1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

18、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 网) 的接地装置有独立接地要求外, 其他建筑物应利用建筑物内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线等与外部防雷装置连接构成共用接地系统。 7.4.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 网) 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 GB50057-94 中第 3.2.1 条第五款的规定。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在防雷接地装置独立设置时,地中距离应符合 GB50057-94 中第 3.2.4 条和 3.4.2 条规定。 7.4.3 接地体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积应满足附录 B 的要求。

19、7.4.4 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满足附录 C 的要求。 7.4.5 利用建筑物的地基结构钢筋作防雷接地体,其中地梁内靠外侧( 或同方向) 的主筋(2 根以上) 通长联接,用做水平接地体, 承台及桩体钢筋作为垂直接地体。参见 99D501-1 第 2-39、40、41 页。 7.4.6 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中的钢筋作接地极安装时,每根桩的桩头钢筋笼至少有两点与桩台钢筋网连接。参见 03D501-4 第 1618 页。 7.4.7 接地电阻测试端子在建筑物四个不同方位预留接地电阻测试端子,测试端子采用 12mm 的热镀锌圆钢或 404mm 的热镀锌扁钢暗敷在建筑物的柱子内,柱子外采用塑料面板进行

20、保护。 7.4.8 当两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小于 20m 时,将两建筑物的接地装置采用两条 12mm 的热镀锌圆钢或404mm 的热镀锌扁钢进行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线的埋深大于 0.5m,在出、入口或人行道路大于1m。 7.4.9 人工垂直接地体长度宜为 2.5m,相邻间距为 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7.4.10 人工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小于 0.5m,并远离砖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7.4.11 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的距离不小于 3m,当小于 3m 时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水平接地体局部埋深不小于 1m; 水平接地体局部包绝缘物,可采用 5080mm 厚的沥

21、青层; 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面敷设 5080mm 厚的沥青层,其宽度超过接地体 2m。 7.4.12 人工接地体的有效长度 Le 不大于 2),其中为土壤电阻率。 7.4.13 屋顶彩灯和航空障碍灯的防雷接地装置参见 99D501-1 第 2-32、36、37 页。 7.5 评价等电位连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5.1 等电位连接的材型规格应符合附录 D 的要求。 7.5.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应符合 GB50057-94 中第 3.2.2 条规定。 7.5.3 建筑物宜在下述地方设计总等电位端子。总等电位联结参见 02D501-2 第 13、14 页。 7.5.3.1 进线

22、配电箱的 PE(PEN)母排; 7.5.3.2 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如供( 排) 水、煤气、空调、暖气等管道; 7.5.3.3 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7.5.3.4 人工接地,也包括其接地极引线。 7.5.4 建筑物宜在下述地方设计局部等电位联结(LEB)。参见 02D501-2 第 1622 页。 7.5.4.1 电源网络阻抗过大,使自动切断电源时间过长,不能满足防电击要求时; DB51/T 9802009 6 7.5.4.2 自 TN 系统同一配电箱供给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电气设备,而固定式设备保护电器切断电源时间不能满足移动式设备防电击要求时; 7.5.4.3 为满足浴室、游泳池、医院手术

23、室等场所对防电击的特殊要求时。 7.5.5 建筑物宜在下述地方设计辅助等电位联结(SEB): 7.5.5.1 PE 母线或 PE 干线; 7.5.5.2 建筑物内的金属管道,如给排水、煤气、空调等管道; 7.5.5.3 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7.5.6 接地干线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信息技术设备的等电位连接应符合 GB50057-94 中第 6章的规定。 7.5.7 金属门、窗、幕墙、栏杆及吊顶龙骨等电位联结的搭接板应预埋,连接导体宜暗敷。 7.6 评价防侧击雷措施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6.1 一类、二类、三类防雷建筑物高度分别从 30m、45m、60m 起,每两层或垂直间距不大于 6m

24、 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接。 7.6.2 利用建筑物结构外圈梁的两条主钢筋构成均压环路,利用内圈梁的两条面筋构成防雷网格,并形成闭合通路。 7.6.3 没有结构柱和圈梁的需要防侧击雷的特殊建筑物, 在建筑物外墙内敷设一圈 12mm 镀锌圆钢或404mm 的镀锌扁钢做为均压环,并与防雷装置的所有引下线连接。 7.6.4 预留给金属门、窗及栏杆接地用的钢筋,要求钢筋直径8mm或不小于 16mm2铜导线,并与均压环环路的两条主钢筋相焊接。 7.6.5 金属门、窗、幕墙、栏杆、金属广告牌等至少两点与均压环相连接形成电气通路。 7.7 评价雷电波侵入措施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7.1 进

