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HJ847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licationandissuanceofpollutantpermitcementindustry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7-07-27发布2017-07-27实施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i目次前 言 .1 适 用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24 排 污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填 报 要 求 .25 产 排 污 环 节 对 应 排 放
2、 口 及 许 可 排 放 限 值 确 定 方 法 .86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要 求 .177 自 行 监 测 管 理 要 求 .188 环 境 管 理 台 账 及 排 污 许 可 证 执 行 报 告 编 制 要 求 .229 实 际 排 放 量 核 算 方 法 .2810 合 规 判 定 方 法 .32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 京 津 冀 等 重 点 区 域 错 峰 生 产 要 求 .35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水 泥 工 业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36附 录 C( 资 料 性 附 录 ) 水 泥 工 业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可
3、行 技 术 .38附 录 D( 资 料 性 附 录 ) 水 泥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年 度 执 行 报 告 编 制 参 考 表 .40ii前言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制 实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16 81 号 ) , 完 善 排 污 许 可 技 术 支 撑 体 系 , 指 导 和 规 范 水 泥工 业 排 污 单 位 排
4、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工 作 , 制 定 本 标 准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水 泥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的 基 本 情 况 填 报 要 求 、 许 可 排 放限 值 确 定 、 实 际 排 放 量 核 算 、 合 规 判 定 的 方 法 以 及 自 行 监 测 、 环 境 管 理 台 账 及 排 污 许 可 证 执行 报 告 等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 提 出 了 水 泥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要 求 。核 发 机 关 核 发 排 污 许 可 证 时 , 对 位 于 法 律 法 规 明 确 规 定 禁 止 建
5、设 区 域 内 的 、 属 于 国 家 或地 方 已 明 确 规 定 予 以 淘 汰 或 取 缔 的 水 泥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或 者 生 产 装 置 , 应 不 予 核 发 水 泥 工 业 排污 许 可 证 。本 标 准 附 录 A、 附 录 B、 附 录 C、 附 录 D为 资 料 性 附 录 。本 标 准 为 首 次 发 布 。本 标 准 由 环 境 保 护 部 规 划 财 务 司 、 环 境 保 护 部 科 技 标 准 司 组 织 制 订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科 学 研 究 总
6、院 、 安徽 海 螺 建 材 设 计 研 究 院 。本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部 2017 年 07 月 27日 批 准 。本 标 准 自 2017 年 07 月 27日 起 实 施 。本 标 准 由 环 境 保 护 部 解 释 。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1适用范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水 泥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的 基 本 情 况 填 报 要 求 、 许 可 排 放限 值 确 定 、 实 际 排 放 量 核 算 、 合 规 判 定 的 技 术 方 法 以 及 自 行 监 测 、 环 境 管 理 台 账 及 排 污 许 可证 执 行
7、 报 告 等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 提 出 了 水 泥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指 导 水 泥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填 报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及 网 上 填 报 相 关 申 请 信息 , 适 用 于 指 导 核 发 机 关 审 核 确 定 水 泥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排 污 许 可 证 许 可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水 泥 ( 熟 料 ) 制 造 、 独 立 粉 磨 站 排 污 单 位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和 水 污 染 物 的排 污 许 可 管 理 。本 标 准 未 做 出 规 定 但 排
8、放 工 业 废 水 、 废 气 或 者 国 家 规 定 的 有 毒 有 害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水 泥 工业 排 污 单 位 的 其 他 产 污 设 施 和 排 放 口 , 参 照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总 则 执 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 标 准 内 容 引 用 了 下 列 文 件 或 者 其 中 的 条 款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有 效 版 本 适用 于 本 标 准 。GB4915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897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14554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9、标 准GB16297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30485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控 制 标 准GB30760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技 术 规 范GB/T16157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GB/T31962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HJ/T38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测 定 气 相 色 谱 法HJ/T55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技 术 导 则HJ/T57 固 定 污 染
10、 源 排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定 电 位 电 解 法HJ/T75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HJ/T76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方 法 ( 试 行 )HJ/T91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J/T19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手 工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J/T353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安 装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HJ/T354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 试
11、行 )HJ/T355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运 行 与 考 核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HJ/T356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数 据 有 效 性 判 别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HJ/T397 固 定 源 废 气 监 测 技 术 规 范2HJ662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规 范HJ819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总 则HJ -20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总 则HJ -20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水 泥 工 业HJ -2