25、、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埋地敷设。在进入建筑物处,线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在重要电子设备前端应加装适配的信号电涌保护器(SPD)。 7.7.2 电源线路应采用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并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建筑物,其埋地长度应大于15m。在入户端应安装适配的电涌保护器并将电缆金属外皮、钢管等作好接地处理。 7.7.3 储存爆炸物品仓库的电气线路宜全线采用铠装电缆直接埋地,在进出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进行防雷电感应接地。在电缆与架空线的换接处,应装设防爆阻燃电涌保护器并与金属外皮、绝缘子铁脚等连接在一起进行接地。 7.7.4 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

26、绝缘措施和接地处理。 7.7.5 建筑物配电系统低压端总配电柜、各楼层配电箱需要设计安装电源系统浪涌保护器(SPD)。重点项目、危险场所、公共建筑除满足此要求外,还应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等级要求确定相关场所浪涌保护器(SPD)配置。参见 99D501-1 第 4-054-09 页。 7.7.6 信息系统、天线系统的浪涌保护器(SPD)设计施工参见 99D501-1 第 4-104-21 页。 7.8 评价雷电电磁脉冲屏蔽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8.1 建筑物的屋顶金属表面、立面金属表面、混凝土内钢筋和金属门窗框架等大尺寸金属件应等电位连接在一起,并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 7.8.2 屏蔽电

27、缆的金属屏蔽层应至少在两端并宜在各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 7.8.3 电子信息系统应优先选择在雷击电磁脉冲干扰较弱的位置,并远离电梯间、通风机房和空压机房等,同时根据需要对信息系统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7.8.4 建筑物之间用于安装非屏蔽电缆的金属管道、金属格栅或钢筋成格栅形的混凝土管道,两端应电气连通,且两端应与各自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带连接。 7.8.5 屏蔽结构按网型或板型设置。屏蔽材料宜选用铜材、钢材或铝材。选用板材时,其厚度宜为 0.3mm至 0.5mm 间。选用网材时,应考虑网材目数和层数。需要时,在门窗的屏蔽中,可采用钢网屏蔽玻璃。 DB51/T 9802

28、009 7 7.9 对于其它特殊建筑物,按相关规范进行防雷设计技术评价。 DB51/T 9802009 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建筑物防雷类别的划分 A.1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A.1.1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A.1.2 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A.1.3 具 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A.2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A.2.1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A.2.2 国家级的会堂

29、、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A.2.3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A.2.4 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A.2.5 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A.2.6 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A.2.7 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A.2.8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

30、筑物。 A.2.9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A.3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A.3.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A.3.2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A.3.3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 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 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A.3.4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A.3.5 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

31、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A.3.6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DB51/T 9802009 9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防雷装置技术指标 表 B.1 防雷装置技术指标表 装置名称 序号 规 定 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其直径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材料针型 圆钢(mm) 钢管(mm) 针长 1m 以下 12 20 针长 12m 16 25 B.1.1 避雷针 烟囱顶上的针 20 40 B.1.2 避雷带(网) 避

32、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100mm2,其厚度不应小于 4mm。 当烟囱上采用避雷带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4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160mm2,其厚度不应小于 4mm。 B.1.3 架空避雷线(网) 架空避雷线和避雷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 35mm2的镀锌钢铰线。 B.1.4 金属屋面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00mm; 二、金属板下面无易燃易爆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 0.5mm; 三、金属板下面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其厚度,铁

33、板不应小于 4mm,铜板不应小于 5mm,铝板不应小于 7mm; 四、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注:薄的油漆保护层或 0.5mm 厚沥青层或 1mm 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B.1.5 屋顶永久金属物体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除排放易燃易爆危险气体的管道)可作为接闪器,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旗杆、栏杆、装饰物等,其尺寸应符合 B.1.1 和 B.1.2 的规定。 二、钢管、钢罐的壁厚不小于 2.5mm,但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介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时,其壁厚不得小于 4mm。 B.1.6 类型选择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

34、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 ,架空避雷线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5m5m 或 6m4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10m10m或 8m12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20m20m 或 16m24m。 B.1.7 防腐 除利用混凝土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外,接闪器应热镀锌或涂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它防腐措施。 接 闪 器 B.1.8 禁例 不得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的共用天线的杆顶上的接闪器保

35、护建筑物。 引 下 线 B.2.1 材型规格 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 4mm。 当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 12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小于 100mm2,厚度不应小于 4mm。 DB51/T 9802009 10 B.2.2 敷设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的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物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明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 B.2.3 间距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 12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 18m, 第三类防雷

36、建筑物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25m。 B.2.4 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B.3.1 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 0.3m 至 1.8m 之间装设断接卡。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体和作等电位连接用。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B.3.2 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 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取暗敷或镀锌角钢,塑

37、料管或橡胶管保护设施。 B.3.3 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100mm2,其厚度不应小于 4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 3.5mm。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或加大截面。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B.3.4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 2.5m。 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 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B.3.5 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 0.5m。接地体应远离由于砖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