12、0 环 境 管 理 台 账 及 排 污 许 可 证 执 行 报 告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许 可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办 法 ( 环 发 2008 6号 ) 关 于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年 第 14号 ) 水 泥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指 南 ( 试 行 )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4年 第 81号 )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13、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6年 第 72号 )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审 查 指 南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7年 第 22号 )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 国 家 环 保 局 环 监 1996 470号 )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环 水 体 2016 186号 ) 关 于 开 展 火 电 、 造 纸 行 业 和 京 津 冀 试 点 城 市 高 架 源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水 体 2016 189号 ) 关 于 加 强 京 津 冀 高 架 源 污 染
14、 物 自 动 监 控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环 办 环 监 函 2016 1488号 )3术语和定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水泥工业排污单位cementindustrypollutantemissionunit指 水 泥 ( 熟 料 ) 制 造 和 独 立 粉 磨 站 排 污 单 位 。 其 中 , 水 泥 ( 熟 料 ) 制 造 包 括 熟 料 生 产 及其 配 套 的 原 料 矿 山 、 散 装 水 泥 ( 熟 料 ) 转 运 等 , 以 及 在 进 行 熟 料 生 产 的 同 时 利 用 水 泥 窑 对 固体 废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15、置 过 程 。3.2许可排放限值permittedemissionlimits指 排 污 许 可 证 中 规 定 的 允 许 排 污 单 位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最 大 排 放 浓 度 和 最 大 排 放 量 。3.3特殊时段specialperiods指 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限 期 达 标 规 划 及 其 他 相 关 环 境 管 理 规 定 , 对 排 污 单 位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情况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时 段 , 包 括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对 期 间 和 冬 防 期 间 等 。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4.1基本原则水 泥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应 按 照
16、 本 标 准 要 求 , 在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申 报 系 统 填 报 排 污许 可 证 申 请 表 中 的 相 应 信 息 表 。 填 报 系 统 下 拉 菜 单 中 未 包 括 的 、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有3规 定 需 要 填 报 或 排 污 单 位 认 为 需 要 填 报 的 , 可 自 行 增 加 内 容 。省 级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按 环 境 质 量 改 善 需 求 增 加 的 管 理 要 求 , 应 填 入 “有 核 发 权 的 地 方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增 加 的 管 理 内 容 ”一 栏 。排 污 单 位
17、 在 填 报 申 请 信 息 时 , 应 评 估 污 染 排 放 及 环 境 管 理 现 状 , 对 现 状 环 境 问 题 提 出 整改 措 施 , 并 填 入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申 报 系 统 中 “改 正 措 施 ”一 栏 。排 污 单 位 应 按 照 实 际 情 况 填 报 基 本 情 况 , 对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 合 法 性 和 完 整 性 负法 律 责 任 。4.2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 污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应 填 报 单 位 名 称 、 邮 政 编 码 、 行 业 类 别 ( 填 报 时 选 择 “水 泥 制 造 ”) 、是
18、 否 投 产 、 投 产 日 期 、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经 纬 度 、 所 在 地 是 否 属 于 重 点 区 域 、 是 否 有 环 境 影 响 批复 文 件 及 文 件 号 ( 备 案 编 号 ) 、 是 否 有 地 方 政 府 对 违 规 项 目 的 认 定 或 备 案 文 件 及 其 文 件 号 、是 否 有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分 配 计 划 文 件 及 其 文 件 号 、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指 标 ( t/a) 、 氮 氧 化 物 总 量指 标 ( t/a) 、 颗 粒 物 总 量 指 标 ( t/a) 、 化 学 需 氧 量 总 量 指 标 ( t/a) 、
19、氨 氮 总 量 指 标 ( t/a) 、其 他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 如 有 ) 等 。4.3主要产品及产能4.3.1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水 泥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主 要 生 产 单 元 、 主 要 工 艺 及 生 产 设 施 名 称 、 设 施 参 数 填 报 内 容 见 表 1。表1水泥工业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表主 要 生 产 单 元 主 要 工 艺 生 产 设 施 设 施 参 数矿 山 开 采 爆 破 系 统 潜 孔 钻 机 、 其 他 进 尺 : m/h破 碎 系 统 颚 式 破 碎 机 、 冲 击 式 破 碎 机 、
20、 锤 式 破 碎 机 台 时 产 量 : t/h筛 分 机 粒 径 : mm输 送 皮 带 、 其 他 输 送 能 力 : t/h熟 料 生 产 破 碎 系 统 颚 式 破 碎 机 、 锤 式 破 碎 机 、 冲 击 式 破 碎 机 、 其 他 台 时 产 量 : t/h筛 分 机 粒 径 : mm贮 存 及 预 均 化 系统 石 灰 石 堆 场 、 铝 质 原 料 堆 场 、 硅 质 原 料 堆 场 、 铁 质 原料 堆 场 、 原 煤 堆 场 、 生 料 库 、 熟 料 库 、 其 他 堆 场 储 量 : t容 积 : m3生 料 制 备 系 统 球 磨 机 、 辊 压 机 筒 体 内 径
21、 : m筒 体 长 度 : m立 式 生 料 磨 、 其 他 磨 盘 直 径 : m煤 粉 制 备 系 统 球 磨 机 筒 体 内 径 : m筒 体 长 度 : m立 式 磨 机 、 其 他 磨 盘 直 径 : m熟 料 煅 烧 系 统 预 热 器 列 数 : 列级 数 : 级4续 表主 要 生 产 单 元 主 要 工 艺 生 产 设 施 设 施 参 数熟 料 生 产 熟 料 煅 烧 系 统 分 解 炉 筒 体 内 径 : m有 效 容 积 : m3水 泥 窑 筒 体 内 径 : m筒 体 长 度 : m冷 却 机 面 积 : m2余 热 发 电 系 统 SP或 PH锅 炉 、 AQC锅 炉
22、、 汽 轮 机 额 定 蒸 发 量 : t/h发 电 机 额 定 功 率 : MW冷 却 塔 、 其 他 冷 却 水 量 : m3/h输 送 系 统 输 送 皮 带 、 斗 提 、 其 他 输 送 能 力 : t/h转 运 站 /协 同 处 置 贮 存 系 统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池 、 贮 存 罐 、 贮 存 仓 、 贮 存 库 、 其 他 储 量 : t容 积 : m3预 处 理 系 统 破 碎 机 、 筛 分 机 、 风 选 机 、 干 燥 机 台 时 产 量 : t/h气 化 炉 、 热 盘 炉 、 其 他 筒 体 内 径 : m输 送 系 统 输 送 皮 带 、 斗 提 、 螺
23、旋 输 送 装 置 输 送 能 力 : t/h转 运 站 、 其 他 /水 泥 粉 磨 贮 存 系 统 石 膏 堆 场 、 粉 煤 灰 库 、 水 泥 库 、 其 他 混 合 材 堆 场 储 量 : t容 积 : m3破 碎 系 统 破 碎 机 台 时 产 量 : t/h筛 分 机 粒 径 : mm水 泥 粉 磨 系 统 球 磨 机 、 辊 压 机 、 选 粉 机 筒 体 内 径 : m筒 体 长 度 : m立 式 水 泥 磨 磨 盘 直 径 : m水 泥 包 装 系 统 包 装 机 台 时 产 量 : t/h散 装 机 散 装 能 力 : t/h物 料 烘 干 系 统 烘 干 机 筒 体 内
24、 径 : m筒 体 长 度 : m输 送 系 统 输 送 皮 带 输 送 能 力 : t/h转 运 站 、 其 他 /公 用 单 元 供 水 处 理 系 统 软 化 水 制 备 设 备 、 其 他 小 时 制 备 量 : t/h输 送 系 统 输 送 皮 带 、 转 运 站 、 其 他 输 送 能 力 : t/h装 卸 系 统 装 卸 船 机 输 送 能 力 : t/h4.3.2生产设施编号排 污 单 位 填 报 内 部 生 产 设 施 编 号 , 若 排 污 单 位 无 内 部 生 产 设 施 编 号 , 则 根 据 关 于 开 展火 电 、 造 纸 行 业 和 京 津 冀 试 点 城 市
25、高 架 源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水 体 2016 189号 ) 中 附 件 4 固 定 污 染 源 ( 水 、 大 气 ) 编 码 规 则 ( 试 行 ) 进 行 编 号 并 填 报 。54.3.3产品名称分 为 熟 料 、 水 泥 。4.3.4生产能力及计量单位生 产 能 力 为 主 要 产 品 设 计 产 能 , 不 包 括 国 家 或 地 方 政 府 予 以 淘 汰 或 取 缔 的 产 能 。 熟 料 产能 计 量 单 位 为 t/d, 水 泥 产 能 计 量 单 位 为 万 t/a。4.3.5设计年生产时间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批 复