38、率升高的地方。 B.3.6 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 3m。当小于 3m 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一、水平接地体局部深埋不应小于 1m; 二、水平接地体局部应包绝缘物,可采用 5080mm 厚的沥青层;三、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面敷设 5080mm 厚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 2m。 接 地 体 B.3.7 埋在土壤中的接地装置,其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在焊接处作防腐处理。 DB51/T 9802009 11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接地电阻值要求 表 C.1 接地电阻允许值 接地装置的主体 允许值() 接地装置的主体 允许值()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

39、10 智能建筑联合接地体 1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 10 综合通信大楼共用接地系统 1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 30 电力调度通信综合楼 1 汽车加油、加气站防雷装置 4 电子计算机机房防雷装置 按设备要求 注1 : 各类防雷建筑物当与其他防雷接地共用时,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注2 :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波侵入时,距建筑物 100m 内的管道,每隔 25m 接地一次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20。 注 3:加油加气站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注 4:电子计算机机房宜将交流工作接地(要求4)、交

40、流保护接地(要求4)、直流工作接地(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接地电阻值)、防雷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注 5:按 GB5005794 规定,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装置在一定的土壤电阻率条件下,其地网等效半径大于规定值时,可不增设人工接地体,此时可不计接地电阻值。 DB51/T 9802009 12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等电位连接材料选择 表 D.1 防雷等电位连接线的最小截面 总等电位连接处 LPZ0B 与LPZ01 交界处 局部等电位连接处LPZ01与LPZ02 交界处及以下交界处 铜线 16 mm26 mm2铝线 连接 部 位 截 面材 料 25

41、 mm210 mm2钢材 50 mm216 mm2注: 防雷等电位连接端子板(铜或热镀锌钢)的截面不应小于50 mm2。 表 D.2 其他等电位连接线截面要求 总等电位连接线 局部等电位连接线 辅助等电位连接线 两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间 较小 PE 线截面类 别 取 值 一般值 不小于 0.5进线 PE(PEN)线截面 不小于 0.5PE 线截面* 电气设备与装置外可导电部分间 0.5PE 线截面6 mm2铜线 有机械保护时 无机械保护时 16 mm2铝线* 2.5 mm2铜线或 4 mm2铝线 4 mm2铜线 最小值 50 mm2铁 同右 16mm2铁 25 mm2铜线或相同电导值的导线*

42、同左 最大值 注: 1、* 局部场所内最大PE线截面。 2、* 不允许采用无机械保护的铝线。采用铝线时,应注意保证铝线连接处的持久导通性。 DB51/T 9802009 13 3、等电位连接端子板的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并不得小于所接连接线的截面 DB51/T 9802009 14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表格式样 表 E.1 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表 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联系电话 建筑总高度 层数 评价编号 防雷类别 建筑使用性质 1、防雷类别 项目 设计类别 设计参数 评价依据 评价结论 1.1防雷类别 年雷暴日

43、数: 预计年雷击次数: 2 接闪器 项目 设计参数 规范要求 评价结论 备注 2.1 避雷网格设置 2.2 避雷网格材质 2.3 预留接地端子 2.4 避雷带设置 2.5 避雷带支持卡 2.6 导通及跨越伸宿缝、沉降缝 2.7 避雷针设置 2.8 避雷针材质 2.9 有效保护范围 2.10 避雷线材质 2.11 金属屋顶作接闪器的材质 3、引下线 3.1 引下线材质 3.2 间距 3.3 断接卡 3.4 引下线根数 4、接地装置 DB51/T 9802009 15 4.1 接地体材料 4.2 接地电阻值 4.3 桩基础接地体 4.4 接地电阻测试端子 4.5 接地装置安全距离 4.6 人工接地

44、体 5、等电位 5.1 外来导电物连接 5.2 变压器接地 5.3 中性线重复接地 5.4 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5.5 建筑物总等电位(MEB) 5.6 辅助等电位联结(SEB) 5.7 等电位联结材质、规格 5.8 地下燃气管道与其他金属管道的平行距离 5.9 局部等电位联结(LEB) 5.10 管道等电位联结 5.11 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端子箱 5.12 信息系统的等电位连接 5.12 接地干线连接 6、防侧击雷 6.1 均压环水平避雷带设置 6.2 均压环形成闭合通路 6.3 外墙上栏杆、门窗等金属的连DB51/T 9802009 16 接 6.4 预留金属门、窗接地端子 6.5 年雷暴日数超过 60 天的均压环设置 7、防雷电波侵入措施 7.1 进入建筑物的各种线路及金属管道接地 7.2 建筑物顶层用电设备等电位连接 7.3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接地 7.4 SPD 安装位置 7.5 电源 SPD 标称放电电流 7.6 SPD 连接线最小截面积 7.7 SPD 能量配合 7.8 TN、TT 和 IT系统中避雷器安装 8、雷电电磁脉冲屏蔽 81 屏蔽材质 82 屏蔽电缆接地 83 金属件与接地装置连接 84 屏蔽结构 DB51/T 9802009 17 评价意见: 评价建议: 评价结论: 评价 员: 领导 (签字)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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