26、、 地 方 政 府 对 违 规 项 目 的 认 定 或 备 案 文 件 确 定 的 年 生 产 天 数 。4.3.6其他排 污 单 位 如 有 需 要 说 明 的 内 容 , 可 填 写 。4.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4.4.1种类分 为 原 辅 料 、 燃 料 。4.4.2原辅料4.4.2.1名称熟 料 生 产 分 为 石 灰 质 原 料 ( 石 灰 石 、 白 垩 、 大 理 石 、 石 灰 质 泥 岩 、 电 石 渣 、 其 他 ) 、 铁质 校 正 原 料 ( 硫 酸 渣 、 铁 矿 石 、 转 炉 渣 、 其 他 ) 、 硅 质 校 正 原 料 ( 硅 藻 土 、 硅 藻 石 、 砂 岩
27、 、鹅 卵 石 、 粉 煤 灰 、 粉 砂 岩 、 河 砂 、 其 他 ) 、 铝 质 校 正 原 料 ( 电 炉 渣 、 铝 矾 土 、 煤 矸 石 、 铁 矾土 、 炉 渣 黄 土 、 黏 土 、 页 岩 、 泥 岩 、 粉 砂 岩 、 河 泥 、 粉 煤 灰 、 其 他 ) 。协 同 处 置 分 为 危 险 废 物 、 生 活 垃 圾 ( 包 括 废 塑 料 、 废 橡 胶 、 废 纸 、 废 轮 胎 、 厨 余 、 其 他 ) 、城 市 和 工 业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 动 植 物 加 工 废 物 、 受 污 染 土 壤 、 应 急 事 件 废 物 等 。水 泥 粉 磨 分 为
28、熟 料 、 缓 凝 剂 ( 天 然 石 膏 、 磷 石 膏 、 脱 硫 石 膏 、 其 他 ) 、 混 合 材 ( 粉 煤 灰 、粒 化 高 炉 矿 渣 、 砂 岩 、 石 灰 石 、 火 山 灰 、 废 石 、 电 炉 渣 、 烧 结 煤 矸 石 、 其 他 ) 。其 他 辅 料 包 括 工 艺 过 程 中 添 加 的 辅 料 以 及 废 气 、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过 程 中 添 加 的 化 学 品 等 ,如 : 氨 水 、 尿 素 、 熟 石 灰 、 添 加 剂 、 其 他 。4.4.2.2设计年使用量应 填 报 原 辅 材 料 设 计 年 使 用 量 。4.4.2.3成分水 泥 工
29、 业 排 污 单 位 应 填 报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的 硫 元 素 占 比 ; 协 同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的 水 泥 ( 熟 料 )制 造 排 污 单 位 还 应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的 特 性 , 填 报 氯 、 氟 、 汞 、 铊 、 镉 、 铅 、 砷 、 铍 、 铬 、 锡 、锑 、 铜 、 钴 、 锰 、 镍 、 钒 等 有 毒 有 害 成 分 占 比 。 可 参 考 设 计 值 或 上 一 年 的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填 报 。4.4.3燃料4.4.3.1名称6分 为 燃 煤 、 柴 油 、 重 油 、 其 他 。4.4.3.2设计年使用量应 填 报 燃 料 的
30、 设 计 年 使 用 量 。4.4.3.3成分应 填 报 燃 料 的 灰 分 、 硫 分 、 挥 发 分 、 热 值 , 可 参 考 设 计 值 或 上 一 年 的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填 报 。4.4.4其他排 污 单 位 如 有 需 要 说 明 的 内 容 , 可 填 写 。4.5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4.5.1一般原则废 气 产 排 污 环 节 、 污 染 物 及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包 括 生 产 设 施 对 应 的 产 污 环 节 、 污 染 物 种 类 、排 放 形 式 ( 有 组 织 、 无 组 织 ) 、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 是 否 为 可 行 技 术
31、 、 排 放 口 编 号 、 排 放 口 设 置是 否 规 范 及 排 放 口 类 型 。废 水 包 括 废 水 类 别 、 污 染 物 种 类 、 排 放 去 向 、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 是 否 为 可 行 技 术 、 排 放 口编 号 、 排 放 口 设 置 是 否 规 范 及 排 放 口 类 型 。4.5.2废气4.5.2.1产污环节矿 山 开 采 包 括 石 灰 石 破 碎 及 其 他 通 风 生 产 设 备 等 。熟 料 生 产 包 括 水 泥 窑 及 窑 尾 余 热 利 用 系 统 ( 窑 尾 ) 、 冷 却 机 ( 窑 头 ) 、 烘 干 机 ( 磨 ) 、煤 磨 及 其
32、 他 通 风 生 产 设 备 等 。协 同 处 置 包 括 贮 存 、 预 处 理 、 旁 路 放 风 ( 若 有 ) 排 气 设 施 等 。水 泥 粉 磨 包 括 烘 干 机 ( 若 有 ) 、 破 碎 机 、 磨 机 、 包 装 机 及 其 他 通 风 生 产 设 备 等 。公 用 单 元 包 括 转 运 站 、 装 卸 船 机 及 其 他 通 风 生 产 设 备 等 。4.5.2.2污染物种类根 据 GB4915、 GB30485、 GB14554等 标 准 及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审 查 指 南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7年 第
33、22号 ) 确 定 各 废 气 产 污 环 节 污 染 物 , 具 体 见 表 2。有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的 , 按 照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确 定 。4.5.2.3治理设施名称包 括 除 尘 系 统 、 脱 硫 系 统 ( 若 有 ) 、 脱 硝 系 统 等 ,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生 产 线 还 包括 贮 存 、 预 处 理 设 施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等 。4.5.2.4污染治理工艺包 括 除 尘 设 施 ( 三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器 、 四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器 、 五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器 ; 玻 纤 袋 式除 尘 器
34、、 聚 酯 袋 式 除 尘 器 、 诺 梅 克 斯 袋 式 除 尘 器 、 聚 酰 亚 胺 袋 式 除 尘 器 、 聚 四 氟 乙 烯 袋 式 除7尘 器 、 其 他 袋 式 除 尘 器 ;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 其 他 ) 、 脱 硫 设 施 ( 干 法 、 半 干 法 、 湿 法 ) 、 脱硝 设 施 ( 低 氮 燃 烧 、 分 级 燃 烧 技 术 、 SNCR、 其 他 ) 、 协 同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项 目 贮 存 、 预 处 理装 置 的 治 理 设 施 ( 活 性 炭 吸 附 法 、 生 物 除 臭 法 、 导 入 水 泥 窑 高 温 区 焚 烧 、 其 他 )
35、等 。4.5.3废水4.5.3.1类别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按 照 主 要 生 产 单 元 分 为 :熟 料 生 产 包 括 设 备 冷 却 排 污 水 、 余 热 发 电 锅 炉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水 、 辅 助 生 产 废 水 ( 机 修 废水 等 ) ;协 同 处 置 还 包 括 贮 存 、 预 处 理 产 生 的 渗 滤 液 或 其 他 生 产 废 水 ;水 泥 粉 磨 包 括 设 备 冷 却 排 污 水 、 辅 助 生 产 废 水 ( 机 修 废 水 等 ) 。4.5.3.2污染物种类根 据 GB8978、 GB/T31
36、962等 标 准 确 定 各 废 水 产 污 环 节 污 染 物 , 具 体 见 表 2。 有 地 方 排放 标 准 要 求 的 , 按 照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确 定 。4.5.3.3治理设施名称包 括 废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排 污 单 位 还 可 能 包 括 渗 滤 液 或 其 他 生 产废 水 处 理 系 统 。4.5.3.4污染治理工艺废 水 治 理 工 艺 分 为 一 级 处 理 ( 过 滤 、 沉 淀 、 上 浮 法 、 冷 却 ) 、 二 级 处 理 ( 生 物 接 触 氧 化工 艺 、 活 性 污 泥 法 、 A/O、
37、A2/O、 其 他 ) , 协 同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排 污 单 位 渗 滤 液 及 其 他 生 产 废水 还 包 括 深 度 处 理 ( 超 滤 /纳 滤 、 反 渗 透 、 吸 附 过 滤 、 其 他 ) 、 喷 入 水 泥 窑 内 焚 烧 处 置 、 其他 。4.5.3.5排放去向及排放规律排 放 去 向 分 为 不 外 排 ; 排 至 厂 内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站 ; 直 接 进 入 海 域 ; 直 接 进 入 江 河 、 湖 、库 等 水 环 境 ; 进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 再 入 江 河 、 湖 、 库 ) ; 进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 再 入 沿 海 海
38、 域 )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 进 入 其 他 单 位 ;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 其 他 ( 包 括 回 喷 、 回 填 、 回灌 、 回 用 等 ) 。排 放 规 律 分 为 连 续 排 放 , 流 量 稳 定 ; 连 续 排 放 , 流 量 不 稳 定 , 但 有 周 期 性 规 律 ; 连 续 排放 , 流 量 不 稳 定 , 但 有 规 律 , 且 不 属 于 周 期 性 规 律 ; 连 续 排 放 , 流 量 不 稳 定 , 属 于 冲 击 型 排放 ; 连 续 排 放 , 流 量 不 稳 定 且 无 规 律 , 但 不 属 于 冲 击 型
39、排 放 ; 间 断 排 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稳 定 ;间 断 排 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不 稳 定 , 但 有 周 期 性 规 律 ; 间 断 排 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不 稳 定 , 但 有规 律 , 且 不 属 于 非 周 期 性 规 律 ; 间 断 排 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不 稳 定 , 属 于 冲 击 型 排 放 ; 间 断 排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不 稳 定 且 无 规 律 , 但 不 属 于 冲 击 型 排 放 。4.5.4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编 号 可 填 报 排 污 单 位 内 部 污 染 治 理
40、 设 施 编 号 , 若 排 污 单 位 无 内 部 编 号 , 则8根 据 关 于 开 展 火 电 、 造 纸 行 业 和 京 津 冀 试 点 城 市 高 架 源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水 体 2016 189号 ) 附 件 4 固 定 污 染 源 ( 水 、 大 气 ) 编 码 规 则 ( 试 行 ) 进 行 编 号 并 填报 。 排 放 口 编 号 应 填 报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现 有 编 号 , 若 地 方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未 对 排 放 口 进行 编 号 , 则 关 于 开 展 火 电 、 造 纸 行 业 和 京 津 冀
41、试 点 城 市 高 架 源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水 体 2016 189号 ) 附 件 4 固 定 污 染 源 ( 水 、 大 气 ) 编 码 规 则 ( 试 行 ) 进 行 编 号并 填 报 。4.5.5可行技术可 行 技 术 填 报 应 参 照 本 标 准 第 6部 分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要 求 ”。4.5.6排放口设置要求根 据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 国 家 环 保 局 环 监 1996 470号 ) ,以 及 排 污 单 位 执 行 的 排 放 标 准 中 有 关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42、设 置 的 规 定 , 填 报 废 气 和 废 水 排 放 口 设 置是 否 符 合 规 范 化 要 求 。4.5.7排放口类型根 据 水 泥 工 业 各 废 气 排 放 口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点 及 排 放 负 荷 , 将 废 气 排 放 口 分 为 主 要 排 放 口和 一 般 排 放 口 。 主 要 排 放 口 是 指 水 泥 窑 及 窑 尾 余 热 利 用 系 统 烟 囱 ( 窑 尾 烟 囱 ) 、 冷 却 机 烟 囱( 窑 头 烟 囱 ) , 其 余 废 气 排 放 口 均 为 一 般 排 放 口 。根 据 水 泥 工 业 废 水 排 放 特 点 , 废 水 排 放 口 分 为
43、 外 排 口 ( 直 接 排 放 口 、 间 接 排 放 口 ) 、 设施 或 车 间 排 放 口 , 均 为 一 般 排 放 口 。4.6其他要求排 污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还 应 包 括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和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应 包 括 主 要 生 产 设 施 ( 设 备 ) 、 主 要 原 辅 燃 料 的 流 向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等内 容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应 包 括 主 要 生 产 单 元 、 厂 房 、 设 备 位 置 关 系 , 注 明 厂 区 污 水 收 集 和 运输 走 向 等 内 容 。5
44、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5.1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5.1.1废气水 泥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废 气 排 放 口 主 要 包 括 水 泥 窑 及 窑 尾 余 热 利 用 系 统 、 冷 却 机 、 煤 磨 、 水泥 磨 、 烘 干 机 ( 磨 ) 、 包 装 机 等 生 产 设 施 对 应 的 烟 囱 或 排 气 筒 , 具 体 见 表 2。 应 填 报 排 放 口地 理 坐 标 、 排 气 筒 高 度 、 排 气 筒 出 口 内 径 、 国 家 或 地 方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批 复要 求 、 承 诺 更 加 严 格 排 放 限 值 ,
45、 其 余 项 为 依 据 本 标 准 第 4.5部 分 填 报 的 产 排 污 环 节 及 排 放 口信 息 。95.1.2废水废 水 直 接 排 放 口 应 填 报 排 放 口 地 理 坐 标 、 间 歇 排 放 时 段 、 受 纳 自 然 水 体 信 息 、 汇 入 受 纳自 然 水 体 处 地 理 坐 标 及 执 行 的 国 家 或 地 方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废 水 间 接 排 放 口 应 填 报 排 放 口 地理 坐 标 、 间 歇 排 放 时 段 、 受 纳 污 水 处 理 厂 名 称 及 执 行 的 国 家 或 地 方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单 独 排入 城 镇 集 中 污 水 处